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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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对象为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

第三条校级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

第四条评选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二)具有10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三)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专业课或公共课,近3年每年都完成岗位定额工作量,每学期坚持一线教学,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课时)。

(四)教学效果好。

近3年学生评教满意率均在90%以上,主讲课程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五)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先进。

教学内容及时更新,反映学科前沿;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积极有效地使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使用效果好;教学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注重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重视青年教师培养。

有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七)积极从事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成果丰富,且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3项:1.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正式立项的教学建设,或科学研究项目1项。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或校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1项。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或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二),或校级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一)1项。

4.获省级以上相关的教学奖励(例如课堂教学竞赛获奖、教学论文获奖、教材获奖、教学课件获奖、各类文学艺术作品获奖等,排名第一,下同)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校级教学奖励一等奖2项。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是大学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带头效应,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科学和公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标本次评选旨在评选出在大学教育教学中,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的教师,以激励优秀教师继续发展和分享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整体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该教师应具有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验;2. 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没有违规行为,诚信教学;3. 学生对该教师的评价良好,没有未解决的投诉;4. 可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1. 公示阶段学校将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评选范围和相关条件,公示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并公布评选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2. 自荐或推荐阶段教师可自荐或由同事和学生推荐参评。

自荐教师需撰写自荐信,说明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特色和成果,并提供相关教学资料。

推荐教师需填写推荐表,详细阐述被推荐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贡献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审;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均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和建议;5. 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阶段的反馈意见对评选结果进行确认,最终产生名师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校报等渠道发布。

四、奖励措施1. 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2. 学校将安排名师开展教学示范班,与其他教师分享教学经验;3. 名师将被列入教师培训和提升计划的优先考虑范围,享受相关培训和学术研讨机会。

五、评价与监督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建立评价和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由校内外各届学术权威和教学研究专家组成,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实施办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塑造一批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作风严谨,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

第二条评选对象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

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高级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

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专业基础课教师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学时,且年均教学工作量超过考核要求)。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三)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主持或承担多项科研和教改项目,科研成果多,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五)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教学一线对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名师工程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工程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名师工程是一项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评选出优秀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至关重要,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评选实施方案来支持。

二、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

2. 教学成果,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学生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

3. 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包括满意度调查、建议意见等。

三、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或教育机构提名候选人,提供候选人的教学资料和成果。

2. 初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复评阶段,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和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工程参与者。

4. 颁奖阶段,对评选出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

四、评选工作保障。

1. 评选委员会,建立专业的评选委员会,包括教育专家、名师代表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标准和评分规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评选程序,规范评选流程,确保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 评选宣传,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激励更多教师参与名师工程。

五、评选效果。

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活动,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 借鉴经验,总结评选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的评选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3. 宣传推广,通过评选活动,宣传名师工程的理念和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六、总结。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评选实施方案,为名师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设立评选标准:根据中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评选标准。

考虑因素可以包括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贡献等方面。

2. 提名候选人:学校可以征集校内师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推荐,也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让教师申请参评。

3. 材料报送:候选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教学研究论文等,以便评委进行评估。

4. 评选评审:设立评选评审组织,由专家、校领导、中学生代表等组成,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

评审可以通过面试、听课、考察等方式进行。

5. 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可以接受对评选结果的意见和质疑,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6. 表彰授奖:在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表彰和授奖。

7. 定期复评:评选结果并非终身有效,可以设立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复评,以确保被评选的教师在教学上的持续优秀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因地区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上是一种常见的评选步骤参考。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二)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学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培养优质的中学教师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表彰和激励那些在教学中杰出的教师,许多中学都会举办“名师”评选活动。

下面是一份中学“名师”评选的办法范文,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二、评选目的中学“名师”评选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进步,同时也是为了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评选对象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中学教师,包括教授各个学科的教师和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1. 教学成绩优秀:教师在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关系密切。

因此,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并且在考试中的优秀率达到一定水平。

2. 教学方法独特:评选对象需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独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XXXX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校级名师”评选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1.名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职业道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一线教师。

2,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能力、业绩为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坚持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相结合。

3.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1.评选对象:全校范围内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兼顾各学部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师分布,重点是某一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

2.名额:各学部各学科专任教师总数的10%,各学部班主任总数的10%(小学3人,初中2人,兼顾各学段、年级),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三、评选条件(一)专任教师1.师德修养。

自到我校以来师德修养高,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家长满意度调查无不良记录;师德考核居前60%区间。

2•专业素养。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强,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曾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

3.教学能力。

自到我校以来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学校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区间,任教初中学段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优秀等级;有抽测成绩的,抽测成绩应居全县前三名。

4.课堂教学。

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曾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且能积极主动地发挥学科引领、示范作用。

5.课程创新。

积极研发具有个性特点的个性课程,开发的课程具有发展潜力,且具有引领和推广意义。

6,优先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教学名师评选是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激励他们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教学水平:候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思维能力。

2.教育理念:候选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品格和价值观。

3.教育能力: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4.师德师风: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认真,敬业爱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师公开征集优秀教师的提名,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教师名单。

2.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提交的个人教学材料,包括教案、课件、教学录像等,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3.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候选教师进行实际教学展示,评审委员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4.学生评价:候选教师进行学生评价,学生填写评价表,评选委员会以学生评价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5.教学展示:候选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展示个人教学特色和教学研究成果。

6.综合评议:评选委员会进行全面评议,参考以上评审结果和教师自评材料,综合评估候选教师的各项条件和能力。

7.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批后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四、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所有评审人员必须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2.客观科学:评选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手段,并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臆测和个人偏见。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的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激励教师全力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我们制定了名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于教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名师评选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师评价方式,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名师评选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确定1. 确定名师评选的目标和意义,明确评选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2. 确定评选的标准和指标,明确评选的依据是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流程1. 提出评选申请:教师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局的网站或平台进行申请,提交个人的教学成绩和教学经验等材料。

2. 材料审核:学校或教育局将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能够参与评选。

3. 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观摩等情况,综合评定每位教师的表现,确定名师评选的名单。

四、奖励措施1. 名师评选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激励他们在教学上的进取精神。

2. 学校将为名师评选的教师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和支持,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五、监督与评估1. 学校和教育局将建立名师评选的监督机制,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2. 对于评选出的名师,学校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其教学成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六、实施保障1. 学校和教育局将制定名师评选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评选的程序和标准。

2. 学校将加大对名师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教师参与评选的积极性。

七、总结名师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学校和教育局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树立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导向,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名师奖评选和奖励工作。

第三条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目的是通过激励教师进行优质教学探索与实践,树立学校教师的典型榜样,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第四条教学名师奖评选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教学名师奖评选的条件包括: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思想新颖、教育教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等。

评选通过的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

能够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使学生获得较好的学习成效;(二)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学习,全面发展;(三)具备较强的教学创新能力。

能够参与教学改革研究,探索适应时代需求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能够积极参与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与同事共同研讨教学问题,共享教学资源;(五)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

能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塑造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第六条评选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评选程序进行制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教学名师奖评选分为提名、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阶段。

(一)提名阶段: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教学情况,组织学生、家长、同事等提名候选人;(二)初评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初评通过的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三)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初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并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入终评阶段;(四)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终评,并确定获得教学名师奖的人选。

第八条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组建,成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学骨干教师和专家顾问等。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我校“打造名校,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一)名师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担任班主任或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3、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对教材处理有独到见解;4、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5、曾培养出北大、清华或具有保送资格或高考加分的学生;6、全校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

教学、科研能力要求:1、教学能力强,在本校至少上过三届高三且教学业绩突出,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在本学科中享有较高的声誉;2、有教育教学类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中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论文累计达5篇以上;近三年教育教学科研业绩要求:1、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优异;2、是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核心成员或参与了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一等以上奖项;注: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教龄6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3、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高考大纲和教材。

在本校至少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4、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上好示范课;5、带头执行教学常规,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或有突出贡献;6、近3年主持了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或参与了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7、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二等以上奖项;8、全体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学校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学校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学校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对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我校决定开展名师评选活动,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二、评选目的。

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进取,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2. 倡导教学创新,通过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3. 塑造教师形象,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教育教学典型,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

三、评选内容。

1. 名师评选范围,全校范围内的教师均可参与评选,包括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年轻教师等。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将主要从教学业绩、教学方法、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定,注重教学成果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3.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将分为提名、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四、评选保障。

1. 建立评选机制,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完善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名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评选。

3. 宣传推广,通过校园媒体、学校网站等渠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五、评选效果。

1. 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评选活动将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2. 塑造良好形象,评选活动将树立一批教育教学典型,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3. 推动教学改革,评选活动将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六、总结。

学校名师评选活动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评选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为学校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三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创新,树立优秀中学教师的典型榜样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名师评选是按照学科特点,评选优秀教师的一种制度安排。

评选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三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是由学校党政领导牵头组织,学校教研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一项全员参与、多环节、多角色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活动。

第二章被评选对象第四条中学名师评选活动的被评选对象是全校教师。

评选的名师应是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怀德笃行、学术过硬的优秀教师。

第五条被评选对象不得参与组织评选工作,否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中学名师评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德育能力: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二)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能力。

(三)教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学科教研活动,主动开展教学研究,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教育教学成果: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成绩。

(五)学生评价: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和喜爱,能够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中学名师评选分为推荐和评审两个环节。

第八条推荐环节(一)学校教师代表大会由学校召开,评选小组成员由学校教代会推荐产生,评选小组由教育局、学校党政领导、教研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名师名单,并向全校教师公示。

(三)全校教师可进行投票,选出心目中的名师,投票结果占名师评选结果的一定比例。

(四)根据投票结果和评选标准,评选小组综合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候选名单。

第九条评审环节(一)评审小组由学校建设处、教研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名师系列工程实行方案(试行稿)为了贯彻党旳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旳教育和学生喜欢旳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增进学校旳可持续发展和教师旳专业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重视实效性旳原则,遵照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分阶段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重要作用旳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行目旳学校本着“以教师发展为本和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旳发展思绪,在重视教师个人进行自我发展设计旳基础上,把整体规划与分步实行相结合,启动“名师系列工程”。

这既对广大教师旳发展提出了更高旳规定,也为每一位二中教师旳专业成长搭建了新旳平台。

重要目旳就是为适应学校发展这一新形势旳规定,增进教师个人不停提高,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旳全面提高,从主线上保证学校发展目旳旳贯彻。

1、引领作用。

名师旳观点、措施、措施、教学方略、教学评价等得到同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学科旳教育和教学水平,推进学校及学科总体建设。

2、示范作用。

名师对学生成长产生示范和影响作用,成为“学生喜欢旳教师”。

并且名师效应在社会上产生良好旳影响,对学校旳著名度旳提高有很大旳作用。

3、鼓励作用。

名师旳成长过程为自己设定了一种新旳工作目旳,增强教师自我发展旳自信心和自强心。

同步能起到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发展和提高旳作用。

三、“名师系列”培养目旳第一层级:青蓝工程(骨干教师旳培养)骨干教师,即具有较高旳业务水平和优良旳教育教学业绩旳教师。

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旳骨干力量,在实现“一年合格、三年胜任”旳基础上,力争在具有五年以上教龄旳中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旳15—20%。

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品牌教师旳培养)1、学科带头人旳培养学科带头人,即学有专攻,教有专长,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成绩优秀旳教师。

他们是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教科研旳关键力量。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3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树立敬业、专业、有耐心、德才兼备的名师典型,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学“名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名师”评选是对中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出色的表彰和激励,旨在树立典型,推动教师职业发展。

第四条“名师”评选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宽容、严谨的原则。

第二章“名师”评选条件第五条中学“名师”评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业爱岗,严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效地进行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具有较高的教学评价,能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反思和改进能力。

(四)获得过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影响力。

(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师生关系融洽,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第三章“名师”评选程序第六条“名师”评选程序如下:(一)学校组织宣传:学校应在全体教师中广泛宣传“名师”评选的目的、条件和程序,引导教师们深入参与评选。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三)材料审核:学校审核个人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教育教学评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考察其教学效果和师生关系。

(五)科研评价:学校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主持的课题、获得的奖项等。

(六)师德评价:学校通过师生调查、学术团队讨论等方式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评估。

(七)综合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教育教学评价、科研评价和师德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名师”评选的人选。

(八)公示和通报: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名师”评选奖励第七条获得“名师”评选资格的教师将获得以下奖励:(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作为对其突出贡献的认可和表彰。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范本(2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范本(2篇)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范本一、序言本评选办法旨在表彰中学教师中的杰出人才,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以下为评选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在中学从事教育工作的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学类职位、管理职位和支持职位的教师。

2. 评选范围仅限本校教师,不对外推荐或引入外部人员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为了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与客观,评选条件如下:1. 具备中学教育教学相关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 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3. 积极参与专业发展及教育研究活动,不断提升个人教育教学水平;4. 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和家长的爱戴与尊敬。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征集全体教职工的提名,任何教职工均可推荐合适的候选人,自荐亦可,提名材料包括推荐信、个人简历等。

2. 初评阶段:由学校成立的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审核被提名人员的资质和工作表现,初步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3. 考察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入围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调研和考察,包括课堂教学观摩、听课评价、个人面试等环节,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教学能力和影响力。

4. 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综合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表现,最终确定中学“名师”评选资格。

五、评选标准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估:1. 教学水平:候选人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表现;2. 专业知识:候选人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和专业素养;3. 师德师风:候选人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4. 教育贡献:候选人对学校教育事业的贡献和影响力。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1. 评选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示,接受校内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2. 被评选为中学“名师”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并享受一定的师资培训和发展机会。

3. 中学“名师”将被学校广泛宣传和使用,作为学校的教育品牌和标杆。

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实施办法(附申报表)

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实施办法(附申报表)

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实施办法(附申报表)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学质量提升,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加快培养一批治学严谨、善于创新、教术精湛、示范性强的优秀教学人才,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开展的名师评选及“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特制定我校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名师评选以建设具有高尚师德和精湛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根本出发点。

通过实施名师培育,在全校营造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第三条XXXX学院教学名师的评选范围: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或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校级教学名师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宁缺毋滥。

已经获评为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评。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照国家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和XX省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条件,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为:(一)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有副教授职务,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以上课程。

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临床教师不低于10学时)。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教学工作上得到同行及学生的好评。

5、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合理教学梯队、形成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地位做出积极贡献。

6、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教来未发生教学事故和受到纪律处分。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

中学“名师”评选办法模版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学教育的不断发展,优秀的教师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为了表彰和激励中学教师在教学中的优秀表现,学校决定开展“名师”评选活动,并制定了以下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标1. 提升中学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 发展和培养学校本土名师;3. 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4. 激励和表彰优秀中学教师,推动他们在教学科研中取得更大突破。

三、评选条件1. 拥有合法教师资格证书;2. 教龄不少于5年;3. 教学成果突出,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4. 严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5. 参加过教研活动,并有不错的教学反响。

四、评选程序1. 自愿报名:教师在报名表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学理念、教学特色等,提供教学反馈和学生评价等相关材料;2. 文件审核:由评选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名教师符合评选条件;3. 课堂观摩:评选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教师的课堂进行观摩,并进行评分;4. 专家评审:专家对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实力、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5. 公示投票:评选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并组织教职工投票,占比50%;6. 领导表决: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终审,并进行表决;7. 结果公布: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选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

五、评选奖励1. 被评选为“名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2. 学校将提供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实验的机会;3. 被评选为“名师”的教师将享受学校特殊的师资培训计划。

六、监督管理措施1. 评选办公室将定期对受评教师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继续保持优秀水平;2. 学校将建立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和评议;3. 学校将定期组织受评教师进行教学交流和分享。

七、评选效果1. 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为学校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2. 激发教师创新精神,推动教学改革;3. 激励其他教师向优秀教师看齐,倡导教育教学典范的培育和传承。

高职“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高职“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高职“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在全院教师中评选“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院教师。

二、评选标准(一)职业素养要求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能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和优良的思想品德指导和影响学生。

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 以上。

(二)资历要求1、被评为学院“双师型”教师;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3、担任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三)专业实践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满足下列条件: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在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或教师本人在省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四)教学科研要求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有较系统的专业学科理论知识,能结合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开展研究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1、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对所教课程的标准理解深刻,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校内开设过示范性公开课,成绩突出,反响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2、参加教学类其他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近3年来,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三等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由教师本人向系科提出申请,填写《“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申报表》,由系科统一报教务处;“双师型”教学名师从“双师型”优秀教师中评选。

2、学校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参评条件和参评材料r进行民意测评及资格评价认定。

四、管理办法1、对“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2、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或教学培训优先考虑;3、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4、“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每一年评选一次,聘期2年,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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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名师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生喜欢的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性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分阶段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目的学校本着“以教师发展为本和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在注重教师个人进行自我发展设计的基础上,把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启动“名师系列工程”。

这既对广大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每一位二中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了新的平台。

主要目的就是为适应学校发展这一新形势的要求,促进教师个人不断提高,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从根本上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落实。

1 、引领作用。

名师的观点、措施、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
等得到同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学科的教育和教学水平,推动
学校及学科总体建设
2、示范作用。

名师对学生成长产生示范和影响作用,成为“学生喜欢的教师”。

而且名师效应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对学校的知名度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

3、激励作用。

名师的成长过程为自己设定了一种新的工作目标,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自信心和自强心。

同时能起到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发展和提高的作用。

三、“名师系列”培养目标
第一层级: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的培养)
骨干教师,即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教育教学业绩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实现“一年合格、三年胜任”的基础上,力争在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20%
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品牌教师的培养)
1、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学科带头人,即学有专攻,教有专长,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教科研的核心力量。

要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中培养一部分学科带头人,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0%
2、特色教师的培养
特色教师,即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到之处的教师。

对于他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点有特色”。

这是教师教育教学个性的充分展示,也是教师独特教育教学风格的反映。

为尊重并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个性特长,挖掘每一位教师潜能,帮助其实现价值,设特色教师培养系列,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

3、教学专家的培养
教学专家,即在市内外学科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和知名度、能够把握课
程与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学校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实践中能担当重任的教师。

他们是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形象的杰出代表。

要精心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在学科带头人中培养,争取达到校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2%。

三、实施“名师工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的原则。

名师评选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中进行,激励推动教师以更好精神状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机制导向。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把德、能、勤、绩作为衡量名师评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严格控制,真正把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的教师选拔到名师队伍中来。

3、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认定、群众测评、领导小组评审的程序,按照评选标准要求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真正给优秀师资力量提供脱颖而出的平台,提升我校教师队伍质量。

4、坚持动态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任职满一年的教师均可申
报第一层级:青蓝工程;任职满五年的教师均可申报第二层级:名师
工程。

名师评选实行定期评授,每届任期三年;届中每年进行一次职
责和任务履行情况基本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名师”称
号及相应待遇,确保名师队伍的质量,树立名师队伍良好形象。

特别明确:开展特色教师评选,关注教师的学科特点,发挥教师自身特长发展,要做到宁缺勿滥。

四、“名师工程”的组织管理
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王玫娟
副组长:单文联、栾丰义成员:孙华宣、姜福贵、孙俊山、张静
五、评选范围1.在编在岗专任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完成高中全过程教学工作。

2.获得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3.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特色教师除外)4.教学教研实绩突出。

5.担任过教研组、备课组或课题组负责人有关职务,近三年承
担过指导本校青年教师工作任务。

(学科带头人、教学专家必备条件)
6. 教育教学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评选。

六、职责和任务
凡自愿申请参加名师系列工程的教师,需无条件承担以下职责和
任务:
1、每学年在校内承担不少于 1 节的研讨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学。

2、带头参加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至少1 篇有质量的论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含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课题组举办的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奖。

3、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1人,指导每位徒弟上不少于1 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

每学年在组内或校内承担不少于一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

4、三年内开发1 本适合学校学生实际的《学科达标测试》校本教材(可
以与其他教师合作开发)。

完成教育局、教研室和学校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5、努力从事所教学科的教学改革和研究,承担校级以上1 个研究课题,有研究方案,有扎实的研究过程,按期通过结题验收,并有结题报告,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评选程序和办法
1、申请时间定在每年11 月份,提出申请后于次年11 月份向名师系列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报送名师系列考核条件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填写《考核卡》。

以后每届评选以此类推。

2、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最多允许申报名师系列中的一个层级,填写《自我三年发展规划》,学校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教师逐
一进行评定,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
3、学校行政会议进行最终审定,建立《第一届名师系列和特色教师系列名册》,并为每个教师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对申报争创名师系列和特色教师的教师登记备案。

八、名师的相关待遇
1、二中名师在任期内若遇职称晋级,或校级以上评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 、名师因申报科研立项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需要,或开发校本课程,申请资金扶持时,由学校予以适当资助。

(指已取得正式出版刊号的),定期汇编出版《二中名师系列优秀论文集》。

3 、优先安排名师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的业务进修或培训,定期安
排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

4、对届内名师每年履职考核成绩达标的,学校每年终给予奖励。

对每届名师,学校将在《二中校报》进行宣传。

九、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

3、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

4、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学生或家长反映强烈且经核实者。

十、评选条件
附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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