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doc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心得休会范文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心得休会范文(4500字)一、学习背景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案件频频发生,致使部分农村信用社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和社会安定。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全国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织了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休会,通过共同学习和交流,提升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
二、学习内容1. 案件分析:学习了近年来发生的农村信用社案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并总结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机构建设:学习了农村信用社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了解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以及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的方法。
3. 风险评估:学习了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了解了风险评估在预防案件发生和控制风险方面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风险评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4. 信贷管理:学习了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了解了信贷业务的风险特点和风险控制的手段,以及如何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5. 内部控制:学习了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了解了内部控制在防范金融风险和案件发生方面的作用,以及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
6. 天津农村信用社案例:学习了天津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案例,分析了案例中的问题和教训,总结了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学习心得通过学习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休会,我深感农村信用社案件的破坏性和严重性,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下面是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和思考:1. 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强化农村信用社案件的发生往往与风险防范意识的淡漠有关。
一些农村信用社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忽视了风险的存在和防范的必要性,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和利润最大化,导致风险逐渐积累并最终引发案件。
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将风险管理放在首位,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确保经营安全。
2. 信贷管理要严格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信贷业务的不慎管理会导致逾期不还、坏账增加等问题,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核心利益和稳定运营。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体会及看法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体会及看法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体会及看法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人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谈谈自己的体会及看法。
近年来,金融案件频发,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防案形势非常严峻。
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好、落实好造成的。
通过近段的学习,我们发现这些案件除暴露银行业内部管理松懈,有章不循,处分不力等问题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无视了员工道德风险的控制。
最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员工法纪意识差,教育乏力。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标准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
近几年来,大局部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无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平安教育和责任意识,有的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三、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督乏力。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那么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分,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催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人,农村信用社开展务必牢固树立人本观念。
广西藤县农信社案例分析
广西藤县农信社案例分析审理经过原告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7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任审判,并于2015年4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书记员彭**担任记录。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莫升隆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覃*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诉称,2009年7月24日,被告覃*与原告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合同金额7000元,约定借款期限2年,还款期限至2011年7月23日,借款期限内利息按月利率4.5‰上浮30%计算,逾期则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
被告覃*借款后没有依约还清借款本息,至2015年2月26日,尚欠借款本金7000元及其利息4667.68元。
原告为此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覃*偿还借款本金7000元及应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1.被告覃*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2.《借款申请书》复印件,证明被告覃*向原告申请借款的事实;3.《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复印件,证明原告和被告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等情况;4.《借款借据》复印件,证明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被告提供借款的事实.被告辩称被告覃*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供证据。
本院查明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举证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进行质证,且在举证期限内没有向本院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视为其已放弃答辩、举证和质证的权利。
原告提交的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综合全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法律事实:2009年7月24日,被告覃*与原告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7000元,借款期限2年,自2009年7月24日至2011年7月23日止,利随本清,借款期限内利息执行年利率7.02%,逾期则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
农村信用社存款案件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农村信用社存款案件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第一篇:农村信用社存款案件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农村信用社存款案件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内容提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和信用社内部员工为了谋取私利内外勾结采取高息揽储、挂失抹账、违规出具资金证明等手段套取客户存款资金和信用社信用,给信用社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拟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挪用存款案件的形成和资金流向进行分析研究,以此提出防范措施。
自2005年自治区联社成立以来,开展了行之有关效的案件查防工作,使多年来的一些大案、要案得以发现和查处,为净化信用社信用,重塑信用社社会形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信用社一些员工为了追求享乐,经不起社会上不良风气不惜铤而走险利用在信用社独特的地位,与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相互勾结套取采取高息揽储、挂失抹账、违规出具资金证明等手段套取客户存款资金和信用社信用,给信用社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就其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追求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
在自治区联社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一些信用社部分员工经不起利益和社会中一些利益相关者的诱惑,追求高档消费,参与赌博和经商办企业,由于个人收入不能 1满自身消费要求,不得不利用在信用社的特殊地位,通过不法手段挪用客户和信用社资金来满足自身需求,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员工间互相制约失衡,制度执行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成为诱发案件的根源。
从查处的存款案件来看,一是信用社部分员工制度执行力和责任心差将信用社公章加盖在客户借条上使不法员工顺利套取资金;二是部分员工对经办违规抹账的员工不监督、不制止、听之任之甚至帮从;三是内外勾结办理假定期存单挂失业务,然后到他行办理质押贷款套取资金。
三、对存款业务的风险点未能充分的给予揭示,导致挪用资金行为不能及时暴露。
由于存款业务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稽核人员在检查中不便于与客户见面核对,仅通过账面检查很难发现挪用、透支、偷支存款行为,通过对挪用存款案件的分析,大部分案件都是客户和信用社员工举报才得以查处,而稽核检查的事后性和局限性使其很难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模版(2篇)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模版标题: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正文:一、案件背景介绍2024年,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我所在的信用社遭遇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一名信用卡持卡人在没有通知、授权的情况下,其信用卡账户出现大额消费记录,直接导致了该信用卡持卡人的财产损失。
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社会各界的担忧。
二、案件防范心得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通过对此次案件的经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了信用社在防范信用卡诈骗方面的重要性。
以下是我总结的案件防范心得体会,供未来的工作参考。
1. 加强风险意识,及时更新安全防控体系信用卡诈骗手法日新月异,而我们的防范体系需要不断跟进和升级。
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对新型诈骗手法的了解,并及时调整和更新我们的安全防控体系。
只有不断加强风险意识,才能提高我们应对信用卡诈骗的能力。
2. 提高个人专业素养,加强内部监管信用卡诈骗往往涉及内部人员的失职、泄露等问题。
因此,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我们要加强个人的专业素养,严守职业道德和机密保密规定,切实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
同时,信用社内部也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防止内部人员滥用权力和泄露客户信息。
3. 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和引导信用卡持卡人往往不是专业的金融从业人员,对信用卡诈骗的了解可能相对较少。
作为信用社工作人员,我们要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风险提示书等方式,让客户了解信用卡诈骗的常见手法和防范措施,增强客户的自我防范能力。
4. 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信用社需要不断强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对信用卡交易的监控和识别能力。
通过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系统和智能风控系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避免客户的财产受损。
同时,信用社也要与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提高整个金融系统对信用卡诈骗的防范能力。
5.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信用社工作人员是防范信用卡诈骗的第一道防线,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至关重要。
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范文一、引言信用社作为一种金融机构,拥有大量的客户资金,并且需要与客户进行频繁的资金往来,因此在其运营过程中,案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案防工作的好坏不仅涉及到信用社自身的安全和声誉,更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
在本文中,我将结合我在信用社工作的经验,总结出一些案防心得体会,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信用社的案防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二、案防心得体会1.重视内部控制在信用社的案防工作中,首要的就是要重视内部控制。
只有建立起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确保信用社的运营安全。
比如,建立健全的现金收付制度,在每日结束时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面现金与实际现金的准确一致;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点与风险处理方案,对重大风险进行定期评估与监控,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尽量避免内部欺诈行为的发生等等。
2.加强员工培训信用社的员工是案防工作中最基础的防线,因此加强员工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要对新员工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让他们了解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基础的案防知识。
其次,要定期组织案防培训,对员工进行案防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应对案防问题的能力。
最后,要强调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严格遵守信用社的规章制度,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交易都通过信息系统来进行,因此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也成了案防工作的一大重点。
信用社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且要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确保客户资金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4.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在运营过程中,信用社难免会遇到一些客户的投诉,对于这些投诉,信用社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起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首先,要确保投诉能及时收集、登记和分析,对于涉及到案防的投诉要尽快调查和处理;其次,要对投诉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从中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最后,要向客户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的结果,帮助恢复客户的信任。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范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信用社成为现代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信用社案件的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对信用社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信用社从业人员,我对于2024年信用社案件发生后的反思心得体会有以下几点。
首先,信用社案件的发生不仅仅是个案,更是一种制度性的问题。
信用社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其运作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利益。
然而,当前的信用社监管体系仍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漏洞和不足,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得以利用制度缺陷从中获利。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信用社案件仅仅归咎于个别从业人员的不道德行为,而应该更加注重完善监管体系,打造一个更加规范和透明的信用社运作环境。
其次,信用社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至关重要。
信用社是处理大量客户资金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感。
然而,一些信用社案件的发生表明,某些从业人员对于道德底线的把握不准确,利益驱动和个人利益凌驾于对客户利益的尊重之上。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信用社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确保他们能够依法依规进行业务操作,真正成为客户的贴心人和信任的源泉。
第三,加强信用社的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
信用社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
目前,一些信用社在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着不足,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容易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信用社内部业务流程的规范,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和操作。
第四,强化信用社的外部监管和法律制约。
信用社从业人员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是维护信用社运行秩序和保护客户利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一些信用社在外部监管方面存在缺位现象,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不够灵活,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能够逃避法律和监管的制裁。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信用社的外部监管,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信用社的合法运营和客户利益的不受侵害。
对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工作的思考
崔文 强 ( 平山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摘要 : 年来, 近 农村 信 用 社 的 改革 与 发 展 取 得 了丰 硕 成 果 , 营 管 理 的综 就 其 重 点 而 言 大 体 要 从 以下 五 个 方 面着 手 .一 是 加 强对 各 级 领 导 干 经 合 效 益 也 得 到 了很 大提 升 。 与 此 同 时 , 类经 济 案 件 也屡 屡 发生 , 然 其 案 部 和 基 层 责 任 人 自身 的 综 合 教 育 ; 是 加 强 全 员 的思 想 政 治 、 业道 但 各 虽 二 职 发 的 数 量 与 涉案 金 额 都 在 逐 年 下 降 , 仍 然 给 信 用 社 的 经 营 和 声 誉 造 成 了很 德 以及人 生观 、 却 世界观 、 价值观 的正面 教育 三是加强干部 队伍 的素
质和 家属 的廉洁廉政教育和反腐教育 :四是加 强法律法规的法制教 育 , 是加 强反 面 典 型教 育 。 五 1 农 村 信 用社 案 件 发 生 的 原 因 22 规范 措 施 。 是 要 不 断 有 针 对 性 的 规 范 各 项 具 体 详 细 的 规 . 一 综观近期来 农村信用社发生各类案件 , 从形式上看 , 大部 分案件 章 制 度 , 涵 盖 到 岗位 设 置 、 责 分 工 和 绩 效 考 核 等 各 个 方面 , 要 职 做 都 与 内部 有 关 , 其 发 案 区 域 来 讲 , 本 上 都 是 发 生 在 基 层 信 用 社 , 就 基 到 人 人 知 晓 , 人 执 行 , 人 有 责 , 人 挂 钩 。二 是 规 范 监 察 稽 核 工 人 人 人 从 其诱 因上 分析 ,案 发 的 原 因是 错 综 复 杂 的 。 但 究其 根 本 的诱 因来 作 的机 构 和 人 员 配 置 ,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操 作 规 程 和 办 案 程 序 , 并 真 讲 , 因才 是 最 直 接 的 因 素 。 主要 体 现 在 以下 几 个 方 面 内 正 做 到 “ 防并 举 , 治 结 合 , 防 严 治 ” 查 防 重 。三 是 规 范 职 责 , 充 分 明 要 11 人 本 身 出现 问 题 。 一 是 人 生 观 错 位 , 生 了 邪恶 的理 念 ; . 滋 二 确 稽 查 同 志 的责 、 、 , 相 应 地 解 决 好 他 们 的 工 作 与 生 活 待 遇 权 利 并 是 价值 观偏 差 , 萌发 了犯 罪 的 动 机 : 是 世 界 观 扭 曲 , 导 了 作 案 的 问题 。 三 诱 目标 ; 四是法制观淡 化, 存在着固有的侥 幸; 五是享乐观滋 生, 激发出 23 加 大 监 控 。监 控 的 办 法 除 了 “ 章 可 循 , 法 可 依 , 责 可 . 有 有 有 冒险 的欲 望 。 行 , 权 可用” 有 的基 本 条件 外 , 重 点 突 出法 人 的 权 力 与 行 为 的 民主 要 12体制上的原因。当前信用社 的现状是 , l 产权不 明晰 , 法人治 监督 ; 重要 岗位 及重要人员的核; 佳审查 : 大事项与大额信贷 、 重 财务 理 欠规范 , 专业 法律规章 未确立等是诱发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是 事件 的参 与决 策 日常业务的检查稽核 再审监察等 。 法律依据 既不严又不足。按理信用社应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机 24 严 格 追 究 。 当前 , 属 于 经 济 领 域 的违 法犯 罪 活动 , 定 要 . 对 一 构 及其 人 员 的处 罚 条 款 , 又 因其 是 集 体 所 有 制 企业 , 明确 规定 适 出 重拳 , 一 些 作 案 分 子和 直接 责任 人 都 要予 以严 惩 , 不能 心 慈 手 但 又 对 决 用 于 集 体 企 业 以 及 工作 人 员 的 规定 , 不能 直 接 套 用 国 有 商 业 银行 及 软 , 息 养奸 , 不 能 在 案 件 查 出 了再 讲 教 育 , 查 处 问 题 时还 讲 “ 姑 更 在 下 国家公务员 的规定。 二是体制上的局I  ̄ 不顺。 国现行 的监察工作 不为例 ” 要切 实发挥责任追究应有的警示作用和震慑作用。只有逐 io  ̄ 我 , 体 制, 金融系统是监察部 门委托制 , 即由银监部 门负责各国有商业 银 步 建 立 并 不 断 完 善 “ 四位 一体 ” 案 防 机 制 , 能 从 根 本 上 预 防 和 消 的 才 行和其 自身的监察 工作 。 而信用社则既不完全属于银监局监察 , 未 除案 发源 头 ,把 规 范 员 工 的 个 人 行 为 与维 护信 用社 的集 体 利 益 结 合 又 像股份 制商业银行一样真正 自成体系并上挂一级,更未同于城市商 在一起 , 逐步形成集 单位 管理、 员工 自律 、 亲属和社会 监督于一体 的 业 银行 的属 地 管 辖 , 似 地 方 、 监 、 业都 管 , 看 银 行 实质 上 都 未 完 全 行 使 群 防 群 治 的 案 件 防 范 网络 , 能 加 大 员 工 、 友 之 间 的 相 互 教 育 、 才 亲 相 监 察 职 能 。三 是 内控 定 位 模 糊 , 能 未 能 充 分 发挥 。信 用 社 内 部 的监 互监 督 、 互 制 约 力度 , 效 地 防 范 经 济 案 件 的 发生 。 职 相 有 察( 监事会 ) 虽然 看似 单列却未 完全 独立行使职权 , 的甚至 因 机构 有 25 强 化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 一 是 应 将 案 件 防 控 办 公 室 作 为 一 个 重 . 多种 原 因仍 然 是 将 监察 机 构 与经 营层 的稽 核 、 卫 、 事 等 不 同 机 构 要的内部监管机构 , 保 人 配备专职人 员。二是加强案件防控人员教育 , 一 合 二为一 , 根本无法直接履行职责。 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 , 建立有效 的机制 , 工作 不负责 的要履行退出 对 13 管理 方面 的因素。信 用社 案件 的高发 , 了管 理体 制 未建 机制 ; . 除 另一 方面 , 要切实加强案 件防控业务技能培 训 , 不仅 要学习监 立健 全 , 社会环境 负面影响 等客观 因素外 , 其主要 原 因还是 自身 在 管 法 规 , 要 学 习和 了解 新 业 务 , 握 新 技 能 , 悉 各 项 业 务 的 风 险 还 掌 熟 案 件 防范 和 查 处工 作 中存 在 着 一 些 误 区 。一 是 力量 薄 弱 。基 层 农 村 要点和流程 , 努力确保 案件 防控检查 的有效性。 信 用 社 点 多 面 广 、 员 素 质 低 、 员 少 , 案 防 工 作 鞭 长 莫 及 。 二 是 人 人 使 26 强 化 部 门 职 能 建设 。 一 是 进 一 步 明确 部 门 职 责 , 方面 要 . 一 制度 不 严 。近 年来 , 然 银 监 部 门 、 业 管 理 部 门和 各 级 主 管 部 门相 不 断 探 索 和 改 进 案 件 防控 检 查 内 容 , 照 “ 面 结 合 、 出 重 点 ” 虽 行 按 点 突 的 继 出台并实施 了一 系列规 范经营行 为和业 务操作程序 , 但是 由于 有 原则 , 合农村信 用社 内部 控制 薄弱领域和风 险隐 患状 况 , 结 选准检 关制度过于抽象 、 笼统 , 甚至 有的与有关法律 法规衔接不一致 , 导致 查 重 点 机 构 、 点 人 员 、 点 环 节 、 点 业 务 , 续 开 展 易 发 风 险检 重 重 重 持 其 可操作性 、 针对性 不强 , 在落 实上大 多是 以文件和 责任书 的形 式 查 ; 一 方 面 进 一 步 明确 案件 防 控 职 能 , 出 随 机 性 ; 三 将 纵 深风 另 突 第 明确 “ 一把手” 负总责 , 其他直接责任 人职责不 明确 , 约不严 格 , 制 导 险隐患排查职 能分离 , 予职 能部室 或稽核 内审部 门进行 , 交 将重 点 致 了在 执 行 上 的空 档 ,有 的单 位 和 部 门 因 多 种 原 因在 执 行 之 中 , 只 放在 易发风 险业务和环 节 , 努力避免监 管资源的浪费。二是加 强案 是 讲 在 会 议 上 、 发 在 文 件 上 、 实 到 墙 面 上 , 没 有 结 合 实 际 制订 件 防控独 立性 建设 , 关内部 规章应 明确 案件防控检查与相 关检查 转 落 并 相
对当前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案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违规违纪处理何以造成“法不责众”?——对当前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案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从哲学上讲,“法不责众”的“法”是广义的,既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也包括规章、组织纪律等。
这里的“法”主要是指后者。
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理解,所谓的“法不责众”,似乎意味着只要“犯事”的人多了,政1府的执法机构就无计可施,难以下手进行处理,因为不可能将所有与事件有关的人都处以法律的制裁。
于是乎,在这种流传多年的说道影响下,有人就以为一些平时不能干、不敢干的事,只要“别人干了我也能干,众人干了我更能干”,“不干白不干,干了也白干”。
反正有众人在我头上“遮着、扛着”,就是触及法律,就是违法犯罪,到时候也要考虑“法不责众”,不会只追究我一个。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法律认识上的极大误区。
在我国,主要是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情况,特别是某些法规过于理想化,可操作性不强,加之在群众中开展法制教育也不到位,这都是造成“法不责众”的现象的主要原因。
根据“法不责众”现象,笔者联想到当前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防案控险工作,用科学发展的角度来逻辑分析,在当前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违规违纪处理方面也很类同。
自银监会出台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以来,尤其自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管理,实行从严治社,加大责任追究,在案件专项治理、防范风险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案件查处力度史无前例。
但是,案防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有些县级联社(农商行、农合行)部分员工没有引以为戒和从中吸取教训,而是重蹈覆辙,顶风而上,屡犯同类案件;有些员工单位给予了经济处罚也无所谓,就是给予了行政处分也造样违反规定;有些问题只要组织上一查就是普遍性的问题,如果要处理就是处理一大片职工,效果可想而知。
究其原因,其防案控险工作出现“法不责众”现象很值得各级农信社(农商行、农合行)管理人员深思。
一、案防工作出现“法不责众”现象的原因分析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其他处理等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理方式,作为对违章违纪职工的一种辅助教育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在维护和巩固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方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
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第一篇: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农村信用社发展50多年来,很多铁的内控制度和法律法规都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完善的,其代价更是昂贵的。
尽管如此,我们有些后来人不但不珍惜来之不易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而要以身试法。
近10年间,嘉陵区农村信用社在就发生了七起“内部人”直接做案的经济案件。
诸如近几年的违法犯罪人员任华贵携信用社资金潜逃案,杜桂林参与金融凭证诈骗案,毛正兴、梁云益、刘伟违规放款侵占信贷资金案,文显臻、任春荣合伙盗窃信用社资金案,他们有的已鎯铛入狱,失去自由。
有的已丢掉饭碗失去职业。
更可悲的是有的临近退休或已退休安度晚年的老职工晚节不保,老泪纵横也走上了丢饭碗乃至服刑的末路,他们从事金融经营管理几十年,把自己一个职业的金融业高管人员经营成为一个囚人,这难道说付出的成本还低吗?有些案件金额巨大,而且影响深远,给全区农村信用社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一、六案发生原因分析(一)作案人员自身缺乏学习,防腐拒变能力差是案件发生的内在原因。
上述七起经济案件的作案人员平时不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法制观念淡薄;不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放弃了自我思想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严重缺乏防腐拒变的能力;个人私欲恶性膨胀,思想蜕化变质,贪图享乐,经受不住诱惑,最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将犯罪的黑手伸向信用社集体财产。
从文显臻、任春荣作案足以说明其私欲膨胀到何等地步,真是家贼难防。
(二)各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无相互制约机制,经办人员有章不循是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以“3?17”任华贵携款潜逃案为例足以说明:现金押运环节是银行案件防范的基本风险点,农村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执行双人押运存在诸多问题。
为此,我区联社早在2004年3月份就开始在辖内实行现金集中运送制度。
2004年嘉陵信用联社颁发《嘉陵区信用社现金调运、押运管理办法(试行)》(嘉信联[2004]19号),明确规定各信用社、分社存取现金必须事前向联社结算专柜报告,由结算专柜将现金计划汇总后报联社保卫科,由保卫科安排专职运钞车和经警人员将现金押送到信用社和分社。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体会及看法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学习体会及看法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面临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农村金融监管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农村信用社案件进行专项整治,能够有效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在学习这一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感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信用社是服务农村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承担着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责任。
但是由于一些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存在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了一些案件的发生。
这些案件不仅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通过学习整治案件的经验和做法,我认为农村信用社案件整治需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 深入分析问题根源。
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找出导致农村信用社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只有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2. 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通过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违法行为,避免案件的发生。
3. 提高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素质。
加强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提高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够有效避免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的发生。
4. 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信用监管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限制和处罚。
通过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能够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并提高社会信用意识。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整治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全面、系统地加以推进。
只有通过整治农村信用社案件,才能够确保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增长。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样本(二篇)
2024年信用社案防心得体会样本为深入、扎实、持久、有效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在案防工作“三年大见成效”目标的第二年,____分社进一步强化了案件防控工作的执行力度,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专项学习。
通过此学习过程,我深刻认识到当前犯罪手段日益翻新,呈现集团化、高智商、高技术、跨区域、内外勾结等复杂多变的新特征,给农村信用社的案件防范工作带来了较大挑战。
因此,牢固树立案防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我对案件防控工作的几点心得体会:一、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一)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例如,《案情通报》____第____期中提及的张某案件,其作案手段虽不复杂,却能屡屡得手,根本原因在于基本制度执行不力,违规操作成为常态;张某多年未轮岗也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制衡机制失效。
案发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虽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部分环节的程序制约不完善,存在系统漏洞,使得张某能够利用这些漏洞进行作案。
(三)监督检查管理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案发机构在自律监管中,对发现的问题未进行深入调查,检查内容不全面彻底,导致财会监管的应有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张某挪用资金的问题未能及时暴露。
(四)管理层案防意识薄弱,警惕性不足。
案发机构各级管理者对案件风险重视不够,过于追求业务发展而忽视风险防控,以信任代替原则,为张某提供了可乘之机。
(五)高科技犯罪增多,防范难度加大。
当前金融犯罪手法新颖、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如利用网银转账、克隆银行卡(票据)、POS机等进行犯罪活动,使得犯罪更加隐蔽难以发现,增加了防范难度。
二、预防案件发生的对策建议为明确责任、构建严密有效的防控体系、巩固案防成果、消除案件风险隐患、促进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并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力,特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员工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制度执行力。
将员工道德教育日常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制度学习经常化,督促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制度执行不变形走样、不折不扣、不漏损减值。
农信社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农信社贷款纠纷案涉及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农信社之间的一笔贷款业务。
原告李某于2018年向某农信社申请贷款,用于其农业生产经营。
某农信社经审查,同意向李某发放贷款,双方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
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李某应按月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然而,在贷款发放后,李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截至2021年,李某累计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元。
某农信社多次催收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李某提出抗辩,认为其拖欠贷款的原因是农业生产经营遭遇自然灾害,导致收入减少,无力偿还贷款。
同时,李某认为某农信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充分审查其贷款申请,也未告知其贷款的风险。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李某是否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2. 某农信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3. 李某拖欠贷款是否构成违约?三、案例分析1. 李某是否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其主张的农业生产经营遭遇自然灾害的情况属实。
然而,李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收入确实因自然灾害而减少,且其拖欠贷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但因其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某农信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法院经审查,发现某农信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操作:(1)未充分审查李某的贷款申请材料,未核实其收入状况和还款能力;(2)未告知李某贷款的风险,包括利率、还款期限、逾期利息等;(3)未对李某的贷款用途进行监管,导致李某将贷款用于其他用途。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认定某农信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李某拖欠贷款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已经构成违约。
农信社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与一名储户之间的储蓄合同纠纷。
储户李某于2019年6月将10万元人民币存入农信社,存期为一年,约定年利率为2.5%。
2020年6月到期时,李某发现农信社支付的利息低于合同约定,遂与农信社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情况:李某与农信社签订了储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存款金额、存期、利率等条款。
2. 存款利息支付情况:在存款到期后,农信社支付给李某的利息低于合同约定的2.5%。
3. 协商情况:李某与农信社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农信社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4. 诉讼请求:李某请求法院判决农信社支付其利息差额及相应的违约金。
三、法律分析1. 储蓄合同的法律性质:储蓄合同是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民事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储蓄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履行。
本案中,储蓄合同中关于存款金额、存期、利率等条款均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
3. 利息支付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农信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4.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农信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农信社与李某签订的储蓄合同合法有效,农信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农信社支付李某利息差额及相应的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1. 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本案中,农信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暴露出金融机构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基层农信社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的思考
通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可以增强社会对基层农 信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信任度。这不仅有助于维护 这些机构的声誉,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拓 展业务。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案件专项治理有助于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对 各类案件的深入剖析,可以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 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稳定的农村金融市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通过案件专项治理,可以为农村信用社和基层 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进而促进农村 经济的发展。
02
案件专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案件专项治理的目标
01 提升案件防控意识
通过案件专项治理,提高基层农信社农村信用社 全体员工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基层农信社农村信用
社案件专项治理的思
考
2023-11-12
目录
• 案件专项治理的背景和意义 • 案件专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 案件专项治理的重点环节 • 案件专项治理的难点和挑战 • 案件专项治理的优化和改进建议 • 案例分析与应用
01
案件专项治理的背景和意义
案件专项治理的背景
历史背景
农村信用社和基层农信社在我国农村地区扮演着重要的 金融角色,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这些金融机构内 部出现了不少案件,给其声誉和业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总结词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详细描述
通过定期开展内部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业务操作、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 全面排查,对违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和处理,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总结词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合规氛围。
联社警示教育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多年来一直服务于当地农民和农村企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监管政策的日益严格,信用社内部出现了一些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声誉和稳定运营。
以下是一起由违规操作引发的警示教育案例。
二、案例经过1. 违规放贷行为某年,信用社业务员李某为了完成业绩指标,未经严格审查,违规向一民营企业发放了100万元贷款。
该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不佳,负债累累,但李某在利益驱动下,隐瞒了这一事实,将贷款发放给了该企业。
2. 贷款资金挪用该企业负责人王某在获得贷款后,并未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而是将其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由于投资失败,王某无法偿还贷款,导致信用社贷款资金无法收回。
3. 内部举报与调查信用社内部员工张某发现了这一违规操作,向信用社领导进行了举报。
信用社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经调查,确认了李某违规放贷和王某挪用贷款的事实。
4. 后果与处理(1)李某因违规放贷被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王某因挪用贷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信用社损失。
(3)信用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操作的原因(1)利益驱动:李某为了完成业绩指标,不惜违规操作,损害了信用社的利益。
(2)监管缺失:信用社内部监管不力,对业务员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3)员工素质不高:部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缺失。
2. 警示意义(1)加强内部管理:信用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员的行为监督,防止违规操作。
(2)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3)强化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贷款项目的审查,降低贷款风险。
(4)加强监管合作:与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四、警示教育措施1. 组织警示教育活动(1)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讲座,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农村信用社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农村信用社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大同区农村信用联社下辖1个营业部,7个乡(镇)级信用社,2个信用分社,2个储蓄所,10个农村信用代办站,现有员工158人。
多年来,全区农村信用社担负着服务大同区城乡经济发展,为企事业单位和全区人民群众提供有力金融支持的重要使命,为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全区农村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屡屡发生,呈居高不下之势,在1997年至2000年的三年里,我院立案侦查的信用社员工涉嫌贪贿案件就达8件8人,占全市金融系统案件总数的48.5%,对地方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如双榆树乡信用合作社的乔××采取偷支领储户存款的手段,贪污公款二万余元。
再如,庆阳山信用合作社,当时只有六名员工,就发生了总金额八十余万元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其中的三人立案侦查,犯罪人员占该社员工的50%。
该信用合作社原主任宋××一人就截留储户存款达六十余万元;年仅23岁的记帐员王××效仿宋××也采取套取利息、支取库款和截留储户存款的手段,贪污挪用公款十三万余元;该社另一记帐员杨××也挪用公款三万余元。
更有甚者,在检察机关查办庆阳山信合作社经济案件的期间和结案后,祝三信用社原主任王××顶风作案采取盗名贷款、截留还贷本金、利息和转支资金等手段强占公款,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和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涉案金额高达一百六十二万余元,严重地扰乱了农村金融工作的正常秩序。
农村信用合作社内部员工之所以在短期内发生多起经济违法犯罪,究其原因有:1、内部机制不完善。
大同区是一个农业区,金融机构以乡级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
因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五十年代建立的农村信用社又从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单成体系。
在分离的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或力度不够,上级组织对下属机构的检查不严,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许多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不能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是农村金融系统发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信用社近期案例的反思
监督:一道沉重的话题—xx信用社(银行)近期案例的反思XX县信用联社系统员工违规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年来接连出现xxx盗窃库款外逃案,xxx侵占公款外逃案,xxx侵占公款外逃案,xxx挪用资金案等几起案件,使我们的集体利益受到严重的侵犯,社会形象遭遇了严峻的考验,职工思想感受了强烈的震撼。
这说明我们的班子队伍中的少数人受拜金主义毒害较深,反映了我们在监督管理上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暴露了不少漏洞,已经到了非整顿不行、非整顿将影响信用社的生存、改革和发展的地步。
在此,我们对联社近3年来的四起案件,以监督管理方面作为切入点,进行简要的剖析,并总结教训、提出对策,以期健全机制、强化监控,促进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一、案件的简单经过1、XXX盗窃库款外逃案。
1975年生,原XX信用社稽核员,平日喜好赌博。
##年5月4日利用职务之便,以核对金库现金数为名,向当班会计XXX要得金库钥匙,单独进入金库,将保险柜内现金60万元装入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背包内,并提到库外值班室,下班时乘人不备,携款潜逃。
他先后潜逃到广东、广西等地游玩,最后租住长沙。
经他人发现举报,随即被闻讯赶来的县联社经警队员和公安干警抓获,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XX信用社XX代办站XXX帐外经营、携款外逃案。
XX 信用社XX代办站代办员XXX,男,37岁,中共党员,1999年开始任职,2001年起开始作案,侵占储蓄存款50笔,金额34.34万元,短款7.36万元,冒名贷款46笔,金额7.2万元,涉案金额48.9万元,许于2005年8月24日携妻外逃,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目前的追赃挽损率为零。
3、XX信用社XXX代办员XXX侵占资金外逃案。
XXX,男,30岁,1998年接其母亲移交担任代办员。
2002年开始作案,采用涂改定期存单金额少交帐的方式侵占信用社资金50多笔,金额70多万元。
金于2006年6月20日外逃。
目前追回赃款20万元,查封商品房、门面各一处,价值小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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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案防典型案例分析与思考农村信用社发展50多年来,很多铁的内控制度和法律法规都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完善的,其代价更是昂贵的。
尽管如此,我们有些后来人不但不珍惜来之不易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而要以身试法。
近10年间,嘉陵区农村信用社在就发生了七起“内部人”直接做案的经济案件。
诸如近几年的违法犯罪人员任华贵携信用社资金潜逃案,杜桂林参与金融凭证诈骗案,毛正兴、梁云益、刘伟违规放款侵占信贷资金案,文显臻、任春荣合伙盗窃信用社资金案,他们有的已鎯铛入狱,失去自由。
有的已丢掉饭碗失去职业。
更可悲的是有的临近退休或已退休安度晚年的老职工晚节不保,老泪纵横也走上了丢饭碗乃至服刑的末路,他们从事金融经营管理几十年,把自己一个职业的金融业高管人员经营成为一个囚人,这难道说付出的成本还低吗?有些案件金额巨大,而且影响深远,给全区农村信用社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一、六案发生原因分析(一)作案人员自身缺乏学习,防腐拒变能力差是案件发生的内在原因。
上述七起经济案件的作案人员平时不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法制观念淡薄;不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放弃了自我思想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严重缺乏防腐拒变的能力;个人私欲恶性膨胀,思想蜕化变质,贪图享乐,经受不住诱惑,最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将犯罪的黑手伸向信用社集体财产。
从文显臻、任春荣作案足以说明其私欲膨胀到何等地步,真是家贼难防。
(二)各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无相互制约机制,经办人员有章不循是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以“3?17”任华贵携款潜逃案为例足以说明:现金押运环节是银行案件防范的基本风险点,农村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执行双人押运存在诸多问题。
为此,我区联社早在2004年3月份就开始在辖内实行现金集中运送制度。
2004年嘉陵信用联社颁发《嘉陵区信用社现金调运、押运管理办法(试行)》(嘉信联[2004]19号),明确规定各信用社、分社存取现金必须事前向联社结算专柜报告,由结算专柜将现金计划汇总后报联社保卫科,由保卫科安排专职运钞车和经警人员将现金押送到信用社和分社。
但这个规定并未在大通信用社完全执行,除个别分社因离主社较远,交通不便实行联社集中运送外,其余分社仍实行到主社取款的方式。
虽然主社要求分社在存放现金时要实行双人押运制度,及分社如是一人取款主社派人护送的方式,但执行中并未成为一种制度坚持下来,未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分社一人存取现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如此松散的管理方式下,不出问题是侥幸,出问题也相当自然。
(三)大额现金管理不严,未执行严格的事前审批制度。
为加强大额现金管理嘉陵信用联社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并以嘉信联发[2005]139号文件印发了《嘉陵区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其中要求5万元以上现金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分社向主社提取现金5万元—20万元应由副主任审批,异常大额现金提取要实行报告制度。
新庙分社平时现金库存一般在10万元以内,当天尚有现金库存5万元左右,提取20万元现金显然大大超出正常库存用量,但任华贵向主社出纳常××报告大额现金支取时,出纳并为对该笔异常大额现金支取引起足够重视,也未将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主任。
在任华贵支取大额现金时,出纳未在“大额现金支取审批记录”上登记交分管主任审批,使大额现金支取失去控制。
事后检查大通信用社的“大额现金支取审批记录”,发现新庙社当天该笔记录未作审批,而且整个记录存在明显的补制痕迹。
(四)内部制约措施失控,违反业务操作流程。
现金支取先记账后付款,钱账换人复核这是银行会计制度最基本的规定,但大通社在办理该笔现金支取时未严格遵守此规定。
据了解,任天贵在办理现金支取时,会计暂未在场,出纳常××在支票未经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的情况下,未等会计人员回来对钱款进行复核,直接将现金支取给任天贵,事实上形成了一人临柜,业务一手清的状况。
事后检查发现,会计处理该笔账务的时间已在款项支取1小时以后。
(五)内部管理不严,交接手续不清。
大通信用社对核算业务各流程的管理较为松散,岗位责任不明,密码管理失控,交接手续不清。
当天对公会计黄××休假,交接登记显示有关工作移交储蓄会计蒲××,但当天运行日志显示复核工作由主社信贷员何××承担,而何××使用的计算机代码和密码是主社副主任杨××的,但被调查的主任蒲××、副主任杨××并未安排何××代班,副主任杨××也未授权何××使用其代码和口令。
到底是分管领导推过诿责还是信贷人员越权录账,让人费解。
(六)业务素质较差,制度观念淡薄。
出纳常××再过两年即将退休,工作勤勉,但由于只有小学文化水平,业务素质很难适应新业务的需要,不会计算机操作,由此导致当天对公会计休假后复核工作无人代替的问题。
事后询问其为何违反有关规定办理现金取款业务时,常××称,当时认为任华贵的父亲是老信用社主任,老先进,任本人组织上是党员、行政上是主任,根正苗红,不会出问题,因此思想上就少了一根弦,人情代替了制度。
(七)内控监督检查不力,稽核检查流于形式,忽略安全隐患。
“3?17”携款潜逃案暴露了我区联社在日常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疏漏,对现金押运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安全隐患。
大通信用社下属六个分社,除一个分社外其余分社日常存取现金基本上都是在主社办理,在联社实行集中运钞制度后的2年时间内,分社未按要求通知联社集中运钞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联社明知分社有章不循却不加制止和纠正,可悲的是专职稽核人员专题稽核长达两年未发现大通片区未执行联社规定,更谈不上及时报告和纠正,最终酿成风险案件,不能不令人感到痛心和惋惜。
(八)相关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松懈,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直接管理者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安全、内控检查走过场,应付了事,甚至发现了问题也大事化小,不处理、不报告,对问题熟视无睹,对可能产生的大要案的迹象麻木不仁;另一方面,上级监督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差,检查不细致、不全面,以致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该整改的隐患未能及时得到整改;前几年,区联社对基层社的专项检查针对性不强,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不够,致使基层出现的一些问题迟迟不能被发现,长期得不到纠正。
从刘伟、毛正兴、梁荣益违规放款侵占资金时间之长、笔数、户、金额之多足以说明,尤其是刘伟下岗收贷又担任信用社主任后,其乱放贷款的行为更是有恃无恐,上级管理部门也曾先后多次组织工作组到该社检查工作,但均未暴露问题。
还有一些案件也充分说明,各级监督管理者不认真坚持查库制度,查库时不仔细清点,甚至只粗略核对一下会出帐面余额即敷衍了事;金库钥匙交接混乱,经常出现一人代管的现象;金库长期设两个库存;空档值班人员经常脱岗等现象未能及时得到纠正。
(九)管理者思想麻痹,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力。
从任华贵携款潜逃案件可以看出:该社管理者对基础工作岗位潜伏或引发案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落实防范措施不力;对基础岗位执行制度过程中的纰漏和岗位之间制约环节的松驰现象放任自流,不制止、不纠正;对有问题员工的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少数员工赌博、经商等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对显露的案件信息、案件线索缺乏必要的敏感和警惕;对案件防范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的会议中,不抓具体落实;只注意“防外”忽视“防内”,忽视内部岗位制约的检查落实。
常言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任华贵身为信用社主任,不注意自己的干部形象,多次与社会人员一起往返外地经商,花钱大方,一掷千金,其挪用信用社资金的可能性被忽略;毛正兴经常参与社会豪赌,而且经常彻夜不归,引起夫妻反目,其因资金短缺而向信用社贷款伸手的可能性也没有引起注意。
二、应该吸取的教训和应采取的措施上述七案真是警钟长鸣,无数次向我们提醒案件随处可能发生,“十案十违章”,内部控制薄弱之处就是案件多发之处,信用社点多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应作为风险防范的重点。
(一)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认真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广泛开展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9月5日省银监局、省联社召开的全省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员工对《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禁令》以及历次案件通报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特色意识、学习意识”,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二是要加强对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业务技能锻炼,促使其主动抵制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三是要将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干部职工抵制诱惑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四是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求他们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构筑好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随时做到是非清楚、行为规范和警钟长鸣,切实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
(二)必须认真解决制度的执行力问题。
制度缺位比没有制度更可怕。
六案显示了个别信用社在执行集中押运制度、大额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基本制度、人员交接制度、密码管理制度、四双制度等方面存在缺位、失位的现象,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非常突出。
因此,必须督促各信用社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三)落实制度环境,充实一线门柜人员。
基层信用社因人员不足导致基本制度难以落实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大通7个信用社有4个是三人社,龙蟠片区10个信用社就有8个是三人社,按信用社“四双制度”要求至少也得4个人。
许多信用社常年处于带“病”运行状态,许多信用社职工不能享受休假待遇,强制休假制度更无法落实,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据调查,整个嘉陵信用社需缺额补员20人,因年龄大、文化低、技能低需置换的人员达34人,但由于信用社无进人自主权,自身无法解决此类问题。
(四)加强对要害岗位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