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4园林 绿化定额说明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市政总说明(上)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
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 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 元/工日;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 元/工日。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04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某某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某某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X》)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GJD-1-1-95)根底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某某省行政区域X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与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根底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局部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与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局部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X》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确实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根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
贵州2004定额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A1-1~~126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5,其垂直提运用工已综合在定额内。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天然湿度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天然湿度土与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以下为湿土。
4、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或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5、在群打预制桩的桩间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7、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50。
8、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或石质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或石质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
挖孔桩人工凿石不分孔径,均按定额执行。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人工开挖图示底面积(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宽度)20㎡以上的基坑和图示底宽(同前注)3m以上的沟槽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
(深度按全高计算)1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碴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在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大于15%至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2;坡度超过40%时,按坡底至坡顶每升高1m折成水平运距10m计算。
在同一条线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
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1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
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如安全网、草席、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04定额说明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
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
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实用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计价定额(2016版).docx
贵州省园林绿化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RR)、《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RR)、《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RR)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RR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一、工程范围和项目分类
二、计算原则和方法
1.基本定额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和要求,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计算所需的植物栽植数量、草坪面积等基本定额。
2.施工定额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计算绿化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施工成本。
3.公共设施定额计算:根据城市公共设施的规模和用途,计算所需要的公共设施的数量和成本,如休闲座椅、景观灯具等。
4.绿化养护定额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要求,计算绿化养护工程的需要的成本,包括植物保养、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三、建设和管理要求
1.绿化工程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2.绿化工程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的特点,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和生态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
3.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有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为长期制度化,建立养护体系,定期检查和维护绿化设施和植物。
四、定额计算的应用和改进
1.定额计算可作为投资估算和项目预算的依据,使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定额计算可作为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估的依据,判断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3.定额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改进,结合新的科技和技术,提高绿化工程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计算规则是一套科学、合理的成本计算和绩效评估体系,对绿化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它不仅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能够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贵州省园林绿化计价定额(2016版)x
贵州省园林绿化计价定额(2016 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RR)、《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RR)《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RR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RR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总说明一、《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以下简称《计价规》)的要求,并总结了我省近年来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中,广泛使用,较为成熟的经验,结合我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围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建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定额规定项目容,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耗用量的社会平均水平;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造价纠纷、评判投标报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及投标报价,加强企业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格的材料、苗木、成品、半成品为基础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依据现行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国家及本省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六、本定额工作容中,列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详述,业已包括在。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中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1.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相关规定计入了施工损耗并加括号,使用时应按市场价及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签证计列。
2.辅助材料已按基期价计入;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的名称以“元”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均已包括施工现场运输损耗、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4.材料中砂浆及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级是按施工常规选用的,如设计另有要求时,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5. 本定额所列出的辅助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市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
贵州建筑施工计价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一、"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标准"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和"全国统筑工程根底定额"(GJD-1-1-95)根底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撤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撤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根底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局部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根底,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平安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
七、本定额主要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局部项工程工程,第二部份为措施工程、其他措施工程,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工程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确实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容包括根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贵州 定额说明 园林绿化部分
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省工程计价04定额-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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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贶用计算顺序表
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贶用计算顺序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分别列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计价规范》的要求, 列为“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其他项 目”、“规贶”、“税金”。 定额计价按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 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贶用项目 组成》的要求,列为“直接贶”、“间接贶”、 “利润”、“税金”。(增加其他项目贶)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规贶计算顺序表
e.税金
B 定额计价贶用计算顺序表共有4个表:
a.直接贶计算顺序表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措施费
b. 间接贶计算顺序表
间接费=规费+管理费
( 管理 费=企业管理费+检验试验费)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利润及税金计算顺序表
• 定额的适用范围: • 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 不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 的改建工程,丌适用于修缮及拆除 工程。
• 厂区(院、住宅小区)道路、人行道 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 册 “道路工程”。 • 室外排水管道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第8册“给排水、采暖、燃 气管道”。 • 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 蹬道、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执行《贵 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 额》园林绿化册“园路、园桥”。
一般建筑中带有部分仿古建筑的 项目;亭、台、楼、阁、榭、舫、廊、 寺、庙、殿、堂、斋、轩、塔等仿古 建筑中的仿古部分执行《贵州省园林 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仿古 建筑册。 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 标准。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文件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
04园林绿化定额说明
园林总说明《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园林景观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包括土方工程,园路及地面工,砖石工程,水池、花架及小品工程,喷泉安装工程,假山工程,步桥工程,装饰及杂项工程,构件运输、模板、钢筋加工及脚手架,亭工程等共计10章467子目。
一、编制依据:本定额是在全国、我省以及有关兄弟省市定额的基础上,结合目前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的。
主要依据如下: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2.《北京市庭园工程预算定额》。
3.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
二、本定额是根据陕西省园林建设企业的安装、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换算。
三、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公园、景区、街头小游园,工矿企业、居住小区的园林建设工程,不适用园林建筑的修缮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园林建筑企业的报价、结算和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五、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方式编制的。
六、本定额已考虑了园林景观工程相对分散、量小、艺术性强等因素,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七、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所含各项操作损耗率如下:1.根据园林工程艺术特点,混凝土除园路垫层、路面、台阶为2%,门窗框及小品为3%外,其余项目均为1.5%。
2.预埋铁件为1%。
八、本定额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按图示尺寸计算用量,执行钢筋加工相应子目,予埋铁件的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九.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标号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本定额模板是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为计量单位,这不同于以往按混凝土模板含量来计算的方式。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1.本章包括:人工平整场地、挖土方;机械挖土、运土、推土机推土、人工回填土、堆筑、修整土丘;围堰及木桩钎、石桩、钢筋混凝土桩等共35个子目。
2004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说明以及计算规则
说明一、本《园林绿化工程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公园、山区、道路等的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二、园林建筑工程项目,如亭、台、楼阁、长廊的柱、梁、墙、喷泉的水池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三、园林建筑工程的装饰以及混凝土花架、桌凳等的饰面按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执行。
四、本园林绿化工程搭设脚手架费用按F.措施项目相关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
定额中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绿化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 防水卷材层一层,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
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
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园林 绿化定额说明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
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
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乘系数1.4。
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
“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
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人工、辅材不变。
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树体等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
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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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
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
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乘系数1.4。
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
“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
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人工、辅材不变。
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树体等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
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大树”是按国家规范指胸径大于或等于15cm的常绿乔木和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落叶乔木。
13.因特殊情况,需在非适宜季节栽植苗木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非适宜季节”在我省是指每年的5月至10月。
14.由于受环境、气候及树种生长特性等影响,为确保大树移植成功,所增加的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5.本章所有主材只给出了消耗量,并加以括号。
其价格应按建设当地的苗木市场价格、施工合同或双方签证计算。
主材价格应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用、运输损耗、采保费。
16.植物种植应本着“随挖、随运、随栽”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和苗木供应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确需假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说明理由或事前报经业主认可。
假植费用按相应的种植项目的人工、机械及辅材费乘以系数0.30,与种植项目合并计算。
17.本章种植项目均未考虑水车台班,如实际发生按双方签证按实计算。
但用水量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1.起挖乔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胸径以“株”计算。
2.起挖灌木和种植灌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冠径以“株”计算。
3.起挖各种植绿篱分单、双和三排以“m”计算。
4.起挖和种植棕榈按杆高以“株”计算。
5.起挖竹类:散生竹类按胸径以“株”计算;丛生竹类按根盘丛径以“丛”计算。
6.起挖和种植攀援植物:木本按地径以“株(丛)”计算;7.起挖和种植地被植物按每平方米不同株数以“m2”计算。
8.起挖和铺种草皮以“m2”计算。
起挖球根、块根花卉、水生植物以“株”计算。
9.砍伐乔木按胸径以“株”计算。
10.挖树根按离地面20cm处树干直径以“株”计算。
1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以“m2”计算。
12.种植乔木分带土球和裸根,按截干苗、半冠苗和全冠苗及胸径以“株”计算。
13.种植露地花卉:分草本和木本,以“株”计算。
14.栽植竹类:散生竹分全梢和截梢按胸径以“株”计算;丛生竹按根盘丛径,以“丛”计算。
15.绿篱种植排数多于3排时,其种植项目套用灌木片植子目,以“株”计算第二章园林小品及假山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包括园林小品制作、园林小品装饰、堆砌假山、塑假山、桌凳安装等,共105个子目。
2.定额中不包括采购山石的勘察、选石、运石费用,如发生可列入主材单价进入直接工程费。
3.人造独立峰、石笋堆砌等可套用堆砌假山和塑假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散点石和汀石套用布置景石子目。
4.堆砌假山和园林小品定额中已包括了人工和石料、小品原料100m 以内的运距,超过100m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计算。
5.本章列有钢筋含量的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种规格的用量及施工损耗,如设计与定额不符,其量差套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钢筋制作子目。
6.园林小品及塑假山(石)、塑木纹应将骨架和装饰面层分开,分别计算和套用相应子目。
7.砌石假山、布置景石未包括土方、基础及垫层工料费用。
8.砌石假山及塑假山(石)未考虑模型制作费。
小品制作已考虑了模型制作费。
9.本章子目均未包括基础及脚手架费用,如发生应另行计算。
10.塑树皮、藤条、竹节、竹片等子目,均已考虑了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基层抹灰及骨架材料。
11.堆砌假山艺术造型系数:堆砌假山按同质、同色、接形、合纹、造型五要素评定等级。
凡满足其中三要素者为三级;满足其中四要素者为二级;五要素均满足者为一级。
(1)同质:指山石拼叠组合时,其品种、质地要一致。
(2)同色:指同样品种质地的石料的拼叠在色泽上应力求一致。
(3)接形:指将各种形态的山石外形相结合拼叠起来,既有变化而又浑然一体。
(4)合纹:指当石与石相互组合拼叠时,山石外形轮廓的拼叠接形吻合面的石缝就变成了山石的内在纹理脉络。
包括横纹拼叠、竖纹拼叠、环透拼叠、扭曲拼叠。
(5)造型:指竣工后的堆砌假山的立面造型与其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具有较高的观赏性。
且无“对称居中”、“重心不稳”、“杂乱无章”、“纹理不顺”、“铜墙铁壁”、“刀山剑树”、“鼠洞蚁穴”和“叠罗汉”等现象。
12.塑假山艺术造型系数:塑假山按纹理、形态、色泽、质感四要素评定等级。
凡满足其中二要素者为三级;满足其中三要素者定二级;四要素均满足者为一级。
(1)纹理:指假塑石面皱纹线条相互通顺、协调,形成势态。
(2)形态:指假山形态变化自然逼真,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具有较高观赏性。
(3)色泽:指假塑山石的颜色自然逼真,仿真性强。
(4)质感:指假塑山石的表面处理粗糙或细腻、多皱或平滑自然逼真。
13.零星点布散石子目中已包括了100m内人工运石,超过100m时,按第六章相应子目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1.堆砌假山、驳岸,预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估算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后按相应艺术造型等级分别乘以下列系数1.0、1.15、1.30(三级、二级、一级)。
堆砌石假山竣工工程体积可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计算公式一:V =(G-S)÷K式中: V:堆砌假山竣工体积(m3)G:堆砌假山石料进料验收数(t)S:竣工后堆砌假山进料剩余数(t)K:假山石料密度,统一综合按2600Kg/m3计算。
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计算公式二:V = S多×H×K式中: V:堆砌假山竣工体积(m3)S多:堆砌假山水平投影外接多边形面积(m2)H:堆砌假山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m)(不包括基础)K:实体折减系数。
其取定值如下表: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并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塑假山(石)以装饰表面积(m2)计算。
其人工费机械费按相应艺术造型等级分别乘系数1.0、1.15、1.30(三级、二级、一级)计算。
装饰表面积计算公式为:S = L×H×K式中: S:假塑装饰面积(m2)L:假山水平投影面积周长(m)H:假山高度算术平均值(m)K:面积调整系数。
其取定值为1.30。
R:艺术造型等级系数。
在计算H值时,应注意:(1)在假山最大垂直投影面积方向,沿高度方向的外轮廓线突变处,均应作为高度平均值计算测量点。
(2)人造独立峰、石笋或平顶独峰假山,其高度平均值H,按H=Hmax×R计算:式中:Hmax:假山着地点(不包括基础)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m)R:高度折减系数。
其取定值如下表:第三章园路、园桥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包括路面、地面、路牙、台阶、园桥共63个子目2.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不适用于厂、院及住宅小区内的行车道路。
3.园路、地面、台阶的土方项目,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关子目执行。
4.园路垫层、面层缺项可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子项目执行。
5.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可分别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子目执行。
6.卵石路面的卵石粒径已按各种规格综合考虑,并已包含选、洗卵石费用。
作人物、花鸟、几何图案等,按拼花子目执行。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1.卵石路面分平铺和竖铺,拼花和不拼花以卵石规格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2.其他石材路面及嵌草砖铺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园桥: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石桥面按“m2”计算。
4.园路垫层宽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路面(不含蹬道)和地面,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包括路牙。
路牙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坡道路面带踏步者,其踏步部份应予以扣除,并另按台阶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6.石料台阶,按图示水平投影长度尺寸以“m”计算。
7.台阶和坡道的踏步面层,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8.绊石和片石蹬道,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9.竹、木园桥不分构件部位,均按竣工材积以“m3”计算。
竹桥材积按小端直径计算。
第四章杂项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本章包括:绿地栏杆制作与安装、道路、广场摆花、树池篦子安装等共24个子目。
2.花池栏杆按制作材料以长度计算;树池篦子以套计算。
3.道路广场摆花按花盆(袋)规格以盆(袋)计算。
定额已包括了5Km以内运输费、上下车、摆放、一般图案编排,但不包括复杂的图案编排和立体造型,如发生应另行计算。
4.土围堰按围堰规格以长度计算。
编织袋围堰按外包体积以“m3”计算。
5.透水管按管径以“m”计算。
第五章绿化养护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包括乔木、灌木、绿篱、造型植物、竹类和棕榈植物、露地花卉、地被、攀援植物、草坪、水生植物的成活保养和保存保养,共二节240个子目。
二、养护标准:本章定额成活保养不分养护标准等级,保存保养养护费用适用于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一级养护标准段内,如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二级养护标准段内,则应在根据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所有费用后乘以系数0.95;如养护所在地发生在三级养护标准段内,则应在根据本定额相应子目计算所有费用后乘以系数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