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一、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0.74%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21%4、工伤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5、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3%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 机械费)× 0.41%二、管理费(含企业管理费及检验试验费)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黔建施通[2007]285号
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装饰装修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004定额人工费规定
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其余26元∕工日;安装工程28元/工日。
黔建建通〔2011〕564号文规定: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 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 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
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贵州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 -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间接费、利润、税金取费基数和取费费率一、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0.74%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2.21%4、工伤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5、住房公积金: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3.23%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费用标准:单位工程(人工费+ 机械费)× 0.41%二、管理费(含企业管理费及检验试验费)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高度大于2.2m的落地橱窗、封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贵州省建筑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 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 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2004 版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 版)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一、2005 年 4 月 1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 的单位工程,
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
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 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 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 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 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施 动态管理, 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 经贵州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贵州省工程计价04定额-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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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贶用计算顺序表
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贶用计算顺序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分别列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计价规范》的要求, 列为“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其他项 目”、“规贶”、“税金”。 定额计价按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 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贶用项目 组成》的要求,列为“直接贶”、“间接贶”、 “利润”、“税金”。(增加其他项目贶)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规贶计算顺序表
e.税金
B 定额计价贶用计算顺序表共有4个表:
a.直接贶计算顺序表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措施费
b. 间接贶计算顺序表
间接费=规费+管理费
( 管理 费=企业管理费+检验试验费)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利润及税金计算顺序表
• 定额的适用范围: • 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 不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 的改建工程,丌适用于修缮及拆除 工程。
• 厂区(院、住宅小区)道路、人行道 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 册 “道路工程”。 • 室外排水管道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第8册“给排水、采暖、燃 气管道”。 • 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 蹬道、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执行《贵 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 额》园林绿化册“园路、园桥”。
一般建筑中带有部分仿古建筑的 项目;亭、台、楼、阁、榭、舫、廊、 寺、庙、殿、堂、斋、轩、塔等仿古 建筑中的仿古部分执行《贵州省园林 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仿古 建筑册。 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 标准。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补充定额(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补充定额(试行)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
工作内容:1、挖土、将土堆放在一边,清理机下余土。
3
人工乘以系数1.5。
机械破碎岩石
工作内容:1、机械破碎岩石,打碎,碎石清理、堆积。
3
旋挖机钻孔灌注桩
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
装、拆钻机,就位,移动。
2、钻孔、清孔、成孔。
3、渣土清理堆放至孔桩10m以外。
3
工作内容:1、测量、放线。
装、拆钻机,就位,移动。
2、钻孔、清孔、成孔。
3
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
工作内容:骨料冲洗、配料计量,混凝土搅拌,装运输车。
单位:10m 3
工作内容:将搅拌好的混凝土在运输中进行搅拌,运送到施工现场,自动卸车。
单位:10m3
合同约定采用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时,执行定额商品混凝土相关子目,另计集中搅拌、运输混凝土费用、混凝土搅拌站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
预拌砂浆
干拌砂浆:
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每m3砂浆量按干拌砂浆1.70t及水0.29t计算;定额每m3砂浆用量扣除人工0.20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用量×0.6。
湿拌砂浆:定额每m3砂浆用量扣除人工0.45工日及灰浆搅拌机台班用量。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2004版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贵州省人民出版社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贵州省人民出版社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物价局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李荣耀副组长:卢达昌王先耕丁诗建何灏张鹏高国富编制办公室主任:高国富副主任:张平张琦曾定洪滕明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技术总编: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钱沪马重兴莫金玲杜巧民主编:钱沪顾问:张岳良窦毅参编:刘秀英张晓玉吴朝霞张太群顾浚梁翁杰申志志萍项霞杨治国马丽华邹泽盛协编:赵国彦付超李瑞修微机操作:覃儒珍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文件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物价局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7、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六、填土分夯填、松填,工程量按图示回填体积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大于500㎜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Ⅰ 砂 1500 尖 锹
开
挖 0.5~ 0.6 一
类
砂壤土 1600
腐植土 1200
泥炭 600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1600 用
锹
开
挖
并
少
数
用
洋
镐
开
挖 0.6~0.8 二
第一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1 土石方工程
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3 砌筑工程
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6 金属结构工程
7 屋面及防水工程
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 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700~800 1.60 1.80
贵州省04定额人工费调差文件
2010年11月06日
滚动新闻:
黔建施通〔2008〕297号
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
人工费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明显偏低。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对贵阳地区2007年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及建筑工种日工资标准的调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测算,确定了人工费的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9.5%计算。
以上调增的人工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二、本次人工费调整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本文下达前已办完结算的单位工程和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
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均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工费合计×54%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57%计算。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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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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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贵 州 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
编制领导小组组长:李光荣
副组长:卢达昌王先耕丁诗建
何灏张鹏高国富
编制办公室主任:高国富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为切实抓好新计划实施的工作,特提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落实: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 作者:
————-—————————————————----——-——— 日期:
2004版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Valuation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toQuotasinGuizhouprovince
一、2005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施动态管理,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经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新计价依据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贵州省物价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计价 定额 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办公室2005年1来自20日印共印100份总说明
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是清单计价规范》(GB2005-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是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副主任:张平张琦曾定洪
滕明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
技术总编:夏思阳冯少堂徐彬卿
钱沪马重兴莫金玲杜巧民
主编:钱沪
顾问:张岳良窦毅
参编:刘秀英张晓玉吴朝霞张太群
顾浚梁翁杰申志志萍项霞
杨治国马丽华邹泽盛
协编:赵国彦付超李瑞修
微机操作:覃儒珍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 省财政厅文件
贵州省审计厅
贵 州省物价局
黔建办通【2005】36号
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版)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二、本定额是实际工程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费用标准为2004年贵阳地区基期价。除贵阳地区外,各市、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将其测算结果及调整意见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后执行。
新计价依据发布后,、各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新计价依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