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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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
单价措施项目费
2.1 人工费
2.2 材料费
2.3 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3.3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单 价 按 照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费 用 编 制 规 则 》 ( 2015 年 ) 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 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
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4.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浇 捣 ,人 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 工 增 加 0.80 工 日 / m3;
(2)混 凝 土 搅 拌 机 (400L)增 加 0.052 台 班 / m3。
5.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普 通 现 拌 砂 浆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拌 和 ,人 工 、机 械 具 体 调整如下:
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 、定 额 项 目 的 工 作 内 容 ,除 已 注 明 的 外 ,还 包 括 施 工 准 备 、配 合 质 量 检 验 、 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 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1+2.1)×0.69%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
计日工
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4.4
总承包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l%;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工程估算价×3%~5%。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
5.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
(2)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020台班/m3。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04园林 绿化定额说明

贵州04园林 绿化定额说明

第一章绿化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1.本章由苗木起挖、植物砍伐、绿化地整理、植物种植、大树起挖、大树移植等工程内容构成,共307个子目。

2.本章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起挖、种植、移植、砍伐等工作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的消耗量,以及以上工作区域周围2m以内的场地清理工作。

3.本章人工整理绿化地,是绿化施工前的地坪整理。

执行时应根据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套用相应子目,但不得累加重复计算。

4.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30cm以内的挖填、清理、找平、耗细后栽种植物,执行“整理一般绿化地”子目;找平、捣碎、耗细后种植地被植物及铺种草坪,执行“种植地被铺植草坪整地”子目;精心找平、耗细、拍实3道以上播草种,执行“草坪播种整地”子目。

5.本章苗木起挖、种植穴的土壤类别均按一二类土计算,如遇三四类土人工乘系数1.4。

同一种植穴、槽内土壤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如需打凿石方或其他障碍物等应另行计算。

6.本章“胸径”是指离地面1.2m处植物主干的直径。

“乔木”是指具有明显主干的木本植物;“灌木”是指无明显主干、呈丛生状的木本植物。

7.苗木(不包括大树)消耗量已按相关规范考虑了种植损耗5%。

8.本章中露地花卉、地被植物及绿篱的主材消耗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人工、辅材不变。

9.本章中植物栽植未包括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支撑、草绳缠树体等措施项目,如发生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10.本章各种植项目均已考虑了挖穴、落塘、回填及50m以内材料运输。

余土外运或需人工换土应按附录《绿化工程土方量及运输数量对照表》计算工程量.弃土按挖方量,换土按填方量分别套用相应子目。

11.本章种植项目中不包括苗木二次搬运,如发生按第六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砍伐、挖根项目已考虑8Km内的清运。

12.本章中的大树移植子目(包括古树名木),应按国家及省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黔建施通2007-285

黔建施通2007-285

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人工和机械调整文件、综合解释

人工和机械调整文件、综合解释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建建通〔2011〕564号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燃油费、电价也在逐步上涨,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并认真测算,确定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调整系数,现予以公布: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0%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15%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11年9 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70%计算。

二、执行贵州省2004版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机械使用费调整方法如下:按单位工程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机械使用费合计×16.10%计算。

其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的机械使用费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不调整。

安装、仿古建筑工程的定额机械使用费不调整。

三、人工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 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 7~E10。

机械使用费的调整基数为定额机械使用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定额E1~E6。

市政工程定额说明-路灯工程

市政工程定额说明-路灯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册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防雷接地装置、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刷油防腐等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市政道路、市政地下通道、广场的照明工程。

不适用于庭院内、小区内、公园内、体育场内及装饰性等照明工程和拆除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与《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关定额项目的界线划分,是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碰头点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定额,界限以外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四、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运行工作。

五、本定额的电压等级是按10kv以下考虑的。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主要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二、变压器安装用枕木、绝缘导线、石棉布是按一定的折旧率摊销的,实际摊销量与定额不符时不作换算。

三、变压器油按设备带来考虑,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四、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综合考虑编制的,执行中不作换算。

五、配电及控制设备安装,均不包括支架制作和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也不包括设备元件安装及端子板外部接线,应另执行相应定额。

六、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的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安装均不包括镀锌。

轻型铁构件是指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七、各项设备安装均未包括接线端子及二次接线。

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变压器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变压器干燥,如确实需要干燥,可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中相应项目。

二、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

以“t”为计量单位,变压器油的过滤量,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二、本定额是实际工程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 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 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 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2004 版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Valua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Quotas in Guizhou province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贵州省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04 版) 贵州省建筑造价管理总站 编
贵州省人民出版社
一、2005 年 4 月 1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 的单位工程,
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自新计
价依据发布施行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B50500- 2003)的要求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 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措施项 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 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三、对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施 动态管理, 材料市场信息价由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采集, 经贵州省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整理后发布。

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

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

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指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规范》,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一套计价定额标准和计算规则。

它是进行建筑工程投资预算、招标报价和施工结算的依据,对于合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一、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分类1.按工程性质划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2.按规模划分:包括细项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总价控制价等。

3.按工序划分:包括土石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等。

二、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原则1.合理性原则: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效益,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量、工时定额和施工组织费用等。

2.统一性原则: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计价定额编制规范,保持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与国家标准的一致性。

3.公开透明原则:计价定额的内容应该公开,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计价定额的透明度和可验证性。

4.实用可行原则:制定的计价定额要与实际工程施工相适应,并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三、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内容1.工程量清单:包括各项材料的数量及用量、工序的工作量及工时定额等。

2.经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劳务费、机械使用费、税金等。

3.施工组织费用:包括施工员工工资、安全防护费用、管理费用、备品备件费等。

4.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现场技术人员工资、技术方案费用、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检测和监理费用等。

四、贵州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1.计价单位:按照规定的计价单位进行计算,例如:工程量按照立方米、平方米、米等来计算。

2.材料消耗量计算:根据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按照各种材料的消耗标准进行计算。

3.工时定额计算:根据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特点,结合实际工作效率和操作难度,确定各个工作步骤的工时定额。

4.施工组织费用计算:根据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投入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施工组织费用。

贵州省工程计价04定额-工程量清单

贵州省工程计价04定额-工程量清单
13.赶工贶:按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处理。 14.定额所列项目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可根 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另列补充项目。


八、贶用计算顺序表
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贶用计算顺序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分别列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计价规范》的要求, 列为“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其他项 目”、“规贶”、“税金”。 定额计价按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 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贶用项目 组成》的要求,列为“直接贶”、“间接贶”、 “利润”、“税金”。(增加其他项目贶)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规贶计算顺序表
e.税金
B 定额计价贶用计算顺序表共有4个表:
a.直接贶计算顺序表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措施费
b. 间接贶计算顺序表
间接费=规费+管理费
( 管理 费=企业管理费+检验试验费)
c.其他项目贶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利润及税金计算顺序表
• 定额的适用范围: • 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 不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 的改建工程,丌适用于修缮及拆除 工程。
• 厂区(院、住宅小区)道路、人行道 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 册 “道路工程”。 • 室外排水管道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第8册“给排水、采暖、燃 气管道”。 • 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 蹬道、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执行《贵 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 额》园林绿化册“园路、园桥”。
一般建筑中带有部分仿古建筑的 项目;亭、台、楼、阁、榭、舫、廊、 寺、庙、殿、堂、斋、轩、塔等仿古 建筑中的仿古部分执行《贵州省园林 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仿古 建筑册。 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 标准。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 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04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贵州省计价定额量算规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黔建办通[2005]36号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要求,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共同组成了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编制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的《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审计厅 贵州省物价局文件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5年4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不再执行《1998年贵州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5年贵州常用定额项目及基价》、《1995年贵州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贵阳地区估价表》、《贵阳地区一九九二年市政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其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新计价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并供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参考。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贵州2004版)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贵州2004版)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0500)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附录包括: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停滞费用、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 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 元/工日;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 元/工日。

04贵州市政定额

04贵州市政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坚石15cm。

三、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

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加比例增加,其余不调整。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五、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单位:cm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平均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六、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以下系数: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七、沟槽与基坑的划分:底宽5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00m2以内的按基坑计算。

平整场地与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计算,人工挖土方量按实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市政工程定额总说明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定额总说明隧道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册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实体项目:隧道开挖与出渣,隧道内衬、地下混凝土结构;措施项目:临时工程,模板工程。

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f<4及f>12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可另编补充定额。

四、本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

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

五、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小时工作制外,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六、隧道掘进下井津贴未列入本定额,可根据定额用工和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特殊津贴费。

七、本定额隧道内衬按现场拌制普通混凝土和泵送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可根据施工条件选用,地下现浇混凝土工程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本定额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埋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九、岩石隧道硐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册或其他专业定额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十、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隧道开挖与出渣说明一、本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平硐全断面开挖4m2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5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2m2;如果实际施工中,断面<2m2和平硐全断面开挖的断面>10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0m2,竖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5m2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三、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度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度~30度范围内。

平硐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500m内的隧道。

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长度在50m内的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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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总说明
总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0500)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预算定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共分上、中、下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附录包括: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停滞费用、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人工单价的取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资单价含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
及劳动保护费等结合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如下:
1.除土、石方工程人工单价按22元/工日外,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的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不含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人工均按26元/工日;
2.给水工程(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排水工程的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人工按28元/工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
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材料预算价由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采购费、保管费等组成。

本定额提供的材料预算价为贵阳地区2004年基期价格,实际使用时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为计量单位。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施工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据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已考虑在措施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九、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桥涵工程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按第八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的。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与省颁其他通用工程计价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并按照"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标准"的原则。

十三、本定额中用"()"表示的材料消耗量,属未计价材,其价格均未计入直接工程费内。

十四、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的,按照编报补充定额的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六、本定额与《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1、给水管道:、排水工程:、供热管道:、煤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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