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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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
单价措施项目费
2.1 人工费
2.2 材料费
2.3 机械使用费
2.4 企业管理费
2.5 利润
∑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 ∑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 ∑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 ∑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 ∑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 ∑单价措施项目利润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3.3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单 价 按 照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台 班 费 用 编 制 规 则 》 ( 2015 年 ) 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 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
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4.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浇 捣 ,人 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
(1)人 工 增 加 0.80 工 日 / m3;
(2)混 凝 土 搅 拌 机 (400L)增 加 0.052 台 班 / m3。
5.本 定 额 中 未 考 虑 普 通 现 拌 砂 浆 子 目 ,实 际 采 用 现 场 拌 和 ,人 工 、机 械 具 体 调整如下:
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 、定 额 项 目 的 工 作 内 容 ,除 已 注 明 的 外 ,还 包 括 施 工 准 备 、配 合 质 量 检 验 、 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 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1+2.1)×0.69%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之欧阳科创编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之欧阳科创编

总说明一、《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的基础上,参考《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16定额说明

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贵州16定额说明

贵州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
(五)关于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各项目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距是按150m考虑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贵州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2.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

16定额说明

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贵州16定额说明

贵州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3.1.3
安全施工费
(1.1+2.1)×5.20%
3.1.4
临时设施费
(1.1+2.1)×4.00%
3.2
夜间施工增加费
(1.1+2.1)×0.69%
3.3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1.1+2.1)×0.85%
3.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场地清理、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1.1+2.1)×0.42%
3.5
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二)材料
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5.1.5
生育保险费
(1.1+2.1)×0.58%
5.2
住房公积金
(1.1+2.1)×5.82%
5.3
工程排污费
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6
税前工程造价
1+2+3+4+5
7
增值税
6×11%
8
工程总造价
6+7
市政工程费用说明
一、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16定额说明

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耗费量定额》(ZYA1-31-201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照《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并联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招标实质状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含: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地道工程”;中册包含: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含:第六册“水办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办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掉工程”;第十一册“举措项目”。

(附录包含:混凝土及沙浆配合比、资料消耗率等)。

三、本定额合用于我省行政地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合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依照增值税原理编制,合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花费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依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公司往常采纳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达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资料、施工机械台班耗费量的社会均匀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本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量、设计概算、施工图估量、最高招标限价的依照;是权衡招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公司定额、招标报价、调停办理工程造价纠葛、工程造价判定的参照。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产业品标准,设计、施工及查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照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薪资料和其余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含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查验、工种间交错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含人工费、资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公司管理费和收益。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的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
4.3
计日工
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120%(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率)
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
4.4
总承包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按供应材料总价×l%;专业工程管理、协调,按专业工程估算价×1.5%;专业工程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按专业工程估算价×3%~5%。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二)材料
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docx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docx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贵州16定额说明

贵州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园林绿化工程LD/T75.2-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景观建筑及园林绿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和临时性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整理绿化用地、植物起挖、绿化基础处理及其他项目、人工土石方、园建材料二次转运等按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苗木种植、养护、园路园桥等按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园林塑假山石、塑园林景观小品装饰等按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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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得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得。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得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就是按照正常得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得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得施工工期、合理得劳动组织编制;就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得社会平均标准、六、本定额就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得依据;就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基础;就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得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与其她资料。

八、定额项目得工作内容,除已注明得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十、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与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与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除隧道工程岩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她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得工资。

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二)材料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与其她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就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得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与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得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2。

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就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得出厂价格或供应商得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得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得损耗产生得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与保管材料所需得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

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与运杂费之与扣减包装回收值后得2%计算,其中:采购费率为0。

7%,保管费率为 1.3%、未计价材就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得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得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

3.本定额中得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得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定额中混凝土得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

本定额中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捣,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人工增加0、80工日/m3;(2)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

052台班/m3。

5.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与,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2)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020台班/m3。

(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得类型、规格就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与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与其她费。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就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与经营管理所需得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她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得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与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得基础上综合取定。

(五)关于利润利润就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得盈利。

十一、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各项目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得水平与垂直运输,水平运距就是按150m考虑得。

十二、本定额施工用水、电就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得。

十三、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就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

十四、本定额与省颁其她通用工程计价定额得关系:凡本定额包含得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取费仍执行本定额。

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六、本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得,按照编报补充定额得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十八、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或“章节说明”、市政工程费用说明一、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规费与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就是指各专业工程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得各项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就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与施工过程中得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得费用,内容包括:1.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

2.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就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得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得有关规定,购置搭设与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与作业环境所需要得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①环境保护费:就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得各项费用。

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与其她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得场地与堆放得土石方采取覆盖得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得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得费用等。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②文明施工费:就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得各项费用。

包括“五牌一图”得费用;现场围挡得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得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得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得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与急救人员培训费用;其她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3、00%③安全施工费:就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得各项费用。

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得编制,安全施工标志得购置及安全宣传得费用;远程监控设施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用,施工安全用电得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得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及卸料平台得临边防护、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得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得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得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得配置费用;其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20%④临时设施费:就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得生活与生产用得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得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等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按照标准设置围墙、围挡等费用;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农民工夜校、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费用;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费用;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及至已通车得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得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设施等费用;其她临时设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4、00%(2)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就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得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包括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与临时照明灯具得设置、拆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得设置、移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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