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职业危害防治部分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危害管理第一章粉尘防治第二章热害防治第三章噪声防治第四章有害气体防治第五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六章第六百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六百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监测人员和设备。
煤矿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第六百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章粉尘防治六百四十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总尘呼尘煤尘<104 2.5矽尘10~5010.7 50~800.70.3≥800.50.2水泥尘<104 1.5第二章粉尘防治第六百四十一条粉尘监测应当采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
第六百四十二条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2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四)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第二章粉尘防治六百四十三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采煤工作面司机操作采煤机、打眼、人工落煤及攉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 处掘进工作面司机操作掘进机、打眼、装岩(煤)、锚喷支护工人作业地点多工序同时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距掘进头10~15m回风侧其他场所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工人作业地点露天煤矿穿孔机作业、挖掘机作业下风侧3~5m处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运输操作室内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第二章粉尘防治六百四十四第二章粉尘防治六百四十五第二章粉尘防治六百四十六六百四十七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作业和保障井下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及其他井下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井下职工。
第三条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保护井下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生产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四条井下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职业危害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五条国家对井下作业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与健康。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井下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危害防控能力。
第二章井下作业环境的危害防治第八条井下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瓦斯、粉尘、高温、高湿、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井下作业单位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控。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根据井下作业环境的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井下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职工安全作业。
第十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瓦斯、粉尘等有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灭火、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培训井下作业职工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应急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和人员,确保井下作业职工在危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援。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危害防治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确保井下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排除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对井下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井下作业的高效进行。
第十六条井下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在井下作业环境中能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井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合格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井下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机械碰撞、滑动、倾覆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有哪些(8篇)
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有哪些(8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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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其他场所 翻罐笼作业、巷道维修、转载点
工人作业地点
穿孔机作业、挖掘机作业
下风侧3~5m处
露天煤矿
司机操作穿孔机、司机操作挖掘机、汽车 运输
操作室内
地面作业场 地面煤仓、储煤场、输送机运输等处生产 所 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第二章 粉尘防治
第六百四十四条 煤矿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在地面建永久性消防防尘储水池,储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的水量。备 用水池出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一半。 (二)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0.3mm,水的pH值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 硬度不超过3mmol/L。 (三)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 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 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用水应当过滤。水采 矿井不受此限。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2016年8月20日
第一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第二章粉尘防治 第三章热海防治 第四章噪声防治 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目录
第一章 职业病危害管理
第六百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定期报告职业病危 害因素。
第六百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配备检测人 员。
第六章 职业健康监护
(一)本规定第六百六十六条所列病症之一的。 (二)风湿病(反复活动) (三)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第六百六十八条 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第六百六十九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 作业时,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百七十条 从事人员需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 鉴定所需的从业人员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5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病预防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需的费用在施工安全措施费中列支。
四、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六、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七、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八、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九、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2)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影响,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条例》5.《工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定》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三、制度的实施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并包括公司所有场所和设施。
电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电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一、岗位职业危害概述电工岗位职业危害主要来自电气设备的电击、电烙伤和电磁辐射;高处作业时的坠落、滑落或者物体打击;长期接触化学物质或者承受较高的噪声等,对电工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二、安全生产基本规定1. 工作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岗位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并接受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
2. 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手套、防护镜等。
3. 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更改电气线路。
4. 工作前应检查工作地点、设备及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安全。
5. 不得违反规定饮酒、吸烟、闲聊等,在工作中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6.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向有关负责人或指导人员汇报,并按要求执行紧急处理措施。
7. 维护现场整洁、安全,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有序。
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归存工具,关好开关。
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 防电击、电烙伤(1) 确定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和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低压或高压设备的接线,确保安全可靠。
(2) 在接触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防止电流通过身体。
(3) 对高压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带电作业盾、防护帽、绝缘杆、绝缘毯等。
(4) 工作期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电气维护及线路短路保护调整工作,保证电气系统的完好。
(5) 在发生雨天等特殊天气时,必须注意使用防水工具进行电气设备维护作业。
2. 防高处坠落(1) 明确作业高度和作业状态,确定稳固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悬挂防高空坠落绳索,设置护栏,安装安全网等。
(2) 要求工作人员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持有效的上岗证明。
(3) 要求工人佩带安全带,固定好安全绳索,并严格督促工人执行防高空坠落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的操作规程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一、背景
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工作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作业环境有害因素而导致的健康损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
1. 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且承担最终责任。
2. 职业卫生部门要负责职业病的危害评价和防治措施的制定。
3. 所有员工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三、职业病防治措施
1. 预防为主,控制为辅。
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设备,减少接触有害物质的可能。
2. 健康监测。
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健康教育。
对员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增强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急处理
1. 发生职业病病例要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对职业病病人要给予及时救治,切实保障其生命和健康。
五、监督检查
1. 企业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六、总结
本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企业和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伤害,各企业和单位都应该制定并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这是一份关于预防职业危害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各种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和操作方法。
首先,该规程应明确工作场所各种危害物质和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热度,以及产生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规定了相关的防护措施。
例如,对于化工生产企业来说,应该制定出具体的防化品事故预防措施,规定各种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方法,明确各种防护设备的使用范围和周期等。
其次,规程还应该明确职工在工作中应该做到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对于高温作业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应该明确每周上班前的热身运动,每两小时休息一次,饮水要求和热中暑时应该采取的相关紧急措施。
另外,规程还应该规定职工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和使用方法。
包括头盔、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在特殊工作环境下,如高空作业、有害气体液体环境等,还需要规定适当的使用该环境的专业防护装备。
最后,规程还应规定相关人员应该接受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并明确监督部门对规程的执行和违规处罚等。
总之,制定并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是每个企业和单位的必备措施,通过规范的操作规程和严格的执行,可以有效地减少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4篇)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一、总述1.1 背景职业病是由于从事特定职业活动而引起的疾病,是劳动者因工作因素而致残、致死的严重健康问题。
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既要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制定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是必要的。
1.2 目的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的目的是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
1.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从业机构,涉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职业病监测与评价2.1 职业病监测2.1.1 建立职业病监测机制,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监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测等。
2.1.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主要包括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测定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2.1.3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测主要包括对劳动者的体检和职业病检查,对职业病病例进行报告和登记。
2.2 职业病的评价2.2.1 对已诊断的职业病病例进行评价,包括病例的程度评价、致残评估和职业致死率评估等,以便为职业病诊断和赔偿提供依据。
2.2.2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包括危害因素的强度评价、暴露水平评价和危害程度评价等,以便为危害控制和防护提供依据。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与控制3.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3.1.1 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包括对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浓度、暴露水平等进行调查。
3.1.2 对劳动者的职业暴露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暴露时间、频次、方式等方面的评估。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3.2.1 采取技术控制措施,包括通过工艺改造、设备更新等手段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3.2.2 采取管理控制措施,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3.2.3 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包括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电焊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电焊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一、引言电焊作为一种常见的施工工艺,在各行各业都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电焊工的工作环境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如电磁辐射、金属尘粒、噪音等。
为了保障电焊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电焊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电焊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内容1. 电磁辐射防护电焊作业中会产生较强的电磁辐射。
为了保护电焊工的身体健康,应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如铅防护眼镜、防辐射手套等。
同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合适的防护屏障,限制电磁辐射范围。
2. 金属尘粒防护电焊作业时,金属表面会产生大量尘粒。
电焊工应穿戴防护面罩、防尘服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效阻挡金属尘粒的吸入。
此外,电焊作业区域应配备通风设备,及时清理和排除尘粒。
3. 噪音防护电焊作业产生的噪音往往会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制。
为了降低噪音对电焊工造成的伤害,应当选择噪音较低的电焊设备,并在作业区域内设置噪音隔音设备。
同时,电焊工应佩戴防噪音耳塞,减少外界噪音对耳膜的刺激。
4. 电击防护电焊作业中存在着电击的危险。
为了保证电焊工的人身安全,应对电焊设备和电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良好的绝缘性能。
电焊工在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合适的绝缘手套和鞋子,避免发生电击事故。
5. 火灾预防电焊过程中,易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为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应在电焊作业区域内设置灭火设备,并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在作业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易燃物品存在。
6. 安全作业规范电焊工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在作业前,应对电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
作业过程中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止跌倒、滑倒等意外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三、执行和监督1. 制定岗位操作规程的责任人应对该规程进行定期的修订和更新,并及时向电焊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2. 监督部门应对电焊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盘县毛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017年2月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毛寨煤矿。
二、名词解释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
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
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
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
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毛寨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
4、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
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
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7、工作完毕后,班组长将一天工作职业健康情况填入本上。
采煤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采煤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培训内容如下: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
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矿业也在迅猛发展,但是煤矿行业也面临着职业病危害等安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是行业及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问题。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是一种危险的工业领域,因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的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我国的煤矿安全规程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在这些规程和文件中,明确了煤矿企业需要做出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和标准,包括:•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企业要在生产过程中注重安全问题,确保任何时候都要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管理制度。
需要建立标准化的安全操作规范、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应急和救援管理制度等。
•加强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
加强对煤矿设备、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现场检查和维护。
•不断加强煤矿安全培训。
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有效地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煤矿工人身体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是因为工作破坏了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导致慢性病或某些急性病的发生。
在煤矿行业,常见的职业病有无尘肺、煤工尘肺、职业性听力损失以及手臂震颤等。
为了遏制职业病危害,我国在《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中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标准。
•企业需要制定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煤矿企业需要进行职业卫生筛查,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进行伤害评估和诊疗,并根据需要进行康复治疗。
•加强化学品管理工作,采用安全的防护措施和或加强机械化生产设备操作控制,尽量减少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
•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洁净化、通风、通气和消毒等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措施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关键环节。
企业应不断加强和完善这些工作,以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5篇)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一般规定1、优先采用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旧技术、旧材料、旧工艺。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
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通道和泄险区。
前期预防1、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配备与职业病防治相适应的救护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相分开的原则。
4、设备、工具、用品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防治措施1、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2、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3、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4、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与自动报警装置。
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对少数高毒物质,必须采取严格密闭,隔离式操作,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等。
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职业危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机构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体系,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免受危害。
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台账,记录相关数据和防治措施,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经费应当列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年度预算,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第八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架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设备。
第九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估、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一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防护设备的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的开展、职业危害物质的替代等。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关的职业危害物质储存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害物质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第十四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识别、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物质的防护等。
第十六条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培训质量。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一、引言职业危害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对工作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产生危害的因素。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和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文主要针对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说明。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 管理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预防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管理体系应包括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执行、监测评估与记录、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等内容。
2. 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通过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过程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评估过程应包括现场观察、实地调研、测量和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3. 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执行依据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措施包括工艺改进、工程控制、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职业危害源的清除等。
相关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应的预防措施。
4. 监测评估与记录建立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监测手段包括空气质量检测、噪声监测、辐射监测等。
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针对不同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伤病员救护、报警和紧急撤离等措施。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
三、操作规程1. 工作前的准备在进行工作之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要检查和保养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根据职业危害的性质和程度,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例如,对于有噪声的工作环境,应佩戴耳塞或耳罩。
3. 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无误。
操作规程应详细说明每个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风险点,并强调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工地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工地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地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地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危害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四条工地职业危害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工地职业危害防治主要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人为因素等方面的危害防治。
第二章物理因素危害防治第六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当对工地内噪音、振动、辐射等物理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第七条工地内噪音应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工地应设置隔音设施,减少噪音对工人的危害。
第八条工地施工机械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振动幅度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工地辐射源应当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第十条工地电气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工地施工单位应为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减少物理因素对工人的危害。
第三章化学因素危害防治第十二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内化学物质进行认真评估,建立物质安全数据表。
第十三条工地施工单位应为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减少化学物质对工人的危害。
第十四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使用化学品。
第十五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开展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对化学危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六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地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确保不超标。
第十七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化学事故及时应对。
第四章生物因素危害防治第十八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对工地内孳生的有害生物进行清除,保持工地内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工地施工单位应开展对有害生物的监测,制定相应的防治计划。
第二十条工地施工单位应为工人提供防护用具,减少有害生物对工人的侵害。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及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及操作规程是为了保护员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及操作规程:一、目的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 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3.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职业病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人员。
三、组织与职责1. 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确保员工健康。
3.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四、职业病危害识别与评价1.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企业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五、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 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2.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3.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
六、培训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企业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本制度内容。
3. 企业应对发生职业病事故的员工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职业健康检查与档案管理1. 企业应为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症状及时进行治疗。
2. 企业应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病检查结果。
3. 企业应对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待遇和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
八、监督与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喷浆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喷浆工岗位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1,喷浆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喷浆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经过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熟知安全技术操作工艺、安全措施和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3.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矿灯、自救器和安全帽,严禁穿化纤衣服。
4.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风镜等劳动防护用品。
二、安全卫生规定1.必须采用潮料喷浆;2.喷浆作业必须要采取降尘措施,在喷浆机回风流侧安设除尘风机,喷浆机前后要各设一道降尘水幕,喷浆时必须开启除尘风机,并打开降尘水幕;3.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持喷头人员还必须佩戴风镜。
4.喷浆前必须洒水冲洗巷道;5.作业地点通风正常,空气新鲜符合要求。
6.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三、喷浆操作要求1.开启除尘风机,打开水幕,作业人员戴好防尘口罩,喷射人员佩戴好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等劳保用品。
2.严格按照喷浆机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
开机时必须先给水, 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求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 最后停3.喷射中发生堵塞故障时,应立即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 最后停4.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射机内外的灰浆或材料,盘好风水管。
清理、收集回填料,并将当班拌料用净或用做铺底;每班喷完浆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 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四、职业防护措施1.设备防护:喷浆地点降尘设施齐全好用,通风正常,空气清新;2.个人防护:喷浆前,作业人员戴好防尘口罩,防护用品要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各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出现粉尘迷眼、头晕恶心等现象,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上井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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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职业病危害防治一、管理1.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噪声、热害等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成立职业危害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危害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配备职业危害联络员,每月定期向职业危害防治科汇报人员的人员变化情况,便于职业危害防治科掌握我单位的职工信息。
组织机构:组长:区长、支书副组长:各包队副区长成员:工会主席、主管技术员、一般技术员,各队班队长。
二、监测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1.总粉尘:(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1)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2)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3.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表表137.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表表14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用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
监测周期表表154.噪声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极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
5.高温掘进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掘进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必须停止作业。
三、健康监护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触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等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1.Ⅰ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1次,煤巷掘进工种每2年拍片1次。
2.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3.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1)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风湿病(反复活动)。
(5)严重的皮肤病。
(6)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7)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8)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粉尘、毒物及有害物理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除采取防治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或防毒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5.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检查周期表表16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承担。
四、急救箱管理为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护和简易治疗,尽可能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峰集九〔2012〕71号)、宝峰九便〔2013〕18号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1.急救箱管理责任分工(1)井下急救箱及急救器械按矿统一标准、规范配置。
(2)掘进区党政正职负责全面管理本单位急救箱。
(3)当班班长负责当班维护好急救箱,并保证箱内物品齐全,箱体完好。
(4)职业危害防治科负责对井下单位急救箱中物品、药品、器械使用后补充的审批,医院负责物品、药品、器械的补充发放,掘进区要及时领取补充。
(5)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单位急救箱的维护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急救箱放置要求井下急救箱放置地点要因地制宜。
要符合环境安全、场所干燥、清洁、使用方便,尽量靠近生产班组工作现场,并有明显标识。
急救箱放置在工作面距迎头面不超过200米的环境安全、场所干燥、清洁、使用方便且距离电话近的交接班等处,地点位于人行道一侧。
3.急救箱使用要求(1)急救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对急救箱物品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急救物品的保管、使用记录、消耗补充等方面,并对已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更换,并进行登记、核销。
确保急救箱箱体完好、物品齐全、药品合格。
实行定置、逐班交接管理制度,并建立交接记录本。
(2)每个急救箱旁边应建立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器械管理记录本,存放固定格式表格:《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清单》、《九龙矿井下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交接班记录表》、《九龙矿井下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使用情况记录表》、《九龙矿井下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补充情况记录表》,所有表格均放置在一个A4塑料夹子中,其中《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清单》由职业危害防治科塑封后放置在交接记录本首页。
交接班人员应根据《急救箱急救物品、药品清单》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后,进行交接。
(3)急救箱按“就近使用”的原则,急救箱内物品、药品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补充”的原则。
急救箱内物品、药品使用单位要填写《九龙矿井下急救箱物品、药品使用情况记录表》,并向掘进区值班室汇报药品、器械使用情况,掘进区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掘进区应及时开具补充急救物品、药品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由掘进区行政正职签字,经职业危害防治科审批后,到医院领取需补充急救物品、药品;医院根据经审核批准的补充急救物品、药品申请证明发放补充急救物品、药品;掘进区在领取完需补充急救物品、药品后,必须在使用后的第二个小班下井时对急救箱的物品、药品补充完毕,并填写《九龙矿井下急救箱物品、药品补充情况记录表》。
(4)发生人员伤病时,当班主要负责人首先向调度室和单位汇报事故地点,然后下令开启急救箱,组织人员按规定程序对伤病人员进行急救处置,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当发生就近使用急救箱时,本着“谁使用,谁补充”的原则,由掘进区补充急救物品,责任单位负责监督使用和补充情况。
五、粉尘防治1、掘进爆破作业,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装岩机出煤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降尘、除尘措施。
装岩机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3、在钻孔作业时,应当采取湿式降尘等措施。
在施工瓦斯抽采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孔作业时,可以采取干式钻孔,并采取除尘器除尘等措施。
4、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5、坚持个体防护,工作面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好防尘口罩。
6、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距迎头30米和50米应安设至少2道风流净化水幕。
7、安装管路时每50米接一水门匹配的插头。
应按照管路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对巷道的积尘情况进行检查,如果需要清理,要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9、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水幕、爆破喷雾等)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掘工作面的洒水防尘工作应指定专人从事或由掘进工兼任。
具体要求11、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热害防治1、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当空气温度超过26℃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劳动者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时,必须停止作业。
2、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置温度传感器。
七、有害气体防治1、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不得超过表17的要求。
煤矿主要化学毒物最高允许浓度表172、煤矿进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
采样应当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
3、煤矿应当对NO(换算成NO2)、CO、SO2每3个月至少监测1次,对H2S每月至少监测1次。
煤层有自燃倾向的,应当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4、煤矿作业场所应当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在采用通风措施无法达到表17的规定时,应当采用净化、化学吸收等措施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
八、噪声防治1、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h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
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h的,可以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
2、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
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
3、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减少接触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
4、工作面人员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5、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6、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值班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7、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