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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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检查组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计部门的精心的指导下,我县扎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现将2017年医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的要求,2015年4月1日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实施两年半以来工作平稳开展,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改革医院部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改善就医流程,实行先治病后付费,节假日门诊,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等,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多便利,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来源,增加了医疗服务收入,“以药养医”机制得以改变。2017年,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从医改前的48.3%下降到39.7%,同比下降9.4%;中草药使用情况与同期相比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收入占门诊药品比例的84%,住院中药占住院药品费用的44%,达到了“业务量上升、
药品比例下降”的预期效果。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得到一定程度体现。伴随药品价格的下降和药品总收入的减少,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
2、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我县已于9月底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县人民医院为我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进行外出务工农民信息数据采集,可以进行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3、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自2011年6月20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Y卫计药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实施办法》(X卫计函〔2016〕6号),要求全县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目录的670个药品通用名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品种、剂型、规格)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占比达到50.9%。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我县制定了《XX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根据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及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进一步细化病种,真正做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调整并落实服务功能,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重点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能力,有序将普通门诊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分流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5、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及推进药品采购“两票制”。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实施办法》(X卫计函〔2016〕6号),要求全县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目录的670个药品通用名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品种、剂型、规格)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按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采购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切实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转发《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卫函〔2017〕51号),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并落实“两票制”。
6、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更好地发挥区域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XX县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
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医疗共同体。
7、全面医保和综合监管制度落实。一是堵源头,住院严把身份关。住院登记时,成年人一律凭进行登记,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及监护人进行入院登记,住院期间保留在医院随时备查,医保工作人员专管员每天都到病房对新入院人员进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顶替住院。二是抓重头,督查医疗机构行为规。主要是从三个方面约束医疗机构的行为。首先从收费标准上核查其规性,必须遵守物价部门限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不得分解收费;其次是对诊疗行为进行规,不得小病大治,滥做检查,过度医疗,应做到合理医治,尤其是在抗生素的使用上,严格遵照省卫生厅下发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规定执行;第三是不断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医患关系的正常沟通,以病人为中心,不盲目抓收入,重塑“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和谐发展卫生事业。在督查过程中,注重现场督查,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开检验单增高住院费用的行为,病历抽查则侧重检查是否对症治疗。三是谨小慎微,严把发票审核关。所有县外就医人员必须回县医保中心办理补偿手续,对于住院发票金额超过10000元的,由财务人员初审,单位负责人复审;在无法确定发票真实性的情况时,由专人负责咨询或以书函的形式向就诊医疗机构调查。四是建章立制,促医保制度健康运行。每年初与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次
均费用限额、平均药占比、平均床日数、日均费用、自费药品比例、大型检查阳性率等指标,结合全年督查记录,以综合评分法考核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年总分100分,年终考核达不到满分的,按失分比核减全年基金总额。五是坚持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公开公正。每月末由乡镇卫生院打印各村住院人员补偿信息公示表,乡镇卫生院公示本院住院人员补偿信息,村卫生室公示本村人员在县外就医补偿信息,设立投诉举报,对举报情况查实确属违规的情形,对举报人进行500—2000元的奖励。
二、医改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我县已落实“三医联动”工作,下发了《XX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X 政发〔2017〕41号),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
2、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制定了《XX县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收费了标准,包收费标准已明确,当前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72%,普通人群签约率达到30%。
3、县级公立医院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占比达到50.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费用控制形势严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使得公立医院的收入从药品加成收入、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三条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