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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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强度

劳动强度

劳动强度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费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例如,煤厂的煤仓装煤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起实施)全文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平方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15Ⅱ~20Ⅲ~25Ⅳ>25--------------------------------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检测规程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检测规程

LD83-199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检测规程Rules of inspect for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of labor inten sity at physical work自1996-6-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要求,为贯彻执行GB3869—83而制订,本标准在内容上与GB3869—83保持一致。

通过制定本标准,使执行GB3869—83现场操作具体化、科学化、规范化,并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以满足现场检测工作和检测数据交流对比的要求。

本标准在满足GB3869—83基本要求的同时,对工作日写实连续记录天数略作了调整,适当简化了现场工作,相信有利于GB3869—83的推广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尘防毒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北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所、鄂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武汉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怀新、邹少俊、朱宝玉、梁德忠、朱有成、余林、黄光辉。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测定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劳动强度分级测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869—8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5703—85 人体测量方法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法3 测定内容及方法3.1 平均劳动时间率的测定3.1.1 选择工种(岗位)代表性作业者2名以上(含2名),通过记录作业者的实际活动内容和作业时间,休息时间(包括工作中间暂停),通过计算1个工作日平均净劳动时间。

再求劳动时间率。

3.1.2 器材秒表或具有相同功能和精度的计时器。

3.1.3 劳动时间的测定3.1.3.1 按下列原则选择测定对象:a.本工种(岗位)工龄在1年以上;b.年龄在20岁~45岁之间;c.身体状况能胜任本职工作;d.若无作业者满足上述条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e.在对未成年工或女工进行检测时,未成年工年龄要按法定要求划分,女工年龄仍按本条b执行。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平方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 <15 ┃┃Ⅱ ~20 ┃┃Ⅲ ~25 ┃┃Ⅳ >25 ┃┗━━━━━━━━━━━━━━━━━━━━━━━━━━━━━┛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2.4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有没有想过你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呢?你从事的如果是体力劳动,那么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是多少呢?具体该怎么划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呢?小编在下文就会为大家介绍到具体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划分。

有没有想过你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呢?你从事的如果是体力劳动,那么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是多少呢?具体该怎么划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呢?小编在下文就会为大家介绍到具体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划分。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1、综述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实施)现行标准号为:GB 3869-1997[1]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2、基本定义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劳动时间率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劳动强度指数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精)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精)

• 中国于1983年制订了按劳动强度指数划分的《体力劳动
强度分级》国家标准(GB3869-83),如表4-4所示。
• 该标准是以劳动时间率和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为标准制
订的,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作业时人体负荷的大小
• 表1 体力劳动强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级
劳动强度等级 Ⅰ Ⅱ Ⅲ Ⅳ 劳动强度指数 ≤15 ~20 ~25 >25
劳动强度指数的计算公式为:I = 3T + 7M 式中:I——劳动强度指数; T——劳动时间率; M——8h工作日能量代谢率; 3——劳动时间率计算系数 7——能量代谢率计算系数
• 表1中各级别的8h工作日平均能耗值分别为:Ⅰ

级——3570 kJ/人,相当于轻强度劳动;Ⅱ级— —5578kJ/人,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Ⅲ级—— 7333 kJ/人,相当于重强度劳动;Ⅳ级—— 11340 kJ/人,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劳动时间率为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 和工作时间持续1min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 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比表示,即 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工作日总工时(%)。可通 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 能量代谢率M的计算方法是:将某工种一个工作日
内各种活动和休息加以归类,求出各项活动与休息 时的能量代谢率,分别乘以相应的累计时间,最后 得出一个工作日各种活动和休息时的合计能量消耗 总值,再除以工作日总工时,即得出工作日平均能 量代谢率 各项活动与休息时的能量代谢率用式(4-13)~ (4-16)计算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 劳动强度是以作业过程中人体的能耗量、氧
耗量、心率、直肠温度、排汗率或相对代谢 率等作为指标分级的 • 由于最紧张的脑力劳动的能量消耗一般不超 过基础代谢的10%,而体力劳动的能量消耗 可高达基础代谢的10~25倍,因此,以能量 消耗或相对代谢率作为指标制订的劳动强度 分级,只适用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Live your life with your heart, and don't take the eyes of others as the yardstick.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有没有想过你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呢?你从事的如果是体力劳动,那么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是多少呢?具体该怎么划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呢?在下文就会为大家介绍到具体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划分。

有没有想过你从事的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呢?你从事的如果是体力劳动,那么体力劳动强度等级是多少呢?具体该怎么划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呢?在下文就会为大家介绍到具体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划分。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1、综述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实施)现行标准号为:GB 3869-1997[1]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2、基本定义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劳动时间率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米来表示。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法律分析】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

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 (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 1984年12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 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平方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GB386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386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3869-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于永中;李天麟
【期刊名称】《安全.健康和环境》
【年(卷),期】1999(000)0S3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1基本定义 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总页数】2页(P15-16)
【作者】于永中;李天麟
【作者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1
【相关文献】
1.青藏铁路列车乘务人员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研究 [J], 周玮;叶玉华;施红生;邱永祥;赵亚林;杨玉森
2.青藏铁路施工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研究 [J], 叶玉华;施红生;赵亚霖;李谊;齐凯一;叶新贵
3.机械制造企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方法初探 [J], 王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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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原地区养路工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调查研究 [J], 李岳;吴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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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强度

劳动强度

劳动强度第四级体力劳动就是在8小时工作日内,人体的平均能量耗费为2700大卡,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例如,煤厂的煤仓装煤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起实施)全文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平方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15Ⅱ~20Ⅲ~25Ⅳ>25--------------------------------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工程劳动强度参照

工程劳动强度参照

工程劳动强度参照工程劳动强度的参照主要依据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基础标准,即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这一标准根据劳动时间、耗能值等情况来区分劳动强度,共有四个等级,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1997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等级: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61%净劳动时间:293分钟劳动强度:相当于轻劳动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67%净劳动时间:320分钟劳动强度: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73%净劳动时间:350分钟劳动强度:相当于重强度劳动4.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11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77%净劳动时间:370分钟劳动强度: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这一分级标准的应用,有助于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从而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在工程项目中,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可能因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工作方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例如,矿工、建筑工人等岗位由于需要长时间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通常属于Ⅲ级或Ⅳ级体力劳动。

而一些办公室职员或技术人员,虽然工作时间可能较长,但劳动强度相对较低,可能属于Ⅰ级或Ⅱ级体力劳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强度不仅与体力消耗有关,还与精神压力、工作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在评估工程劳动强度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1997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7-07批准1998-01-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的修订版。

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在我国已执行多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受劳动部委托对原《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进行修订。

本修改标准比GB 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更加科学,更加实用。

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如下几方面的优点。

(1)把作业时间和单项动作能量消耗比较客观地合理地统一协调起来,能比较如实地反映工时较长、单项作业动作耗能较少的行业工种的全日体力劳动强度,同时亦兼顾到工时较短、单项作业动作耗能较多的行业工种的劳动强度,因而基本上克服了以往长期存在的“轻工业不轻,重工业不重”的行业工种之间分级定额不合理现象的问题。

(2)体现了体力劳动的体态、姿势和方式,提出了体力作业方式系数,这比笼统地提所谓体力劳动进了一大步。

(3)充分考虑到性别差异是本标准的重要特色之一。

与旧的体力劳动分级标准相比较,修改后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所发展和深化,但任何一个标准都决非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标准法规需要不断完善,适时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尊永、金书香、李天麟。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的划分原则和级别。

本标准适用于体力劳动作业,是劳动安全卫生和管理的依据。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能量代谢率energy metabolic rate(M)某工种劳动日内务类活动和休息的能量消耗的平均值,单位为kJ/(min·m2)。

2.2 劳动时间率working time rate(T)工作日内纯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劳动强度分级体⼒劳动强度分级体⼒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作科学管理的⼀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劳动强度⼤⼩的根据。

应⽤这⼀标准,可以明确⼯⼈体⼒劳动强度的重点⼯种或⼯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的体⼒劳动强度,提⾼劳动⽣产率。

1综述体⼒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作科学管理的⼀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劳动强度⼤⼩的根据。

应⽤这⼀标准,可以明确⼯⼈体⼒劳动强度的重点⼯种或⼯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的体⼒劳动强度,提⾼劳动⽣产率。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29⽇发布1984年12⽉1⽇实施)现⾏标准号为:GB3869-1997[1]本标准适⽤于以体⼒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2基本定义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劳动时间率指⼀个⼯作⽇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作中间持续⼀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作⽇总时间的⽐,以百分率表⽰。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法见附录A。

能量代谢率将某⼯种⼀个劳动⽇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作⽇总能量消耗,再除以⼯作⽇总时间,以千焦⽿/分·⽶来表⽰。

计算⽅法见附录A。

劳动强度指数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反映劳动强度⼤,指数⼩反映劳动强度⼩。

计算⽅法见附录A。

3强度分级体⼒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级体⼒劳动8⼩时⼯作⽇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Ⅱ级体⼒劳动8⼩时⼯作⽇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劳动强度分级

劳动强度分级

劳动强度指数Ⅰ计算方法劳动强度指数计算公式如下:I=3T+7M式中:Ⅰ——劳动强度指数;T——劳动时间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分)/工作日总工时(分)(%);M——8小时工作日能量代谢率(千焦耳/分·米?2);3——劳动时间率的计算系数;7——能量代谢率的计算系数。

注:净劳动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除去休息及工作中间暂停的全部时间。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永中、李天麟。

编辑本段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1、国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劳动有哪些?(一)矿山井下作业以及人工锻打、重体力人工装卸冷藏、强烈振动的工作;(二)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三)国家标准规定的第四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五)单人连续负重量(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接负重量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六)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

2、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实行哪些特殊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和冷水、野外露天和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从事以上工作的经期应尽可能调整其从事适宜的工作,如不能调整时,根据工作和身体情况,给予经期假1-2天,不影响考勤。

3、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第Ⅲ、Ⅳ级的作业。

4、对怀孕女职工有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承受原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工程部门从事野外勘测工作及施工一线的女职工,应安排适当工作。

5、对怀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性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的作业;(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单项劳动能量代谢率测定表(表A1)
表A1 能量代谢率测定表
每分钟肺通气量3.0~7.3L时采用式(A2)计算。
lgM=0.0945χ-0.537 94 …………………………(A2)
式中:M——能量代谢率,kJ/(min·m2);
χ——单位体表面积气体体积,L/(min·m2)。
S——性别系数:男性=1,女性=1.3;
W——体力劳动方式系数:搬=1,扛=0.40,推/拉=0.05;
10一一计算常数。
A2 劳动时间率T计算方法
每天选择接受测定的工人2~3名,按表A2的格式记录自上工开始至下工为止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与休息(包括工作中间暂停)的时间。每个测定对象应连续记录3天(如遇生产不正常或发生事故时不作正式记录,应另选正常生产日,重新测定记录),取平均值,求出劳动时间率(T)。
每分钟肺通气量8.0~30.9L时采用式(A3)计算。
lg(13.26-M)=1.1648-0.0125χ …………………………A3)
式中:M——能量代谢率,kJ/(min·m2);
χ一一单位体表面积气体体积,L/(min·m2)。
每分钟肺通气量7.3~8.0L时采用式(A2)和(A3)的平均值。
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为四级(表1)。
表1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能量代谢率、劳动时间率和体力劳动强度指数的计算方法
A1 平均能量代谢率M计算方法
根据工时记录,将各种劳动与休息加以归类(近似的活动归为一类),按表A1的内容及计算公式求出各单项劳动与休息时的能量代谢率,分别乘以相应的累计时间,最后得出一个工作日各种劳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值,再把各项能量消耗值总计,除以工作日总时间,即得出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kJ/(min·m2))。

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我部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起草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草案,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3】415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自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行。

标准文本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是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本标准不是处理现行经济待遇的依据。

各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各产业部安全技术部门,请将本地区、本部门属于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种名称和现有人数摸清楚,并整理出书面材料,于今年年底以前报送我部,以便研究改善这方面的工作。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ClassifiedStandardoflaborIntensityatPhysicalWorkGB3869-83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

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来以从事各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卡/分·米2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85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颁布单位】国家标准局【颁布日期】 19830929【实施日期】 19841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3年9月29日发布1984年12月1日起实施)【章名】全文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焦耳/分·平方米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 <15Ⅱ ~20Ⅲ ~25Ⅳ >25--------------------------------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人事部【颁布日期】840223【实施日期】840223【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劳动【名称】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题注】劳人护【1984】8号【章名】全文关于贯彻执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我部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起草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草案,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3】415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自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行。

标准文本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是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应用这一标准,可以明确工人体力劳动强度的重点工种或工序,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本标准不是处理现行经济待遇的依据。

各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各产业部安全技术部门,请将本地区、本部门属于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种名称和现有人数摸清楚,并整理出书面材料,于今年年底以前报送我部,以便研究改善这方面的工作。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Classified Standard of laborIntensity at Physical WorkGB3869-83(国家标准局1982-09-29发布,1984-12-01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

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来以从事各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卡/分·米2来表示。

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UDC331.82.001.33C LASSIFIED STANDARD OF LABOR INTENSITY AT PHYSICAL WORK国家标准局1983-09-29发布,1984-12-01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的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该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卡/分·米 2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Ⅰ│≤15Ⅱ│--20Ⅲ│--25Ⅳ│〉25━━━━━━━━━━━━━┷━━━━━━━━━━2.1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85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 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328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2 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 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2.4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 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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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本标准适用于以体力活动为主的劳动。

劳动强度的分级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
11平均劳动时间率
系指一个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即除休息和工作中间持续一分钟以上暂停时间外的全部活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比,以百分率表示。

通过抽样测定,取其平均值,计算方法见附录A。

12能量代谢率
将某工种一个劳动日内各种活动与休息加以归类,测定各类活动与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并分别乘以从事各类活动与休息的总时间,合计求得全工作日总能量消耗,再除以工作日总时间,以千卡/分·米2来表示。

计算方法见附录A。

13劳动强度指数
是区分体力劳动强度等级的指标。

由各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乘以系数3,加平均能量代
谢率乘以系数7求得。

指数大反映劳动强度大,指数小反映劳动强度小。

计算方法见附录A。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劳动强度按劳动强度指数大小分为四级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劳动强度指数
Ⅰ≤15
Ⅱ~20
Ⅲ~25
Ⅳ>25
21Ⅰ级体力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85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

22Ⅱ级体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328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2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

23Ⅲ级体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24Ⅳ级体劳动
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附录A
平均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和劳动强度指数的计算方法
(补充件)
A1平均劳动时间率T计算方法
每天选择接受测定的工人2名,按表A1的格式记录自上工开始至下工为止,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与休息(包括工作中间暂停)的时间,每个测定对象应连续记录3天,取3天的平均值,再求出劳动时间率。

如遇生产不正常或发生事故时,不作正式记录。

表A1劳动时间测定记录表
动作名称开始时间(时、分)耗费工时(分)主要内容(如物体重量、动作频率、行走距离、劳动体位等)
A2能量代谢率M计算方法
根据表A1的记录,将各种劳动与休息加以归类(近似的活动为一类),然后分别计量从事各类劳动与休息时呼出气的体积,按表A2的内容及计算公式,求出各项劳动与休息时的能量代谢率,
分别乘以相应的累积时间,最后得出一个工作日各种活动和休息的能量消耗值,再把各项能量消耗值总计,除以工作日总工时,即得出工作日平均能量代谢率(大卡/分·米2)。

表A2能量代谢率测定记录表
姓名:年龄:岁身高:厘米
体重:公斤体表面积:米 2
1采气时间:分秒
2采气量(气量计的终读数减去气量计的初读数)升
气量计的终读数升
气量计的初读数升
3量气时气温℃;气压毫米汞柱
4状态下干燥气体换算系数由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体积换算表查得
5换算标准状态呼气量:采气量乘标准状态下干燥气体换算系数升
6换算每分钟呼气量:标准状态呼气量采气时间升/分
7换算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每分钟呼气量:每分钟呼气量体表面积升/分·米 2
8计算能量代谢率(大卡/分·米2)logYe=00945x-053749(1)log(13 26-Ye)=11648-00125x(2)
注:①Ye为能量代谢率(大卡/分·米2);x为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每分钟呼气量。

②每分钟肺通气量30~73升时采用公式(1);每分钟肺通气量80~309升时采用公式(2);②每分钟肺通气量73~80升时采用公式(1)和(2)和平均值。

A3劳动强度指数计算方法
劳动强度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I=3T+7M
式中:I-劳动强度指数;
T-劳动时间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分)工作日总工时(分)%;
M-8小时工作日能量代谢率(大卡/分·米2);
3-劳动时间率的计算系数;
7-能量代谢率的计算系数。

注:净劳动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除去休息及工作中间暂停的全部时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永中、李天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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