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范文(精选5篇)
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范文(精选5篇)永久根本农田整改补划5篇永久根本农田整改补划篇1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某某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某某县国土资源局某某县国土资源局划定工作办公室某某作业单位/公司二零一三年七月某某县根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编制人:LangCat项目负责:LangCatLangCat总工程师:LangCat总经理:LangCat某某作业单位/公司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第一局部:根本农田划出一、根本农田划出〔划入〕依据根据《云南省根本农田划定实施细那么》的要求,对上一年度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综合分析和实地核实保存根本农田和划出、划入根本农田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情况等信息,并在图上标识根本农田划出、划入地块。
对划入地块重点进行比照分析并实地核实。
同时,核实实地己被占用、毁坏的位置、范围和面积,并进行统计汇总。
1〕、继续保存的根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根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比照,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根本农田,继续保存划定为根本农田。
2〕、不得保存的根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根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分析比照,现状根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存划定为根本农田。
3〕、禁止划定为根本农田的耕地新划定的根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为耕地。
以下类型的耕地,禁止新划定为根本农田:1〕地形坡度大于25度、田面坡度大于1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护措施的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2)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毀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3)受重金属污染或者其它有毒物质污染的耕地,或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耕地:4)未纳入根本农田整备区的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的低等级耕地:5)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它农用地等。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目录一、前言 (2)1. 工作背景 (2)2. 工作意义 (3)3. 工作目标 (4)二、调整划定原则 (5)1. 坚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决策部署 (6)2.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 (7)3. 坚持科学规划、精准划定的原則 (8)三、调整划定任务 (9)1. 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总规模和定位 (10)2. 界定永久基本农田权利 (11)3.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责任 (12)四、调整划定工作方案 (13)五、监督管理 (15)1.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6)2. 加强制度建设 (17)3. 加强资金管理 (18)六、工作保障 (19)1. 明确责任主体 (20)2. 加强组织领导 (21)3. 加大宣传力度 (22)七、预期效果 (23)八、附件 (24)1. 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25)2. 数据调查报告 (25)3. 方案实施方案 (26)4. 其他相关附件 (27)一、前言前言。
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依据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提高农田利用效率,促进合理布局和集约化经营,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受损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1. 工作背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强调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于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化调整生产布局、提升土地资源效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底线,其调整划定工作遵循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旨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在此背景下,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与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水平的决策部署,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业体系的必要举措。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冀自然资字〔2021〕138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1〕13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是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
该政策实施以来,大多数地方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服务保障了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
但也有个别地方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重视不够、实地踏勘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存在将现状非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或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建设用地等非耕地问题。
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现就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
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严格限定在国家明确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内,严禁擅自扩大。
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首先依据规划优化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最大限度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
各地在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中要严格把关,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严格补划任务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必须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补划地块应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皖自然资耕〔2020〕2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要点》的通知各市及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国务院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审查,我厅研究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不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力保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各地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及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全面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严格管控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必须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对项目选址进行多方案比选,尽量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关于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解读与分析高慕蓉
关于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解读与分析高慕蓉发布时间:2021-09-28T06:49:09.018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9期作者:高慕蓉[导读] 永久基本农田是土地征占范畴中的严格控制地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且具有正当合理性。
湖北省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武汉 430064摘要:永久基本农田是土地征占范畴中的严格控制地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且具有正当合理性。
从实践看,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各地都出台了有关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方案,如广西、安徽、重庆等地。
本文主要基于广西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指南》(简称《指南》)对占用补划方案进行解读和分析,以此来概括、了解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要重点关注和警惕的事项。
关键词:农业资源;重大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发文明确提出要从数量、质量和生态三方面对耕地加强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要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非农业事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长期稳定作为农业生产资源的土地和田地,在推动农业生产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目前。
我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开始研究、编制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并已形成一定成果。
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一环,解读、分析占用补划方案有着十分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指南》的编制背景为实现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地方在开展重大项目如交通设施建设、电力设施建设、水电设施建设等工程时不免会占用一定的永久基本农田。
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必须要坚持从严保护、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控制。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8.07.30•【文号】自然资规〔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现阶段允许将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
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
1. 机场项目。
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2.铁路项目。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公路项目。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
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1)省级高速公路。
(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四)能源类。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
电网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
pdf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一、调整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对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和修改。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国家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确定的不得以其他方式占用的耕地。
二、调整原则1. 必须确保粮食安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必须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前提,任何影响或威胁粮食生产的行为都将被严格禁止。
2. 依法依规:调整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壤保护规划等相关要求。
3. 科学合理:调整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条件,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三、调整依据1.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2. 规划计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土壤保护规划等。
3. 实际情况:包括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农业生产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
四、调整程序1. 提出申请: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申请。
2. 现场勘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地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情况。
3. 编制方案: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并公示征求意见。
4. 方案审批:调整方案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5. 组织实施: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调整方案的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 验收总结: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后,组织验收,并进行总结评估。
五、调整内容1. 调整范围:明确调整的具体区域范围。
2. 调整方式:明确是整体调整还是部分调整,以及具体的调整方式。
3. 调整后的用途:明确调整后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方式。
4. 补偿安置:明确对受影响农户的补偿和安置措施。
5. 监管措施:明确调整后对土地的监管措施和管理责任。
六、调整后监管1.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调整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 对违反监管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项目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范畴。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市、区)**市(盟)**县(市、区、旗)和**省(市、区)**市(盟)**县(市、区、旗)。
〔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
二、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在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通过**个方案比选,其中,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经实地踏勘,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三、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最终选择方案**(需详细展开说明原因)。
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项目已经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需详细说明具体措施,如增加桥隧比、控制站点规模等),减少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
四、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占用情况〕通过将踏勘论证后的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套合分析,该项目总共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
其中,占用**市(盟)**县(市、区、旗)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占用**市(盟)**县(市、区、旗)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
该项目共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或不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其中,该项目占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该项目占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个、平均质量等别**。
涉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附件3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区、市)**市(盟)**县(市、区、旗)和**市(盟)**县(市、区、旗)。
(跨省项目,增加表述:该项目为跨省项目,涉及**、**、**共**个省份。
)〔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规划修改的原因〕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该项目符合**情形,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规划修改原则〕规划修改应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
〔规划修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相关规划及其他文件材料。
三、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规划修改情况综述,并重点说明规划修改前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规划修改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等用途区调整情况。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详细说明该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选情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情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数量(包括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细说明通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明确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附件3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X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区、市)**市(盟)**县(市、区、旗)和**市(盟)**县(市、区、旗)。
(跨省项目,增加表述:该项目为跨省项目,涉及**、**、**共**个省份。
)〔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规划修改的原因〕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该项目符合**情形,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规划修改原则〕规划修改应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
〔规划修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X性文件、标准规X及技术规程、相关规划及其他文件材料。
三、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规划修改情况综述,并重点说明规划修改前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规划修改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等用途区调整情况。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详细说明该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选情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情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数量(包括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细说明通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明确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规划修改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一)规划方案编制的思路、方法及内容1前期调研收集自然资源、发改、规划、统计、住建、林业、环保、交通、水利、旅游、文广、工信等部门相关资料。
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摸清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措施执行情况、规划重大背景变化等情况,为规划评估与调整提供基础依据。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需求对接根据数据,分析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规划空间布局管控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落实情况,总结存在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综合考虑近年来国家、长清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形势,分析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编制规划评估报告,为启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提供依据。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制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部署,结合规划中期评估成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审核,最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3.1基本原则1、坚持发展与保护相协调原则。
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生态、环境条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走差异化、精明发展的道路。
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调整完善的基本内涵。
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不能脱离人口、资源、环境条件。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在资源生态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选择最适合自身条件和优势的发展道路。
另一方面,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安排,应该切实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意图,保障科学发展目标的落地,通过国土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2、坚持底线安全思维原则。
把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等放在优先位置,优先划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红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地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8〕338号固原市(原州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西吉县、同心县、红寺堡区、中宁县、海原县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切实做好我区深度贫困地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严格限定政策适用范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7〕97号)已明确我区深度贫困地区范围,各局只能将规定范围内的,自治区级及以下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报区厅办理用地预审。
二、严格审查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要充分发挥用地预审源头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必须先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划修改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认真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及时办理用地预审各局对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要抓紧完成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尽快上报区厅审查。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程序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程序一、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程序的基本概念 (1)1.1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定义 (1)1.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内涵 (2)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政策依据 (2)2.1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 (2)2.2地方配套政策 (2)三、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前提条件 (2)3.1重大建设项目占用 (2)3.2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土地损毁 (3)四、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编制主体与流程 (3)4.1编制主体 (3)4.2编制流程 (3)五、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的选择标准 (3)5.1土地质量要求 (3)5.2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 (4)六、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公示与听证 (4)6.1公示 (4)6.2听证 (4)七、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审批 (5)7.1审批部门与权限 (5)7.2审批内容与要求 (5)八、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5)8.1实施 (5)8.2监督 (5)一、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程序的基本概念1.1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定义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时,为了保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划定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的过程。
这一过程涉及到对土地资源的重新规划和调整,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它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永久基本农田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补划工作关系到耕地保护的根本任务能否实现。
1.2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内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是对补划工作的全面规划和安排。
它包括补划的范围、面积、地块的确定,以及对补划土地质量的评估等内容。
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土地的自然条件、利用现状、周边生态环境等。
一个科学合理的补划方案不仅要满足数量上的要求,更要注重质量的匹配,保证补划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能够持续发挥其生产、生态等功能。
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政策依据2.1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在国家层面,有诸多政策法规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进行规范。
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方案是指对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修复和整治,以保护和恢复耕地资源,确保农田的持续利用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方案的一般步骤:
1. 调查评估:对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破坏的程度和原因。
2. 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和整治的具体方案,包括修复措施、时间表和预算等。
3. 执行修复措施:根据整改方案,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如土地平整、疏浚沟渠、补植草木等。
4. 监督和管理: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修复措施的有效实施,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5. 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和相关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6.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7.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修复和整治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步骤的实施,可以有效恢复和整治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提高耕地资源的质量和数量,为农业生产提供可持续的土地支持。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1、项目区概况十堰市位于湖北,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位于华中、西南、西北三大经济板块的结合部,是毗邻地区最大的汽车制造,汽车科研,医疗卫生,商业集散,交通枢纽,旅游文化,生态控制中心,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城市。
十堰是世界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丹江口水库,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东风商用车公司总部所在地,“武当山”“丹江水”“汽车城”三张世界级名片闪耀全球。
西十高铁站前工程补征地及站后工程红线内用地项目,涉及3个县区。
因项目变更原因导致部分区域超出原报批主线范围,本次需对超出部分进行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故需对本次变更导致的3个县区线路进行编制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方案。
2、技术依据1、《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2、《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5、《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48号)6、《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302号)7、《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179号)8、《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任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23号)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定》(TD/T 1055-2019)10、《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11、《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19版)12、《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检查细则(2019版)》13、《储备区数据质量检查细则》3、技术方案及技术流程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基础上,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更新完善,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
自然资源部3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现阶段允许将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
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
1.机场项目。
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2.铁路项目。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公路项目。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
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1)省级高速公路。
(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四)能源类。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
电网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
其他能源项目,包括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五)水利类。
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二、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充分发挥用地预审源头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为确保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和整改补划工作的顺利推进,依据《自然资源部农村民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XX省自然资源厅 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农村民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X自然资发〔2019〕31号)等相关文件的指示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XX县实际情况制定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范围为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定确定的县域规划范围,工作重点为XX县中心城区、各乡镇、重要交通沿线及城镇周边区域。
城镇周边是指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和乡镇规划区范围界限为准(含禁建区、限建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范围为XX县全县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
二、工作职责XX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整改补划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实施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潜力分析评估、划定及整改补划工作,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组织开展实地核实,最终形成与实地相符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数据库。
同步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进一步核实,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
乡镇全面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部门的工作安排,负责签订保护责任书和保护卡,配合作业单位开展野外核实举证。
县林业、发改、财政、经商、生态环保、住建、交通、水务、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对储备区划定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
三、工作内容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基础上,依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等成果,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有序的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及整改核实工作。
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一期(潜江-韶关段)建设项目广东段)(简本)一、项目概况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属于国家级重大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项目第一期为潜江-韶关段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起点为湖北省潜江市,终点为广东省韶关市。
项目第一期广东段全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起点自韶关市乐昌市黄圃镇湘粤省界,止于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韶关末站,管道总长132KM,管道管径为Φ1016,设计力10MPa,钢管材质为X70M。
本项目建设对提高我国能源供应能力,保障能源安全,优化广东省能源结构、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修改的原因及对象项目建设占用乐昌市长来镇、坪石镇、云岩镇永久基本农田0.6299公顷,同时拟在乐昌市长来镇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涉及乐昌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修改。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 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需对项目涉及的《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修改。
三、规划修改情况(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位于乐昌市长来镇、云岩镇、坪石镇,总面积0.6299公顷,其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耕地,其中水田0.3599公顷、旱地0.2700公顷。
根据现行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全部为农用地(耕地),其土地用途分区全部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部为限制建设区。
(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情况本次拟在乐昌市长来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0.6299公顷,其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耕地,全部为水田)根据现行规划,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6299公顷(耕地0.6299公顷);土地用途分区全部为一般农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全部为限制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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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附件3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区、市)**市(盟)**县(市、区、旗)和**市(盟)**县(市、区、旗)。
(跨省项目,增加表述:该项目为跨省项目,涉及**、**、**共**个省份。
)
〔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规划修改的原因〕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该项目符合**情形,能够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
〔规划修改原则〕规划修改应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原则。
〔规划修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相关规划及其它文件材料。
三、规划修改方案
〔规划修改总体情况及指标调整情况〕规划修改情况综述,并重点说明规划修改前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土地用途区调整情况〕规划修改前后,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田区等用途区调整情况。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详细说明该项目不同选址选线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比选情况、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情况,充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说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数量(包括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细说明经过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同情况,选择项目选址选线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方案,明确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充分说明用地选址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
〔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将实地踏勘论证后拟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的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套合进行分析,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规模(含水田面积)、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基本情况。
涉及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具体规模(含水田面积)、图斑数量、平均质量等别等情况(详见附件1),并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
〔踏勘论证后认为符合要求的情形〕经过踏勘论证,认为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合理,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切实可行。
/〔踏勘论证后对用地方案进行调整的情形〕经过踏勘论证,认为**比较合理,但存在**等问题,建议对用地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建设单位对**问题进行了处理,调整后的方案为**,符合**的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
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详细说明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含水田面积)、平均质量等别、空间位置等情况(详见附件2,并附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同时提交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电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