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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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我厂专用吊车或吊具的安全技术操作特殊规定,作为现场管理和安全工作的依据。吊车司机在操作专用吊车或吊具时,除执行此规定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吊车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热轧板厂吊车车间。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旧版本的新增变频吊车操作规程(暂行)、H-G跨遥控吊车使用规程(暂行)、H-G跨遥控吊车安全技术规程(暂行)、板坯电磁盘操作使用规程、M-N 跨吊车安全技术规程(暂行)、P-Q跨吊车安全技术规程(暂行)自动废止。
2、电磁盘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卷(包括立卷和卧卷)电磁盘只允许吊运非严重松、散的正常钢卷,对诸如废次卷、外圈过松、散的钢卷、废钢、钢板、捆带、大于80 mm塔型钢卷、钢座架等物品一律禁止吊运。
2.1、电磁盘吊车使用前准备检查工作:
2.1.1使用该电磁盘前,吊车司机必须对电磁盘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电缆连
接器、电磁盘及出线盒、电缆卷筒及接线盒、变压器及接出线盒、电控柜、表计
箱、操作开关、蓄电池组、电磁盘及钩梁等组成部分是否受损,电缆连接点是否
松、脱等;如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处理,未处理完毕,电磁盘禁止投入使用。
2.1.2、挂上电磁盘,由专人连接电缆连接器并用扳手拧紧电缆连接器的联接螺栓,
此时必须将电磁盘的操作开关置于“放料”位置(即断开给磁开关),禁止带电连
接电缆连接器;每周要配合点检进行一次。立、卧两用电磁盘每班作业前必须检
查QF1、QF2、QF3是否全部合上。
2.1.3、送吊车总电源,合上整流柜、充电柜ZK
1~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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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立、卧两用磁吊系统
给磁开关SA2在吸、放料后手柄置于“中间”位置,停止工作时,将操作开关SA1打到“停止”位置。
2.1.4、检查电控柜内信号指示及仪表读数。
2.1.4.1、整流柜上“交流电源”、“直流电源”灯亮。
2.1.4.2、充电柜上“交流电源”灯亮。
2.1.4.3、充电电压表指示245V,充电电流0.1~15A。
2.1.5、检查司机室仪表信号指示。
2.1.5.1、直流电压表指示220V,直流电流表指示0A。
2.1.5.2、充电电压表指示245V,充电电流表指示0.1~15A。
2.1.5.3、无任何声光报警信号。
2.1.6、确认电缆连接器联接牢固后,通电检验电磁盘是否得电,是否建立磁场。
2.1.7、以上操作、检查及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该电磁盘投入使用。
2.2、在指吊工指挥下,完成以下操作:
2.2.1、先将电磁盘轻放在被吸物上,并使电磁盘中心线与被吸物中心线基本重合。
(a.板坯电磁盘中心线与板坯中心线偏心≤30 mm。b.梅花型电磁盘中心线与立式钢卷中心线偏心≤80 mm,且钢卷塔型≤80 mm。c.卧卷电磁盘弧形磁极中心线与卧卷端面轴向中心线基本重合。允许电磁盘弧形磁极中心线与卧卷轴心线偏心≤50mm,允许电磁盘对称中心线与卧卷的断面中心线偏心≤150 mm,并要求卧卷至少一道捆扎且无散尾。d.立、卧两用电磁盘吊运立式钢卷时,电磁盘中心线与钢卷中心线允许偏心≤100 mm, 且钢卷塔型≤80 mm。)
2.2.2、将电磁盘操作开关置于“吸料”处,通电后不要马上起升,等待5~8秒钟后直流电流上升至最大值方可提升主钩起吊被吸物。吸料电流:板坯电磁盘冷态为32A左右,热态为26A左右。立式钢卷电磁盘冷态为50A左右,热态为40A。
卧卷电磁盘3秒钟后直流电流上升至最大值,卧卷被充分磁化,方可提升主钩(主钩的提升加速度不得大于4m/s2)起吊卧卷,其吸料电流冷态为49A,热态为30A。立、卧两用电磁盘冷态电流为?A左右,热态为?A左右。
2.2.3、用电磁盘将板坯吊装车皮时,应沿18道挡墙下放至接近火车皮高度,将主卷停止后再移动大车进行装车。板坯在指定位置放稳后,将电磁盘操作开关置于“放料”处,等待3~5秒钟后直流电流表指示为零,方可提升主钩,进行下一次操作;钢卷电磁盘同理。
2.2.4、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观察表计箱中直流电压、直流电流变化情况。当电磁盘直流电流降至规定值时,必须停止使用电磁盘。
2.3、应急操作:
开关脱扣、主保险熔断等当发生滑线停电、吊车掉电、电磁盘的整流柜内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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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故障情况,电池会自动零秒切换投入;此时司机室外电笛响,司机室内电池投入指示灯亮。吊车司机应立即通知地面人员迅速撤至10米以外的安全位置。按下电笛停止按钮(电笛工作超过10分钟易烧毁),并迅速进行应急操作。立、卧两用磁吊系统正常工作报警鸣叫为小声,遇停电时,蓄电池投入工作报警为最大声。
2.3.1、发生滑线停电、吊车掉电时,吊车大、小车不能运行,吊车司机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和司机班长。盘动大车或小车,将吊物避开重要设备,使主钩具备安全下放的条件,然后点动表计箱上“主钩下放”按钮,(无点动下降功能的必须通知维护人员松闸)将板坯或钢卷缓慢放置于地面后,将电磁盘操作开关置于“放料”位置,放下板坯或钢卷。等待维护人员处理设备故障后,方可操作。
2.3.2、电磁盘的整流柜内的ZK1开关脱扣和主保险熔断等断电故障时,吊车可运行,司机应及时操作吊车使板坯或钢卷置于地面后,将操作开关置于“放料”位置,放下板坯或钢卷。然后找维护电工处理故障,故障不排除,电磁盘不允许投入使用。
2.3.3、电磁盘停电保磁系统提供的停电保磁时间为最少不低于15分钟,吸吊板坯或钢卷发生故障时必须在此时间内将板坯或钢卷置于安全位置或将故障处理完,否则板坯或钢卷将从空中坠落,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2.4、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2.4.1、吊运板坯或钢卷时,吊运工指吊完毕,在起吊板坯或钢卷前,指吊人员必须离开钢卷5米,操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并严禁从重要设备及地面人员上方经过;电磁盘在工作时,严禁将手表、手机、仪器等物靠近电磁盘,否则会损坏。
2.4.2、严禁误操作进行空中去磁(即吸吊板坯或钢卷运行过程中,扳动操作开关,使操作开关误置于“放料”位置)。
2.3.4.严禁猛烈碰撞电磁盘,以免损坏线圈;使用中要轻吊轻放,避免强烈撞击被吊物。
2.4.4、严禁电磁盘停止使用后仍继续通电及使用过程中长时间通电。一次通电周期不得超过10分钟。
2.4.5、严禁将电磁盘存放在潮湿的环境中,应将电磁盘放置在平整干燥的指定地点,同时电磁盘放置于地面时严禁带电,防止地面铁屑吸附在吸盘上。
2.4.6、严禁吊运该电磁盘吸吊能力以外的物体,避免损坏磁极。
2.4.7、严禁用电磁盘歪拉斜吊。
2.4.8、严禁用电磁盘带车皮。
2.4.9、严禁用电磁盘吊运600℃以上的板坯或钢卷,不能用常温电磁盘去吊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