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
2023年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城乡低保五保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对于城乡低保五保政策的持续改进和优化亟待解决。
为了更好地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2023年的城乡低保五保实施方案在前期的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得出如下方案。
二、基本原则1. 精准扶贫。
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评估、精准帮扶的扶贫理念,确保低保五保政策的对象能够真正享受到帮助。
2. 综合覆盖。
将城乡低保和五保政策贯通起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合理的帮助。
3. 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的城乡低保五保制度,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严厉打击利用这些政策谋取个人私利。
4. 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要承担起推动城乡低保五保工作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政策重点1. 完善低保制度。
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和审核程序,加强对特困人员的识别和评估,确保低保政策的覆盖面更广、帮扶效果更好。
同时,建立健全低保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低保资金的真正用于帮助贫困人口。
2. 加强五保工作。
在2023年政府预算中,进一步增加五保金的投入,提高五保供养的标准。
同时,完善五保金的发放机制,加强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管理与关怀,确保他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保障。
3. 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包括孤儿、残疾人、失业人员等。
加大对救助对象的培训和就业创业支持,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
4. 加强扶贫帮扶。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通过发展产业、提供就业机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政策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组织架构1. 建立综合评估机构。
建立由专家组成的综合评估机构,负责对城乡低保五保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加强地方政府协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推广。
人社局2023年行业扶贫实施方案
人社局2023年行业扶贫实施方案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科技进步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贫困问题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成为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人社局制定了2023年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力图帮助贫困人口走出困境,实现脱贫致富。
一、项目设置在行业扶贫实施方案中,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对贫困县、特别困难地区的定点扶贫任务,协调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培训就业、产业扶贫等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项目:1.就业培训类:加强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支持,为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其收入来源。
2.产业扶贫类: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具有地域特色、产品差异化、生态优势的产业,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3.贫困村改造类:通过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改善卫生环境等手段,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村脱贫致富。
二、项目实施1.选址和项目筛选根据对贫困地区实地考察和市场调研,选定适合开展各类扶贫项目的地区,并进一步筛选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的项目。
2.项目规划和执行确定项目计划和预算,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并制定项目执行计划,确保项目实施在质量、进度和成本上得到有效控制。
3.项目监督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三、项目效果评估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效果评估,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反思和总结经验,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资金保障为保障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会优先安排相关财政资金,同时通过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各界捐款参与扶贫工作。
综上所述,人社局2023年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将力争将扶贫工作具体化、细化、精细化。
通过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等多种方式,加速贫困人口妥善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出更多的脱贫致富的硕果。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社保制度也逐步完善。
但是,因各种原因,仍有一部分弱势群体在社保方面存在漏洞,面临生活保障的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方推出了社保兜底帮扶方案。
什么是社保兜底帮扶方案社保兜底帮扶方案是指政府为未参加或参保时间不足的弱势群体提供的补充社保福利,并为其创造发展机会,从而帮助这些人群脱贫致富。
兜底帮扶方案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住房保障为缺乏住房的困难群众提供合适的住房,如公共租赁房、安置房、集体宿舍等。
2.医疗保障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如门诊、住院、慢性病治疗等。
同时,为因病致贫、因贫导致病的困难群众提供特色医疗服务和关爱。
3.教育保障为缺乏教育机会和条件的农村学生提供资助,如奖助学金、生活补贴、帮扶计划等。
4.就业保障为缺乏就业机会的困难群众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创业扶持,帮助其实现自我脱贫致富。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的实施情况1.深圳市社保兜底帮扶方案深圳市2016年开始实施社保兜底帮扶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14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综合保障。
目前,该计划已经惠及了6万多户家庭,54000名贫困孩子受到了资助,超过1.7万名农民工得到了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
2.江苏省社保兜底帮扶方案江苏省也推出了社保兜底帮扶方案,重点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
该计划计划在三年内投入27亿元,实施富民惠民工程,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3.广东省社保兜底帮扶方案广东省在推进医改的同时,也推出了社保兜底帮扶方案,旨在为缺乏医保资金的困难群体提供医疗保障。
此外,广东省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公益性岗位安置、贷款担保等,促进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的意义社保兜底帮扶方案有助于加快农村和城市的一体化进程,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社保兜底帮扶方案也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减少城乡居民社保制度的差异性,实现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措施
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措施概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是指为未参保或参保不足满足最低生活保障需求的人群提供的一种帮扶措施,帮助其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生活品质。
以下将阐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其相关措施。
涉及范围社保兜底帮扶计划主要面向以下人群:1.未参保人员2.参保但未满足最低生活保障需求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工作的人员具体措施免费医疗通过兜底医疗保险,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含住院治疗、门诊看病、药品配备等项目,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同时,国家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资源配置,使基础医疗服务能够覆盖更广泛的贫困人口。
养老保障在未来养老服务中,国家将根据贫困程度优先提供补贴式养老服务,同时扩大财政补贴范围,注重对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帮助。
教育资助通过扩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为所有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职业培训为未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退役军人等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以提高其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社会救助按照基本生活需求标准,为未参保或参保不足的贫困人口提供一定的社会救助保障,以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基本食品、住房、取暖和医疗支出等方面。
实施保障为实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国家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展财政扶贫资金,以覆盖更广泛的贫困人口。
同时,加强地方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以形成公共资本流动机制,帮助更多贫困人口融入社会。
此外,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实施效果得到落实和保证。
结论社保兜底帮扶计划的实施,使得未参保或参保不足的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并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陕人社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60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社会保险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是人社领域聚焦精准扶贫的又一个实际行动。
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五新”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精准发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社会保险扶贫的目标任务是,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
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概述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是为了解决贫困群众的最基本生活保障需求而推出的政策。
该计划由政府出资,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补贴,以兜底保障形式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状况。
申请条件目前,不同地区和部门对低保的认定标准不完全一致,但通常要求申请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 精神病患者或者智障者; 2. 重病或者慢性病患者; 3. 因意外事件或者重大疾病导致丧失生产劳动能力; 4. 学生家庭困难,且在校学习的子女年级不超过初中; 5.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或者孤寡老人; 6. 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实施办法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往往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
具体实施办法包括: - 线上申请:贫困家庭可以通过网站或者移动端申请低保,提高低保申报的效率和便捷性。
- 审批机制:政府会派出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家庭情况进行审批和核实,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能够及时获得补贴。
- 归口管理:贫困家庭的信息应该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 定期审批:政府对已享受低保的家庭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定期审查家庭情况,确保资助资金被合理利用。
作用与意义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的实施,可以帮助一部分非常贫困的家庭早日脱贫,为这些家庭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而且,计划的实施也可以改善社会贫富分化的现象,增加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此外,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还可以带动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建设,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
局限和挑战尽管低保兜底一批帮扶计划的实施对一部分家庭有着显著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和挑战: - 资金瓶颈:这是支持该计划实施的最大障碍,因为一些地方财政条件较为有限,往往难以充分发挥低保计划的作用。
- 申请和审批难度:一些困难家庭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申请和审批过程相对较难,每个地区的标准和条件不一,会给政策的申请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 不够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低保计划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需要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互配合,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仍未形成完整的网络,因此需要改善和加强相互配合的能力。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黑民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民规〔2020〕8号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现将《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民政厅2020年8月26日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各项部署,切实发挥民政领域制度保障优势和政策集成效能,编密织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兜底保障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聚焦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推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实施“五统五兜”工程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加强政策集成、资金集成、力量集成,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救助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全民政领域聚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汇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一)资源汇集、政策集成。
加强民政领域各类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民政民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工作集成、资源集聚、政策叠加,统筹推动各类政策、资金、力量向特殊领域、特定人群倾斜,切实发挥各类资源的集成效应和乘数效应,促进兜底保障政策更好更多覆盖贫困人口。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齐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齐民规〔2020〕1号各县(市)、梅里斯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落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现制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全面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民政部门认定标准,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有效衔接、分类施救。
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作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员认定、临时救助等政策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分析研判致贫返贫原因,分类保障,因贫施策。
(三)资源统筹、合力攻坚。
统筹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
要实现预警监测全面覆盖。
把未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持续增收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等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预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
2022脱贫攻坚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2022脱贫攻坚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___大精神和《中国农村___开发纲要(___年)》以及中央、省市__关于___开发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届___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托,深入贯彻___关于___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通过政府生活兜底救助,促进我县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目标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四个一批”的具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推进产业扶贫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改善安居、保障救助兜底、教育培训扶智的总体要求,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实现精准脱贫,到___年全部实现生活兜底保障脱贫。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1、适时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___年达到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___年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保兜底保障。
2、稳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根据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达到全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水平。
(二)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属精准扶贫对象,持有本县常住户籍,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低保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低保精准帮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一部分人口生活困难,需要得到社会帮助。
为了更好地实施扶贫工作,我国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将扶贫对象精确到每一个家庭,确保帮扶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低保精准帮扶作为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低保精准帮扶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精准的帮扶措施,确保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帮助其脱贫致富,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实施内容。
1. 精准识别低保对象。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机制,确保对低保对象的识别工作更加全面、准确。
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手段,包括走访调查、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2. 精准评估帮扶需求。
对识别出的低保对象,进行详细的帮扶需求评估,包括家庭经济状况、生活困难程度、致贫原因等方面的调查评估,确保帮扶工作更加精准。
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确保帮扶措施更加有效。
3. 精准制定帮扶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包括提供生活补助、就业培训、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有效性。
4. 精准监督帮扶效果。
建立健全的帮扶效果监督机制,对帮扶对象的生活改善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低保精准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低保精准帮扶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帮扶对象得到充分的资金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3. 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低保精准帮扶工作的工作机制,包括信息采集机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等,确保帮扶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底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
底
脱贫攻坚工程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其中社保兜底是一种重要的实施手段。
社保兜底是指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提供基
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为了有效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力度,强化对贫困人口的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低保等保障。
同时,要加强制度设计,使社会保障
制度更具普惠性和公平性,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
2. 按需提供帮助: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体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提供差异化的社保兜
底服务。
依托社区和乡镇组织,通过调研和测评,了解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开展精
准扶贫工作,确保帮助真正需要的人群。
3.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社保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保意识和
主动参与社保的能力。
开展社保知识普及活动,帮助他们了解社保制度,知晓自己的
权益,提高申报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4. 加强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
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成效的达成。
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确保社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为贫困人口提供更
为全面和有效的社会保障,助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同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整
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良好的合力,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3年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总体目标近年来,我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帮助数以亿计的贫困人口脱贫。
然而,脱贫工作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如地区间差距、产业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
因此,为了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需要在2023年之后继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2023年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在2023年底前,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地区脱贫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具体目标如下:1. 让所有贫困地区摆脱贫困,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2. 确保贫困人口的收入能够持续稳定增长,保障基本生活需求;3. 推进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4. 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1. 提高贫困地区人民收入水平(1)加强就业扶贫。
积极发展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就业形式。
同时,加大对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支持,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土地经营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居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2.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水平(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农村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2)提高宽带网络覆盖率。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农村地区,提高农民的信息获取和交流能力。
(3)发展现代农业。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的支持力度,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保护和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1)加强生态保护。
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力度,限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推动生态农业的发展。
(2)推进绿色发展。
鼓励贫困地区发展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等绿色产业,减少污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
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
下面从贫困人口情况、目标和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兜底保障帮扶的情况。
一、贫困人口情况据我国官方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已经下降至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为0.6%。
虽然贫困程度明显降低,但仍有500多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需要及时得到关注和帮助。
二、兜底保障帮扶目标我国的兜底保障帮扶,主要是针对尚未脱贫的困难群体,致力于全面实现扶贫脱贫目标。
具体来说,兜底保障帮扶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保障帮扶工作首要的目标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包括基本医疗保障、住房保障、食品保障以及基本的教育支持等多方面内容。
2.就业和创业支持为了让贫困人口能够脱贫致富,兜底保障帮扶工作还着重关注就业和创业支持。
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资金等多种支持方式,让贫困人口获得就业和创业支持。
3.社会救助面对特殊困境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帮扶工作也使用社会救助方式。
包括临时救助、临时救济、低保等多种支持方式,让贫困人口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够得到支持和帮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兜底保障帮扶措施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国采取了多种兜底保障帮扶措施,包括:1.建立兜底保障制度针对最困难群体,我国建立了多种保障制度,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等。
实现对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的盖茨全覆盖保障。
2.财政投入大幅提升中国政府大幅提升了对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实施了多年的“精准扶贫”. 为贫困地区提供大量资金支持, 以促进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同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管理。
3. 优化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针对贫困人口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就业帮扶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县域经济发展、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解决就地就业问题。
4. 技能培训和教育扶持针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人力资本较低等问题,实行多种扶持政策,如大力支持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等,提高贫困地区域人才素质和应对未来工作发展的能力。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湘民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制定了《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决战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扶贫和民政工作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一)动态掌握重点对象底数。
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盯在保对象、易返贫人口、易致贫人口、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农村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低保制度与其他扶贫政策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存在政策利益错位的情况;二是部分农村低保户依然面临着长期依赖低保的困境,没有得到有效的脱贫帮扶;三是低保户之间存在差距,一些特困家庭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制定2024年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农村低保衔接工作,提高特困家庭的生活水平,实现脱贫致富。
2. 任务:(1) 落实“精确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建立更加精细化的低保衔接机制。
(2) 改善农村特困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重视产业发展和职业培训,提高特困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3) 完善低保衔接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工作内容1. 建立低保衔接机制:(1) 设置低保衔接工作专班,由县级扶贫办牵头,衔接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2) 制定低保衔接方案,将低保与其他扶贫政策结合起来,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多种帮扶。
(3) 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将农村低保户的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其能够享受到其他扶贫政策的帮扶。
2. 改善特困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1) 加大产业帮扶力度,为特困家庭提供技术培训和财政支持,鼓励他们发展农村产业,增加收入来源。
(2) 组织特困家庭参与公益岗位劳动,提供劳务补偿和职业培训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
(3) 鼓励特困家庭创办农村合作社,提供财政支持和技术指导,引导他们实现产业化经营,打破依赖低保的困境。
3. 完善低保衔接资金投入机制:(1) 制定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农村低保人员能够按时享受到衔接资金的发放。
(2)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3) 增加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保障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兜底保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兜底保障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为了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所设立的最低限度的保障制度。
兜底保障实施方案是指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在我国,兜底保障实施方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兜底保障的重要性1. 保障基本生活水平。
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出台,可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缓解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
2. 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可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3. 维护社会稳定。
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实施,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的兜底保障制度。
包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等,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 完善兜底保障政策。
包括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加大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力度等,确保兜底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3. 加强兜底保障资金保障。
包括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对兜底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确保兜底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四、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的兜底保障制度。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对特困人群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
2.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 完善失业保险政策。
建立健全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水平,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帮扶。
4. 加大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力度。
加强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力度,确保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
五、兜底保障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1. 增加财政投入。
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是当前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是,仍有一些群体因各种原因还未摆脱贫困,民政工作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实施扶贫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能力,促进扶贫工作的全面发展。
而在当前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是实现全面脱贫的重要手段。
因此,制定实施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方案显得格外必要。
二、实施目标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的基本目标是全面把握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及时开展精准的帮扶和保障工作,确保脱贫攻坚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
具体而言,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准确掌握各地贫困人口的分布位置、致贫原因和潜在贫困风险;二是针对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开展相关的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三是全面协调调配当前各种兜底保障资源,确保结对帮扶等各项政策得以充分落实。
三、实施流程1.实施兜底保障的前期调查工作。
在实施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首先实施前期的调查工作,以充分准确掌握贫困人口的实际情况。
其中,主要包括总体情况的摸底调查和目标定位的精细化研究两部分工作。
2.精准施策,确保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效性。
政府要做好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
具体而言,需要开展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工作、卫生保障工作、教育保障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3.强化政策的落实力度。
政府要对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监督,有针对性地组织资源,优先保障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加强政策的衔接和协调,确保各种民政保障政策得以全面落实。
四、实施措施1.加强贫困人口的信息管理。
政府可以建立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各类贫困情况,把握贫困人口的帮扶重心和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实施兜底保障工作。
2.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民自主发展。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6•【文号】民发〔2018〕90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扶贫办(农委、农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任务措施(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
综合考虑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要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
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
社保兜底帮扶方案背景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保体系日益完善,已经成为一个人们普遍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无论是工人、个体经营者还是企业,都希望自己能够在社保中得到有效地保护。
但是事实上,仍然有很多人在生病或者失业的时候因为社保问题陷入贫困之中,无法维持生活。
因此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基本权益,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社保兜底帮扶方案。
社保兜底社保兜底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针对那些无法获得足够保障的群体,采取针对性的救助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在生活中得到应有的保障。
兜底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1.建立最低保障机制。
最低保障是指由政府对生活无依无靠的特困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低保障制度启动后,政府一般会参考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水平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补助。
2.建立医保兜底机制。
医保兜底是指提供一定的应急救助和帮扶,帮助那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群,通过特定的资助方式来补偿他们在医疗方面的费用。
3.建立灵活退休机制。
通过制定一些与年龄有关的鼓励政策,可以让那些无法完成正常退休的人群能够在早期获得社保养老金的一部分,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社保帮扶社保帮扶是指针对困难家庭,通过相关政策和手段,提供救助和帮扶,让他们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慢慢脱离贫困,逐步走向富裕,得以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
社保帮扶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由政府为确保公民基本生活需求而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
其中包括临时救助、住房补贴、生活补助、教育保障等多种形式,以帮助困难家庭缓解经济压力。
2.提供就业培训。
就业培训主要是以提高无业人员的就业能力为目的,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增强其自主就业能力,从而尽快脱离贫困。
3.开设公益职位。
通过开设公益岗位,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实现就业和扶贫的目的。
社保兜底帮扶实际操作社保兜底和社保帮扶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共同构成了完善的社保体系。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办公室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分工 __》精神,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__令649号)、《 __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14号)、《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陕发【**】20号)、《 __办公厅转发 __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 __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 __》( __【**】70号)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为指导,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分类保障、动态管理,资源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 __中的重要作用,与其它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编密织牢“覆盖全面、救急解难、托底有力、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兜底保障对象范围1、农村低保。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到期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按条件和程序审核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社会救助扶持对象范围1、医疗救助。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和特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类别、分层次给予救助。
2、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生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基本生活必须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须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给予应急性、过渡性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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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26号)、《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总结》(x〔x〕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组织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制度,编密织窂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水平提高到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以上。
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
x年x定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不低于贫困3266元,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为确保整体脱贫,根据x要求,我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年人均3600元,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各地要将所有扶贫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
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
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有关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救助。
不断完善《x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试行)》(x〔x〕7号),加强信息核对中心建设。
建立民政牵头,发改委、物价、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国土、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
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
建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完善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从x年1月1日起,x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支出标准调整为年人均3600元。
继续为特困人员购买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购买了综合责任险;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购买了“银龄安康”保险等。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x年,我市申报二星级
敬老院4所、一星级敬老院23所。
在开展x镇中心敬老院、x集镇x敬老院“特护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x年又争取在6个乡镇建立一个“特护区”。
积极开展“公建民营”工作试点。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x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4、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
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
(三)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x年市财政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
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市财政予以兜底。
2、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
3、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的扶贫人口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资助率达100%。
4、完善住院救助。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救助门槛全面取消。
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70%,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5%,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100%,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x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的总结》(x〔x〕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出台《x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暂行规定(试行)》(x〔x〕5号),对重点救助对象年医疗费用达到15万元以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年度医疗费用达20万元以上的,实施再次救助,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
5、实施“扶贫人口”补充医疗医疗保险,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对因病个人支付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扶贫人口,在合作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救助后,对剩余医疗费用再次给予保险救助,救助率100%。
(四)规范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完善《x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x〔x〕39号),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
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2、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建立完善“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转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探索创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3、拓展临时救助方式。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市有关部门积极提供转介服务。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在乡镇敬老院设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点”,提升服务能力。
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业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将社会救助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以及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主体责任。
通过日常联系、会议协调、简报交流、督查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保障机制。
市财政要不断加大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的投入,充分实现其兜底保障功能。
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
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建立村(居)社会救助协管员队伍,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办理、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
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受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受理范围,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三)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吸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