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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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五)
(五)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26.哪些是社会保障兜底的对象?
答:(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
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3)重度残疾人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当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7.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的流程是什么?
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村级民主贫困、一榜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低保经办机构审查、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初审、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公布。
28.农村低保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29.低保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③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30.低保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当地办事处审核并通知→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涉农系统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31.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向政府申请生活保障的流程是什么?
答: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
32.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年满80岁未满90岁(包括80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
(2)年满90岁未满100岁(包括90岁)的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生活补贴;
(3)年满100岁(包括100岁)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
33.农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凡符合条件的儿童,每人每月105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费。
34.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如何发放?
答: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涉农系统代发,划到个人账户,我区无集中供养的儿童。
35.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资助对象是哪些?
答:(1)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2)重度残疾人;(3)重病患者;(4)在校学生;(5)失地农民;(6)独生子女家庭成员;(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纯女户家庭成员;(8)单亲家庭成员。
36.哪些家庭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1)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4)因支付子女或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7.申请临时救助的程序是什么?
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8.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是多少?
答:(1)“十三五”期间,每年继续分别按人均不低于20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
(2)将所有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并按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39.受灾贫困人员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1)低保受灾户和贫困受灾户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分别上浮30﹪、10﹪;
(2)因灾倒损民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30﹪。
40.申办城乡医疗救助的流程是什么?
答: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申请→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调查核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或乡镇、街道委托县乡金融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