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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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

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

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

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困难家庭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们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案,来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长久的帮助。

一、兜底概念兜底工作,即国家、社会对困难群体实行最基本的供给保障,以及对临时、突发、意外等各种形式的风险开展保障行动。

这种方式旨在取消极端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立社会民生保障网络,减少社会经济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兜底保障内容兜底保障的内容主要涉及经济、卫生、文化、教育、住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最低生活保障国家对困难家庭的日常支出或短期突发支出进行补贴,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也可采用社区藏艺品、小额贷款、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突发经济需求。

2、创业扶贫为具有创业能力的人员提供综合帮扶、优惠贷款、税收优惠、税后补贴和技术支持等全方面的支持,以助推新生力量脱贫致富。

3、义务教育和高中路费补助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的基本权利,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更是问题的重点。

因此,国家应对贫困家庭的孩子进行义务教育的激励,并实现教育公平。

同时,对于资助生中的转化生和高中阶段的家庭,国家应给予较为优厚的补助。

4、医保和大病救助对困难家庭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或部分补贴,对医保制度的权利进行切实和全面的保护,实现基本医疗保障。

同时,对困难家庭中以及全社会发生的重大疾病进行全站资助。

5、定点医疗和基本药物补贴对贫困家庭进行最优惠的药品,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专门咨询专业医生,以一定的比例补助贫困家庭的医疗费用。

以上内容仅为兜底保障内容的一部分,还有许多方面都需要需要重点关注。

三、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社会救助对于贫困群体的帮助不可小觑,通过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兜底保障的工作不断加速,贫困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一、背景说明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

尽管我国在过去几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然有一部分人口处于贫困状态,需要国家的支持和保障。

因此,制定并实施2023年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对于确保基本民生和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到2023年,全面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原则:- 突出重点: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确保资源的优先使用。

- 融合政策:整合社会保障、扶贫政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 精准施策:通过精准识别和评估,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综合施策:综合运用资金、产业、教育、医疗等多种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1. 完善低保制度- 提高低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 完善低保评估机制:建立全面、科学的贫困评估机制,确保将救助资源集中到最需要的人群身上。

- 拓宽低保对象范围:将低保对象扩大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等贫困人群,确保不漏一户、不拉一人。

2. 发放临时救助- 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临时困难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 快速响应:设立专门的救助组织,确保救助资源向受困人员迅速运送,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 兜底保障:对于因灾害等原因致贫的人群,及时发放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增加就业机会- 扶持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对贫困人口提供创业贷款、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支持。

- 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补贴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

- 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就业能力。

4. 加强教育支持- 教育扶贫资金保障:增加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确保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充足。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X XX 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90 号)和 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 民发〔20XX〕X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

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

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措施

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措施

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措施概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是指为未参保或参保不足满足最低生活保障需求的人群提供的一种帮扶措施,帮助其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生活品质。

以下将阐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及其相关措施。

涉及范围社保兜底帮扶计划主要面向以下人群:1.未参保人员2.参保但未满足最低生活保障需求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工作的人员具体措施免费医疗通过兜底医疗保险,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含住院治疗、门诊看病、药品配备等项目,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同时,国家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资源配置,使基础医疗服务能够覆盖更广泛的贫困人口。

养老保障在未来养老服务中,国家将根据贫困程度优先提供补贴式养老服务,同时扩大财政补贴范围,注重对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帮助。

教育资助通过扩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分配,为所有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职业培训为未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退役军人等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以提高其技能和职业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社会救助按照基本生活需求标准,为未参保或参保不足的贫困人口提供一定的社会救助保障,以保障他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基本食品、住房、取暖和医疗支出等方面。

实施保障为实现社保兜底帮扶计划,国家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展财政扶贫资金,以覆盖更广泛的贫困人口。

同时,加强地方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以形成公共资本流动机制,帮助更多贫困人口融入社会。

此外,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实施效果得到落实和保证。

结论社保兜底帮扶计划的实施,使得未参保或参保不足的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并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是中国的重大国家战略,而农村低保制度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为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实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提出一套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以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实现最低生活保障。

首先,确定对象。

对于农村低保的对象,应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筛选。

可以以收入、资产、残疾程度等多个维度来评定贫困程度,确保将最有需要的人纳入低保范围。

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避免重复认定和漏评漏拨的情况发生。

其次,确定标准。

低保标准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既要充分考虑贫困人口的生活需求,又要考虑到地方经济承受能力。

标准的制定应该是科学且有针对性的,可以参考当地人均收入、物价水平、基础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低保金的数额。

第三,建立保障机制。

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应该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可以设立专门的兜底扶贫机构,负责低保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公正使用和合理分配。

第五,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于农村低保兜底工作的实施情况,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农村低保兜底实施方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广大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的对象确定、标准制定、保障机制、帮扶措施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贫困人口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更大的胜利。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措施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一些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保障这些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实施了低保兜底措施,旨在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二、实施目标。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目标是为那些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们能够基本维持生活,并且逐步脱贫致富。

同时,通过实施低保措施,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实施原则。

1. 公平原则,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帮助。

2. 保障原则,低保兜底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会出现严重困难。

3. 激励原则,低保兜底措施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眼前的困难,更要通过激励措施,帮助特殊困难群体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识别对象,首先,需要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认真的识别和甄别,确保帮助的对象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2. 制定标准,在识别对象的基础上,需要制定相应的低保标准,明确收入、财产等方面的界定,确保帮助的对象符合条件。

3. 发放资金,一旦确定了帮助对象,就需要及时发放相应的低保资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监督管理,在资金发放之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杜绝滥用和浪费。

五、实施效果。

通过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同时,通过激励措施,可以帮助他们逐步脱贫致富,实现自我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六、总结。

低保兜底措施的实施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坚持公平原则,保障原则和激励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步骤,确保低保兜底措施的有效实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好的帮助,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8.26•【字号】黑民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民规〔2020〕8号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现将《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民政厅2020年8月26日关于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聚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的各项部署,切实发挥民政领域制度保障优势和政策集成效能,编密织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兜底保障网,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聚焦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推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实施“五统五兜”工程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加强政策集成、资金集成、力量集成,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救助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全民政领域聚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汇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一)资源汇集、政策集成。

加强民政领域各类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民政民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工作集成、资源集聚、政策叠加,统筹推动各类政策、资金、力量向特殊领域、特定人群倾斜,切实发挥各类资源的集成效应和乘数效应,促进兜底保障政策更好更多覆盖贫困人口。

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然而,仍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特殊情况而无法脱贫,成为脱贫攻坚的难点和重点对象。

为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加大对兜底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制定兜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二、兜底扶贫工作目标。

兜底扶贫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不愁病”,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具体目标包括,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有力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兜底扶贫工作重点。

1. 健全兜底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生活无忧。

2.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提高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3. 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活动,帮助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实现可持续脱贫。

四、兜底扶贫工作措施。

1. 完善扶贫政策。

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3. 强化社会帮扶。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兜底扶贫工作,开展捐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

五、兜底扶贫工作保障措施。

1. 加强政府监管。

建立健全兜底扶贫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兜底扶贫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兜底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兜底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兜底扶贫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兜底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2024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泡了一杯热咖啡,开始构思这个2024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这已经是我第十个年头参与这项工作了,每一年的方案都像是自己的孩子,承载着希望和梦想。

一、工作目标我们要明确目标。

2024年,我们要确保全国范围内剩余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关系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未来。

二、工作重点1.发展产业扶贫。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我们要因地制宜,发展适合当地特色的产业。

比如在山区,我们可以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在平原地区,可以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

2.加强就业扶贫。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要加强就业培训,帮助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

3.改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我们要加大投入,改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等基础设施。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脱贫攻坚的兜底防线,我们要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扶贫大数据平台。

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制定个性化的扶贫措施。

2.实施扶贫项目化管理。

将扶贫项目纳入项目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4.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落实责任追究。

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提高贫困人口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加强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懂扶贫、会扶贫的干部队伍,为脱贫攻坚提供人才保障。

五、工作展望展望2024年,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

那时,我们将迎来一个没有贫困的中国,每一个家庭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要说的是,脱贫攻坚不仅仅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关乎民生、关乎未来的伟大事业。

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启动了广东兜底服务双百工程,旨在全面推进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针对全省贫困地区的脱贫任务,制定并实施兜底服务双百工程方案,以确保每一户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兜底扶贫政策的红利,实现持久脱贫。

二、工程目标1. 精准识别和登记贫困户:通过全面排摸和评估,确保准确确定和登记所有符合贫困标准的贫困户。

2. 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安全等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享有相应权益。

3. 全面实施扶贫产业工程:通过扶持发展农产品生产、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等增收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

4. 优化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所有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工程实施步骤1. 贫困户信息登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全省范围内的贫困家庭进行全面排摸和登记,并建立家庭档案,详细记录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住房条件等信息。

2. 制定帮扶计划: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析其致贫原因,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

由专门的帮扶人员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帮扶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 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加大教育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的学校条件;加强卫生健康服务,提升贫困地区的医疗水平;推进住房安全改造,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

4. 扶贫产业工程:根据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潜力,投入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农产品生产、农村旅游、劳务输出等扶贫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

5.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将所有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救助。

四、工程保障措施1. 资金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实施所需经费到位。

2. 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和专家指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程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各地的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实施方案

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02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兜底对象信息、政策资源、
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交流。
定期通报与评估
03
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共同
评估兜底脱贫实施效果,针对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方案。
CHAPTER 03
兜底脱贫工作重点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业。
技能培训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 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创业扶持
鼓励和支持贫困人员创业,提 供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
产业帮扶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合作社等 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保障
医疗救助
为贫困人员提供医疗救助,减 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保险
推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 员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灾害救助制度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救助,以保障其生命安全 和基本生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的人员 提供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促进就业与产业
01
02
03
04
就业援助
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提供 就业援助,帮助其实现稳定就
加强与其他扶贫政策的衔接
积极与其他相关政策进行衔接和协同,如扶贫农村危 房改造政策、扶贫农村低保政策、农村医疗保险政策 等,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兜底脱贫效果。
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推进
积极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等加强合作, 共同推进兜底脱贫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 局面。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4.24•【字号】齐民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齐齐哈尔市民政局、齐齐哈尔市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齐民规〔2020〕1号各县(市)、梅里斯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落实《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现制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全面兜底。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对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照民政部门认定标准,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有效衔接、分类施救。

发挥社会救助体系整体作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员认定、临时救助等政策与扶贫制度有效衔接,分析研判致贫返贫原因,分类保障,因贫施策。

(三)资源统筹、合力攻坚。

统筹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格局。

三、重点任务(一)建立贫困人口预警监测机制。

要实现预警监测全面覆盖。

把未脱贫人口,患重特大疾病、持续增收能力较弱、受疫情影响等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和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预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

综合保障兜底实施方案

综合保障兜底实施方案

综合保障兜底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贫困、疾病、失业等,这些问题给一部分人民群众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一系列综合保障兜底实施方案,以确保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确保他们在生病、失业、老年等情况下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例如残疾人、孤儿、失独家庭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其次,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这包括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教育医疗水平等方面的工作,以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另外,要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

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实施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稳定他们的生活。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老年人和儿童的保障。

对于老年人,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他们的养老金得到及时发放;对于儿童,要加强对儿童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要及时投入救助力量,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综合保障兜底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建立起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底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底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脱贫攻坚战社保兜

脱贫攻坚工程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其中社保兜底是一种重要的实施手段。

社保兜底是指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提供基
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为了有效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案:
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力度,强化对贫困人口的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低保等保障。

同时,要加强制度设计,使社会保障
制度更具普惠性和公平性,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

2. 按需提供帮助: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体的实际情况,精准施策,提供差异化的社保兜
底服务。

依托社区和乡镇组织,通过调研和测评,了解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开展精
准扶贫工作,确保帮助真正需要的人群。

3. 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社保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保意识和
主动参与社保的能力。

开展社保知识普及活动,帮助他们了解社保制度,知晓自己的
权益,提高申报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4. 加强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监管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
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成效的达成。

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确保社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为贫困人口提供更
为全面和有效的社会保障,助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同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整
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良好的合力,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

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

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

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兜底保障帮扶工作措施。

下面从贫困人口情况、目标和措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兜底保障帮扶的情况。

一、贫困人口情况据我国官方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已经下降至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为0.6%。

虽然贫困程度明显降低,但仍有500多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需要及时得到关注和帮助。

二、兜底保障帮扶目标我国的兜底保障帮扶,主要是针对尚未脱贫的困难群体,致力于全面实现扶贫脱贫目标。

具体来说,兜底保障帮扶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保障帮扶工作首要的目标是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包括基本医疗保障、住房保障、食品保障以及基本的教育支持等多方面内容。

2.就业和创业支持为了让贫困人口能够脱贫致富,兜底保障帮扶工作还着重关注就业和创业支持。

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资金等多种支持方式,让贫困人口获得就业和创业支持。

3.社会救助面对特殊困境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帮扶工作也使用社会救助方式。

包括临时救助、临时救济、低保等多种支持方式,让贫困人口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够得到支持和帮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兜底保障帮扶措施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国采取了多种兜底保障帮扶措施,包括:1.建立兜底保障制度针对最困难群体,我国建立了多种保障制度,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等。

实现对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的盖茨全覆盖保障。

2.财政投入大幅提升中国政府大幅提升了对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实施了多年的“精准扶贫”. 为贫困地区提供大量资金支持, 以促进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同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管理。

3. 优化就业服务就业服务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针对贫困人口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就业帮扶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县域经济发展、加大产业扶贫力度,以解决就地就业问题。

4. 技能培训和教育扶持针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人力资本较低等问题,实行多种扶持政策,如大力支持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等,提高贫困地区域人才素质和应对未来工作发展的能力。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湘民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制定了《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湖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决战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作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根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扶贫和民政工作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一)动态掌握重点对象底数。

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盯在保对象、易返贫人口、易致贫人口、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5.13•【字号】沈民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05/13)沈民发〔2020〕6号各区、县(市)民政局、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市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现将《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5月13日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化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筑牢脱贫攻坚最后防线,确保如期完成我市脱贫攻坚收官任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2020年辽宁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市委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会议、市政府《沈阳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及相关文件落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做到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二、重点任务(一)做好动态核查,及时掌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1.开展贫困群体摸排核查。

兜底扶贫计划书

兜底扶贫计划书

兜底扶贫计划书1. 引言兜底扶贫计划是为了解决我国现行扶贫政策的不足,确保贫困人口不再因基本生活需求而过度困扰,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

本计划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系统的政策框架,为贫困人口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 计划目标本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终结绝对贫困现象,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进一步实现贫困人口社会融入,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2022年底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2.2030年前,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

3. 计划内容3.1 兜底扶贫政策兜底扶贫政策将采取多种方式,确保贫困人口收入稳定增长,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推进农村扶贫产业发展,通过发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就业人口收入;•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土地收入;•支持创业就业,通过培训和贷款等方式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来源。

3.2 教育扶贫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重点关注教育扶贫,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确保每个贫困家庭都能够接受教育。

具体措施如下:•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基本教育;•提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计划,包括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加大高等教育资助力度,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3.3 健康扶贫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重视贫困地区健康问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具体措施如下:•提供健康保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资源的覆盖范围;•加大医疗卫生援助力度,为贫困地区提供医疗援助;•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4 社会保障计划兜底扶贫计划将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贫困人口提供全面保障。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近年来,中国政府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脱贫攻坚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因此,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对于加快脱贫攻坚进程、加强贫困人口保障与帮扶具有重大意义。

一、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应注重以下方面:1.基于目标定位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应以贫困人口为基本服务对象定位,确保贫困人口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

提出脱贫攻坚的战略目标,促进整个脱贫攻坚进程稳步有序进行。

2.重点突出问题解决按照中央精准扶贫、区域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措施精准扶贫四个方面精准地解决贫困人口的实际问题。

重点突出提升低收入人员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建立一系列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

3.政策制度完善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还需建立完善的政策和制度框架。

要推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教育补贴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起到实质性作用。

二、落实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需要遵循的原则:1.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的贫困情况,建立起适合当地特点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并落实到实际实践中。

这样才能实现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缩小、内部穷富差距减少。

2.分类施策根据不同贫困人口所属群体的不同特点,结合其自身需求,量身设计专门的社会保障方案,尽可能多地满足贫困人口的需求,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形式多样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应该采取齐全且多样的方式。

特别是在往少数民族地区中推广时,需要特别注重地区特点及文化习惯,推广能够被当地人们接受的方法,落实政策。

三、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的具体措施:1.加强扶贫资金保障着力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结构,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标准,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了解使用情况。

2.推动创建绿色产业围绕本地资源优势、人力资源及地理位置等进行详细规划,顺应当地实际发展情况想出一定的产业方案,推动绿色的发展方式,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改变贫困现状。

社会兜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社会兜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社会兜底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兜底工作的落实,确保每一个有需要的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保障,特制定了以下工作要求:一、精准识别对象。

社会兜底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精准识别对象,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核对和更新机制,确保对象的识别工作不遗漏、不误判。

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识别的准确性和精准度,确保帮扶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分类施策。

对于不同类型的帮扶对象,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和需求,分类施策,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要加大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建立健全制度。

社会兜底工作需要依托健全的制度和政策保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社会兜底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帮扶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社会兜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

社会兜底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社会兜底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参与到帮扶工作中来。

五、强化监督检查。

社会兜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兜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帮扶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六、加强队伍建设。

社会兜底工作需要有一支专业化、高效化的工作队伍,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兜底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帮扶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总之,社会兜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真正做到让每一个有需要的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帮助和保障。

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严格按照以上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社会兜底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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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落实《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认真组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结合民政工作职责,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按照扶贫脱贫“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编密织牢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应保尽保。

确保所有农村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以下简称“两无”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强衔接,形成合力。

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资源整合,全面形成各项保障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力保障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全面实行低保兜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按照实行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以县扶贫办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各乡镇对所登记建档的贫困家庭逐一进行核实。

对“两无”贫困人口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
障”,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 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增发保障金。

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1.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

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水平。

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2.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3.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健康成长。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基本
生活保障制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4.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

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在积极对上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

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县级财政应及时予以兜底。

2.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3.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资助率达到100%。

4.适当提高住院救助比例。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救助不设门槛费。

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分
病种进行救助。

病种范围内按70%给予救助,不是病种范围内的按15%给予救助。

对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不低于90%。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急性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按xx卫农〔2010〕34号文件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对经上述各种保险补偿(含保底补偿)或医疗救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酌情予以二次救助。

(四)规范临时救助制度,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1.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和“救急难”实施方案,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长效机制,有效保障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2.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
干预,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3.拓展临时救助方式。

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

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落实配备相应机构人员,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全面发挥救急难的作用。

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五)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衔接,形成兜底扶贫合力
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加强社会保障救助制度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衔接,形成各项社会保障救助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资源充分整合,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良好格局。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

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建立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立起纵向贯通市县,横向联通各有关部门(机构)的信息共享体系,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

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

健全完善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议等审核职责等相关具体责任和工作职责,设立村(居)社会救助信息员,彻底排查所辖区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特别是高度关注急难救助对象,坚决防止出现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的不良事件发生。

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队伍建设,按工作量和相关要求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健全政府牵头、涉及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通过日常联系、会议协调、简报交流、督查调研等形式,进一步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做好平台接入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之间、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统筹衔接。

履行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统筹职责,认真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围绕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落实。

县民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督办、督促指
导、领导分片包保等方式,确保督查检查到位。

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坚定打嬴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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