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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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1、建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和监理人一起进行上岗前培训,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学习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监理程序及监理实施办法,以统一工作目标、要求和做法,从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监理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质量与进度的矛盾问题:承包人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在国内施工队伍中普遍存在。强调数量和质量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质量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数量必须服从质量,不能因抢工期而降低建设标准。

3、承包人的分包问题:要严格控制承包人的分包行为。因为分包再分包,往往带来层层拿管理费,层层剥皮,造成施工费用不足,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对承包人所说的联合体、下层单位。要从合同条款注明分包的定义,这样便于审查分包资质,避免分包单位素质差,给工程质量及监理工作带来麻烦。

4、承包人流动资金的财务状况应列入资质审查范围:承包人流动资金不足,对工作影响较大,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业主为了保证进度不得不临时借款给承包人,再从月度支付中扣除,这样造成承包人流动资金不足,不能承担施工承包。

5、承包人的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审查:没有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难以保证。开工前必须审查设备进场情况,只有满足了施工的需要才能签发开工令。

6、监理批准的工程技术措施的经济责任问题:承包人通常认为,只要是监理批准的技术措施,若发生费用增加就应由业主支付。而监

理则认为,只要不设计变更,承包人为达到工程目的而采取的手段或措施是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即使有经济风险也是适宜的、可行的,业主对此并不负责任。为了避免相互扯皮,在承包人的施工合同中必须事先明确这一点。

7、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包干,做到施工前有标准,施工后有考评,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自己进行修补或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才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验收。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主管质量管理工作,下设质检员。监理方面组成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的质量保证网。质量问题的决定必须先经质量讨论后才能作出并报批,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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