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领导带班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标

项目领导带班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和要求,及集团公司、公司业主单位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XX标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

第四条施工现场是指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活动场所。

第五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

带班生产。

第三章带班生产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

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带班生产包括现场检查和蹲点带班生产。

第八条项目经理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

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项目日常工作。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轮流带班计划(见附表)。

第十条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应在项目驻地和施工现场公示。

第十一条以下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生产:

(一)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

(三)各项工序进行典型施工时;

(四)组织防抗台风、暴雨、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或灾后恢复生产时;

(五)重大节假日、国家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落实工程、技术、质检、安全等管理人员跟班作业,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有效到位;

(二)检查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巡视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和险情;

(四)做好交接班记录,负责把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一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五)做好带班记录并签字,作为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归档备查。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对未严格执行带班制度的责令其整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现场带班制度,与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不相一致时,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带班记录

时间:负责人:

带班记录

时间:负责人:

带班记录

时间:负责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