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安全管理、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八大类。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90分。
二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提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考核评级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组成等。
第十条考核组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基本要求: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要求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程序等。
2. 安全生产设施完善:煤矿应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安全生产装备、紧急应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
3. 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到位:煤矿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有效: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评估和处理。
评分方法:评分方法应该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对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和评定。
评分指标可以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四个方面,对每个方面进行定量评分。
评分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整改和督促措施。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和评分方法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而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就是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规范生产行为、降低事故风险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评分方法是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关键环节。
评分标准应包含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细致考察和评定。
在评分过程中,对每个方面的执行情况、整改情况、台账记录等都应有相应的文件和资料予以支持,并应有专门的考核评定机构负责审核评分。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评分时应考察煤矿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是否建立了严格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教育培训等,这些都是综合评价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评分包括煤炭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设施的齐全程度、瓦斯和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排放情况、紧急应急设施的完备程度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等级划分原则1.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细则》(AQ3002-2007)等文件的规定,参考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等级划分原则。
2. 按照专业化、分层次、等级制度的原则,本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按分级管理方式实施,分为四个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级: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较先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二级:制度准备完备,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一定程度上具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备,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良好,存在较少缺陷。
三级:制度初步完备,控制系统部分完备,应急预案不完备、技术设备缺乏,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成较少,事故应对能力较弱,存在较多不足之处。
四级:缺乏制度基础,控制系统不完备,缺乏应急预案及技术设备支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整,事故应对能力薄弱,存在多种明显缺陷。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7个方面: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包括文件、数据管理等);2、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巡检、标识等);3、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包括瓦斯控制、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教育培训计划、考核等);5、应急预案演练与管理;6、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7、事故应对与调查处理等。
四、考核方式1、单独考核2、交叉考核五、考核评价标准1、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t分值安全生产基础管理\t3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t20安全设施管理\t2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t15应急预案及管理\t10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t5事故应对及调查处理\t5总分\t1002、等级划分标准及评价要求:等级\t得分要求\t主要考核内容一级\t≥85分\t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有先进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
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附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检查项目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评分方法一、质量管理工作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3)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工作面有安装和撤面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检查作业规程和有关资料,并于井下对照检查该大项共10分1小项3分2小项1分3小项1分4小项4分(各项各1分)5小项1分二、顶板管理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放)不大于300mm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为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量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计算合格率,三点不合格为不合格,不合格时该小项为零分2小项全面检查,出现台阶下沉该小项不得分,一架接顶不实扣0.5分,扣完为止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有煤顶为不合格该大项共10分1、2、3、4小项各为2.5分三、工作面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支护: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0kN,φ100mm≥90kN。
2.单体液压支柱支设不缺梁、不少柱。
3.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4.底板松软时,单体液压支柱要穿柱鞋,达到初撑力液压支架: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支架立柱有表显示,支架安全阀保持完好,整定值符合规定要1、3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 得分之和
第12各月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 分计算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 核评级办法(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 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 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 的整体素质,全国各类煤矿都要持久、扎 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了进一 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方法评分办法
l、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 完为止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 不得分4小项、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 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0分1、2两项各为3分3、4两项各 为2分
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瞻长度超过1m时, 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 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 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起超过250mm 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 到位,端面距≤300mm;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 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 上再挂悬臂梁(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 前梁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 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考核期内掘进工作面直接责任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第二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7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三级:总分为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掘进工作面发生死亡1人直接安全责任事故,掘进专业扣10分,降一级;掘进工作面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直接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资格。
第三条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60分,文明生产满分4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工程质量分工程规格质量和工程内在质量,工程质量55分以上优良,工程质量50~55分合格,工程质量50分以下不合格。
工程规格质量25分,包括巷道规格尺寸净宽、净高、巷道坡度、水沟。
其中巷道坡度和水沟测点不符合要求均按标准对照扣分,达到优良标准的,得25分;达到合格标准的,得20分;不合格的,得0分,不合格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经整改视为合格,得15分;影响安全使用不得分,且必须返工至合格。
规格质量验收办法,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MT5009-94)执行。
工程规格质量按项目分别由测点合格率、优良率确定该项目检查点的等级,由检查点的合格率、优良率确定项目等级,由项目等级计算确定工程规格质量等级。
工程内在质量3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标准共10项,每小项累计扣分,不倒扣分。
3、巷道修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根据巷修地点支护形式参照相应的锚喷支护、锚网(索)支护、可缩性支架支护、刚性支架支护标准执行。
4、安全方面:掘进队施工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死亡1人,不参加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一、二级评比,因掘进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取消评比资格。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为使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继续巩固质量标准化成果,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特制定以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制度1、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对安全生产系统井巷工程质量及井上、下十一个专业全面检查一次,评分结果在月底安全例会上通报。
2、每天质量检查组成员三班入井,共同参与对该周确定检查专业各地点环节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1、验收人员要熟知验收标准,带好验收表格、卷尺、线绳等验收工具进行验收。
2、检查采用均匀随机抽点的办法,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点一般不少于____个。
3、现场要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得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谁检查、谁得分、谁签字、谁负责”。
4、对特殊的工程要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检查验收。
5、验收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
6、检查的原始记录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归档保存,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各专业的存在问题,及时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回查,对没有按时改正的要追查原因,进行处罚。
三、评分定级1、每次检查结束,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编制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____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____》中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定级。
一级:检查考核得分____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____分,其它____个专业不低于____分。
二级:检查考核得分____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____分,其它____个专业不低于____分。
2、凡存在《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令第____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
四、考核奖惩制度1、月排名考核奖惩:单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分排名,按队考核,第一名奖励____元,第二名奖励____元,第三名奖励____元,最后一名罚____元,并和每月“个人安全账户”中____%的质量标准化工资挂钩。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为全面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切实加强双基建设。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力推进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长效机制,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挥部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各区队、科室负责人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要求1、施工单位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验收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每小班要由专人负责对当班的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现场交接并做好记录。
3、指挥部每周按照标准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并做好记录备公司检查。
4、井巷掘进按月进度划线区分,特殊支护地点实行挂牌、留名管理,否则,当月安全质量不予检查考核,工程量不予上报。
5、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无现场检查、验收记录,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低一个标准。
三、检查办法1、指挥部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覆盖率达到《标准》要求。
2、检查验收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严格集体打分定级。
3、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检查结果必须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联系,提出整改措施,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检查表上签字。
4、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以“检查问题落实表”的形式下发施工单位,并限定整改时间。
问题整改后逐级上报整改结果。
5、检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施工单位整个施工范围,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6、指挥部对每次检查的结果及时汇总,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和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四、检查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组不少于3人,并由一名副组长负责,否则,检查结果无效。
2、被检查单位要有现场管理干部陪同,以便检查信息及时反馈,及时现场整改。
3、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对《标准》打分定级,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各项检查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1部分总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2.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de)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de)通达地面(de)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de)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de)设备、工艺;(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6)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7)存在危及安全生产(de)重大安全隐患.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1.井工煤矿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1)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通风”(de)规定.(2)地测防治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地测防治水”(de)规定.(3)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采煤”(de)规定.(4)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掘进”(de)规定.(5)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机电”(de)规定.(6)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运输”(de)规定.(7)安全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安全管理”(de)规定.(8)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职业卫生”(de)规定.(9)应急救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应急救援”(de)规定.(10)调度.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考核“调度”(de)规定.(11)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地面设施”(de)规定.第2部分通风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瓦斯超限作业;(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二、基本要求1.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de)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de)规定.2.局部通风局部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1)局部通风机(de)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de)规定;(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标准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de)距离和出风口(de)风量符合作业规程(de)规定.3.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4.瓦斯防治瓦斯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de)瓦斯防治专业队伍;(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de)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de)规定;(4)按规定测定煤层(de)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5)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5安全监控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2)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de)要求;(3)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6.防灭火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2)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3)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de)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de)专门措施.7.防治粉尘防治粉尘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技术人员;(2)按规定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完善综合防尘设施;(3)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de)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4)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并定期进行校正、检定.8.井下爆破井下爆破应符合以下要求:(1)爆炸材料(de)贮存、运输和爆炸材料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de)规定;(2)建立和执行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防止丢失及销毁制度、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等制度;(3)矿井配有足够(de)爆破专业人员,且持证上岗;(4)按规定编制爆破说明书,并按其进行爆破作业;(5)特殊情况下(de)爆破作业执行相关规定.9.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按规定建立通风管理机构,配足专职人员,建立相应(de)工作责任制;(2)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隐患排查,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3)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4)通风措施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三、评分方法通风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3部分地测防治水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措施.(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二、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de)矿井设立专门(de)防治水机构;(2)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de)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矿井应设地测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有分管负责人;(4)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满足工作需要(de)专业技术人员.2.煤矿地质煤矿地质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报告修编、提交、审批及采后总结等基础工作;(2)成果资料、原始记录、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规范;(3)地质预报内容完整,档案管理规范.3.煤矿测量煤矿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精度、中腰线标定符合要求,原始记录齐全规范;(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治理手段合理,台账资料齐全;(4)储量计算图纸、台账、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4.煤矿防治水煤矿防治水应符合以下要求:(1)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de)专用原始记录及防治水基础台账、数据管理规范,水文地质图纸、水害预报内容齐全,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防排水系统,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de)矿井应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对构成威胁(de)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预控,并制定相应(de)安全技术措施.第4部分采煤一、基本要求1.基础管理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2)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3)有支护材料管理台账.2.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2)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de)行为;(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3.质量与安全质量与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1)工作面(de)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要求;(2)工作面出口畅通,回风巷和运输巷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de)需要;(3)设备完好,保护齐全,使用规范;(4)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5)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6)有完善(de)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4.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煤机、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支架(支柱)等选型有科学依据;(2)设备能力匹配,系统无制约因素;(3)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de)危及生产安全(de)设备.5.文明生产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2)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准确、清晰;(3)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二、评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全部采煤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de)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de)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其他采煤工艺参照执行.第5部分:掘进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不满足规定要求;(2)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de)设备、工艺.二、基本要求1. 生产组织生产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1)按采煤工作面相对集中、效能最大(de)生产布局进行组织,实行集约生产;(2)科学进行劳动组织;(3)采掘关系合理;(4)掘进工作面(de)生产运输系统简单、合理.2 设备配置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de)危及生产安全(de)设备;(2)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不应有制约因素,材料应采用机械运输;(3)具备条件(de)应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3.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应符合以下要求:(1)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2)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4)作业场所应有规范(de)施工图牌板;(5)在支护、生产组织等方面应开展技术创新.4 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2)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de)行为;(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4)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2)无不合格工程;(3)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按GB 50213中对应(de)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de)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6 文明生产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适度,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三、评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全部掘进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de)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de)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6部分:机电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年产6万吨及以上(de)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2)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没有备用电源;(4)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不是引自同一母线,主要通风机装置没有可靠(de)双电源供电;(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de)设备、工艺.二、基本要求1.设备与指标设备与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合格;(2)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2.煤矿机械煤矿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1)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3.煤矿电气煤矿电气应符合以下要求:(1)矿井有可靠(de)双回路电源线路;(2)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3)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de)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de)采区排水泵房(de)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4)电气设备完好,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可靠;(5)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使用规范.4.机电基础管理机电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3)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可靠;(4)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培训合格、持证上岗.5.文明生产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1)现场设备摆放规范、标识齐全,机房、硐室卫生清洁;(2)作业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de)行为.三、评分方法按表6-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7部分运输一、基本要求1.运输巷道与硐室运输巷道断面、弯道半径、连接方式、运输方式,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充电硐室、运输车辆检修硐室、加油硐室、车场、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矿车装卸载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运输线路运输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1)线路轨型、回流线、轨道绝缘、分区开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准道岔;(2)轨道、单轨吊、齿轨等线路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主要运输线路及人车(de)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优良;(3)道路路面合格,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de)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等方式硬化.3.运输设备运输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运输设备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2)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de)危及生产安全(de)设备;(3)在用运输设备完好率达标,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不失爆;(4)井下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4.运输安全设施运输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2)运输系统及装备(de)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齐全可靠;(3)运输场所、设施(de)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使用规范;(4)斜巷保险链及矿车(de)连接环、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合格.5.运输管理运输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运输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整,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2)定期对电机车、斜井人车、轨道机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无轨机车、齿轨机车、连接装置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试验,并有完整(de)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6.文明生产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1)井下运输巷道及车场、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维修点、车间等干净整洁;(2)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3)电缆、管路、照明符合规定要求,牌板齐全规范.二、评分方法1.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8部分:安全管理一、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1)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de)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de)需要;(2)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3.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2)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3)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项目完成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4.隐患排查与治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de)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de)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3)煤矿生产应有批准(de)设计,各类工程施工有批准(de)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4)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de)图纸资料.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具备满足教育培训要求(de)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培训条件(de),应与具备资质(de)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2)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7.区队班组建设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理、齐全.8.安全信息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de)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de)检查评估工作;(2)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3)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de)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9.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齐全、清晰明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de)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二、评分方法按表8-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9部分职业卫生一、基本要求1.前期管理前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完善制度,配备人员,落实经费;(2)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5)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6)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7)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2.现场管理现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2)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3)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监测工作;(4)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做好检测结果公布和上报工作;(5)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维护、检修工作,保留记录;(6)按照规定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de)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劳动者正确使用;(7)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9)保证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转,不应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3.健康监护健康监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2)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de)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de)作业;(3)不安排有职业禁忌(de)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de)作业;(4)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6)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de)作业;(7)不使用童工.5.诊断鉴定诊断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2)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de)费用由煤矿承担;(3)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de)职业病待遇;(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5)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de)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6)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6.工会监督煤矿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de)职业卫生合法权益.二、评分方法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10部分应急救援一、基本要求1.应急机构、职责和制度应急机构、职责和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2)明确应急机构及其岗位职责;(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2.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配备必需(de)物资、装备、器材,实行军事化管理和训练.不具备建立矿山救护队条件(de)煤矿,应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就近(de)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3.应急预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e)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4.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培训和演练应符合以下要求:(1)制定年度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2)按规定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演练,并形成完整(de)档案资料.5.应急救援保障配置应急救援必需(de)物资、装备、人员、经费等,并建立相应(de)保障措施.6.资料和档案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发放至有关部门,档案管理安全规范.二、评分方法按表10-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第11部分调度一、基本要求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1)调度指挥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2)调度人员配备满足双岗24小时值班要求,调度人员(de)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满足工作需要.2.调度管理调度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健全调度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2)掌握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重点工程、主要系统和装备(de)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de)问题,发挥指挥协调作用;(3)履行安全生产信息、指示、文件等(de)上传下达职责;(4)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时,及时下达调度指令,进行应急处置.3.调度汇报调度汇报应符合以下要求:(1)按规定要求履行汇报职责,及时反映煤矿生产管理中存在(de)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2)按照规定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4.调度信息化调度信息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质量,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标准化验收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验收标准和程序。
第二章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各级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煤矿生产环节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第七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验收结果和评价意见,为煤矿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完整记录样品信息、验收结果和评价意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工作流程第九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应当按照煤矿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要求,确定验收点和频次。
第十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严格执行标准化样品采集、样品检验和数据处理程序,确保验收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评价产品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十二条: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应当建立健全验收记录和报告机制,确保验收结果的及时传达和归档。
第四章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明确职责和义务,健全岗位责任和奖惩机制,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一、总则煤矿一级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是用于对煤矿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规范。
它旨在统一煤矿产品的质量标准,保障产品质量,促进煤矿产业的健康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煤炭产品的质量验收、检测和评价。
二、术语和定义1. 煤炭产品:指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的各种煤炭产品,包括煤炭和煤炭制品。
2. 质量标准化: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和检测的工作。
3. 质量验收:指对煤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根据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的工作。
4. 检测方法:指对煤炭产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技术方法和步骤。
5. 质量评价:指对煤炭产品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的工作。
三、质量验收的原则1. 法定原则:质量验收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2. 诚实信用原则:煤炭生产企业和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3. 合理准确原则:质量验收的方法和过程必须符合科学、合理、准确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安全环保原则:质量验收过程中必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验收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四、质量验收的内容1. 外观质量检验:对煤炭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包括颜色、形状、表面光泽等。
2. 组分成分检验:对煤炭产品的成分进行检验,包括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硫分等。
3. 热值检验:对煤炭产品的热值进行检验,包括低位发热量、高位发热量等。
4. 可燃性检验:对煤炭产品的可燃性进行检验,包括点火点、燃烧特性等。
5. 粒度检验:对煤炭产品的粒度进行检验,包括颗粒大小、分布情况等。
五、检测方法1. 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法进行检验,对煤炭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观察和评价。
2. 组分成分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法对煤炭产品的成分进行检验。
3. 热值检验:采用热值仪进行检验。
4. 可燃性检验:采用点火法、燃烧法等方法进行检验。
5. 粒度检验:采用筛分法对煤炭产品的粒度进行检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办法为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全面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副总及安监处、技术科、信息中心、地测科、机电科、通风区等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兑现工作。
二、检查方式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采取专业检查和动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为示范头面线(≥95分)、优良品(≥90分且<95分)、合格品(<90分且≥80分)、不合格品(<80分)。
(一)采掘单位定级1、专业检查。
每月前三周的周一定级检查,由安监处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带队,安监处、技术科、信息中心、机电科、地测科、通风区等单位主管及以上管技人员参加,基层单位技术员必须陪同,负责对所有头、面、点、线的全面检查,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并将检查表及检查结果报给安监处。
专业检查得分占综合评定的50%。
2、动态检查。
每周由安监处副处长负责组织管技、安监员,对井下各头、面、点、线不少于1次的动态抽查,并评分定级;动态检查得分占综合评定的50%。
3、综合评定。
每周安监处根据专业检查、动态检查情况,结合安全效果综合评分定级,安监处在矿安全办公会上通报采掘单位每周安全质量标准化定级情况。
(二)井下辅助单位定级1、专业检查。
机电、运输专业检查结果(分专业定级)由机电科负责报送,通防专业(分专业定级)由安监处通防科及信息中心提供。
月底由安监处统一汇总,作为对各单位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依据,专业检查得分占综合评定的50%。
2、动态检查。
每周由安监处副处长组织相关单位专业管技人员和安监员,对井下各头、面、点、线不少于1次的动态抽查,并评分定级;动态检查得分占综合评定的50%。
3、综合评定。
月底前,安监处根据专业检查、动态检查情况,结合安全效果综合评分定级。
安监处在矿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井下辅助单位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定级情况。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是一项关乎广大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 通用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并落实到位。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煤矿企业应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并采取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5)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生产作业要求(1)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和方案,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巷道支护、瓦斯、防尘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的稳定和矿井瓦斯、防尘设施的有效运行。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新鲜和通风流畅。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稳定和生产进度。
(5)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合理。
3. 安全设施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对矿井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逃生通道和应急通信设施,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撤离和求救。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危险作业岗位的保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级办法1. 考核内容(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各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等。
(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自查和整改义务、是否建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等。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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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
施工单位:巷道名称:时间:
1
2
前探梁是否按作业规程(措施)规定使用或使用不规范。
迎头是否按规程或措施悬挂瓦斯探头或便携仪,悬挂位置是否正确
3
附表: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表: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附表
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设备仪器配备参考表
附表: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煤矿质量标准化细则(安全技术标准)
登封市陈楼一三煤矿
2011年元月
煤矿质量标准化细则
(安全技术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我矿质量标准化的整体水平,狠抓规范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技术素质,创建精品工程,不断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登封市陈楼一三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