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办法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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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登记办法》的依据
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第七章第 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六十 五、六十六条。
二、制定《登记办法》的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
关于推进城乡统筹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粤府办〔2006〕4号)第二条(一)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管理制度”。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 望的本省城乡户籍居民到非农产业求职就业, 可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 求职登记,享受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 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二)“建立城 乡
三、《登记办法》与原来我市就业失 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办法的不同之处
(一)实行城乡平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规定》第六十三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 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 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登记;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 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 行办法》第二条、第十八、十九条。
二、制定《登记办法》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 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 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 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 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 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
三、《登记办法》与原来我市就业失 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办法的不同之处
新办法:将原来对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入穗
就业流动人员分别使用《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广州市流动人 员劳动手册》都改为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 册》,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再就业、 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签订劳 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信息的凭证;将 《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的内容整合到《广 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取消发放《广州市城镇失 业人员失业证》,将失业登记的内容登记到《广东 省就业失业手册》中,实现“四证合一”。
一、制定《登记办法》的必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7月1日实 施的《登记办法》就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 “十七大”精神的体现,也是我们建立城乡 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基本管理制度。该办法的 实施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实现城乡劳动者 享受平等就业权力、平等公共就业服务打下 了制度基础。
二、制定《登记办法》的依据
一体化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 内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社会 保障卡,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 再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 业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 动保障信息的凭证。(三)“建立城乡一体 化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制度”。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 理的试行办法》
一、制定《登记办法》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现行制度已不适应劳动用工制 度改革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改革 的不断深化,劳动者择业的形式越来越呈现 多元化,已从单一的企业招用扩大到劳动者 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就业 形式;
一、制定《登记办法》的必要性
而且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立 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的需要,就业失业的管理 对象已从过去的城镇户籍劳动者扩大到目前 的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而我市目前实 行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没有覆盖以上两个 方面的就业群体。因此,必须要制定一个适 合城乡统筹就业的新的管理制度。
三、《登记办法》与原来我市就业失 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办法的不同之处
(二)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凭证管理制度。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规定》第六十一条:“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 证” 。 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统筹城乡 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 4号)第二点第二款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 行办法》第二章
三、《登记办法》与原来我市就业失 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办法的不同之处


新办法: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 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本市转移到非 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入穗稳定就业满 6 个月 的流动人员,都纳入到我市就业失业管理系统,享 受就业失业登记、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 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办法》条文:第二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 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 本市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以及进入 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进行就业或失业登记,适用 本办法。”
一、制定《登记办法》的必要性
我市现行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已不适应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本市现行的 《广州城镇人员就业登记管理办法》(穗劳 就〔1999〕4 号)是依据原劳动部《就业登 记规定》(劳部发〔1995〕356 号)制定的, 该规定已于2000年由《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0 号)代替。因此,我市现行就业失业登记制 度已缺乏上位法的支持。
三、《登记办法》与原来我市就业失 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办法的不同之处
《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 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经市政府 同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wenku.baidu.com发,是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 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最新法律 法规的一个办法,是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推进城乡统筹 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06〕4 号),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城乡 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的一个办法,具有重要而 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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