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完整版
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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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流程,明确变更签证的申请、审批、执行和监督责任,加强对项目变更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部的变更签证管理工作,并适用于所有项目部相关人员。
三、管理规定1、项目部变更签证的申请项目部变更签证的申请应当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发起,并经过项目部相关人员的评审和确认后提交。
申请材料应包括变更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内容、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影响等内容,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项目部变更签证的审批项目部变更签证的审批流程应当明确,审批的程序、要求和责任人应明确到位。
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审批权限,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后才能做出审批决定。
3、项目部变更签证的执行项目部变更签证的执行需要由相关人员按照签证内容和要求进行落实,并关注变更的实施情况。
需要对变更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后的效果和质量。
4、项目部变更签证的监督项目部变更签证的监督应当由项目部的监管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监督部门应对变更的执行情况、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并形成监督报告,并反馈给项目部管理人员。
5、项目部变更签证的档案管理项目部变更签证的审批、执行、监督等相关材料需要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需要建立变更签证档案管理规范,对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进行明确规定。
四、责任和义务1、项目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要负责变更签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工作,承担变更的管理责任。
2、监管部门负责对变更签证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的执行和效果。
3、项目部相关人员需要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执行,并对变更的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4、制定部门需要负责变更签证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变更签证的档案完整和可追溯。
五、制度执行和监督1、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变更签证管理工作,并对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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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及流程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一)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二)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五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六条设计变更应将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变更数量、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及核定价格。
第七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一)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二)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三)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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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工程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施工方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更改时,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具体项目、理由、影响范围、变更工期和造价等。
2.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变更批准: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责任分工和变更后的工期、成本等。
4.变更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变更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二、施工签证管理1.签证申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难题等情况时,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具体项目、原因和签证的影响等。
2.签证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签证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报告。
3.签证批准:评估报告经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内容、责任分工和签证后的工期、成本等。
4.签证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签证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签证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三、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或进行签证操作。
2.变更和签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确保变更和签证的目的和效果明确。
3.变更和签证的影响应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负面影响。
4.变更和签证的责任分工应清晰明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推诿和纠纷发生。
5.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和签证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有效实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防止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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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效率性,促进工程顺利进行,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工程变更签证原则1.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合规、合理、合法、合同约定的原则。
2. 工程变更应当依据实际工程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合理调整。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及时、周密、有效、规范。
四、工程变更签证流程1. 工程变更提出发生工程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当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提交变更原因、影响分析、变更后预算等相关资料。
2. 工程变更评估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程度,并形成评估报告。
3. 工程变更审批评估报告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提交给项目业主或委托的监理机构审批。
审批程序应当符合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 工程变更签证经项目业主或监理机构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为工程变更发放签证,变更签证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后预算等必要信息。
5. 工程变更执行领取工程变更签证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完成变更工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验收手续。
6. 工程变更记录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变更签证的申请、评估、审批、签证、执行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工程变更档案。
五、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要求1.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依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避免不必要的变更。
2. 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避免不符合规定的变更通过。
3. 工程变更签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障各方权益。
4. 工程变更签证执行过程应当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顺利进行。
六、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责任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工程变更签证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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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项目变更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
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工程、装备制造、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或设计单位要求变更原始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价格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正公平、科学决策、及时处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各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应当与项目的投入和风险相适应,审批程序应当合理、规范、透明。
审批权限级别应当明确,审批程序应当简化。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申请第六条变更签证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项目部门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等。
变更签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变更的影响及后果;(三)变更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四)变更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变更签证申请中所述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变更签证的价格应当合理,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当对变更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施要求。
初步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初步审查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变更签证申请。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门反馈。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审批第十条变更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各级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合理、合法。
变更签证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变更签证申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审批部门接到变更签证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签证、变更管理办法(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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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提高工程成本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为保证开工项目的开发进度及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项目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提供以下资料:1、经审核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单项施工方案;2、项目现场原始地面标高及方格网图或需要变更部位的图形;3、基坑或土方开挖方案(基坑或土方开挖完成后的验收资料必须包括有准确尺寸显示的照片)及变形部位的图片资料;4、凡是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文件一律以《现场签证通知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而不能采取工作联系函的形式;5、其他甲方要求的施工资料。
以上资料同时报一套给成本合约部备案。
二、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的特别说明1、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期签证: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由总经理审批执行;十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审批执行;二百万元以上或累计超过工程总造价3%报公司股东会审批执行。
2、工期签证:十天以下(含十天)由总经理审批执行;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董事长审批执行;十五天以上报公司股东会审批执行。
三、工程变更的管理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因经营需要增减的工程等,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确有必要时,应依照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工程变更。
1.所有设计变更由设计开发部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内部审批后,转交工程管理部,以附件的形式由工程管理部以《工程联系单》形式转发施工单位实施。
2.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设计开发部设计负责人审核,成本合约部出具成本变动评估意见,并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转交工程管理部,以附件的形式由工程管理部以《工程联系单》形式转发施工单位实施。
3.进度计划变更应由提出变更部门有关人员签署并盖章,由工程管理部草拟变更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管理部以《工程联系单》形式签发。
4.本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工程设计时,由设计开发部向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及经济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附件,经设计开发部设计负责人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转交工程管理部以《工程联系单》签发实施。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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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杜绝减少工程争议和索赔,特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及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所有建设项目;本办法涉及的范畴是指建设立项、批复中没有涵盖而需要增补的、设计图变更的等所有涉及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工作须坚持效益原则、规范原则和“集体决策、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州公司投资部门、省公司发展规划处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设计及勘测单位资质、委托书、各项合同、设计审查及技术交底等管理,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和划分标段内容,认真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减少工程变更和签证;第五条全省系统内变更及签证工作无论大小,均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发展规划处是此项工作的管理部门;市州公司是此项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申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落实,并签证;第六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在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第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决算送审前,市州公司组织项目总投资内审含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在未超投资计划总批复时,不用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超出投资计划时,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依据,也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变更的类型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且不增减工程费用的变更事宜;2、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且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一次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变更事宜;3、重大变更:或改变设计原则,或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有影响,或一次变更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事宜;第九条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1、工程变更可以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提出单位提交工程变更单附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两单须相关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相关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报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审批,作为工程签证单的附件;2、小型变更:由市州公司审批,须监理公司、市州公司工程负责人、投资部门审核;3、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市州公司报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于设计变更的,尚需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变更指委托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安排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商方可施工;没有监理单位的项目,由市州公司主管部门下达变更指令后,承包方可施工;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遇到不可预见因素、现场停工等特殊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市州公司写报告附变更的原因、部位、内容、变更工程量、造价、对工期及质量的影响等,并附图和有关文件,请示省公司发展规划处、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边实施变更,边按第九条程序补办手续;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实施;监理单位、市州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按程序办理好工程签证单,验收时把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并作好验收记录;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的处理1、未经本管理办法程序办理的工程变更一律无效;2、在审批阶段需审核变更工程的质量、造价和工期;3、工程变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4、原则上工程变更不改变工期目标,只有处于关键节点上的工程发生了变更,才按增减的工程量的百分比例相应地增减工期;5、变更预算造价含在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中一起审批,由承包商编制,经相关监理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变更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变更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预算造价;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签证划分及审批程序;小型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公司签字;一般变更、重大变更的工程签证单委托市州公司现场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及监理公司签字,涉及隐蔽工程,设计单位也须签字,工程变更签证作为追加投资计划、审计决算的依据;第十四条签证项目的质量、费用和工期1、未按第十三条办理审批的签证一律无效;2、需明确签证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3、签证项目的质量目标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4、不得因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而改变工期目标;5、工程签证单预算造价不得超过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造价,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造价工程师、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的程序报审批,作为立项请示、结算审计的控制依据;6、工程签证单增减的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不得超过工程签证单造价;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及附件的管理1、批准的工程变更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四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留存;2、批准的工程签证单,统一编号管理、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留存;3、项目完工,市州公司投资主管部门统计已完工程变更及签证单,编制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并整理变更资料归档,随竣工资料一并报省公司发展处备存;第十六条其他1、不得肢解项目后进行签证,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合同或补充协议,不得以工程签证代替工程变更;2、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定价的必须参照国家定额及市场行情为依据;3、承包商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现场闲置的设备及机具,不列入签证范围;4、凡涉及到承包商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省公司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工程变更单编号:时间:附:1.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变更附图、相关文件;2.变更单不足的,附专题报告;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发展处须盖章;工程变更投资预算表工程名称:宜昌夷陵银海加油站时间:市州公司审核人签字:市州公司负责人:监理公司审核人签字:监理公司总监:省公司审核人签字: 省公司发规处负责人:工程签证单编号:时间:1. 签证单要附前期的变更单及相关附图及资料;2. 工程量及造价的签证,不得超过变更单的预算数量,核实后才签订;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州公司投资部门须盖章;工程变更、签证单统计表工程名称:日期:编制人:市州公司部门负责签字盖章:说明:此表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附件;。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3be8848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86.png)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e66de6a601f69e3142329444.png)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和签证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及其绝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或代建项目工程变更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在必须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下,按程序审批。
第二章工程变更(签证)范围第四条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建设方及现场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建设工程变更:(一)完善施工图而发生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二)由于规划调整引起的设计方案的调整或因对使用功能提出的修改而引起的工程变更;(三)施工现场因地质、水文、地形等不可预见因素,按原设计难以实施;(四)因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原因提出的变更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而引起的工程变更;或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加固补强等而进行的工程变更。
(五)代建项目由于施工范围变更;(六)业主方的其他新要求。
第五条按变更性质、重要程度和造价影响,工程变更分为一类变更和二类变更。
一类变更:是对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内容、造价有较大改变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一类变更:(1)改变建设规模,增减单项、单位工程的;(2)变更已确定的主要技术方案;大幅影响工程建设投资的;(3)单项变更估算价款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二类变更:除一类变更以外的工程变更即单项变更估算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
工程变更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范围,分级管理,严禁将工程变更项目拆分或肢解。
第六条变更(签证)处理原则上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变更(签证)事项申报审批阶段,由项目工程师按照《工程变更(签证)事项审批表》附件1办理;2、第二阶段为变更(签证)费用核定阶段,按照《工程变更(签证)实施费用申报表》附件2办理。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f45fb48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ad.png)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掌控企业员工的签证申请,保证签证流程的规范化和效率化,提高企业对员工签证管理的监控和掌控本领,特订立该《更改签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的签证更改申请,包含但不限于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而需要更改签证类型、签证有效期等。
三、管理标准1. 签证更改申请流程1.员工需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签证更改申请,包含申请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原签证复印件等相关料子。
2.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会审核申请料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料子,会通知员工增补或修改。
3.完整的申请料子将进入下一流程,经过人力资源部、法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4.若签证更改申请获得批准,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员工依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料子给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更改手续。
5.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签证更改审核和办理。
2. 签证更改申请考核标准1.申请料子准确完整:员工在递交签证更改申请时,必需供应准确和完整的申请料子,包含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原签证复印件等。
2.申请料子提交及时: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提交签证更改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提交,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3.审批及时高效:各部门在审核签证更改申请时,应确保及时审批,避开拖延审批流程,确保员工签证更改申请能够定时办理。
4.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签证更改申请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如国家对某些国别或签证类型进行限制或禁止,员工的申请将不予批准。
3. 签证更改记录管理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员工签证更改记录档案,包含员工的申请料子、审批看法和办理结果等。
2.每位员工的签证更改记录应妥当保管,并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3.签证更改记录的保密性: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签证更改记录应严格保密,未经员工授权不得向外界透露。
四、考核标准1. 部门考核1.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签证更改申请料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申请流程的及时跟踪和协调,及时向员工反馈申请进度,并定时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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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变更签证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的各类变更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变更签证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计划、施工图纸、材料、工艺或工期等进行调整的正式文件。
第四条变更签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提出和审批第五条项目部申请变更签证应提供详细的变更理由,变更影响和变更内容,并按照规定填写变更签证申请表。
第六条变更签证申请表应包括申请人、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影响等相关信息,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项目部应在变更签证申请表上注明相关实施方案和变更后的计划。
第八条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应包括初审、内审和决策会议。
第九条初审环节主要由项目经理进行,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内审环节由项目经理、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一条决策会议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职责范围内的人员组成,根据初审和内审的情况进行最终决策。
第十二条变更签证的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并告知变更的实施时间和具体要求。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三条变更签证的执行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调整施工计划、采购计划和人员安排等。
第十四条变更签证的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签证内容和要求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应的变更过程和结果。
第十五条变更签证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影响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解决。
第十六条变更签证的监督由项目经理负责,每周对签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变更签证的执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参考和审计。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评估和总结第十八条变更签证的评估应对变更签证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方面。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cd0a874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b6.png)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及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单位需要对原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者修改的情况。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等进行变更和签证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的职责,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进行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变更及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对于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的变更管理。
第九条工程变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提出变更者承担。
第十条工程变更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造价等,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应当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杜绝滥用变更的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签证管理时,应当依据工程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与工程变更管理相结合,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签证。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f918825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6b.png)
更改签证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签证申请和管理流程,提高签证管理效率,保护企业信息安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
3. 签证申请流程3.1 申请料子准备1.员工所需申请料子包含:•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格(由企业供应)•相关签证费用2.员工提交完整的申请料子至人力资源部。
3.2 申请审批流程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核,并将料子移交给财务部进行费用核对。
2.财务部核对申请费用,并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将料子移交给行政办公室。
3.行政办公室将料子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4.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策。
5.行政办公室派员跟进已批准签证的后续办理事宜,并将申请结果及时通知员工。
3.3 签证办理流程1.签证批准后,行政办公室将通知员工提交个人料子至指定机构进行签证办理。
2.员工完成签证办理后,需将签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行政办公室备案。
3.行政办公室将签证信息录入企业签证管理系统,并保管相关档案。
4. 签证管理责任4.1 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与政府机关、外国使领馆、签证机构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签证政策和流程。
•组织并保障签证管理流程的规范执行。
•定期进行签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政策的认知和遵守程度。
4.2 财务部职责•负责签证费用的核对和支出。
•监督员工的费用报销,确保费用使用合规和合理。
4.3 行政办公室职责•负责签证申请料子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审批并协调签证申请流程,确保签证申请事宜按规定流程顺利进行。
•跟进已批准签证的后续办理事宜,包含提示员工缴纳签证费用、办理签证所需料子等。
•负责签证信息的录入、管理和保密工作。
5. 签证管理注意事项1.员工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应保持与企业沟通,乐观搭配供应准确、完整的申请料子。
2.员工应定时缴纳签证费用,并自动帮助行政办公室办理签证所需的料子和手续。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29e880dce2f0066f4332274.png)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控制的总体原则1.1.限权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签证权限办理洽商内部审核会签手续,未按规定完成内部审核前,不得越权签证。
1.2.即时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后补。
1.3.先定后干:原则上对所有签证都要先定价后实施,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特殊情况是指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1.4.每单一算:每份变更、洽商、签证单只能记录一项事件,对应一份合同,并且须单独编制预算。
1.5.一月一清:次月应完成对上月变更签证的核对、洽谈、确认、成册与存档。
1.6.完工确认:当变更、洽商、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须在覆盖之前确认。
1.7.原件结算:只有工程变更签证的原件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8.复审:变更签证费用经预算部专业工程师确定后再由预算部经理确认审核。
1.9.法律约束:除非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为闭口包死合同,其它均须将《关于变更签证事项的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或在合同条款中体现。
2.变更意向确认程序2.1.变更意向来自公司内部:提出部门将变更意向提交技术部,技术部协调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对变更内容进行估价,并据此估价在OA上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2.2.变更意向来自设计单位:由技术部确认变更可行、必要后转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估算变更费用并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3.变更意向来自施工单位: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依据施工单位费用预算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4.现场对外办理变更签证的具体签认顺序由工程部经理负责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讨论确定。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ee7783b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74.png)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变更签证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
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
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2一、目的:确保当业主发出的变更签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指示、意见通知,承建商能及时进行修改落实,反映到现场施工过程中。
确保发生的各类变更和签证能得到识别及保持归档,且能及时反映到相应的文件、协议或合同、工程造价修改。
理清设计变更签证流程,保证承建商能及时进行变更签证单结算和支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项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保养全过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1aea026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67.png)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定为使工程变更、签证规范化,特制定此规定。
工程变更、签证等工作是工程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一个最基本的职责之一,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会审图纸,并且作好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避免缺乏交流造成的变更和费用增加,将施工图上的问题在招标前或施工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
对实际发生的签证,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时,要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然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将变更通知单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
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涉及签证部分,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实施,必须请学校审计部门参加,现场确定签证内容、签证数量、签证单价,由施工单位做好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手续不全者视为无效签证。
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组织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化总则(2页)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化总则(2页)](https://img.taocdn.com/s3/m/d0347cfc76c66137ef0619bf.png)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范化总则相关职能部门:工程技术部一、工程变更的管理1、对一般性变更,应由工程技术部同设计单位直接对接,进行相应变更处理,并向报送备案。
所有变更须经工程技术部盖章后下发。
2、对重大变更应由设计管理部门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并由总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研讨,然后下发部门执行;对变更的管理参建流程图。
3、涉及到客户的变更应向品牌推广公司进行发放备案。
4、变更原因由设计院注明,并由变更责任人或设计总监注明变更是否造成工程量的变减。
5、收到总部下发的变更后24小时内,工程技术部应将其发到施工现场,由工程主管明确、确认发往的施工单位后,由资料员形成记录后进行变更签发。
要求监理单位在24小时内下发到施工单位,工程主管及资料员应在48小时内进行下发的监督确认。
6、形成变更发放台账,明确变更对于工程量的变增变减情况、明确工程主管对于下发单位的确认、明确监理单位收取时间等内容。
7、成本主管必须保留一份变更设计原件。
二、工程签证的管理1、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会签来管理现场签证,签证应附工作联系单和收方记录(必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2、办理工程签证时,应对照合同、招投标文件等进行,确定是否在承包范围内;签证是否合理清晰。
3、签证单格式统一,分专业统一编号,其中要求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签证应注明工程做法,简图,一般不写金额,扣款单位必须先由监理单位注明后由项目主管确认,对于签证页码也应标注清楚。
4、签证单上要求有原因、工程量以及此部分工程量所对应的施工方法(特别是土方工程,应注明开挖方式、回填方式、外运、内倒距离等)。
5、建立变减签证的台账,明确变更原因及扣款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
6、签证办理的时效性:监理公司审核应在72小时内完成;现场工程主管应在72小时内完成审核;工程部经理应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
7、签证流程图: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作联系单)---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意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收方----施工单位上报签证---监理单位会签(经办人、总监)----建设单位会签(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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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编制日期:2008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目的适用范围及定义第二章职责、权限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第六章档案管理流程图《设计变更流程图》《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附表五《工作联系单》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第一章总则目的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适用范围及定义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第二章职责、权限设计变更主管运营总监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监审批。
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城市公司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
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并组织审批。
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于单项设计变更≤10万元,可由设计部负责人与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
参与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判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反馈给设计部。
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现场实施的可行性及施工方案。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编号。
负责建立、管理设计变更台账。
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执行。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
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费用预估。
负责计算设计变更的工程量。
负责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核、谈判及确认。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设计变更的PVO、VO,并录入动态成本。
城市公司营销部负责将客户提出的变更反馈给设计部。
对与销售承诺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主管运营总监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OO负责审批。
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10万元的审批。
总经理可酌情授权工程负责人及甲方代表,但应征得主管运营总监COO同意。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材料批价的最终审批。
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含费用预估)的审批。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授权。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编号,并抄送成本合约部。
负责建立、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账。
负责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执行。
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
负责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工程量、技术标准的核实。
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预估。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价格审核。
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的谈判。
负责审核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并组织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PVO、VO,并录入动态成本。
注释:1、总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若设有副总或总监,则副总或总监为该部门的负责人。
副总或总监的责任及权力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的授权必须取得COO的批准。
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副总或总监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能,但对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发出。
总经理不在时由COO签字发出。
2、为了加快审批,超出甲方授权代表的授权范围,但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之内的事宜,可由甲方授权代表报工程副总或总监批准后,以甲方授权代表的名义发出给施工单位。
3、若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范围内,副总和总监的签字可签在总经理一栏内,其它则签在工程部一栏中。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力求杜绝原则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权力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一事一单原则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
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完工后,现场工程部必须在完工后3日内组织验收,在《变更/签证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原件结算原则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有效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验收单》及相关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标准表格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变更/签证验收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合同依据原则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必须在发包方有效签字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方有效;变更、签证实施后,《变更/签证验收单》须具备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
合同中应约定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及零星工日综合单价等常规项目的价格。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见设计变更流程图)设计、施工、监理、客户等外部单位提出的变更由相应内部部门对接,报送设计部。
如下表:序号提出变更意见的外部单位对接的内部部门1施工或监理单位认为原设计不合理工程部2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部的3因业主客户提出变更要求的销售部设计部提出初步方案(包含变更费用及对在施工程的影响),判断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5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附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及相应变更图纸,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审核签字,其中:若属交房标准的变更,应详细说明,并报COO审批。
涉及对交房标准发生变化的变更及影响对客户的销售承诺的变更,设计部应征求销售部意见,并在设计部意见中说明。
设计变更费用估计由设计部负责,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工程部应判断变更是否对工期造成影响、是否牵涉返工,并负责与设计部协商减少影响、确保变更所引起的各专业连锁变更一次性完成。
工程部若对设计变更有意见,应与设计部协商解决。
设计部负责审查变更图纸。
工程部在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内容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表二”)、编号,并随《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同上报总经理。
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加盖公司公章。
由工程部将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设计单位编制的有效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分发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并建立设计变更台帐(见“附表十一”)。
成本合约部进行估价,形成PVO。
若主合同对变更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
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变更价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在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
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设计变更,可以先实施,再在开始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设计变更更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并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
成本合约部应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预算(PVO)。
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变更工作内容后填写《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见“附表六”)并申报验收,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复核验收设计变更实施情况,并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申报变更结算: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完整结算资料。
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与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相关的图纸等。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相关费用并申报结算。
工程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工程量(图纸可计算出的)和价格不作审核。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完成变更结算核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单价的,应保留询价计录。
成本合约部应在与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与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编制《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O(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成本合约部填报《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见“附表七”)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的内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下发并作为结算依据。
文件存档:《设计变更申请单》原件一式二份,由设计部、工程部各存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其附件应一式5份,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应一式4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审批单》作为内部流转文件,只在成本合约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