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成长壮大,提升市场主体的规模和档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X^〔 XX3 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转型升级重点行业

结合XX市的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定位,确定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础化工、冶金建材“ XXX和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现代物流、绿色包装“新四样”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大型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为重点转型对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后,依据《公司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在实施“个转企”工作中应遵循“政策支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的原则,统筹推进“个转企”工作,力争利用 5 年时间推动“个转企” 500户,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市场主体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个转企”工作实行属地责任制,各县(市)

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个转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个转企”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定位制定实施方案,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确定转型升级重点行业,从域内个体工商户总量、规模、产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出发,研究确定支持“个转企”的具体标准、重点对象、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个转企”工作的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保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遵照《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XX发〔XX]22 号)精神,研究具体支持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条件、流程、申报材料和咨询方式等,同时,要强化对下级部门的政策指导,保证支持政策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搞好转前、转中、转后的政策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培育库。对照具体转型标准,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及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行业提供的符合标准或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为基数,按行业建立XX市“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培育库建设,按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共享培育库数据。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结合年度“个转企”工作目标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培育库信息定期与市“个转企”培育库信息数据交换。(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精准定位转企对象。税务部门负责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实施转企、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引导转企工作目标;农林牧部门负责农林牧业,工信部门负责制造业,商务部门负责租赁业,文广旅部门负责娱乐业、旅游业,公安部门负责住宿业,卫健委部门负责医疗机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采矿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其他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实施和引导转企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业、药品批发零售业以及无主管部门的个体工

商户的实施和引导转企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担任,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

税务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等为成员单位,“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建立工作机构,统筹推进“个转企”工作。(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服务方式。结合省级特色乡镇建设,推动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推动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以入驻园区、基地等方式转型升级;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指导转型升级企业确定相关审批事项、协助准备申报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组织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及时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个转企”工作相关政策,树立发展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主动性,提高社会对“个转企”工作的认知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个转企”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

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强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到位、计划目标落实到位。对工作中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计划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