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公司代理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方代理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方代理词首席法官、尊敬的法庭成员: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在此代表被告方对本案提出辩护意见,并陈述以下观点:1. 事件经过根据证据和事实的确切情况,本案涉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方是该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但并非全责责任方。
在事故发生时,被告方所驾驶的车辆完全按照道路交通规则行驶,未违反任何交通规定。
2. 非全责责任划分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规则和法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划分,而非一律由一个方面全责承担。
被告方既没有过失,也没有疏忽,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并未造成对方车辆的重大损害。
被告方驾驶车辆的速度、路线和停车等行为均符合交通规则要求,与案件相关事实不符的指控应予以反驳和驳斥。
3. 证据适用被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他们在事故中的清白,并明确表明对方车辆驾驶员存在一定过错。
被告方所驾驶的车辆装备了高质量的安全设备,事故发生时车辆并没有出现任何故障。
我们希望法庭能全面、公正地考虑这些证据。
4. 损失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在确认事故责任后,应当对受害方进行合理的损失赔偿。
但被告方并没有完全承担责任,因此对方只能获得相应比例的赔偿。
我们建议法庭根据证据和事实,公正地确定赔偿数额,并综合考虑到被告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5. 建议判决基于上述观点和事实,我们请求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作出判决。
我们相信法庭会认同被告方在本案中的无过错,并据此给予合理的判决结果。
谢谢法庭成员的审理!{代理人姓名}{代理人执业律所名称} 日期:{年/月/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审判员:受平罗县XXX援助中心的指派,我担任本案XXX的代理人。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XXX有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XXX经济损失44394.12元的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XXX驾驶的机动车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但被告任红旗未投保该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二、原告经济损失中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应当由被告任红旗在事故责任范围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经XXXXX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X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X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故被告XXX应当在其承担的事故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超出交强险部分的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专业完整格式模板)
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受原告姬连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法庭调查,现就本案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一、本案事实被告白小龙于2010年05月23日15时10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KUE166解放牌轻型自卸货车在柳溪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刚堰路口时,由于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由西向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弯的原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底骨折、脑脊液耳漏、脑挫裂伤、右额颞硬膜下血肿、头皮血肿、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原告电动自行车报废。
2010年6月1日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并公交事字认字【2010】第001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白小龙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对前方路口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姬连生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
原告和被告白小龙承担同等责任。
经过太原市中心医院治疗,原告病情稳定后于2010年06月29日出院。
2010年07月21日经武警山西总队医院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致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双耳重度听觉障碍,评定为六级伤残。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代理词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代表本案被告,就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争议,依据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望法庭能够全面、公正地审理此案。
一、案件基本事实本案涉及一起交通事故。
被告驾驶车辆正常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时,不幸与原告车辆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依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车辆检测等客观证据,依法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指出被告在事故中承担(具体责任,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并对双方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与评估。
二、关于事故责任认定我们充分尊重并认可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
该认定是基于专业判断、现场证据及法律法规的综合考量,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作为本案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
即便被告承担一定责任,我们也注意到原告在事故中可能存在的过错行为,如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应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因此,恳请法院在责任划分时,充分考虑原告的过错因素,合理减轻被告的责任。
具体而言,原告在事故中的不当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扩大或发生。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我们请求法院依法审查原告行为,合理调整责任比例。
三、关于赔偿金额的代理意见我们同意依法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但赔偿金额的计算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保每一项赔偿项目均有合法、充分的证据支持。
具体赔偿项目的异议:1.医疗费用:我们要求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用进行逐一审查,剔除不必要的、不合理的费用,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
2.误工费:原告需提供充分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实际收入损失。
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的部分,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3.车辆损失费:我们愿意承担合理的车辆修理费用,但请求法院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意见,对过高或不必要的修理项目及费用进行调整。
交通事故被告代理词
交通事故被告代理词交通事故被告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王xx的托付及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出庭参与本案诉讼,现依照法律和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告诉请的各项费用,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12万元)内予以赔偿,被告王xx仅对原告承担4990.71元的赔偿责任。
①、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2.2万(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据此规定,原告诉请的各项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原告与被告黎xx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黎xx、王xx承担连带责任。
②、原告在交通事故中所花费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为124115.3元,2010年6月18日,被告王xx已向原告支付了医疗费74890元。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规定,答辩人依法只需向原告支付医疗费、后续复查治疗费合计4990.71元(计算公式:(124115.3元-10000元)70%-74890元=4990.71元)。
③、原告诉请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均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且数额未超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该部分损失应由保险公司直截了当赔付给原告。
二、《暂住证》所载内容与客观事实严峻不符,应依法不予采信,原告未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残疾赔偿金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依据原告提供的《暂住证》可知,原告自2007年2月15日起,一直在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xx支公司)从事保险工作,但该公司的注册登记日期却是2009年10月19日,在登记注册之前该保险公司尚未从事保险业务,且在庭审中原告也不能提供具体的居住地址。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Ladies and Gentlemen,As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in this traffic accident litigation case, I stand here today to present our arguments and contentions on behalf of our client. The circumstances surrounding this case are tragic, involving a collision between two vehicles that has left our client with significant physical and emotional injuries.各位,作为本次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法律代表,我今日站在这里,代表我方当事人提出我们的论点与主张。
本案情况令人痛心,涉及两车相撞,导致我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的身体与心理伤害。
Our primary contention is that the defendant was negligent in their driving, resulting in the accident. Evidence suggests that the defendant failed to observe proper traffic regulations and drove in a manner that was unsafe for the conditions. This negligence directly led to the collision and the subsequent injuries sustained by our client.我方的主要论点是,被告在驾驶过程中存在疏忽,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一份交通肇事赔偿代理词精选2篇
一份交通肇事赔偿代理词审判长:我作为本案被告的代理人,出席今天的庭审,通过法庭调查,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我们国家现行的司法赔偿制度是实行定额赔偿与差额赔偿相结合的制度。
也就是说对于实际开支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差额进行赔偿,对于其他项目,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实践证明,这一赔偿制度有力的防止了不合理费用的发生,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具体到本案来讲,赔偿部分的主要法律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同时根据原告主要的损害是:不构成伤残的人身损害。
对这种程度的损害应当赔偿的项目,在该〈解释〉第17条第一款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本案中,因原告没有住院,故此原告的合理损失项目应当限于:医疗费,误工费。
三/对于本案中,原告开支的费用情况,被告认为应当以法律的规定为准,对其合理的部分进行赔偿。
根据〈该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疗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单据为凭。
应经医务部分批准而未经批准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因此原告要求法庭支持其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请求,应当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的规定,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报销凭证,与各项凭证相对应的相应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应的处方,药方。
以证明各项费用发生的时间,医疗场所,及其合理的治疗用途。
否则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对于原告提供的:1/并非是事故当天因抢救急需,而是在日后一段时间内,在非正规医疗机构获得的非正式报销凭证,应系不合理开支或虚假开支。
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
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词尊崇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韩某、赵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韩某、赵某诉吴某、张某、石家庄某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华联结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经过庭前阅卷及考察了解相干状况,顺便是通过今天的庭审,咱们认为法庭该当依法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
现根据本案的理想和相干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本案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万元范围内赔偿被告的损失,无余部分再由四原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张某是实际车主,而石家庄某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是挂靠单位,吴某驾驶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致一死一伤的后果,实际车主和挂靠单位都存在过错,应与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商业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本案应按20xx年度标准计算孙高科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费用。
根据《解释》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收入”、”职工平均工资”,依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干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本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是20xx年5月28日,上一统计年度是20xx年度。
原告保险公司主张按20xx年度标准赔偿没有作为任何根据,不能由于河北省公安厅没有公布就不适用,由于公安厅并不担任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收入”、”职工平均工资”等各项数据,公安厅公布的数据也来自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而且他们公布的数据只能在公安机关外部调解时参照适用,对外不具有任何法律效能,原告主张依照20xx年标准赔偿,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如此,咱们将坚决上诉。
三、关于赵某的误工费:(1)根据《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受害人有固定支出的,误工费按如实际缩小的支出计算。
交通事故代理词
交通事故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对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如下陈述。
一、事实
事故发生时,被告方驾驶车辆行驶在正常车道上,遵守交通规则,未违反任何交通法规。
而原告方驾驶车辆则在没有驶入交叉路口合适的时间和空间的情况下,猛然启动车辆,导致与被告方驾驶的车辆相撞。
据此,可知本案事故责任应由原告方承担。
被告方在事故发生时并未存在过失,也没
有对原告方的行为作出过错。
因此,被告方应当被免于任何赔偿义务。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驾驶人在直行、转弯、掉头、靠边停车等过程中,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遵守
交通规则和礼让行人的规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受益
人或者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或者报告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相
应的通知、报案、鉴定、理赔等义务。
据此,被告方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备,履行了其作为被保险
人的义务,应当获得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三、综上所述
本案事故责任明确,应由原告方承担。
被告方在事故发生时未违反任何交通法规和规定,履行了其作为被保险人的义务,应当被免除任何赔偿责任。
希望贵庭能够依据以上事
实和法律依据,判决本案胜诉。
谢谢!。
交通事故纠纷被告代理词怎么写
交通事故纠纷被告代理词怎么写⼀般在⼀些民事诉讼中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些代理词,其实代理词就是诉讼代理⼈在庭审过程中独⾃使⽤的⾮正式⽂书,但是很多⼈对于这⽅⾯的⽂书还不是太了解,那么关于交通事故纠纷被告代理词是怎么样的呢?店铺⼩编给您科普⼀下。
交通事故纠纷被告代理词怎么写案情综述:赵某驾车(投保交强险)与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左脚踝⾻⾻折,赵某负事故全责。
事故发⽣后,赵某积极载张某某到医院进⾏治疗,张某某住院⼀天,其治疗费、住院费均由赵某承担。
随后赵某⼜给付张某某2000元赔偿,并承诺如发⽣后续治疗费⽤仍可找其索要。
由于张某某系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申请⼯伤鉴定为⼋级伤残。
后经休养康复,左⾜功能恢复。
张某某要求赵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共计10万元,双⽅产⽣争议,张某某诉⾄法院。
开庭后,由于原告主张的伤残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没有伤残鉴定,⼯伤鉴定不能代替伤残鉴定,法官宣布休庭择⽇开庭。
后张某某到司法鉴定中⼼申请,司法鉴定中⼼告知其构不成伤残,随后原告放弃司法鉴定要求,案件继续开庭。
案件涉及到⼯伤和⼈⾝损害的竞合,在我看来⽐较有新意。
本⼈系被告赵某代理⼈,代理词全⽂如下:审判长、审判员:张某某与赵某、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我接受被告赵某委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关于医疗费:被告赵某已替原告垫付医疗门诊费⽤和住院费⽤,原告要求的医疗费没有事实依据。
⼆、关于误⼯费:合理误⼯时间应为⼀个⽉,且原告并未提供收⼊减少的证据,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原告的合理误⼯时间为⼀个⽉,该误⼯时间有XX医院⾻科出院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科作为诊断、治疗各种⾻外伤的专业科室,其医嘱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原告受伤后的合理休息时间应为⼀个⽉;2、原告已经申请⼯伤鉴定,根据《⼯伤保险条例》第31条之规定,职⼯在停⼯留薪期内,原⼯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误⼯⼯资与《⼯伤保险条例》的停⼯留薪期⼯资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保证受伤职⼯不会因为受伤耽误⼯作⽽失去原⼯资收⼊。
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代理词
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代理词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
我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在此就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向法庭陈述我方基本观点和理由。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我方被告并未构成犯罪行为或恶意驾驶,因此我方应当免除赔偿责任。
首先,我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感到非常遗憾,并对造成的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
然而,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并不完全取决于我方的主观意愿或造成事故的目的。
其次,根据现场勘查和事故报告,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方的驾驶员。
据初步调查显示,在事故发生时,原告方驾驶车辆超速行驶,并且违反了交通规则。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而我方被告在事故中完全履行了驾驶员的义务,事故发生时我方被告的驾驶行为并无不当之处。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我方被告已经全面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以确保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能力。
因此,我方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我方被告已经做出了充分的赔偿,并不存在任何未尽赔偿责任。
再者,根据相关判例法规定,当行为人在过错行为中存在过错时,作为原告方,应对自身的过失负有相应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即使我方被告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原告方仍然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最后,我方强烈要求法庭充分考虑上述事实和理由,并以公正的态度做出正确的判决。
根据我方的观点和法律依据,我方被告不应承担任何额外的赔偿责任。
我方期待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并做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公正判决。
谢谢法庭的审理!。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员:您好!我是[原告/被告]方的代理人,今天站在这里,就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为我的当事人说几句公道话。
咱们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捋一捋。
这起交通事故啊,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片”,打破了当事人平静的生活。
一、事故责任认定方面。
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看,那可都是有根有据的。
[对方]在这个事故里啊,就像是一个莽撞的“马路杀手”。
您看,当时的路况明明就要求[对方的行为内容,如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等],可他呢,完全没当回事儿。
就好比在舞台上跳舞,大家都按节奏来,他却非要乱踩一通,结果就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
这责任啊,明明白白就得[对方承担的责任内容]。
我的当事人呢,就像一个无辜的路人被卷入了这场混乱,完全是受害者啊。
再看看[对方可能提出的异议内容],这就有点强词夺理了。
他说[对方的异议理由],这就好比一个做错事的孩子,还在找借口说“不是我,是月亮惹的祸”一样荒谬。
当时的现场证据就像一个个忠实的证人,都清楚地指向了[对方的过错],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想推卸责任呢?二、关于赔偿方面。
我的当事人在这起事故里遭受了太多的损失。
先说身体上的伤害吧,那可不是小伤小痛啊。
就像被暴风雨袭击后的小树苗,现在是摇摇欲坠。
身体上的疼痛就像一个恶魔,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
他去医院看病,那花费就像流水一样,而且后续还需要[后续治疗内容],这都得花钱啊。
这就好比是在修一辆被撞坏的豪车,零件要钱,人工要钱,哪一样少得了?还有精神损害赔偿呢。
这起事故对我的当事人心理上造成的创伤就像一道深深的疤痕。
他现在晚上睡觉都睡不好,老是做噩梦,梦到那可怕的事故场景。
他走在路上都变得小心翼翼,就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这种精神上的痛苦,难道不应该得到赔偿吗?对方可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啊。
三、证据支持。
我们可不是空口说白话,我们有充分的证据。
事故现场的照片就像一幅幅生动的“犯罪现场图”,清楚地展示了事故发生后的惨烈场景。
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尊敬的法官大人:嘿呀,您瞧瞧现在这道路交通!车水马龙的,一不小心就容易出岔子。
就像我代理的这起交通事故,那场面,真是让人揪心!咱先说说事故的经过,那简直就跟电影里的惊险镜头似的。
我的当事人,好端端地在路上走着,规规矩矩,没招谁没惹谁。
可突然,一辆车就像脱缰的野马,直直地冲了过来!这能怪我的当事人吗?这难道不是开车人的疏忽和鲁莽?再说这事故造成的后果,那可太严重了!我的当事人受伤住院,身体上的伤痛就不说了,心灵上的创伤那才叫大呢!您想想,原本好好的一个人,突然遭遇这样的横祸,生活全被打乱了,工作也没法正常进行,这损失谁来承担?有人可能会说,交通事故难免嘛,大家都小心点不就好了。
哼,说得轻巧!要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小心谨慎,那还会有这么多事故发生吗?这就好比盖房子,基础没打好,能指望房子牢固吗?开车也是一样,安全意识不牢固,能不出事吗?而且,事故发生后,对方的态度也让人寒心呐!一点积极解决问题的诚意都没有,好像这事儿跟他们没关系似的。
这能行?难道不应该主动承担责任,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咱们再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律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对吧?在这起事故中,明显是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了这场悲剧。
法律难道不应该给我的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裁决?您想想,如果对这样的行为不加以严惩,那以后谁还把交通规则当回事?马路上不就乱套了?这社会的秩序又从何谈起?所以啊,法官大人,我恳请您一定要公正裁决。
让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给我的当事人一个公道,也给社会一个警示!总之,这起交通事故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对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难道我们能眼睁睁地看着受害者受苦,而让肇事者逍遥法外?绝对不行!希望法官大人您能慎重考虑我的意见,做出公正、公平的判决!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被告方代理词(成功范文)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律师所指派担任被告张**代理人,并参加了本案诉讼庭审活动。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逆行重型半挂牵引车(以下简称半挂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告张**无责任。
第一,根据交通事故证明书以及被告提供的三段事发现场的视频可以证实。
事发时,一辆半挂车沿邺城大道自西向东在道路北半幅逆向行驶。
张**驾驶的货车由东向西在快车道正常行驶。
原告驾驶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为避让逆行半挂车变道驶向快车道过程中,发生事故。
故原告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而本案事故的险情无疑是半挂车占到逆行引起的。
事故发生已将近晚上11点,当晚天降中雨,半挂车车宽至少2.5米,车长至少10米,占道逆行并且开着前车灯影响对面车辆的视线,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根据《民法总则》第 182条**款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故本案事故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半挂车承担责任。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本案中,半挂车肇事后逃逸,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无证驾驶无牌不合格的摩托车,原告韩**穿戴雨衣承载原告王忠琴,且王忠琴也在雨衣中避雨,无疑会影响韩**规范驾驶。
故二原告应承担次要责任。
被告张**事发时在快车道正常行驶,其货车虽然一轮检测到刹车松动未达标,但该因素并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事故是因原告为避让半挂车变道驶向快车道过程中,半挂车挂碰到原告摩托车后,原告失控擦到被告张**货车发生的。
事故不是刹车失灵或者不达标造成的,与张**无关。
故被告张**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第三,原告的5张事故照片不能证明被告张**货车右前部直接撞到原告摩托车后部。
其一,5张照片拍摄时间不明,来源不清;其二,被告货车的划痕被告在购买此车时即事故发生前就已存在,此情况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时,已向办案民警张海青出示事故发生前的车辆照片并说明情况;其三,如果当时货车前部直接撞到摩托车后部,摩托车不会仅仅侧面的塑料板损毁,至少摩托车金属杠或车轮会损坏;其四,货车的划痕位置与原告摩托车的损毁的位置无法吻合,被告货车的划痕比原告摩托车还高,且经过公安交警检验没有发现双方车辆的碰撞痕迹。
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代理词
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代理词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意外事件,它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导致财产损失。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
在这个过程中,被告方往往会委托代理人来进行辩护和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以交通事故赔偿被告代理词为主题,探讨被告代理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角色和职责。
首先,被告代理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是被告方的法律代表,负责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
被告代理人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能够为被告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他们需要了解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同时,被告代理人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辩护技巧,以便能够有效地与其他当事人、法官和证人进行交流和辩论。
其次,被告代理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职责十分重要。
他们需要代表被告方提供证据和辩护材料,以证明被告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较轻或不存在。
被告代理人需要仔细研究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以便能够找出有利于被告方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他们需要与被告方充分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当事人的陈述,以便能够制定出最有利于被告方的辩护策略。
此外,被告代理人还需要与其他当事人、法官和证人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辩论,以确保被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然而,被告代理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被告代理人需要仔细研究案件的相关材料和法律规定,以便能够正确理解案件的实质和争议点。
同时,他们还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以便能够为被告方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
其次,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往往涉及多方的利益冲突和争议。
被告代理人需要与其他当事人、法官和证人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辩论,以确保被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被告方充分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当事人的陈述,以便能够制定出最有利于被告方的辩护策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方代理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方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接受被告赵某委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涉讼的保险合同虽然已依法成立,但该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因被告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而无效。
二、被上诉人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能予以充分考虑并采信。
XX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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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方代理词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在日常生活有所帮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方代理词的范本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XXXXX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温某某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温某某诉黄某某、薛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一审诉讼代理人。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严格按照某某县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的要求依法参加了今天的开庭审理。
代理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为本案原告进行代理活动。
在此之前,为彻底弄清案情和对法律及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到交警部门查阅了涉及该案的全部证据材料,多次听取了原告和被告本人的陈述,对本案的案情有所了解,现结合起诉书内容、法庭调查事实及适用法律法规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原告温某某诉被告黄某某、薛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主张三位被告共同赔偿433365.4元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依法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1、上述被告对原告在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原告与被告已经形成了民事侵权关系,有某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11702015031419号认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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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正明诉马跃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本人接受被告××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依据,通过法庭调查,对案件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公司在本案中不应该承担责任,理由如下:
被告马跃新是我公司员工,其于2011年10月11日17时55日私自驾驶我公司所有的京××号车辆外出,在房山区京周路大东村口与尹正明驾驶搭载尹畅含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原告二人受伤。
我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被告马跃新驾驶京××号车辆外出也非因执行职务,因此,我公司不应对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发生于2011年10月11日,原告尹畅含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于2011年11月21日出院,依上述的事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一百三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从事故发生之日,即原告尹畅含受伤害之日起算或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且不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的情形。
据此,对于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应得到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恳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