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就诊各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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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患者就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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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医院急诊患者就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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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时间以24小时制书写,具体到分钟;患者去向:住院、转诊、回家、死亡、留观、手术室、监护室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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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患者就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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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患者就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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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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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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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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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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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科室: 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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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别:

医师交接班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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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交接班记录科室: 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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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登记本××××××××医院

医师外出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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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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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邀请院外专家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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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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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第一条“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条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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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填写详细《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处理登记本》,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条“危急值”报告程序

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接到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处理登记本》详细记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现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报告时,下级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相应处理。

3、接到“危急值”电话报告后,临床科室在进行相应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派人前往检验科领取签收危急值报告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按照规定用红笔标明异常项目及异常值,并粘贴在住院病历中,将相应分析、处置情况在病程记录中反映。

4、“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5、“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病理科、放射科、室、超声医学科、药剂科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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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危急值及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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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医院可根据医院实际制定其它检查项目的“危急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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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表

专业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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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危急值”项目、“危急值”及其正常参考值由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室

临床科室危急值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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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第一条“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第二条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填写详细《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处理登记本》,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条“危急值”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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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并填写《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

2、临床科室接到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并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处理登记本》详细记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现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报告时,下级医师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相应处理。

3、接到“危急值”电话报告后,临床科室在进行相应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派人前往检验科领取签收危急值报告单。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按照规定用红笔标明异常项目及异常值,并粘贴在住院病历中,将相应分析、处置情况在病程记录中反映。

4、“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5、“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病理科、放射科、室、超声医学科、药剂科等科室。

检验项目危急值及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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