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简答案例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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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贸易大题复习:

1、国际技术、服务贸易主要有哪些方式?

技术贸易:许可证买卖(许可贸易)、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进出口、国际合作生产、国际

BOT、技术贸易服务与技术咨询、国际工程承包等。服务贸易: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等。

2 、设备进出口与国际技术贸易的关系?①设备进出口实际上是各种形式技术的流动②技术贸易促进设备进出口商品结构向高级化发展③技术贸易加速了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的进程④技术贸易成为疏通商品贸易的手段⑤设备进出口可以促进技术贸易3、国际技术贸易壁垒的实质和形式?实质:从价格(成本)和数量两个角度对产品进行限制形式: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对产品的特殊要求,包装和标签要求,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信息技术壁垒,绿色技术壁垒。

4 、商标权的内容及商标许可贸易应注意哪些问题?内容: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注销权,请求保护权应注意的问题:①许可方要明确规定被许可方使用商标的方式②对商标使用费单行计价③ 签订合同后被许可方要向国家主管当局办理备案或注册④注意质量控制和监督条款⑤注意许可期限的问题⑥双方的保密义务和泄密责任的声明

5、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联系和区别?

共同点:①都是解决技术课题②所用的知识可以是普通知识③机构都是完全独立的④同委托方的关系是买卖关系

区别:①适用范围不同:技术服务适用于单项具体技术课题,技术咨询适用于大中型项目②机构的责任不同:前者不仅提供解决方案,而且必须负责实施,后者只负责预测,评估,论证,建议等。③使用的知识范围不同:前者主要为普通知识、通用技术,后者需用到专用技术、专业知识和新技术④成果形式不同:前者成果主要为实现委托方期望的结果圆满解决课题,后者成果则为建议书,咨询报告等;⑤时间不同:技术服务一般是在项目建成之后,技术咨询一般是在项目建成之前。

6、提成费计算方式有哪些?提成费=提成基础x提成率。其中可以作为提成基础的有产量,价格,禾U润三种。即计算方式有:①以产品的数量为提成基础(从量提成)②以产品

销售价格为提成基础(从价提成):A以净销售价格为准B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准C以公平

市场价格为准③以产品利润为提成基础(从利提成)。

7 、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

①知识产权制度是技术贸易、技术市场发展和规范的基础②知识产权是技术贸易的重要客体③国际技术贸易体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④以知识产权为客体的技术贸易合同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和制约。

8、国际技术贸易鼓励措施有哪些?①引进技术②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③重视本国创新④财政税收鼓励政策⑤建设企业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体系⑥加强多边、双边技术合作⑦ 建立完善的国际技术贸易公众信息服务体系。

9 、国际技术贸易中的双重征税问题?

直接原因: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所得叠加征税。根本原因:纳税人的跨国经济活动。

影响:①阻碍了国际资金流转,商品流通和技术交流,直接恶化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宏观环境②迫使供方提高技术使用费,以弥补税费增加带来的额外损失③技术使用费的提高,削弱了供方在技术市场上的竞争能力④由于供方把增加的税收转嫁到了受方身上,增加了受方的支付费用,降低了弓I进技术所带来的利润⑤给供方和受方国家的国际收支带来了消极影响。

途径:根本解决方法是统一税收管辖权。但涉及到各国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主权,这一措施难以实现。

具体措施:1、国家政府通过国内立法,确立一种减免税原则,规定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所在国根据纳税人已纳税情况,采取免减、扣税等措施再行征税; 2.政府间签订双、多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承诺共同采取措施,限制税收管辖权的实施范围。

10 、什么是限制性商业惯例?凡是通过滥用或者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者以其他方式不正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对方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或者通过企业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的或者非书面的协议以及其他安排造成同样影响的一切行为都叫做限制性商业惯例。

11 、A 国没有加入巴黎公约,该国甲公司来到中国,其商标、专利、厂商名称的保护,中国政府是否应给予国民待遇?应该。《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工业产权(包括商标,专利和厂商名称)方面,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应给予相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甲公司来到中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住所,符合条件,中国政府应给予国民待遇。

12、美国人在2013 年3 月1 日向美国专利局申报专利,2014 年6 月1 日,该美国人在中国申报,该专利申请日应如何确定?如果有中国人在2013 年3 月2 日在中国申报与该美国人申报功能近似专利,该中国人能否被授权?优先权原则规定,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向一个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或注册商标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实用新型为12 个月,工业外观商标设计为6 个月)以同一发明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可以以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该美国人专利的优先权有效期为2013 年3月1日-2014 年3月1日。2014年6月1

日已过优先权期,故申请日期为2014 年6 月1 日。2013 年3月2 日为该美国人优先权

期,但其并没有在中国申请,故该中国人能被授权。

13 、中国人张三的发明专利已批准4 年,但没有实施,现设国家已强制许可甲公司实施,此后有德国B 公司与张三达成合约:德国B 公司可实施该专利。这是否合法?答:不合法。强制许可专利原则规定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或自申请日期起的四年内(两者以期限较长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公约》规定强制许可,不得专有,不得转让,张三专利权4 年未实施,国家可强制许可,此时国家已强制许可甲公司实施,张三无合法权利专有该项专利并和B 公司签约,故不合法。

14 、美国人米克的商标,属于国际注册商标,该商标要在中国得到保护,是否需要在中国核准注册,其依据是?需要。中国加入《马德里协定》时已作声明称通过国际注册取得的保护,只有经商标所有人专门申请时,才能扩大到中国。米克的商标属于国际注册商标,但若要在中国获得保护,需要在中国申请注册。

15 、取得国际注册的商标,当本国撤消注册时,其在其他国家的商标注册仍然有效的条件是什

么?

马德里协定规定,对于取得国际注册的商标,在其取得国际注册之日起 5 年内被本国商标

主管机构撤销注册或宣告本国注册无效,则该商标在协定其他成员国的商标注册也将随之而被撤销。只有当取得国际商标注册届满 5 年之后,该商标在协定各其他成员国的注册才

能独立于本国注册。

16 、 A 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公司承诺提供成套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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