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与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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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分析题库(含分析)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

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

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物发出后,银行议付了货款,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严重破损,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因为买方没有指明),买方要求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我方应否办理?买方要求不合理。

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

①根据《2000年通则》,CIF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正确完整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所以不是到岸价。

②CIF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B货价×(1+10%)投保平安险。

③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用由买方承担。

本案例,买方显然是在推卸责任。

因此我方不能答应对方要求。

3.某年11月,我国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签订了出口5000公吨钢材的合同,价格条款为CIF温哥华。

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我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了租船定舱和保险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取得了全套合格单据并到议付行付货款,不料货物在航行途中遭遇海啸,全部灭失。

国贸 案例 计算题

国贸 案例 计算题

计算题:1、我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某种商品,对外报价为每箱100美元FOB北京,外商要求改报CFR伦敦,问:我方在不影响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改报价应为多少美元?(运费每箱10美元)析:CFR=FOB+运费=100+10=110美元2、某公司对某种商品对外报价为每吨CIF价1500美元,外商要求改报含佣价,佣金率为5%,则该公司的报价应该被调整为多少?析: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1500/(1-5%)=1578.9美元3、我公司以每吨480美元CIF上海,含折扣2%的价格对外出口一批货物,那么我方每吨的净收入为多少?析:我方单位商品净收入=480x(1-2%)=470.4美元计算题:某公司出口箱装货物,报价为每箱50美元CFR伦敦。

英商要求改报FOB价,我方应报价多少?(已知:该货物体积每箱长45厘米、宽40厘米、高25厘米,每箱毛重35公斤,运费计算标准为W/M,每吨基本运费为120美元,并加收直航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解答:先确定运费计算标准,即从体积和重量中选择基数较大的一个:每箱的体积为:0.45x0.40x0.25=0.045立方米每箱的重量为:0.035M/T即作为计算运费的基数,体积大于重量。

所以,应选用体积计算。

每箱运费=基本运费x (1+附加费率)x运费吨=120x(1+20%+10%)x0.045=7.02美元每箱FOB价=CFR-F=50-7.02=42.98美元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问题。

在订立包装条款时要注意:1)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2)对包装的要求要明确具体3)明确包装费用由谁负担计算题:1、某外贸公司按CIF价格条件出口一批冷冻食品,合同总金额为1万美元,保险费率为0.4%,加一成投保平安险,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各位多少?解:保险金额=CIF价格x(1+加成率)=10000x(1+10%)=11000美元保险费=11000x0.4%=44美元案例分析1:我国某进口企业与某外商磋商进口机械设备交易一宗。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国际贸易各种案例分析及解答

案例1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员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答:卖方对此项差价不负责。

因为: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 2000》的解释:“FOB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责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按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装运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以由货物的卖方转移给买方。

在运输途中部分的大米受到海水的浸泡,致使品质受到影响,这是属于风险损失范围,与卖方的交货品质无关。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的。

因此,按照FOB条件的解释,卖方不需要负责。

2案例分析(2)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期。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我方应拒绝买方撤消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就本案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期,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卖方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消合同。

案例分析(3)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FOB合同。

合同中规定:“2001年3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买方应负担按现行费率计算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5篇)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复习题含答案案例分析、计算复习题:1.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

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

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

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不妥当。

因为违犯了合同规定。

卖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黑龙江某贸易出口公司与俄罗斯某公司成交一笔黄豆出口交易。

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公斤,1000袋共96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公司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

请问:俄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俄方的要求合理因为俄方收到每袋黄豆净重只有96千克,1000袋共96吨,这与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的“每袋黄豆净重100千克,共1000袋,合计100吨”是完全不符的,所以俄方的要求合理。

补救措施及时和俄方联系,争取补足不足数量,或退还不足数量部分的款项,如果俄方不同意上述补救措施,就只能同意俄方降价5%的要求了,因为一开始我方就处于交货数量与合同不符的不利地位。

如果不是袋装而是散装在黄豆是散装的情况下,俄方的要求就不太合理了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

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凡是散装货物的买卖,即使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的数量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

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与计算题

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与计算题

【案例1】1990年11月10日,香山电话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批准。

1992年8月,香山公司发现先锋有线电厂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话机的外观设计十分近似,于是,致函先锋有线电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先锋厂复信,承认其电话外型与香山公司相似,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

为此,香山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锋厂承担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先锋厂被起诉后,聘请了律师,该律师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发现1990年7月9日的《神州电子》杂志上,香山公司发表的HA735-50型电话机的图片。

于是,1992年10月13日,先锋厂携带l990年7月份的《神州电子》杂志赶到中国专利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请求宣告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

[问题]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先锋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专利权?[答案与分析]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依法宣告无效,先锋厂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四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本案中,香山公司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已在公开出版的《神州电子》杂志上以图片的形式发表过,则失去了其新颖性,虽然是自己发表的,但并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况。

我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况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据以上规定可看出香山公司在<<神州电子>>杂志上公开其图片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与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与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计算与案例分析计算1、合同规定由我方供应某商品60000打,每打的CIF西欧某港价为1.8美元,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总计为5000美元,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战争险。

该商品至该港口的水渍险费率为0.3%,战争险费率为0.4%,问我方净收入多少美元(FOB价)? 答:CIF合同总金额(发票金额)应为1.8×60000=108000(美元)应付保险费按投保金额×保险费率计,为10800×110%×(0.3%+0.4%)=831.60(美元)FOB价为:108000-5000-831.6=102168.40(美元)2:我一公司对外报价为FOB价每公吨500美元,外商来电要求改报CIF伦敦含佣金5%,保险费率合计为1%,保险加成率为10%,国外运费每公吨50美元,则我方应报价多少?(保留到整数位)答:CIF:500+50+500`110%`1%+500`5%=585(美元)6:我方向西欧某客商推销某商品,发盘价格为每公吨1150英镑CFR西欧某港口,对方复电要求改按FOB中国口岸定价,并给予2%佣金。

查自中国口岸至西欧某港口的运费为每公吨170英磅,我方如要保持外汇收入不变,改按买方要求报价,应为何价?答:①FOB净价=CFR价-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1150- 170= 980(英镑)②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980/(1-2%)=1000(英镑)8:国内某公司按CFR价格进口一批货物到上海港,总金额为10000美元,特约保险费率为10%,平均保险费率为8%,则保险金额是多少?如果按FOB价格出口则保险金额为多少?答:保险金额=CFR价格×(1+特约保险费率)=10000×(1+10%)=11000(美元)保险金额=FOB价×(1+平均保险费率+特约保险费率)=10000×(1+10%+8%)=11800(美元)9:我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商品1000箱,经香港中转,用纸箱包装,每箱毛重50千克,体积为0.06立方米,运费计算标准W/M10级,基本运费为400元人民币,加燃油附加费29%,绕航附加费18%,则应付多少人民币运费?(100港元=80元人民币)答:0.06>0.05,用体积吨。

国际贸易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题国际贸易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题计算练习题1、某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为10000亿美元,商品进口贸易额为600亿美元,出口贸易额为400亿美元,问:①该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是多少?②该国的出口依存度是多少?③该国的进口依存度是多少?2、甲乙两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分别为1000亿美元和2000亿美元,对外贸易额分别为200亿美元和400亿美元。

问哪一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高?3、假定某国以1980年为基期是100%,1990年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计算净贸易条件为多少?并对结果进行说明?4、假定某国以1980年为基期是100%,1990年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且该国的出口数量指数从1980年的100%提高到1990年的120%,在该情况下,计算该国1990年的收入贸易条件,并对结果进行说明?5、假定某国以1980年为基期是100%,1990年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

该国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由1980年的100%提高到1990年的130%,计算单项因素贸易条件,并对结果进行说明?6、假定某国以1980年为基期是100%,1990年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1990年该国的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由1980年的100%提高到130%,进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由1980年的100%提高到1990年的105%,计算双项因素贸易条件,并对结果进行说明?7、我向美商出口蘑菇罐头一批,价值50万美元,美进口关税普通税率为45%,最惠国税率为12.5%,普惠税率为3%,美进口商应支付多少关税?8、受惠国向给惠国出口机织地毯每平方米350美元,现普惠制优惠差幅15%,受惠国拟将优惠好处60%拿过来,受惠国外销员应报价多少?9、我向美出口男式开司米绒衫500打,每件重1磅,单价为20美元,对此羊绒衫美国每磅从量税征收37.5美分加征从价税15.5%,则这批羊绒衫美进口商要支付多少关税?10、我公司向美某公司出口功夫鞋25000双,每双售价FOB 上海:2.75美元,美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为15%,但美按其国内售价5.25%美元计税,则该批功夫鞋比原先多征税多少?11、瑞典某进口商拟从我国进口长毛绒玩具一批,价值20万美元,同样从日本进口只需19.5万美元,瑞典长毛绒玩具普通税率30%,最惠国税率15%,普惠制生产率为零。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

采用FOB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

国际贸易计算题及案例分析(答案)

国际贸易计算题及案例分析(答案)

国际贸易计算题及案例分析(答案)国际贸易计算题(胡德华)1.已知某出口商品外商要求报FOBC5价,已知该商品实际购货成本为100元/件,国内费用为20元/件,出口商的预期利润率为20%。

则FOBC5价计算为多少?2.出口10公吨羊毛,公定回潮率为11%,现从中取出10公斤羊毛进行测定,结果是10公斤羊毛中含2公斤水分,求该批货物的公量。

3.新光食品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卷烟一批,CIF价格为80000美元,进口关税税率为35%,收到海关填发的税款交纳凭证,当日美元汇率的中间价为8.25元。

计算应交纳的进口关税额?业务分析:进口关税是以货物的CIF价格为基数,需注意货币之间的汇率。

业务步骤:首先确定货物的CIF价格和进口货物的关税率,然后根据汇率计算税额。

4.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100箱,每箱体积为25?20?20厘米,净重13公斤,毛重15公斤。

查该货运价级是10级按W/M计算运费,每运费吨基本运费为USD200,该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每运费吨USD10,另外港口附加费按基本运费的10%计算。

该公司应付总运费多少?5.面额为10000美元的远期汇票到期日期为09年12月30日,到期值本息和为11000美元。

持票人于09年9月20日得到付款人承兑后于10月25日向银行贴现。

若每月均为30天,贴现利息率为10%,则银行应付多少?6.出口合同规定:糖水桔子罐头,每箱24听,每听含五瓣桔子,每听罐头上都要用英文标明“MADE IN CHINA”。

卖方为了讨个吉利,每听装了六瓣桔子,装箱时,为了用足箱容,每箱装了26听。

在刷制产地标志时,只在纸箱上注明了“MADE IN CHINA”.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为由,向卖方要求赔偿,否则拒收货物。

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7.请根据以下资料,用英语制作价格条款:THE SELLER:FUZJIAN TEXTILES TRADE CORPORATIONTHE BUYER:CRYSTAL KOBE LTDPORT OF LOADING:FUZHOU PORT,CHINAPORT OF DISCHARG:NEWYOUR PORTCOMMODITY:100% COTTON LADIES’SHIRTSTRADE TERM:CIF NEWYOURU/PRICE/PC:USD10QUATITY:200DOZSPACKING:6PC/DOZ,100DOZS/CASECOMMISSION:3%8.某公司分别出口三批货,合同分别规定付款方式为:D/P Sight、D/P at 30 daysafter sight、D/A 30 days after sight,设银行寄单邮程为7天,托收日为8月1日,若不计银行合理工作时间,问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交单日各为哪天?8.我公司以CFR条件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1、 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1、 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1、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生产这种机床。

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要求撤销合同。

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答案: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

此案涉及不可抗力的后果。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是两种,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撤销,什么情况下延期履行,什么情况下履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可以要求延期履行合同。

2、我国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CIF出口合同,我国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

货物发出后,银行议付了货款,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严重破损,而保险中没有投保破损险(因为买方没有指明),买方要求我国公司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问:我方应否办理?答案:根据《2000年通则》,CIF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即卖方只要交出符合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正确完整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所以不是到岸价。

CIF虽然由卖方办理保险,但投保金额和险别必须事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国际惯例办理,即按FOB货价X(1+10%)投保平安保险。

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理索赔事宜,但责任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本案例买方显然有推卸责任之嫌,不能答应。

3、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温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椤纸箱,再装入20尺集装箱,货物到达鹿特丹后,检验结果标明:全部货物湿、霉、沾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

据分析: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鹿特丹不异常冷,运输途中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和计算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和计算

C组--CIP
CIP、CIF
不同点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风险划分 卖方责任
CIF
水上
装运港
船舷为界
装运港至目的港 的运输、水上保 险,支付其运
费、保险费
CIP
各种
视运输方式而定
货交承运人为界
交货地至目的地的 全程运输,不仅水 上运输,保险,不
仅水上保险
F组、C组总结
运输方式
风险转移 地点
C组--CFR
案例
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 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 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 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法商 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 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 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 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由于该法商是我 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 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
什么决定( )
A.收取520台
B. 拒收520台
C. 收取多交的10台
D. 拒收多交的20台
商品的数量
操作题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 和最少可交多少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 交部分如作价,但市场价格上涨时,卖方应该多交还是少 交?
F组-- FOB
案例
某司从美国进口瓷织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 10美圆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 额为50000美圆的不可撤消L/C开抵卖方,但美 商要求将L/C金额增加到50800美圆,否则,有 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 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国际贸易 计算+案例

国际贸易  计算+案例

国际贸易计算和案例第八章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和包装案例分析与业务题案例分析题1我方某公司向东南亚某国出口红枣一批,合同规定为三级红枣。

卖方交货时发现三级红枣无货,我方在未征得买方同意的情况下,用二级红枣代替了三级红枣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照旧”,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案例分析题1答案买方有拒付的权利。

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

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

尽管中方所交红枣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红枣的价值,但卖方已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

案例分析题2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

(2)该交易时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

你认为责任在谁?该如何处理?案例分析题2答案责任在卖方,合同和所提交的单据均表明商品是手工制造的书写纸,但经买方检验后却发现有部分程序是机械加工的,属于卖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看样品成交,是说明商品的品质的,本案例中商品名称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违反了品名条款。

故责任在卖方。

买方可以要求降低价格或取消合同。

案例分析题3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8000M/T %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或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扬,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为什么?(2)如果站在买方的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案例分析题3答案(1)作为卖方,此时应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大半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应如何处理这一纠纷卖方不应该赔偿差价损失。

采用FOB 条款,货物在越过船舷之后,风险和责任在买方。

•案例: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

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试分析其中缘由。

•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

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案例: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不同意,此案例中的买卖是凭买方样品买卖,即由提供样品由买方依样承制。

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及详细解答

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及详细解答

国际技术贸易考察测试2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测试成绩:【案例分析】美国自1989年开始实施的“特殊301条款”是针对没有充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的一种报复性条款。

根据该条款,侵权比较严重的国家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侵权严重得让美国无法忍受的国家,列入“重点国家”名单。

中国就曾多次因此条款与美国进行谈判磋商。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

1980年,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

1989年,美国试图对中国使用“特殊301条款”,展开了4~5月的中美关于保护美国知识产权问题的磋商,并于5月19日在华盛顿达成《谅解备忘录》。

此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有了显著的进展。

1989年7月,中国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0年9月,颁布了《著作权法》;同时正在准备公布有关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规定。

1991年,中国被列入美国贸易法“特殊301条款”的“重点国家”名单,双方经过多轮谈判,于1992年1月16日达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更加具体了。

1992年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修改了《专利法》;1993年2月,修改了《商标法》;9月,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1994年4月,加入了《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1994年,美国贸易代表坎特再次将中国指定为“重点国家”,并宣布立即对中国发起“特殊301”调查,重点调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执行措施。

经过近一年的多轮谈判,双方于1995年2月26日达成了协议。

中国承诺:采取立即的步骤,在全国范围内打击盗版活动,并采取长期措施,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执行。

1996年4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宣布中国为“特殊301重点国家”,中美再次开始了举世瞩目的知识产权谈判。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国际贸易实务各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共10章,21页)

第一章贸易术语案例分析1.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德国商人按CIF汉堡、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

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2.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浴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不区别?3.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4.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不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

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国际贸易实务总复习之计算和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总复习之计算和案例分析

案例3 有条件接受 5月20日, A公司向老客户B公司发盘:“可 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伦敦, 海运包装。签约后即装船不可撤消信用证付款, 请速复电。” B公司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 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A公司一时没 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此后,对方未予答复。 A公司便着手备货。
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4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某货轮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蔓延至机舱,为了船 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 扑灭,但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 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往附近港口修理,然后再 驶往目的港。事后经调查发现,这次事故造成的 损失和费用有(1)800箱货被火烧毁;(2)300 箱货由于灌水被水浸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 烧坏;(4)雇用拖船支出的费用;(5)额外增 加的燃料费及船长,船员工资,给养开支。
计算4 我某公司向外商报价每公吨1000 美元CFR曼谷,而外商来电要求改报CIF曼 谷含5%佣金价。我方应报CIFC5%曼谷价 为多少?(注:设保险费率合计为0.85% )
三、出口效益的核算
1、出口总成本通常指减去出口退税收入后的出口 总成本。 • 1)商品成本(或购进价) • 2)国内总费用(以人民币支付)(除外运运费和 保费) • 3)出口退税收入(出口总成本的减少) • 出口总成本=商品成本+国内费用-出口退税 2、出口盈亏率、盈亏额
总复习
计算题 • 一、进出口税的计算 • 1、出口退税收入 • 税前价格=购进价(含增值税价)/ (1+增值税率) • 出口退税收入=税前价格X出口退税率 • 总:出口退税收入=出口退税率 *购进 价/(1+增值税率)
计算1 进出口公司购进一批出口纺织 品20000件,每件价格11.7元。按照国家规 定纺织品增值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 16%。求该批货物的出口退税收入。 解: 税后价格(即购进价) =20000*11.7=234000元 税前价格=234000/(1+17%)=200000元 出口退税收入=200000*16%=32000元 该批货物的出口退税收入为32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计算题和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计算题和案例分析题

1.出口商品到科威特1 000箱,每箱体积为40×30×20厘米,毛重为30千克。

如查船运公司运价表,该商品运费计算标准为M/W,等级为10级,查中国至科威特为海湾航线10级商品按每公吨收费222港元,燃油附加费26%。

问该批商品运费多少?解:W=1000×30公斤=30公吨,M=1000×(40×30×20)=24(米3),F=222(1+26%)×30=8391.60(港元)2.出口落地式电风扇300台,共装30箱,从广州到伦敦交货,每箱毛重125千克,每箱尺码为60×57×120cm。

查外轮公司运费表,该商品为10等级,按M/W标准,每公吨运费人民币94元,燃油附加费28%,港口附加费10%。

应付运费多少?解:商品总重量=30×125公斤=3.75公吨商品总体积=30×(60×57×120)=12.312(米3)运费=94×(1+28%+10%)×12.312=1597.11(元)3.某出口商品,木箱装,每箱净重20千克,毛重25千克,规定以重量法计运费,以每公吨为1运费吨,由广州至新加坡的运费为每公吨300港元。

求每公吨商品的运费为多少?解:每公吨商品件数=1000公斤÷20公斤/箱=50箱每公吨商品毛重=20公斤/箱×50箱=1.25公吨每公吨商品运费=300×1.25=375港元4.某货物按运价表规定,以W/M Ad Val选择法计费,以1立方米体积或1公吨重量为1运费吨,由甲地至乙地的基本运费费率为每运费吨25美元加1.5%。

现装运一批该种货物,体积为4立方米,毛重为3.6公吨,其F.O.B.价值为8 000美元。

求运费多少?解:“W”:25×3.6=90美元“M”:25×4=100美元“Ad Val.”:8000×1.5=1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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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990年11月10日,香山电话公司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批准。

1992年8月,香山公司发现先锋有线电厂生产、销售的HA868-9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话机的外观设计十分近似,于是,致函先锋有线电厂,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先锋厂复信,承认其电话外型与香山公司相似,但对赔偿一事只字未提。

为此,香山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先锋厂承担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先锋厂被起诉后,聘请了律师,该律师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发现1990年7月9日的《神州电子》杂志上,香山公司发表的HA735-50型电话机的图片。

于是,1992年10月13日,先锋厂携带l990年7月份的《神州电子》杂志赶到中国专利局,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请求宣告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

[问题]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先锋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专利权?[答案与分析]香山公司HA735—50型电话机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依法宣告无效,先锋厂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四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本案中,香山公司在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已在公开出版的《神州电子》杂志上以图片的形式发表过,则失去了其新颖性,虽然是自己发表的,但并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例外情况。

我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的例外情况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据以上规定可看出香山公司在<<神州电子>>杂志上公开其图片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

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可据此宣告读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由于专利权无效,先锋厂的专利侵权便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可依据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

驳回香山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2]为解决世界能源危机,科技人员试图搞出一些发明创造,但都未获成功。

科研人员李某提出了一种从未有人提出过的设想:如能在太阳和地球之间建立一个直径为1万公里的圆壳体,就可以将太阳的能量反射到地球上,这样,地球的能量将会增加100亿倍,能源危机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问题] 李某的这一设想是否是可以获得专利权?为什么?答:不可以,因为该圆壳体在目前的工业技术下无法以工业方法加以实施,不符合工业实用性。

[案例3]北京某高科技开发中心完成了一项“一种华东轴承的制造方法”发明创造。

这种方法的使用不仅可以提高轴承的质量,而且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

北京某文具厂开发了一种新型黑板刷,可以有效解决粉笔灰扬尘的问题。

北京某科学研究院发明了一种“健身抗衰老饮料”。

这种饮料是由多种营养成分组成,经提取、净化、过滤、灭菌而制成。

它能明显改善老年人的一些衰老指标,显示出良好的生理活性。

[问题]以上三项研究成果是否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答:第一项不可以,因为方法不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第二项可以;第三项不可以,因为液体不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案例4]某医院的李大夫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和临床试验,发明了一种“诊断肝硬化的新方法”。

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诊断出早期的患者,以便及时治疗。

李大夫所在的医院研究所研制出一种“治疗肝硬化仪器”。

这种仪器的使用可以治愈患者,有效率达90%。

李大夫的诊断方法和研究所的一起相配合,可以使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治疗,使病人得以康复,深受广大患者的欢迎。

但是,诊断和治疗中的患者会出现难以忍受的呕吐、头晕等症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李大夫和研究所共同研制了一种名为“TPA”的毒品,这种毒品可以使患者解除诊断和治疗中的痛苦。

但是正常人服用后会产生幻觉,长期服用会上瘾中毒,以致最后导致死亡。

[问题]李大夫和研究所的研究成果中那些可以申请专利?为什么?答:治疗肝硬化仪器可以申请专利;因为疾病的治疗方法和毒品不授予专利权。

[案例5] 技术人员甲某设计完成了一种“速算器”。

这种产品的使用,可以提高计算速度,解决大数字的计算问题,做到既快又准。

数学教师乙某发明了一种“速算方法”。

这种方法的使用,可以快速作出计算,可以达到某些速算器和珠算的速度,而且准确无误。

[问题] 甲和乙的发明是否都可以申请专利?为什么?答:甲的发明可以,乙的发明不可以。

因为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不可以申请专利,但产品可以。

[案例6]科研人员周某是研究动物品种的专家。

他历经多年的潜心研究,开发出一种“瘦肉型猪”。

他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食用这种“瘦肉型猪”以后,可以增强体质,抗御疾病,特别是老年人食用后,可以降低血脂,延缓衰老。

周某还研制出一种“采用辐照饲养法生产高产牛奶的乳牛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采用可以使高产牛奶的乳牛产量高于使用传统生产方法产量的3倍,从而提高牛奶的产量。

[问题]周某的研究成果是否都可以申请专利?为什么?答:瘦肉型猪不可以,生产高产牛奶的乳牛的方法可以。

因为动物的新品种不可以,方法可以。

[案例7]某农科院于1994年5月研制出一种“CWQ-1型农用手动吹雾器”。

这种产品的发明将有利于农业生产。

1994年10月,农业部召开了一个全国性的技术信息交流会议,农科院这一成果首次在这次技术信息交流会中展出,得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专家的认可与好评。

1995年6月,农科院就其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问题]农科院对该产品是否可以申请专利?为什么?答:不可以,因为在申请日之前超过6个月,该技术已在全国性技术信息交流会上发表,失去了新颖性。

[案例8]某医疗器械研究院2000年1月研制成功一种“烧伤治疗机”。

这种产品的使用可以使烧伤者的伤口迅速愈合,不留疤痕。

研究院将这一发明创造的有关资料存放于保险柜中。

2000年2月,研究院发现保险柜被盗,丢失了一部分资料,研究院向公安部门报案。

2001年5月,某《医学杂志》刊登了一篇介绍“烧伤治疗机”产品的文章,其介绍的技术方案、工作原理与研究院的发明创造完全相同。

文章的署名是“某医院科研人员胡某”。

研究院经过暗地调查,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了其保险柜被盗一案,发现偷盗人就是胡某。

经审讯得知:胡某窃走了有关“烧伤治疗机”的技术资料,研究分析后以自己的名义予以公布。

[问题]研究院的发明创造是否还具有新颖性?研究院如想申请专利,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答:不具有新颖性。

在2001年5月之后的6个月内。

[案例9]某研究所研制出一种“自动加温保温瓶”。

目的是使保温瓶可自动地将瓶内的水维持在一定的温度范围之内,为使用者提供方便。

它和现有的技术相比,不同之处在于采用酒精作为恒温器的感温介质,采用陶瓷制作瓶胆。

酒精是一种常用的感温介质,陶瓷瓶水容器早已在市面上出售,只是原来普通真空保温瓶的一种简单材料的替换,没有产生突破性的技术效果。

研究所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问题]专利局是否会授予研究所专利权?为什么?答:不授予专利权,因为该产品不具有创造性。

[案例10]某技术所有人甲向日本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时间为2000年8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该项专利申请的时间为2001年8月10日。

中国公民乙就相同实用新型技术向中国专利局和日本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为2001年7月15日和2001年7月24日。

中国专利局和日本专利局应将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授予(B )A、中国专利局授予甲,日本专利局授予乙B、中国专利局授予乙,日本专利局授予甲C、中国专利局和日本专利局均授予甲D、中国专利局和日本专利局均授予乙[案情11]唐家祖传制作一种宫延风味的烤鸡,味道鲜美、独特,很受人们欢迎。

唐甲作为第四代传人,从其父辈那里掌握了该种烤鸡的制作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

1992年3月,阳谷县宫延风味烤鸡厂成立,拟聘一名技师,经与唐甲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协议约定:唐甲为烤鸡厂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和检查产品质量,提供自采的药材和宣传资料;烤鸡厂对唐甲按特级技术师待遇,月工资3000元,并免费供给吃、住。

协议签订后,双方都如约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1993年5月,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一种宫延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的专利申请。

烤鸡厂得知后认为,唐甲是利用烤鸡厂提供的物质条件,发展、完善了“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烤鸡厂。

唐甲则辩解道:“一种宫廷风味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自家的祖传秘方,自己来烤鸡厂之前已经掌握,在烤鸡厂工作期间,烤鸡厂并没有提供发展完善这种制作方法的任何物质条件,是自己在实践中根据经验将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略作了一些改动,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不同意烤鸡厂的说法。

为此,双方发一争执[问题]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是职务发明还是百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认享有?[答案与分析]唐甲在受聘于烤鸡厂之前已掌握了这种烤鸡的制作方法,这从烤鸡厂聘用唐甲,以及双方协议的内容中可以得知,所以不属于执行本单位任务的那种情况。

那么是否属于主要利用烤鸡厂的物质条件呢?也不是,烤鸡厂投入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是为其生产需要,而不是为了唐甲搞发明创造,支付唐甲的工资,以及唐甲吃住的费用,是烤鸡厂聘用唐甲期间应提供的生活待遇,是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

唐甲受聘于烤鸡厂之前所掌握的已经是一项成熟的技术方法,唐甲申请专利时,这种方法的原料配方和剂量配比虽略有改动,但与以前相比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且这种变化也并不是主要利用烤鸡厂的物质条件,所以该项技术应是庸甲独立完成的非职务发明。

现唐甲作为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依《专利法》的规定,应授予唐甲专利权。

[案情12]光华日用品厂于1992年5月12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一种“能容纳不同数量和大小茶杯的托盘”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申请得到批准,1993年2月20日,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权。

明月茶具有限公司在上述专利申请日前也独立研制出了相同的产品,并于1992年冬月试生产该产品。

因产品销路不错,茶具公司从1993年4月起扩大生产规模开始大量生产。

光华日用品厂发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月茶具公司承担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问题]明月茶具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光华日用品厂的专利权?[答案与分析]明月茶具公司1993年4月之前的试生产行为是合法行为,1993年4月之后扩大生产规模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应就此部分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理由如下:我国传利法》第们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习,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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