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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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流程

2024年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流程

2024年第一季度房土两税申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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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固定程式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

笔者对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进行了总结,希望对广大地产财务朋友在申报表填报实操上有所裨益。

一、填报总体思路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

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

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

”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二、填报详述(一)未完工年度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

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细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

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

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

现分述如下: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及填表说明

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及填表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1、本表应由纳税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工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是指: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权益区分原则。

企业可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原则。

3、成本对象一、二、三行次可根据本企业成本对象的数量自行增加相应行次。

4、对土地的分摊不采用占地面积法的,在备注栏应说明采用的具体方法、原因;对公共配套设施、借款费用等采用其他方法的,在备注栏应说明采用的具体方法、原因;对其他成本项目应填写分摊的具体方法、原因。

附件2: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会计成本、计税成本调整计算明细表2、本年纳税调整金额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40行次。

附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1)纳税所属年度: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2) 纳税所属年度:年度—6 —本表为本年发生的共同(间接)成本需要在各个成本对象间进行分摊时填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分摊明细表(3)纳税所属年度:年度2、本年按已销、未销、转自用分摊的成本对象个数分别填写。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7 ——8 —2、公共配套设施按项目明细填列,并附送公共配套设施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的相关资料。

公共配套设施是指非营利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

3、政府收费按具体收费项目明细填列。

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一)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名称:金额单位:元至角分—9 —《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完工情况表(一)》填表说明一,填报的范围和总体要求实行预售方式的开发产品完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工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除按现行税法规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外,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10 —开发企业应及时核算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的计税成本,准确计算、调整实际毛利额和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13.土地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详细地址。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基础信息录入界面填报说明1.填报范围:(1)申报的原则是谁纳税谁申报,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信息。

(2)除享受法定减免的纳税人不进行明细申报之外,其他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都需进行明细申报。

2. 对首次进行基础信息填报的纳税人,需要填报其全部房产的税源基础信息。

此后办理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时,需先核对税源基础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的房产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进行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发生变化的,先修改税源基础信息,再进行申报。

3.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本市单位、非本市单位、个人。

6.纳税人类型(必选):分为产权所有人、无租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承租人、承典人等类型。

7.产权人名称、产权人计算机代码(身份证号码):如果纳税人类型选择非产权所有人,则需填写产权人名称,产权人是单位的,填写产权人计算机代码;产权人是个人的,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8.联系人(必填项):填写具体联系人。

9.联系方式(必填项):填写详细联系方式。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如:1号办公楼、第一车间厂房等。

11.房产用途(必选):房产用途依据房产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填写,无证的,依据实际用途填写。

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2.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土地明细申报数据关联并一致。

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登记类型: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___ 年__月__日注册类型:国标行业:联系电话:单位:元、平方米房产原值免税原值纳税其中纳税义应税房自用房产房屋建义务条例政策务终止备注更新改合计评估增地下配套和产原值年应纳税额筑面积起始产权证书号房屋坐落土地造和装减免时间减价值建筑辅助设施自修等用1234=1-2-35=4*70%*1.2%房屋小计————————税率出租房合同年租金承租人证件租房出租房产房租合同终备产权证书号房屋坐落(3%、4%产年应承租人名称承租人证件号码起始收入名称面积原值发票号码止时间注或12%)纳税额时间678=6*7 出租房屋小计——————————————————出租人出租人承租应税承租房产应纳税合同约定年租承租合同终出租人名称承租房屋坐落备注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房产原值额金面积止时间承910=9*70%*1.2%租房屋小计————————————————合计年应纳税额(5+8+10)填表人:盖章(签字)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审核日期—1—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填报说明一、从事生产经营用的房产均应填写。

填写单位为:元、平方米。

二、信息填写要求:(一)登记类型:此次普查登记类型均为初始登记。

以后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它”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的任何一项发生变动的,应在发生后的房产税下一个申报期内变更登记表,在变更登记框中划“它”并填写变化后的项目及金额,没有变化的项目不用填写。

(二)自用房屋1. 产权证书号:按房屋产权证书填写,要求填写完整,如南房权字XXX号”不能直接填写数字号码。

无产权证的,在此栏填“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如“已办未发”、“未办理”、“使用权”、“违建”等。

如有需向税务机关详细说明的事项,可另附资料说明。

2. 房屋坐落:根据房屋权属证书的相应项目填写,没有证书的,按房屋实际坐落地填写。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房产税如何计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税费计算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大家都知道购买商品房是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税费的,如契税、房产税、费用管理费、维修基金等。

房产税作为其中的一项,相信不少人都有听说过。

并且根据房子的使用方式不同,房产税缴纳的费用也会有所差别。

现在就不妨听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及房产税的计算方式吧,或许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如何1、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

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

2、登记房产信息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

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房产税如何计算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通过上文有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步骤和房产税计算公式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房产税的计算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从价计征、从租计征、个人出租计征,当然这三种房产税计算方式也是有很大不同的。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5:元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以下部分由征收机关负责填写)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书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写;纳税人是个人的,则填写姓名。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二、承受方性质: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写情况点击选择。

三、承受方、转让方识别号: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纳税人微机代码;没有微机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四、承受方、转让方联系电话: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填写办税人员常用电话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为本人常用电话号码。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五、权属转移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土地及存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签订协议、合同时间,增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纳税人申报时间。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六、合同名称及编号:指双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名称及相关编号。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七、土地、房屋地址:为产权转移的土地、房产的座落地址,有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注明的详细地址;暂无产证权的,按合同注明的详细地址填写。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八、权属转移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契税的五种行为和其他等六种类型: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地产交换和其他。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

九、房屋性质:是指权属转移为房屋的,根据用途及面积等规定划分为以下几类:1.商铺;2.非普通住房;3.普通住房;4.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5.其他房产。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

十、权属转移面积。

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占地面积和房产的建筑面积。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总体情况说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每个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

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

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

二、分项说明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

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

“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

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从五运六气看个体化养生和性格修养1从价计征房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分类:单位□ 个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一、新增房屋信息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
点击新增房屋
填写房屋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二、应税明细维护从价信息维护
点击应税明细
首先维护从价信息,点及变更
关键点
(1)首先需要纳税人确认从几月份开始变更,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修改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后,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2)出租房产原值跟房产原值一致时,代表此房源全部从租,申报只会带出从租信息,如果出租房产原值为0时候,代表此房源全部从价,申报时只会带出从价信息。

如果出租房产原值小于房产原值,则既有从价又有从租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价信息,从价信息只能变更,不能删除
从租信息维护
点击变更
关键点:
如果从价信息,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租信息。

从租信息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但是不能删除以前已经申报过所属期的的从租信息。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范文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范文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13〕36号))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

单位:平方米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房、土两税税源信息采集培训2020

房、土两税税源信息采集培训2020

二、房产税的纳税以为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
先采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数 据,如果纳税人的房产是自 用的,只需要录入计税房产 原值即可点保存,购买房屋 的不动产发票金额加上缴纳
的契税金额。
从价计征:
维护应税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房源应税信息的有效期起不能早于房源的初始取得时间; * 房源出租面积不能大于房屋信息的建筑面积; 如果该纳税人的房产,一部分或全部出租,输入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面积,点提交后,返 回主页,重新进入维护税源明细,再增加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增加从租。
得时间选2019-09-30即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属性、房 屋取得时间、建筑面积,行政区划为“惠山区”,乡镇街道为“洛社镇”,房屋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房产 坐落地址,→【保存】→→【提交】→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
注意: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
填写成功后,点击提交 选“是”,进行税源信息维护 选择土地登记,保存,提交即可
变更:涉及修改、删 除已录入的土地信息, 维护老的土地税源信
息明细
注意:申报月份为变更 日期的次月,比如:
2019年10月土地面积发 生变更,则变更日期填
写2019-09-30即可。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从价计征房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分类:单位□个人□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实际⽣活中房产税的缴纳之前是要进⾏房产税申报的,房产税纳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那么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填写⾸次进⾏房产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增加】→进⼊“房源信息”界⾯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类型、所有权⼈识别号、所有权⼈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途、房屋取得时间、建筑⾯积,⾏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xx街道办事处”,⼟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xx市地⽅税务局⾼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应税信息”界⾯→【新增】→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根据实际情况进⾏填写,减免信息也在此页⾯⼀并填写。

注:如果有房屋出租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其中申报租⾦所属租赁期起、⽌,由付款时间的界定,减免信息也在此页⾯⼀并填写。

→【保存】→【确定】,流程结束。

房产税申报申报征收→房产税申报→进⼊“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界⾯,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填写申报表】,检查申报数据→【申报】→【确定】→【打印】即可打印“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房产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提交资料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2、《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3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3、《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原件3份,⾸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填报;4、《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原件3份,⾸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5、《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1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6、房屋产权证、⼟地使⽤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1.⾸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提供;6.2.原件核对后退还对于房产税税源信息的采集可以进⾏⽹上登录填写,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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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
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豫
地税函〔2013〕36号))
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

单位:平方米
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
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
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13)栏“土地用途大类”:按土地用途填写“工业用地,商业用
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

第(14)栏“土地用途中类”:按土地用途中类按照下表填写。

土地用途分类
大类中类
1.工业用地
1.1工业用地
1.2物流仓储用地1.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4公用设施用地
2.商业用地
2.1商业服务业用地2.2金融保险商务用地2.3餐饮娱乐用地
2.4旅游业用地
3.综合用地3.1行政办公用地3.2文化用地3.3教育科研用地3.4体育用地3.5医疗卫生用地3.6社会福利用地
4.住宅用地
第(15)栏“使用权类型”:选择填写(无偿-划拨、无偿-其它;有偿-出让、有偿-转让、有偿-其它;承租;其它)
第(16)栏“使用权类型-承租-出租人名称”:第(15)栏填写“承
租”的,如实填写出租人的
名称。

(属于承租的填写此
项,不是的不填)
第(17)栏“使用权类型-承租-出租人证件号码”:第(15)栏填写
“承租”的,如实填写
出租人的证件号码,出
租人是单位的,填写单
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出
租人是个人的,填写个人的身份证号。

(属于承租的填写此项,不是的不填)
第(18)栏“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同上,按年月日填,如:2041年5月8日。

第(19)栏“土地使用年限”:(选择填写“长期”或()年);两位格式,如:40,50。

没有证的不填。

第(20)栏“取得土地支付的价款”:按照取得土地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填写;
第(21)栏“土地开发成本”:按照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填写;第(22)栏“基准地价等级”:根据项目组发给的基准地价资料查得;第(23)栏“基准地价”:根据项目组发给的基准地价资料查得;
第(24)栏“地块上房屋数量”:某一宗地上的房屋产权数量,没有房产证的按照单体建筑数量一并计算。

只有土地,没有房产的,数量为0.
第(25)栏“总建筑面积”:宗地上所有房屋的建筑总面积。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面积合并填写;
第(26)栏“房产原值合计”:宗地上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没有
证书但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包含的建筑各部分原值之和;
第(27)栏“其中应税房产原值”:按2012年度实际申报数据填写;
第(28)栏“其中免税房产原值”:填写减免房产税对应的房产原值,无免税的,不填。

第(29)栏“税务机关核定原值合计”:按2012年度某一宗地上实际缴纳房产税的对应房产原值数据填写;
第(30)栏“房产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31)栏“地块建筑容积率”:第(25)栏总建筑面积除以第(9)栏土地面积。

第(32)栏“序号”:宗地上所有房屋的顺序编号(含没有房产证但缴纳房产税的房屋)
第(33)栏“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34)栏“房屋名称楼号幢号”:填写单栋房屋的名称、楼号或幢号。

第(35)栏“房屋地上总层数”: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第(36)栏“房屋地下总层数”: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第(37)栏“所在层次”:填写房产所在的层次。

举例说明;一栋18层大楼,地上18层、地下2层,如果拥有和使用整栋大楼
的全部房产,则所在层次应填-2-18。

如果只拥有或使用部
分房产,例如拥有1至6层、则填1-6;拥有5, 7, 18,则
填5, 7, 18,拥有地上第5层某套或某间,则填5.
第(38)栏“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面积填写;
第(39)栏“建筑结构”:选择填写(钢结构,钢、钢混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
第(40)栏“建成年份”:按房产证上的测绘日期填写,无房产证的按照实际填写,四位格式,如:2001,1998。

第(41)栏“房屋用途大类”:选择填写“工业”、“商业”、“综合”。

第(42)栏“房屋用途中类”: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房屋用途分类
大类中类
1.工业用房单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单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多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物流仓储生产用房交通设施生产用房公用设施生产用房办公科研用房
宿舍
其它配套用房
2.商业用房2.1商业服务用房2.2商务办公用房2.3餐饮娱乐用房2.4旅游用房
3.综合用房3.1行政办公用房3.2文化用房
3.3教育科研用房3.4体育用房
3.5医疗卫生用房3.6社会福利用房
备注:标准厂房是指轻工、食品等制造业用厂房,精密厂房是指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制造、纺织等制造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是指一般机械制造行业厂房,重型厂房是指矿山设备制造、化工、石油、火电等制造业厂房。

第(43)栏“酒店星级标准”:第(42)栏填写为“旅游用房”时,选择填写(无星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第(44)栏“单层工业厂房跨数”:跨数主要指建筑物的短边的梁、
拱券、板的连续个数。

第(45)栏“单层工业厂房跨度”:单层建筑,填写梁或板的跨度,
指建筑物中梁、拱券、板两端的承重结构之间
的距离。

第(46)栏“单层工业厂房檐高”:檐高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的
高度。

平屋顶建筑,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结
构板标高;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面均算至山
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
的高度;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突出屋
面的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亭台楼阁等
均不计算檐高)
第(47)栏“单层工业厂房行车吨位”:行车也称为天车,指厂房或仓库内的可行走的梁式起重机,其最大允许起重的吨位数,为行车吨位。

第(48)栏“多层工业厂房柱距”:按照建筑物主要部位的纵横方向上的柱与柱、或者柱与墙、或者墙与墙之间的距离,按照最短的计算。

第(49)栏“多层工业厂房层高(米)”:各层不同层高情况下,按照多数层的层高,层高指各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第 (50)栏“房屋来源”:选择填写(自建;购买;无偿使用免税单位
房产;承租).
第(51-1)栏“自建-房产原值”:按照某一宗房产的建筑原值填写;第(51-2)栏“自建-纳税核定原值”:按照某一宗房产的缴纳房产税
的原值填写;
第(52)栏“购买-购买日期”:第(50)栏填写“购买”的,按照购买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属于购买的)不填。

第(53)栏“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房产所有人名称”:第(50)填写“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属于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不填。

第(54-1)栏“承租-出租人名称”:第(50)栏填写“承租”的,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填。

第(54-2)栏“承租-出租人是否个人”:填写“是”或“否”;第(50)栏填写“承租”的,此栏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填。

第(54-3)栏“承租-出租人证件号码”:(50)填写“承租”的,按照
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出
租人是单位的,填写单
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出
租人是个人的,填写个
人的身份证号。

第(54-4)栏“承租-年租金”:第(50)栏填写“承租”的,此栏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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