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锦民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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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锦民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被危害性生物及物品所侵害,保证危害性物品不外泄,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2.范围

对实验室工作环境,工作中接触的样本、制剂、物品等进行危害评估,以确定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3.内容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8)、《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我院实验室只进行粪、尿的常规检查,血的常规、生化、免疫检查,未开展粪,尿、血,分泌物、痰等标本的一般细菌培养,未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病毒的培养鉴定,故评估仅有一般危险性,虽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专业人员而言,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无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很少发生。评估我院实验室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通常为一级,但由于存在未知因素,总体评估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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