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模板】
XX年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XX年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XX年XX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区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进一步提升完善城市品质,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推动拆迁工作的开展,落实“先建安置房,再征地拆迁”的征地拆迁工作新思路,规范我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以及我市“城中村”重建改造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关注民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按照“多点、就近、方便”的用地选址和用地划拨方式供地原则及政府投资、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成立XX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安排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
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上报、专项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土地的组织报件,对安置房建设的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进行预审。
负责对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指导,对各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房建设的使用资金进行审核、监督和按程序拨付。
涉及各部门的职责: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土地的前期调查、勘测定界、土地报批,指导和协调征地工作。
区规划分局主要负责指导编制专项规划、组织规划方案论证、规划技术条件的设置、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
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安置房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
区房管局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房产登记、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安置房建设中的房屋产权登记和物业资质管理工作,并监督贯彻执行。
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4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拆除旧区,建设新区,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某区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部分,其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项目旨在为某区拆迁居民提供舒适、安全、环保的安置房,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目标1.确保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质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2.合理规划安置房布局,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3.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建设成本。
4.完成拆迁安置房建设任务,确保拆迁居民顺利入住。
三、项目内容1.拆迁安置房选址根据某区发展规划,结合地形地貌、交通条件、配套设施等因素,选择适宜的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
2.规划设计(1)总体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合理划分住宅、商业、公共服务等区域,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
(2)户型设计:根据居民需求,设计多种户型,满足不同家庭结构的需求。
(3)绿化景观:注重绿化景观设计,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3.施工建设(1)施工队伍: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
(2)建筑材料:选用环保、安全的建筑材料,提高房屋质量。
(3)施工过程:严格把控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质量监管(1)质量监督:设立质量监督小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质量检测: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房屋质量。
5.安置房分配(1)安置对象:明确拆迁居民的安置对象,确保公平公正。
(2)分配原则:按照拆迁面积、家庭人口等因素,合理分配安置房。
(3)安置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安置过程公正公平。
四、项目实施步骤1.前期准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
2.施工阶段:完成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任务。
3.质量验收:对拆迁安置房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房屋质量。
4.分配安置:完成拆迁居民的安置工作。
5.后期管理:建立健全安置房后期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生活秩序。
五、项目风险与应对措施1.政策风险: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关于规范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切实规范和推进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作领导。
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物价等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分类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调控合力,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落实到位。
二、强化商品房和安置房用地的年度计划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三)加强商品房和安置房用地的年度计划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并将确定的商品房和安置房用地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
(四)严格制定土地出让规划和建设条件。
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
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
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套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定向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定向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2•【字号】顺政办发〔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定向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顺政办发〔2017〕2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定向安置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4〕18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定向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建设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加快解决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存量安置房使用效率。
全力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及我区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土地一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加快实施。
进一步优化安置房建设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缩短建设周期,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结算效率。
充分发挥此类房源在征拆安置和保障房体系中的调节作用,实现全区安置房统筹调配使用。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所需安置房建设筹集与使用管理。
三、实施原则(一)科学选址,方便群众安置房选址要场地平,供地快,可全面开工建设;公共交通便捷,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完善,方便群众出行;充分征求安置对象意见,尽量满足群众意愿。
(二)优化设计,统一标准安置房要精简户型,减少差异,实现标准化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装修标准,统一交房标准。
(三)统筹使用,资源共享安置房剩余房源要全区统筹使用,可对接其他项目,用于再次安置,也可由区政府指定机构收购,作为其他类型保障房使用。
四、职责分工安置房建设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襄阳政发[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襄阳政发[2012]26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适应“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新形势,不断改善民生,服务和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现就加强中心城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原则(一)突出重点,集中布局。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结合区域实际,大力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征收安置房等与棚户区改造实行统一规划布局,集中连片建设,按照城市新区建设标准统一建设,提高房屋的品质。
(二)统筹安排,分类管理。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市级统筹编制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区分不同类别,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分年度组织实施。
各城区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建设和管理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三)多元筹资,市场运作。
以政策性资金引导和启动,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增强融资能力。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建设、经营和管理。
二、合理定位保障性住房和征收安置房的建设(一)廉租住房。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小户型租赁住房房源不足的区域,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通过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发放租金补贴等方式,实现应保尽保。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主体(一)完善组织机构。
进一步加强市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力量,强化工作职责。
市安置办设在市城乡建委,市安置办主任由市城乡建委主任兼任,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会审拆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受理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备案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相应调整和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和力量。
(二)明确实施主体。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我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的实施主体,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拆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建设方案、销售方案、物业管理方案;组织选定拆迁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项目业主单位;承担(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成本核算、工程建设及销售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分配等工作;牵头组织临时周转房建设和管理等。
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和销售方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三)编制建设计划。
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征地拆迁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辖区年度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报市安置办组织会审后,报请列入全市城建计划实施。
2024年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区决定进行拆迁工作,并安置被拆迁人口。
本方案旨在规划和推进2024年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被拆迁人口得到妥善安置,同时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持。
二、工作内容1.拆迁规模:根据已制定的拆迁计划,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户数。
根据拆迁户数,估算出拆迁面积,确保安置房规划建设的准确性。
2.拆迁政策:针对被拆迁户提供合理的拆迁政策,包括房屋评估、补偿等方面,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拆迁政策应公开透明,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解答疑问,增强被拆迁户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3.安置房规划:根据拆迁面积和被拆迁户数,制定安置房规划。
考虑到被拆迁户的实际需要,计划建设适合居住的安置房,包括建筑面积、户型、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设计。
4.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建设应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
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
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安置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安置政策,确保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得以解决。
政策应包括建立安置房申请和分配机制,确保拆迁户申请到适合自己的安置房。
政策还应关注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居住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
6.安置服务:建立健全的安置服务体系,包括居住环境的改善、公共设施的配套等。
通过提供便捷的交通、教育和医疗设施,提高被拆迁户的生活质量。
此外,还应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
7.安置协调:建立完善的安置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
确保拆迁工作、安置房建设、安置政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
同时,与被拆迁户进行密切合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三、工作计划1.第一季度:确定拆迁规模和拆迁政策,并进行公示。
同时开始制定安置房规划,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可能的问题。
2.第二季度:确保安置房规划得到批准,开始安置房的建设工作。
安置房建筑方案 意见
安置房建筑方案意见尊敬的领导:我是某市市民,就安置房建筑方案在此向您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我要表达的是在推进安置房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尽可能多的市民受益。
第一点,应注重房屋的质量和建筑安全。
安置房作为市民的新居住地,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能够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建筑材料选用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所有建筑工程都要经过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并设立相关的质量检测机构,确保房屋可以安全使用。
第二点,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和生活便利。
在规划和设计安置房的布局时,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居住需求,合理规划房屋的面积和户型。
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风等,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周边要有完善的公共交通和商业配套设施,方便居民的出行和日常购物。
第三点,要注重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
安置房不仅仅是提供住房,更是一种社区生活方式的转变。
应该注重社区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如儿童活动区、健身设施、绿化等,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同时,要鼓励居民自治,建立居民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让居民参与到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
第四点,要加强与当地教育和医疗机构的合作。
安置房一般是为了解决因拆迁导致的居民住房问题,因此需重视居民的教育和医疗需求。
应该与当地教育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地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
第五点,要加强居民的参与和沟通。
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应该积极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居民参与决策和监督,使他们成为项目建设的利益主体。
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等方式,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解决居民关心的问题,提高满意度。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安置房建设要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规划和设计中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问题,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推行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措施,让安置房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总的来说,我认为在安置房建筑方案中,需要注重质量和安全、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加强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与当地教育和医疗机构合作、加强居民参与和沟通,并注重可持续发展。
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2篇
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2)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2)精选2篇(一)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1. 规划和选址:根据拆迁区域的规模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在选择拆迁安置房的选址时,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生活配套设施丰富等因素。
2. 建设设计:根据规划方案,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设计工作。
设计要考虑到住房的实用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同时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 建设资金和融资:确定建设拆迁安置房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
可以通过政府投资、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渠道筹集资金。
4. 施工管理: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负责拆迁安置房的施工工作。
施工过程中要进行专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完善基础设施:除了建设拆迁安置房外,还要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6. 做好配套设施建设:拆迁安置房区要配套建设学校、医院、商店、公园等基本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7. 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对拆迁户进行合理的安置安排,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同时提供一定的搬迁补偿和安置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8. 监督和评估:建设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以达到最佳效果。
以上是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基本方案,具体实施中还需要考虑到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2)精选2篇(二)以下是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方案:1. 编制拆迁安置规划:通过调查研究,确定需要拆迁的区域和人数,并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
确保安置房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2. 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根据拆迁规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需要征收的土地进行合法征收,并进行拆迁工作。
要确保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妥善处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XX年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XX年XX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区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提
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
间结构布局,进一步提升完善城市品质,维护被拆迁人的
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推动拆迁工作的开
展,落实“先建安置房,再征地拆迁”的征地拆迁工作新
市发展和建设需要,对上述五项工作中涉及的拆迁安置房
建设进行统筹安排。拆迁安置房主要用于解决区内因上述
五项工作而产生的被拆迁人安置问题。全区范围内原则上
西片区和南片区在本区域内进行安置,两个区域范围不交
叉安置。全区“城中村”改造涉及的XX个改造片区拆迁安
置房建设原则上在本改造片区内完成,“城中村”改造片
文明型住宅小区。
经征求马街、福海和前卫街道办事处意见,XX年拟在
西片区和南片区先启动第一期X个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
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本辖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相关
工作,XX年部分投入使用,XX年底前基本建成。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前期主要工作及要求
1.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
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为西片区和南片区,XX、XX和XX
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区目督办
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落实督办。
区环保局
主要负责项目环境评价及审批工作。
区信访局
主要负责日常信访工作。
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自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中涉及“城中村”改造政策
指导及相关工作协调,将安置房建设工作与“城中村”重
建改造工作有机统一起来。
各街道办事处
事项。
区房管局
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房产登记、物业
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X府发(2010)15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主体(一)完善组织机构。
XX区房屋征迁安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安置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安置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会审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合理安排负责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部门并充实工作力量。
(二)明确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区龙川集团公司作为我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等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推进辖区内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
房屋征迁实施单位作为安置房分配、结算的责任主体,负责安置房分配、资金结算、协调安置房矛盾等工作。
区发改、财政、住建、自规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单位职责,指导落实安置房项目前期手续、征地搬迁、成本核算、资金保障等工作。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S)编制建设计划。
区住建部门负责编制城区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根据征迁任务和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
(四)选择建设模式。
安置房建设模式可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政府购买安置或国有平台筹资建设。
具体建设模式由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五)完善建设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应编制安置房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安置房建设方案应包括:项目选址、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模式、建设标准、户型设计、建设时限、安置房成本估算、安置户数、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等。
(六)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项目建设手续由安置房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办理,区各涉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主动服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
三、强化规划和用地保障(七)规划预留。
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10〕150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广陵、维扬、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规范房屋拆迁安置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对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区政府(管委会)是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拆迁安置房的规划建设、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房源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区政府(管委会)房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拆迁安置房计划、建设、房源和供应的管理。
二、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年度征用土地房屋拆迁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确定拆迁安置房年度建设规模,年初将安置房建设地点、套型、数量等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未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准建手续。
对拆迁安置房源或补偿资金不落实的拆迁项目,市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批准拆迁。
三、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应遵循“合理布局、综合配套、严格管理”的原则,实行定点成片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单位应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市区国有房地产企业或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办)。
乡镇(街办)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房地产企业委托代建拆迁安置房。
四、拆迁安置房应按普通商品房标准规划建设,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拆迁安置房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取得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备案证明后,方可交付被拆迁人使用。
五、拆迁安置房价格由区、市物价部门核价并公布执行。
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可以选择将待安置房寄存“住宅储蓄银行”,由拆迁人支付寄存期间利息的安置方式。
XX市XX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XX市XX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本区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根据《XX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本细则所称的征收安置住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区房屋土地征收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征收安置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是本区征收安置住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制度,推进征收安置住房项目的建设、供应与使用管理;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长兴岛辖区内的征收安置住房开发建设,原则上由长兴岛管委会负责推进。
第二章开发建设第五条计划编制各乡镇、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辖区内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动迁需求与存量房源上报征收安置住房项目,经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初步审核、综合平衡后,确定上报项目是否纳入中长期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区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城市更新等项目居民安置需求、区域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现状等,组织编制区属征收安置住房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前期实施主体根据我区生态建设发展、产业功能分布和安置房需求相对集中的区域特点,由区政府指定的单位负责推进征收安置住房前期土地征收、储备工作。
第七条项目选址征收安置住房项目的选址,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并符合生态环保标准,结合区域间产城融合布局、居民方便出行、周边交通组织管理等要求,以及城镇化功能定位合理安排,由前期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区规划资源、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研究,将组织实施方案上报市规划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审批后落实。
20XX年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XX年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了保障本市城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安置房的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置房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安置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城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的安置房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安置房是指政府以核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安置人定向提供的政策性商品房,属保障性安居住宅。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城区安置房建设计划、方案编制、供应、管理、建设资金筹集、成本归集等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征收办负责制定城区安置计划和安置房调配方案,会同属地政府提出安置房的套型结构方案;核定被征收人依规定可安置商品房的套型、套数、面积,以及与安置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立项审批,履行安置房价格管理职能,依法查处开发建设单位价外收费或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市规划局负责安置房的规划选址、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审批。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安置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以带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并审批相关用地手续。
市住建局(房管处)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招投标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全程监管及项目交付验收等;负责办理权属登记、安置对象监管和协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各阶段投资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
市审计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全程跟踪审计或审计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管理、使用全过程和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置房建设考核意见范文
安置房建设考核意见范文安置房建设可是关乎众多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为了把这事儿干得漂亮,让老百姓满意,咱们可得好好地定个考核意见。
一、工程进度考核。
1. 基础目标。
每个安置房建设项目得有个明确的时间表,就像火车得按时刻表跑一样。
从项目开工到主体结构完工,必须按照预定计划执行。
如果能提前完成,那就是超棒,像短跑选手破纪录一样值得表扬。
要是延误了,那就得像上学迟到一样,给出个合理的解释。
比如说,一个中等规模的安置房小区,计划主体结构12个月完工。
要是10个月就搞定了,那就应该给建设团队一些奖励,像发个大红包啥的。
但要是拖到14个月还没完成,那就要扣点工程款或者警告一下啦。
2. 阶段性考核。
设立几个关键的建设阶段,比如地基处理完、正负零完成、每几层楼的结构完成等。
每个阶段都要检查是否按时完成任务。
这就好比游戏里的关卡,过了一关又一关才能顺利通关。
二、工程质量考核。
1. 材料质量。
安置房建设用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不能搞那些“偷工减料”的小把戏。
水泥、钢材这些主要材料,就像盖房子的“骨头”和“肉”,得是优质的。
不定期地对材料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那可就严重了。
就像做饭用了变质的食材一样,这房子肯定也盖不好。
发现一次,就得重重地罚,而且要把不合格的材料全部换掉,重新施工相关部分。
2.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得符合标准。
墙砌得歪歪扭扭可不行,就像人走路姿势不正一样难看。
墙面要平整,混凝土浇筑要密实,防水工程要做到滴水不漏。
每个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按照施工工艺的标准一项一项地查。
如果发现有工艺不达标的地方,先给个整改通知,限定期限让他们改正。
要是第二次检查还没改好,那就要扣工程款了,而且要在整个建设行业里通报批评,让大家都知道这个施工队不认真。
三、安全管理考核。
1. 安全制度执行。
施工现场得有完善的安全制度,安全帽得人人都戴,安全网得像蜘蛛网一样严密。
这些安全制度可不是写着玩的,得真正执行起来。
安全员每天都要在现场巡查,如果发现有工人不遵守安全制度,比如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要罚钱了。
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模板】
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模板】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征迁群众长期在外过渡问题、缩短过渡期限,降低安置成本,确保被征迁群众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根据2017年9月13日全市保障项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的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选址谋划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住建局根据征地拆迁任务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方便就近、国有净地”的原则提前谋划安置点的选址。
二、编制建设计划区大建办根据区住建局的安置点选址,提前谋划近三年来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区政府审查后,列入全区年度大建设计划实施三、加快前期工作的开展(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区住建局提前开展安置房选址范围内的土地报批资料组卷申报工作,优选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二)对列入大建设计划的项目,取得城市选址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区位调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快立项、选址意见书等项目前期证照的申报和水、电、气报装工作。
(三)区大建办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进行调度,区属相关审批部门积极协助安置房建设主体办理相关手续,需市级部门审批的,区属对口单位负责协调。
四、施工招标在招投标中要优选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企业,积极探索尝试EPC等方式的招标路径和优选中标单位的方式方法,加快推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缩短复建点建设周期,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模式建设比例。
五、建设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节能技术运用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二)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动工建设,18层及以下的项目开工后两年内必须竣工,18层以上的项目开工后2年半内必须竣工。
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城市示范村建设要求,规范安置行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城区四街道和宁围镇、闻堰镇区域内的所有村(社区);新街镇、义桥镇绕城公路以内的村(社区)以及所前镇的城南村;大江东新城规划区内七个街道范围的全部区域;临浦、瓜沥组团中心镇的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区域。
二、实施对象在实施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下列对象之一:(一)征地拆迁户、无(危)房户、符合条件自行拆除旧房户等农户(以下简称农户)。
(二)已就地“农转非”的居民。
(三)转制社区的居民。
三、实施要求(一)实施范围内农户的住房按城市示范村建设要求实行多层或高层安置。
(二)城市示范村建设住宅,基础设施和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三)住宅规划设计技术指标,按照《萧山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标准实施。
(四)城市示范村小区设计方案和房屋单体方案由建设主体负责编制,在征求安置户的意见后,按建设工程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建设主体与工作职责实施城市示范村建设区域内的各镇街及有关管委会为建设主体,负责区域内城市示范村建设的规划选点、征地拆迁、劳力安置等工作。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一)城市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由各建设主体负责解决,主要筹措渠道:1.农户购房款。
由各建设主体按区有关文件制定相应的收缴办法,报区政府备案。
2.部分配套设施(含车库等)的销售款。
3.置换土地的收益分成。
4.区级重点工程拆迁的购房差价补助。
5.建设主体融资。
(二)城市示范村建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定期审计。
六、人口与面积核定(一)安置标准。
住房建筑面积按符合农村建房条件和其他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多层每人安置50平方米;高层每人安置60平方米,能够按时签约并按时腾房的农户,可按成本价每人增购10平方米。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工作的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淮府办[2014]4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14〕4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原则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负责、资金包干”的原则,建立县区政府包拆迁、包安置、包建设、包兜底、包稳定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二、责任主体(一)市城投公司负责会同房产、规划、国土、区政府等有关单位,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意见》(淮府〔2013〕73号文)要求,共同拟定安置房建设包干方案;负责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实施协议;负责协调监察、审计、建设、物价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对安置房建设管理进行监督、服务;负责按协议要求及时调拨资金。
(二)区政府负责安置房的选址、范围、户型、数量的确定及相关公示工作;负责立项、规划、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负责招商和招标确定合作单位;负责对安置房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安置房按期按质建成交付使用;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做好“交钥匙”工作;负责应对并妥善处理安置房建设产生的各类纠纷、矛盾。
(三)县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三、投资模式由区政府作为招标人,招标确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项目建成后,由区政府按招标价支付建设资金,剩余房屋由代建单位按中标价格购买。
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认真落实安置房建设职责任务。
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安置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
(二)提高审批效能。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安置房建设工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并联审批”,实行“一费制”,提高办事效率。
安置房建设、分配与管理实施意见
安置房建设、分配与管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分配与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拆迁(征收)政策和**区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1、实现24个月内完成专案安置;2、建设竣工交付周期18个月;3、安置房建设全过程无质量和安全事故;4、安置房建成竣工交付即安置到位;5、无空置建成安置房。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㈠安置房建设前期1、工作要点⑴在引导被征收(拆迁)户进行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区拆管办根据年度征收(拆迁)规模提出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报管委会批准后,完成立项批准。
⑵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规划分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方便就近”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具体选址方案,并完成报批。
⑶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安置房项目,取得规划定点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国土分局要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供地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
⑷建设部门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流程规范操作,同时积极争取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规费减免等方面的市级扶持,确保在项目立项后6个月内实现项目开工建设。
⑸建设设计部门要精心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充分利用规划、土地资源,在此基础上做到户型结构合理、外立面美观、小区功能配套齐全,确保安置区的品质得到提升。
2、工作要求建设前期包括立项、规划国土、施工图设计审查、直至招投标结束,正常手续办理周期需要12个月,按照提前开工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周期6个月内完成。
其中:规划国土审查,出具相关证明手续2.5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1.5个月内完成;编审标、招投标2个月内完成。
建设局负责牵头制定安置房建设前期工作细则。
㈡安置房建设管理1、工作要点⑴安置房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节能技术运用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
建设部门要创新工程建设模式,所有新开工安置房建设项目工期限定在18个月以内,并在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件中予以明确,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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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步伐,有效解决征迁群众长期在外过渡问题、缩短过渡期限,降低安置成本,确保被征迁群众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根据2017年9月13日全市保障项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的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选址谋划
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住建局根据征地拆迁任务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方便就近、国有净地”的原则提前谋划安置点的选址。
二、编制建设计划
区大建办根据区住建局的安置点选址,提前谋划近三年来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经区政府审查后,列入全区年度大建设计划实施
三、加快前期工作的开展
(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区住建局提前开展安置房选址范围内的土地报批资料组卷申报工作,优选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二)对列入大建设计划的项目,取得城市选址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区位调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快立项、选址
意见书等项目前期证照的申报和水、电、气报装工作。
(三)区大建办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进行调度,区属相关审批部门积极协助安置房建设主体办理相关手续,需市级部门审批的,区属对口单位负责协调。
四、施工招标
在招投标中要优选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企业,积极探索尝试EPC等方式的招标路径和优选中标单位的方式方法,加快推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缩短复建点建设周期,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模式建设比例。
五、建设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节能技术运用等相关制度及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二)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需动工建设,18层及以下的项目开工后两年内必须竣工,18层以上的项目开工后2年半内必须竣工。
对无故延期开、竣工的,按规定处理。
(三)统筹考虑项目配套道路、给排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做到与拆迁安置房同步设计、同步交付使用。
(四)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对照既定的节点计划进行考评,建立项目奖惩制度。
七、竣工验收
项目建成后,由区重点局申请市相关部门对安置房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房屋测绘报告和图交区住建局。
原则上项目竣工3个月完成验收。
八、交付安置
区住建局将验收合格的房源分配给各镇、街、开发区,各镇、街、开发区拟定安置方案报区大建办审核。
原则上在2个月内完成房源分配安置及结算。
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和分配,互相配合,保障安置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