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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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摘要: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抑或是在发达国家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
现象,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一个社会问题。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残害、捆绑、
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带给家庭成员身体以及精神上伤害的一种行为。家
庭暴力不但会威胁和伤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还会使得家庭的稳定遭到破坏,
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中对现阶段我国家庭暴力问题以及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探析家庭暴力防范
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家庭暴力;现状;对策
家庭本来应该是一个充满了温情的港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国家都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在对家庭稳定造成影响的同时,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也已经逐渐的得到了国际社会以及各国政府的重视,并也相继制定了法律法规来防范家庭暴力的出现,但是就现阶段而言,家庭暴力事件并没有完全被遏制,尤其是在一些边远的农村地区,很多人甚至已经对家庭暴力司空见惯。
一、目前国内家庭暴力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问题,其主要的特征表现与在以下几点:
1.隐蔽性
家庭暴力的场所多是行为人的家中,且大部分受害人员都认为这是家务事,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或是害怕此类事件传出之后,会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对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个人的名誉以及事业的发展造成影响。因此说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不但会给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使其因长期生活在紧张、恐惧、抑郁的状态之下,对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
2.手段多样性
家庭暴力手段是比较多样性的,不只是对受害者肉体上的伤害,也有可能是对其精神的伤害,还包括婚内强奸以及性虐待等家庭暴力,按照形式可以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以及冷暴力几种。
3.后果严重
首先家庭暴力会对被施暴者的身体健康、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造成侵犯,对其造成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最终会导致其婚姻出现破裂。其次,如果家庭暴力超出了一定的限度时,,被施暴者就会奋起反抗,甚至是会出现因不堪家庭暴力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最后,家庭暴力是会对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因为家庭暴力而出走的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呈现上升现象,这部分孩子会出现孤独、恐惧、焦虑、自暴自弃等心理问题,更容易走上歧途,对社会进行打击报复。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分析
1.心理疾患
施暴者一般都具有着较为明显的性格缺陷或是精神疾患,比如说疑心病、妄想症,或是缺乏自信和自尊等,这些都会导致其偏离正常人的思维,从而在遇到事情时无法控制自身的情绪引发暴力行为。
2.经济收入差异
经济收入上的差异就可能会导致地位上的不平等。我国传统的婚姻观是男性主掌经济,女性主管家庭,一些男性在迅速致富之后,社会上的地位就会有所提高,为了在家庭中也体现自己这种优越感,就会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稍有不如意便会出口伤人,甚至是大打出手。部分夫妻也会时常因为经济问题而争吵,从而引发家庭暴力。
3.社会原因
自古以来家庭暴力都被认为是家庭之间的私事,邻居之间也不会进行劝诫,居委会不会进行过问,司法机关对于此类事件也采取的是不告不理原则,这些现象说到底都是对暴力行为的一种默许。此外,部分被侵害者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来进行干预和教育,一方面又因为各种因素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家庭成员被罚款或是拘留。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的《民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治安管理条例中都对家庭暴力作出了相关的处罚规定,但是却存在着立法分散规定不够明确,原则性过强等缺陷。此外,家庭暴力举证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事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三、加强家暴事件防范策略
1.对家庭暴力的内涵重新进行界定
国家政府应该尽快的制定相关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律法规,并对家庭暴力的形式、性质、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将家庭暴力事件和其他的犯罪行为进行区分,在家庭暴力的防治上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依据。
2.加强防范意识
首先要对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进行广泛的宣传,破除男尊女卑等陈腐的观念。其次,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日常工作当中要做好家庭暴力的普法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的妇女、儿童、老年人以及弱势群体能够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在遭受到暴力的时候能够及时的请求相关机构出面进行协商和解决,最大可能的保证自身的安全。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大声呼救或是寻找机会报警,在受伤之后也要要及时去医院进行诊治,并要求医生客观准确地对伤情进行记录,为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有力的条件。
3.加强民事求助站的设立
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将保护令写入民事法律当中,从而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保护。如果受害者受到了家暴,可以随时的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由警务部门限定施暴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回家,以免受害者继续受到暴力对待,直到警方认为暴力威胁能够解除为止。而且在进行审判的过程当中,受害者可以作为证人方,不必再由他人进行作证,解决家庭暴力举证难、作证难以及认定难的问题。
4.家庭暴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目前我国《婚姻法》已经对家庭暴力行为造成严重伤害,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只是对情节严重的暴力事件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但是对于轻微暴力行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进行明文的规定。如果对于那些轻微的暴力行为,法律不纳入追究责任范围之内,那么是很难达到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
结语
家庭暴力防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对施暴者进行惩罚,更重要的是对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因此一定要对家庭暴力的内涵重新进行界定,司法部门在日常工作当中要做好家庭暴力的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弱势群体的防范意识,并将轻微情节的家庭暴力也纳入到法律责任范围之内,通过各种手段,有效的减少家庭暴力发生的几率。
参考文献
[1]王利娜.我国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干预对策[J].探索科
学,2020,(8):180-181.
[2]马红娟.试述当前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与对策[J].华
章,2013,(6):33.
[3]何蕾,宋健.家庭暴力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公共政策和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探讨[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4(1):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