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的理解与适用

合集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释义第十四条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听证,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查清相关事实的,由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条文主旨】本条规定了异议人或复议申请人违反听证程序,致使法庭无法查清相关事实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条文理解】执行异议人及复议申请人引起了执行救济程序,在人民法院发传票传唤时,应当遵守执行救济程序的规则,按照法律规定,在执行听证中依法行使自己举证、质证的权利。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应当在执行听证程序中客观陈述案件事实,同时,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质证的责任,并就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或权利制约法律要件的存在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否则将在案件真伪不明时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即本条规定的不利后果。

本条主要包括两个重要部分:一是违反听证规则的情形;二是违反听证规则的后果。

听证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决定了由谁承担不利后果承担。

一、违反听证规则的情形(一)正确界定“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1.“合法传唤”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传唤。

第一,要有法定的诉讼法律文书一传票;第二,要把传票送达给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第三,要有送达回证。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执行异议、复议审查活动有计划的进行,及时处理案件。

2.传唤程序。

首先,承办法官需要填写传票呈批表,报领导批准后,加盖公章;其次,书记员依法将传票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受到日期;再次,对于特殊情况下只能口头传唤的,承办法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告知传唤的内容,将相关情况记入笔录,让当事人签字、盖章。

3.关于何为“无正当理由”,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眼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的规定。

再审中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

再审中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

再审中有关法律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为我国三大诉讼程序所共有,是各类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或调解,因本级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却有错误依法定程序决定再审、提审或指令再审,因当事人或其他有权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人的申诉或申请再审符合法定再审情形,或因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提出抗素进行再审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和方式。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案件的必经审级,它是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补救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裁判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民事再审制度作为一种监督性和救济性的案件审理制度,对于修正审判错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民事再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或不完整、不合理,理论界对此争议颇多诉,实践中也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和不规X。

现在对审判监督的改革,即再审的提起,检察院的抗诉,再审文书的制作等方面,在报刊杂志上谈论的很多。

笔者主要从事申诉和再审案件的处理,觉得审判监督程序的一些规定确实过于原则上,不完整且不合理,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

本文主要从再审中变更,追加的被告及其管辖权异议问题;再审期间,原审原告申撤诉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问题;再审审理X围;再审改判问题;检察院抗诉问题等几个方面发表了一些拙见,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再审中变更、追加的被告及其管辖权异议问题(一)、再审期间发现原审所列当事人不当,需要变更、追加的被告是否有权提管辖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法院应原告变更被告之请求而恢复诉讼,变更后的被告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的答复》“人民法院对原中止诉讼的案件应原告之请求,变更被告,恢复诉讼后,变更后的被告应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诉讼权利,包括在答辩期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

开庭未到场情况说明

开庭未到场情况说明

1.法院开庭了我没有到场怎么办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开庭,但当事人没有按时前往开庭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原告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为案件的被告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已经开庭判决了但是被告没到场这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法院开庭,被告一直缺席,有以下处理方法:1、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_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

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

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3.开庭时原告未到场被告该怎么处理法院如何判决1、开庭时原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的法律后果和原因分析

撤诉的法律后果和原因分析

撤诉的法律后果和原因分析作者:神木法院郗小平发布时间:2010-09-27 17:13:35--------------------------------------------------------------------------------撤诉,又叫诉的撤回,或者撤回诉讼,包括一审撤回起诉,也包括二审撤回上诉等。

其涵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案件立案受理后至法院宣判前这一期间内,撤回起诉或者上诉,从而终结审判程序的一种诉讼行为,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

另外,根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故中途退庭的,亦按撤诉处理。

撤诉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撤诉申请被法庭裁定准许后,诉讼即告终结,亦即终结审判程序。

撤诉本身也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的一种重要的结案方式。

而且从服判息讼,构建社会和谐的视角来看,撤诉的社会效果似乎仅次于调解。

二、在诉讼程序上视为从未起诉,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则原告仍有权再次起诉或者上诉。

因为撤诉仅仅是在程序上予以终结,对原、被告、第三人,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之间所诉争事实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并未作实质性处理,故原告或上诉人所撤回的也只是起诉或上诉的的诉讼权利而已,并不是放弃其实体权利,原告在撤诉后一定期间内可以随时起诉(婚姻案件法律规定如无特别情况,原告撤诉后在六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属于例外),亦不违反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三、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撤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践乃至于法律学界仍有不少争议。

通说认为,撤诉也是起诉的一种,是当事人行使诉权,主张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方式,既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中有起诉,那么撤诉亦不能例外,不能仅仅将撤诉理解为“视为从未起诉”,从而造成本来时效中断而可以支持的案件而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造成错误的裁判。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3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3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针对于一些涉及到国家,社会及第三人利益,或者程序性事项时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A.对B.错参考答案:A2.广义的当事人包含()。

A.原告B.被告C.共同诉讼人D.第三人参考答案:ABCD3.根据诉即请求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诉可以分为哪几类()。

A.确认之诉B.给付之诉C.侵权之诉D.形成之诉参考答案:ABD4.下列哪种文书不能引起再审程序()。

A.判决书B.裁定书C.决定书D.调解书参考答案:C5.下列哪项不是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

A.案件的涉案人数B.案件的繁简程度C.案件的影响范围D.案件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参考答案:A6.下列哪些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B.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C.确认或变更收养、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D.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参考答案:ABCD7.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个案件应当由哪一个法院管辖,先看着有没有专属管辖。

()A.对B.错参考答案:A8.按撤诉处理的有哪几种情形?参考答案:(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原告应当预交而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受诉人们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而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受诉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9.人民法院可以针对于一些涉及到国家,社会及第三人利益,或者程序性事项时也可以主动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撤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撤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撤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撤诉的这种情形肯定是建立在人民法院已经对当事人所提起的民事诉讼请求受理了,但是在还没有正式宣判之前,可能双方私下对当前的纠纷已经达成了一致的解决结果,所以原告方请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这种行为。

如果身处民事纠纷当中有撤诉的想法,那么不妨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民事诉讼撤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撤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

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和抗诉。

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种,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经人民法院准许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

而视为撤诉则是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视为撤诉;并且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申请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专有的诉讼权利,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

这是因为人民法院需要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诉。

(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13.3撤诉和缺席判决【引例】案情:原告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称,被告乙于2004年1月20日向其借现金700元,约定3月20日归还。

借款到期后被告乙拒绝还款,故要求被告归还借款700元。

开庭时,被告乙答辩称,欠原告甲700元属实,但该款是在与甲赌博时所欠,要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

原告甲见胜诉无望,不听劝阻中途离开法庭,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

问:法院对该案应如何处理?一、撤诉(一)撤诉的概念和分类撤诉,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诉予以撤销,从而结束已开始的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撤诉的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把撤诉划分为以下几种:1.从主从撤诉的性质分,撤诉可以分为撤回本诉(起诉)、撤回反诉、撤回参加之诉以及撤回上诉。

2、从是否以当事人申请为标准划分,撤诉可以分为当事人申请撤诉与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

(二)申请撤诉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以前,以积极明确的意思表示,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的诉讼行为。

当事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1.申请撤诉必须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享有撤诉权的主体包括当事人本人、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必须取得全体共同诉讼人一致的同意才能达到撤诉的效果。

而在由诉讼代表人所进行的诉讼中,诉讼代表人若要行使撤诉权,必须要有被代表人的特别授予权,方能为撤诉行为。

2.撤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当事人若要撤回其提出的诉,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该诉作出最终解决之前提出,即当事人申请撤诉应当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3.撤诉必须经受诉法院同意。

这一条件体现了当事人撤诉权利行使的相对性,即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必要干预。

(三)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又称视为撤诉,是指当事人虽未提出申请,但由于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视其为撤诉。

按撤诉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虽已到庭,但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3.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也未批准其缓交、免交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原告应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案件还能继续审理吗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原告应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案件还能继续审理吗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打官司被告不出庭原告应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案件还能继续审理吗我们都知道当自己作为原告之后就需要等到被告一起出庭打官司,最后由法官进行判决,打官司需要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之后才能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在查清楚之后进行判决。

但在实践中有的被告到了开庭时间却不出庭,那么此时就无法对案件情况查明,该怎么办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打官司被告不出庭原告应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案件还能继续审理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温馨提示: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不能缺席审判的。

二、原告打官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撤诉撤诉,就是原告在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他同被告之间的民事争议作出裁判。

撤诉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都可能发生。

浅谈再审案件原审原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

浅谈再审案件原审原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

浅谈再审案件原审原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该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但是再审案件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规定,其启动分为依申请启动、法院依职权启动和检察院抗诉启动三个类型,在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情况下,原审当事人均不是申请人,且启动再审时已经确定原审判决确有错误,故简单笼统地一律按撤诉处理并不妥当。

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经一、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生效裁判,其权利义务已被确定。

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涉及当事人之间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既要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权威性,又要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本文将结合再审案件的特殊性谈谈类似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理方式。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一章中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面达成一致的话可以选择撤诉的方式解决诉讼的问题,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有关事情有着明确的规定。

撤诉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需要双方当事人仔细思考之后再做决定。

那么▲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的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一下。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

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

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

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不论是当庭宣判,还是定期宣判,均应如此。

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撤诉是指在⼈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为。

撤诉是当事⼈对其诉讼权利⾏使处分权的表现,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

下⾯店铺⼩编就详细讲解什么是按撤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
按撤诉处置是⼈民法院依据当事⼈所实施的⾏为作出的法律上的推断,由于按撤诉处置发⽣与申请撤诉完全⼀样的法律后果,因此,只要呈现以下法定情形时,⼈民法院才能够裁定按撤诉处置:
1.原告也许上诉⼈接到⼈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也不申请缓交、减交也许免交诉讼费⽤,也许申请缓交、减交也许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

2.原告经⼈民法院传票传唤,⽆合法理由拒不到庭,也许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

3.有独⽴要求权的第三⼈经法院传票传唤,⽆合法理由拒不到庭,也许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

有独⽴要求权的第三⼈加⼊诉讼后,假如原告申请撤诉,⼈民法院在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要求权的第三⼈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

4.⽆⾏为才能的原告的法定代办署理⼈,经法院传票传唤,⽆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

从上述依照撤诉处置的法定情形能够望出,依照撤诉处置实际上是⼈民法院依据⼴义原告也许上诉⼈及其法定代办署理⼈的⾏为作出的法律推定,由于原告也许上诉⼈及其法定代办署理⼈⽆合法理由拒不到庭也许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时,就能够理解为原告也许上诉⼈及其法定代办署理⼈不再愿意接受法院对争议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以上就是店铺⼩编就“按撤诉处理是什么意思”做出的详细解答,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店铺,我们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在线为你解答相关的问题,欢迎你的来访。

原告未到庭裁定按撤诉处理被告是否还必须送达

原告未到庭裁定按撤诉处理被告是否还必须送达

原告未到庭裁定按撤诉处理被告是否还必须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的时候,案件审理的时候原告需要出席庭审,原告不出席的时候法院会按照撤销诉讼裁定进⾏处理,那么原告未到庭裁定按撤诉处理被告是否还必须送达?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原告未到庭裁定按撤诉处理被告是否还必须送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四⼗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作出撤销起诉处理的,法院必须对原告和被告送达撤销起诉的裁定书,送达的⽅式根据实际的情况⽽定。

⼆、被告拒不到庭怎么办(1)根据民诉法第100条规定,⼈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根据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般来说涉及⾝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亲⾃到庭,离婚案件即是如此。

也即,离婚案件如果双⽅当事⼈不到庭,相关事实就难以查清。

为此,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原告⽆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动撤回离婚起诉;那被告不到庭,能否视为同意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离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应视具体情况⽽定。

⼀般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需要当事⼈亲⾃到庭的案件,经过⼈民法院⼆次以上正式传唤仍不到庭的,⼈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或者可以迳⾏缺席审理、判决。

缺席审理、判决,并不是说完全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判,法庭仍应进⾏法庭审理,只不过视为被告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

在实践中,只要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举证证据没有原则性错误,⼀般会得到⽀持。

为此,任何公民不论因在何种情况下收到法院判决,都应积极地应诉,以维护⾃⼰的合法权益。

千万不要⾃认为对⽅的起诉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以⽆所谓的态度,既不向法院说明,⼜不到庭,最终酿成⼤错。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民事诉讼撤诉程序(一)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二)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在法律上,诉讼的类型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我们见的比较多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自然也可以撤诉,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撤诉流程还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给大家详细说说民事诉讼撤诉留成具体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

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和抗诉。

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两种,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起诉,经人民法院准许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

而视为撤诉则是原告或者上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即视为撤诉;并且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申请撤诉是法律赋予原告专有的诉讼权利,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才能最终实现。

这是因为人民法院需要审查原告的申请撤诉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压力,以及撤诉会不会对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诉。

民事案件中原告对其中一个被告撤诉的处理怎么做

民事案件中原告对其中一个被告撤诉的处理怎么做

民事案件中原告对其中⼀个被告撤诉的处理怎么做民事案件相⽐于刑事案件有更多的⾃主性,原告在起诉了多名被告之后,发现其中⼀个被告其实是⾃⼰冤枉他了,于是就会想要对他进⾏撤诉,不再成为被告。

那么,民事案件中原告对其中⼀个被告撤诉的处理怎么做?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民事案件中原告对其中⼀个被告撤诉的处理怎么做法院同意后会出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回对其中⼀个被告的诉讼。

其他的继续审理。

原告对被告其中⼀个⼈提出撤诉,是否⽤出裁定需待⼆审做出裁定,如果⼆审法院裁定⼀审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那么⼀审法院有权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如⼆审法院裁定⼀审法院对此案不具有管辖权,⼀审法院也就⽆权对⾃⼰不享有管辖权的案件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它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六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

受移送的⼈民法院应当对该案进⾏审查,如确属本院管辖,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百三⼗⼀条和第⼀百四⼗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准许或者不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以下情形,⼈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1、原告⽆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经⼈民法院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放弃⾃⾝的诉讼请求,属于对⾃⼰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法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破坏了法庭秩序,⼲扰了审判程序,损害了法庭的尊严,对此种情形,法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

发⽣上述两种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时,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是缺席判决。

3、原告或者上诉⼈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4、有独⽴请求权的第三⼈、原告的法定代理⼈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有独⽴请求权的第三⼈、原告的法定代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婚民事案件中原告要将其中的被告给撤销掉,请来店铺上找律师帮助你。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3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撤诉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相关阅读: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

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本诉撤诉反诉判决案例

本诉撤诉反诉判决案例

本诉撤诉反诉判决案例一、现有法律对反诉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其没有关于自诉案件撤诉的规定,更没有规定自诉人撤诉后,能否对自诉案件的反诉继续审理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51条“被告有权提起反诉”。

第140条“被告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

”这只是可以合并审理的规定,也可推出“可以不合并审理,被告反诉作为另案”。

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条的前提条件是原告没有撤诉。

已经撤诉的案件不能适用此规定。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条的前提是原告没有撤诉。

已经撤诉的案件不能适用此规定。

第131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此条规定对撤诉的批准权。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标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此条规定了原告拒不到庭不准许撤诉的处理方法。

第140条第5款“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此条规定撤诉使用裁定,同时可以推定出原告撤诉不是一定要作同意撤诉处理,对原告撤诉并非完全支持当事人意志,撤诉的决定权在。

《行政诉讼法》中有两条关于撤诉规定,大概意思与《民事诉讼法》相同,但也没有关于被告反诉的规定。

上述法律条款,均没有规定被告反诉后原告仍享有撤诉权,也没有规定原告撤诉后被告反诉仍可以继续审理。

二、反诉的不性:1、程序上不具有性:反诉在实体上有的诉讼请求不可非议,在程序上不,反诉在程序上是依附在本诉的程序上的,反诉没有的诉讼程序。

即反诉不能成一个案子,如果成一个案子审理判决,那不叫反诉,而叫另诉。

2、提起的时间上不独性: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答辩的期间,最迟不得迟于最后陈述。

时间上不是的,是有规定的,反诉提出的时间受到限制,不是任意时间都能提出反诉。

而性的诉只要在时效范围内均可以提出诉讼。

3、牵连性导致的不独性:反诉没有经过立案程序,没有的案件编号,也没有的案由。

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一、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原告不出庭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二、原告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如果法院开庭的时间原告刚好不能到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无正当理由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缺席判决三、立案多久开庭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的理解与适用
在司法系统中,法庭审查是解决纠纷争议的重要环节。

原告收到法庭传票后,如果拒绝前往庭审,则会被视为“拒不到庭”,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后果,如强制出庭、处罚等。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原告拒不到庭的行为并不一定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原告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进行理解与适用。

一、准备阶段
在诉讼程序中,原告在起诉时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此后,被告将会依法被传告,并有权要求对证据进行驳斥和回应。

为了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双方必须在庭审时出席。

如果原告不出庭,将会严重妨碍庭审的进行,因此法院会考虑下发强制执行令,要求原告出庭。

如果原告拒不出庭,则需要考虑是否继续进行诉讼。

如果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则法院将会对该请求进行审查。

如果法院认为该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将会裁定允许撤诉。

此时,原告的失信行为可能会被取消或降低,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撤诉申请
在申请撤诉时,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要撤诉。

法院会根据各种情况来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

有些情况下,撤诉请求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在其他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拒绝撤诉申请。

如果原告拒不出庭,但仍希望继续诉讼,可以提出原告无条件认罪认罚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无条件认罪认罚申请并达成调解协议,则法院可以不用再次开庭审理,直接对案件作出判决。

因此,即使原告拒绝出庭,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佳的处理结果。

三、撤诉的后果
如果法院允许原告的撤诉请求,则意味着双方的争议被解决,诉讼程序终止。

原告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费用,例如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然而,相比于在庭审中败诉并承担更高的费用,撤诉的代价相对较小。

撤诉后,原告可以重新考虑自己的利益和调整讼师。

如果原告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支持,还可以重新起诉,并以更好的状态重新参加诉讼。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撤诉反而对原告更有利。

总之,在诉讼程序中,双方必须要遵守诉讼法规、准备充分的证据、出席庭审。

如果原告拒不出庭,则可能会被判处法律后果,如强制出席等。

但是,如果原告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申请撤诉,法院也会审慎考虑原告的请求。

对于原告来说,撤诉的后果与是否出庭并不直接相关,应该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合理和适当的决策。

四、撤诉的条件
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撤回起诉。

但是,在撤诉之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未经法院同意不能撤诉。

法院将会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只有在法院认可后才能够撤诉,否则将会被拒绝。

2.没有被被诉人接受了赔偿或者和解协议的,不能撤诉。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赔偿协议,原告就不能撤诉了。

3.撤诉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

如果原告的撤诉有可能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将不会支持其撤诉请求。

在以上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原告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等待法院的审判。

五、撤诉申请的审判程序
1.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2.一旦确定允许撤诉,法院会在判决中做出相应的裁定。

3.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撤诉,法院将会在裁判书中注明被告的同意,以此作为法律依据。

4.撤诉申请被裁定生效,双方可以在此终止诉讼程序。

六、实例分析
下面来看一个实例,解释一下原告拒不到庭撤诉的情况:
在一起商业合同纠纷中,原告申请撤诉,但拒不出席庭审。

法院认为原告拒不到庭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于是法院下发了一份强制出庭令。

然而,原告仍然拒绝出庭,这给法院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法院考虑到双方的诉求和证据,决定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在审查中,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要撤诉。

法院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做出了允许撤诉的裁定。

由于案件已经达成终审判决,原告不需要再出庭,而是可以直接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证据,将案件完结。

七、注意事项
1.原告应当在诉讼过程中充分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诉讼。

2.原告在撤诉申请中应当清楚说明原因,如原告提前与被告达成和解或赔偿协议,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3.如果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得法院支持,则本案件对原告的信用评级、个人信用等方面的影响相对较小。

4.如果原告不得不提出撤诉申请,必须同时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一旦撤诉被裁定生效后,原告必须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律师
费、诉讼费等。

八、总结
通过本文介绍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原告拒不到庭撤诉的相关情况。

在诉讼过程中,参与方要遵守相关规定,在合法范围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避免坏信用评级,对个人、公司等方面造成影响。

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无法继续诉讼的原因,可以尽快提出撤诉申请,以减少后果和消除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