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
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主旨:本条是对公证书错误的补救措施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符合出证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
公证书是公证证明的表现形式,是公证机构活动的结果,是公证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
公证证明与其他证明相比较,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的约束力。
公证证明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如果没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对于公证证明的证据效力,本法和民事诉讼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
本法和民事诉讼法对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程序等做出了规定。
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公证书可以撤销吗_撤销委托公证书程序
公证书可以撤销吗_撤销委托公证书程序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撤销委托公证书程序》的内容,具体内容: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些文件,事后后悔了,可以去撤销吗,今天我为你们介绍公证书可以撤销吗的内容,欢迎阅读。
公证书可以撤销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些文件,事后后悔了,可以去撤销吗,今天我为你们介绍公证书可以撤销吗的内容,欢迎阅读。
公证书可以撤销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且应该在《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同时,公证机构在审查、核实中也存在过失,导致错误发生的,由于错误发生是由于公证申请人的故意所致,因此,公证申请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公证机构也应当对其相应的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公证申请人因疏忽或者认识错误,提供了错误材料,而公证机构因过失未尽到审查、核实义务,而作出错误公证,给当事人民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公证申请人和公证机构的过错程度,分别判定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证机构与公证申请人恶意串通,作出错误的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与公证申请人应当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利害关系人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对公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的,公证机构对公证申请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证机构和公证申请人之间的责任份额不明确的,认定为各半承担责任。
撤销房产买卖公证书(3篇)
第1篇尊敬的公证处:我,[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卖方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卖方住址],是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产”)的合法所有者。
我因个人原因,特向贵处提出撤销涉案房产买卖公证书的申请。
现将相关情况陈述如下:一、涉案房产基本情况涉案房产位于[房产地址],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土地面积为[土地面积],用途为[用途]。
该房产于[成交日期]与我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二、撤销公证书的原因1. 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在签订涉案房产买卖合同时,买方[买方姓名]隐瞒了以下事实:(1)涉案房产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姓名],抵押权登记日期为[抵押权登记日期]。
(2)涉案房产存在拖欠税费问题,拖欠金额为[拖欠税费金额]。
(3)涉案房产存在权属纠纷,涉及[权属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尚未解决。
由于买方隐瞒上述事实,使我方在签订合同时陷入错误认识,导致合同签订存在欺诈行为。
2. 买方违约合同签订后,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经多次催促,买方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3. 买方恶意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买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涉案房产无法及时过户。
鉴于上述原因,我方认为涉案房产买卖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严重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特向贵处申请撤销涉案房产买卖公证书。
三、撤销公证书的程序1. 我方已向贵处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涉案房产买卖合同及附件;(2)买方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3)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相关证据;(4)买方拖延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证据;(5)其他证明涉案房产买卖合同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
2. 我方已按照贵处的要求,向买方送达了撤销公证书的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3. 我方已按照贵处的要求,参加听证会,陈述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四、撤销公证书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认为存在欺诈、胁迫、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不予公证;已经公证的,应当撤销公证。
撤销公证书申请书
撤销公证书申请书还有啊,公证的时候呢,我觉得可能是工作人员有点小失误。
虽然人家也很辛苦,但是确实有些信息没有核对清楚。
我给他们提供的材料,他们好像没有完全看明白,就这么匆匆忙忙地把公证书给办下来了。
这就导致公证书里面有一些信息是错误的。
这错误的公证书放在那儿,就像一颗小石子在我鞋里,走路都不舒服,所以我必须得想办法撤销它。
然后呢,要写清楚是关于哪一份公证书的撤销申请。
公证书都有编号的,这个可不能写错,要是写错了,就像你要去敲邻居家的门,结果敲错了,那多尴尬呀。
把公证书的编号、名称还有公证的机构名称都写准确。
接下来就是重点啦,要写清楚撤销的理由。
我前面不是说了我的那些情况嘛,就得把这些情况详细地写出来。
要写得诚恳一点,就像我在和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面对面聊天一样。
比如说,如果是因为公证内容和自己想法不一致,就可以写“我当时对公证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但是工作人员也没有详细解释,导致公证书的内容和我实际想要公证的内容有很大的出入,这对我来说是很困扰的事情,所以希望能够撤销这份公证书。
”如果是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信息错误,那就可以写“在公证过程中,我提供的材料明明是这样的,但是公证书里却出现了那样的错误信息,我想这可能是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希望能够撤销这份公证书,重新进行公证。
”最后呢,要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且要写好日期。
这就像给这个申请书盖个小章子,表明这是我认真对待的事情。
写好申请书之后,可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地交上去。
咱们得注意一些事情呢。
一是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比如说,如果是因为公证书内容和自己想法不一致,那最好能有当时和工作人员沟通的记录,或者是能证明自己真实想法的其他材料。
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那就得把自己提供的原始材料也带上,这样才能更有说服力。
就像你去辩论,不能光靠嘴说,还得有证据支撑呀。
二是要注意提交的时间。
每个公证机构可能都有自己的规定,有些可能规定在公证书颁发后的一定时间内才能申请撤销。
所以一定要提前了解好这个时间规定,可别错过了。
公证书继承房产 撤销流程
公证书继承房产撤销流程一、了解为啥要撤销。
咱得先明白为啥要撤销这个公证书呢?可能是当时有些情况没搞清楚,或者后来发生了新的变化。
比如说,发现公证书里有错误信息,像继承人的名字写错啦,或者房产的相关信息不准确。
又或者呢,继承人之间后来又重新协商好了新的分配方式,之前的公证书就不符合新的想法了。
这时候呀,撤销公证书就提上日程了。
二、去公证处问问。
知道要撤销了,那就要去当初办理公证书的那个公证处啦。
到了那儿,可别慌慌张张的。
你得找个工作人员,客客气气地跟人家说,“亲,我想问问这个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我想撤销呢。
”人家就会告诉你要做些啥准备啦。
一般来说,你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这可是证明你身份的重要东西呢,没有它可不行。
然后呢,把和这个房产继承有关的所有材料都带上,什么房产证啦,之前的继承协议之类的。
三、说说撤销的原因。
工作人员会让你解释为啥要撤销公证书。
这时候呀,你就把真实的原因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要是因为公证书有错误,就指出来具体哪里错了,比如说“那个房产证上的地址明明是XX街XX号,公证书上写成XX街X号啦,这可不行呀。
”要是因为继承人协商好了新的分配方式,就把新的方案简单说说,像“我们之前觉得老大分得多一点,现在我们商量好了,三个兄弟姐妹平均分,所以这个公证书就不合适啦。
”四、填写申请表。
接着呢,公证处会给你一个撤销公证书的申请表。
这个表呀,可不能瞎填。
要认真地按照要求把信息填好。
名字要写对,联系方式也要写清楚,要是有啥不清楚的地方,就再问问工作人员。
填这个表就像是给你的撤销申请一个正式的名分一样。
五、等待审核。
填好表交上去之后呢,就进入审核阶段啦。
这个时候呀,你就只能耐心等待啦。
公证处会对您提供的材料和您说的原因进行仔细的审核。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可别太着急。
就像烤蛋糕一样,得等它慢慢烤熟,审核也得一步一步来。
六、可能的结果。
要是审核通过了呢,那可就太好了,公证书就可以撤销啦。
但要是审核没通过,也别灰心丧气。
撤销房产局备案公证书(3篇)
第1篇尊敬的房产管理局:我谨以此书正式申请撤销于【备案日期】在我局备案的公证书,公证书编号为【公证书编号】。
以下为详细情况说明:一、公证书基本情况1. 公证书编号:【公证书编号】2. 公证书类型:房产转移公证书3. 公证书签发日期:【公证书签发日期】4. 公证书备案日期:【备案日期】5. 公证书涉及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二、撤销公证书的原因1. 【原因一】:在公证书备案过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导致公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具体表现为【具体表现】,例如:房产面积、房屋结构、产权人信息等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2. 【原因二】:公证书备案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
具体表现为【具体表现】,例如: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未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等。
3. 【原因三】:公证书备案后,申请人发现公证书存在重大错误。
具体表现为【具体表现】,例如:公证书中房产信息与实际房产信息严重不符,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撤销公证书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审查公证事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不予公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在审查公证事项时,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公证的决定。
”四、撤销公证书的请求1. 请贵局撤销【公证书编号】所对应的房产转移公证书,并收回已备案的公证书。
2. 请贵局对公证书备案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3. 请贵局协助申请人解决因公证书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申请人承诺1.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承诺在撤销公证书过程中,积极配合贵局进行调查和处理。
3. 申请人同意,如因撤销公证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特此申请,敬请审批。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日期】附件:1. 公证书复印件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贵局,一份留申请人存档。
怎么撤销公证委托书
怎么撤销公证委托书很多时候,委托公证的当事⼈不想进⾏公证了,原则上是可以撤销的,下⾯就是⼩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如何撤销公证委托书的相关⽂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伙伴哦!如何撤销公证委托书⼀、撤销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怎么撤销公证委托书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如何撤销公证委托书⼀、撤销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的⾝份证明(居民⾝份证、户⼝本),法⼈委托的,应提交法⼈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的⾝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的⾝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的⾝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办理卖房事宜,委托⼈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撤销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撤销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住所地或委托⾏为发⽣地的公证处办理。
2、⽆⾏为能⼒⼈不能实施委托⾏为,限制⾏为能⼒⼈实施委托⾏为,须经其监护⼈同意⽅为有效。
3、委托是与⼈⾝有密切联系的法律⾏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亲⾃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为必须是委托⼈的真实意思表⽰,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的单⽅意思表⽰,只有在受托⼈表⽰接受委托时才能⽣效。
6、转委托⼈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1、委托⼈与受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期、现在住址);2、委托⼈与受托⼈的关系;3、委托的原因;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5、委托期限;6、受托⼈有⽆转委托权;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委托公证书可以撤销,⽽且可以委托⼈单⽅撤销。
公证书继承房产 撤销流程
公证书继承房产撤销流程一、为啥要撤销公证书继承房产呀。
咱先唠唠为啥会有撤销这档子事儿呢。
可能是当时办理公证书的时候有点小误会,或者后来发现新的情况啦。
比如说,突然冒出来个隐藏的继承人,或者之前以为能继承的房产,其实有些特殊情况不能按之前的公证书来办啦。
也有可能是公证的时候有些信息搞错了,像名字啊、房产的具体地址之类的。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考虑撤销公证书了。
这可不像退换个小物件那么简单,毕竟房产是个大事儿呢。
二、要准备些啥材料呢。
要撤销公证书继承房产呀,材料可得准备齐全喽。
首先呢,你得有那个原来的公证书,这是最基本的。
要是把公证书给弄丢了,那可就有点麻烦啦,得先想办法补办或者开个证明啥的。
然后呢,你得找出证据来证明为啥要撤销。
如果是有新的继承人冒出来了,那这个新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得有吧。
要是因为信息错误,那得有能证明正确信息的材料,像房产证的正确版本啦,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还有就是申请人自己的身份证明,这可不能少。
要是你自己不去办,委托别人的话,委托手续也得办得妥妥当当的,委托书得写清楚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也得附上呢。
三、找哪个部门办理呢。
这撤销公证书啊,得找原来办理公证的公证处。
因为他们对自己办的公证书最了解呀。
你不能随便找个公证处就说要撤销,人家也不受理不是。
找到原来的公证处之后呢,就可以把材料交上去,然后和工作人员好好说说你的情况。
工作人员呢,就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情况来判断是不是符合撤销的条件。
四、办理过程中的那些小插曲。
在办理撤销的时候啊,可能会遇到一些小状况。
比如说工作人员可能会对你提供的材料提出疑问,觉得有些地方不太清楚或者还需要补充。
这时候你可别着急上火,心平气和地跟他们解释,按照他们的要求去补充材料就好啦。
还有一种情况呢,就是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其他的利益相关方。
比如其他继承人可能不同意撤销,这时候就比较复杂了。
得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公证书撤销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证书,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公证书可能会被撤销。
公证书的撤销,不仅会对当事人产生重大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公证书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
二、公证书撤销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证机构依法作出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机构依法作出的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一)公证机构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二)公证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三)公证机构伪造、篡改、隐匿、销毁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四)公证机构未依法保管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公证书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 公证书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影响(1)财产权的影响公证书撤销后,当事人依据该公证书所取得的财产权将受到直接影响。
如公证书涉及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撤销后可能导致当事人重新分割财产,甚至丧失原有财产。
(2)人身权的影响公证书撤销后,当事人依据该公证书所取得的人身权将受到直接影响。
如公证书涉及婚姻、收养、抚养等,撤销后可能导致当事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
(3)证据权的影响公证书撤销后,当事人依据该公证书所取得的证据权将受到直接影响。
如公证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撤销后可能导致当事人失去胜诉机会。
2. 公证书撤销对公证机构产生的影响(1)法律责任公证书撤销后,公证机构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履行职责等原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证机构伪造、篡改、隐匿、销毁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信誉受损公证书撤销后,公证机构的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
公证机构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其信誉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公证书被撤销,将使公证机构的信誉受损,影响其业务开展。
3. 公证书撤销对社会产生的影响(1)法律秩序受到影响公证书撤销后,可能导致法律秩序受到冲击。
继承公证书撤销手续(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公证书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合法继承过程中,对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份额等进行确认的法律文书。
然而,在继承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撤销继承公证书的情况。
本文将详细阐述继承公证书撤销的手续,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二、继承公证书撤销的适用范围1.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放弃继承份额。
2. 继承人之间达成新的继承协议,需要撤销原继承公证书。
3. 继承公证书存在重大错误,需要撤销。
4. 继承公证书被伪造、篡改,需要撤销。
5. 继承公证书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撤销。
三、继承公证书撤销的条件1. 撤销继承公证书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
2. 撤销继承公证书的事由必须真实、合法。
3. 撤销继承公证书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四、继承公证书撤销的程序1. 提出撤销申请继承人提出撤销继承公证书的申请,应向原公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继承公证书原件;(2)撤销继承公证书的申请书;(3)相关证明材料,如放弃继承权证明、新的继承协议、错误证明等。
2. 公证机关受理公证机关收到继承人提交的撤销申请及材料后,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撤销继承公证书的主体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撤销继承公证书的事由是否真实、合法;(3)撤销继承公证书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 公证机关调查核实公证机关对继承人提出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调查。
4. 公证机关作出决定公证机关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
(1)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公证机关认为撤销继承公证书的理由充分,可以作出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并通知继承人。
(2)不予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公证机关认为撤销继承公证书的理由不充分,可以作出不予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并通知继承人。
5. 公证机关送达决定公证机关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继承公证书的决定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将决定书送达继承人。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公证是指由公证机构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请问公证机构属于哪一类组织?A. 行政机关B. 司法机关C. 社会团体D. 事业单位答案: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在进行公证活动时,必须遵守什么原则?A. 公正、公平B. 公开、透明C. 诚信、保密D. 独立、客观答案:D3.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时,需要对哪些内容进行审查?A. 申请人的身份B. 公证事项的真实性C. 公证事项的合法性D. 以上都是答案:D4. 公证事项的申请人可以是哪些人?A. 只有自然人B. 只有法人C.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D. 只有国家机关答案:C5. 下列哪项不是公证事项的范围?A. 合同B. 继承C. 遗嘱D. 行政处罚决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项时,不得有以下哪些行为?A. 收受贿赂B. 泄露商业秘密C. 伪造证据D. 与申请人串通答案:ABCD7.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 询问当事人B. 调查取证C. 委托鉴定D. 强制执行答案:ABC8. 公证文书具有哪些法律效力?A. 证据效力B. 强制执行效力C. 法律约束力D. 优先执行效力答案:AB9.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时,需要遵循哪些程序?A. 受理B. 审查C. 决定D. 发放答案:ABCD10. 下列哪些情况,公证机构可以拒绝公证?A. 公证事项违法B.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C. 公证事项不属于公证机构业务范围D. 公证员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1. 公证机构可以为未成年人办理遗嘱公证。
()答案:×(未成年人不能作为遗嘱公证的申请人)12.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公证。
()答案:×(公证员必须依法办理公证事项)13. 公证文书一旦出具,就具有不可撤销性。
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
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是指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所载内容存在错误或者公证书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做,因此需要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的撤回。
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围绕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展开阐述,以便为公证撤回机制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公证书编号公证书编号是公证书的唯一标识,一般由公证机关在公证书签发后编制。
在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中,当事人需要注明所要撤回的公证书编号,以便公证机关可以从系统中及时查找相应的记录。
2、公证申请人基本信息公证申请人基本信息指公证同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
在填写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时,当事人应当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公证机关核实公证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公证撤回原因公证撤回原因应当详细说明公证书所载内容存在的错误或公证机关在公证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况。
在递交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和证明材料,准确描述公证撤回的原因。
4、其他必要材料在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中,申请人有必要提交一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公证书中存在的错误或公证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
例如,申请人可以提交与公证书相关的真实材料、证人证言等,以加强公证撤回的证明力度。
二、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的法律作用公证撤回执行申请书在法律上拥有以下重要的作用:1、维护公证机关的公信力公证机关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在履行公证活动时要秉持公正、独立和权威等基本要素,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信任的文化基础。
在某些情况下,公证机关可能会在公证活动中犯错,这时当事人如果有申请公证撤回的权利,可以有效维护公证机关的公信力。
2、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公证书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文书,如果公证书的内容存在错误,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良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撤回公证书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产委托公证书可以作废(3篇)
第1篇在我国,房产委托公证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房产权利委托给他人代为行使的法律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房产委托公证书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作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房产委托公证书可以作废的情形。
一、房产委托公证书作废的情形1. 委托人撤销委托委托人作为房产委托公证书的主体,有权在公证书生效后,根据自身意愿撤销委托。
委托人撤销委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面形式: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或者相关机构发出撤销委托的通知。
(2)口头形式:委托人可以口头形式向受托人或者相关机构表达撤销委托的意愿,但需有证人作证。
(3)直接行动:委托人可以采取直接行动,如将房产委托公证书烧毁、撕毁等,以示撤销委托。
2. 受托人放弃委托受托人在接受委托后,如果认为委托事项不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者能力,可以放弃委托。
受托人放弃委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面形式:受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者相关机构发出放弃委托的通知。
(2)口头形式:受托人可以口头形式向委托人或者相关机构表达放弃委托的意愿,但需有证人作证。
(3)直接行动:受托人可以采取直接行动,如将房产委托公证书烧毁、撕毁等,以示放弃委托。
3. 委托事项变更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如需对委托事项进行变更,原房产委托公证书可能作废。
委托事项变更的情形主要包括:(1)委托事项内容变更: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内容进行修改,如委托人将房产转让改为出租等。
(2)委托事项范围变更: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范围进行扩大或缩小,如委托人将房产的转让权委托给受托人,后改为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等。
4.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可能导致房产委托公证书作废:(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表达真实意愿。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房产委托公证书作废的法律后果1. 房产权利恢复原状房产委托公证书作废后,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应当恢复房产权利的原状。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能否撤销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能否撤销在现代社会中,授权委托书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办理某些事务。
当我们在处理一些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往往需要委托他人来帮助我们办理,这时就需要写出一份授权委托书,并进行公证。
那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能否撤销呢?一、授权委托书的定义和作用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为了办理某项事务,向受托人出具的授权证明。
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务。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二、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以撤销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是具有可撤销性的。
委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撤销已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但是,撤销授权委托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1. 撤销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委托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撤销公证的授权委托书:(1)书面撤销:委托人应当书面出具撤销授权委托书的通知,并注明撤销的原因和日期。
书面撤销通知应当送达受托人。
(2)口头撤销: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可以口头告知受托人撤销授权委托书。
但是,口头撤销应当在事后及时补办书面撤销手续。
2. 撤销授权委托书的条件(1)委托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的出具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撤销授权委托书应当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撤销授权委托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注明撤销的原因和日期。
(4)撤销授权委托书应当送达受托人。
三、撤销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法律后果1. 授权委托书被撤销后,受托人不再具有代表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务的权限。
2. 撤销授权委托书对受托人已经办理的事务不具有追溯力,即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已经办理的事务仍然有效。
3. 如果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了法律行为,且第三方不知道授权委托书被撤销,那么该法律行为对委托人仍然具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是具有可撤销性的。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撤销已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但撤销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公证书撤销的流程
公证书撤销的流程公证书撤销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儿呢,这里面的流程还是有点小复杂的。
一、弄清楚撤销原因。
咱得先搞明白为啥要撤销公证书呀。
是因为公证的时候有啥误会啦,比如说公证员把一些关键信息搞错了,或者是咱们自己提供了错误的材料,导致公证内容不准确。
又或者是出现了新的情况,让这个公证变得不合理了,像本来公证了一份遗嘱,结果后面立遗嘱的人又改变主意重新立了一份,而且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新的遗嘱,那之前的公证书可能就需要撤销了。
反正这个原因得是有理有据的,不能莫名其妙就想撤销。
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旦确定要撤销,那就得去找原来做公证的那个公证处啦。
咱可不能随便找个公证处就申请撤销哦。
要写一份撤销公证书的申请,这个申请里面呢,就得把咱们刚刚说的撤销原因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写的时候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出来。
比如说“公证处的小哥哥或者小姐姐呀,之前那个公证有点问题呢。
是这样的啊,当时我提供了一个材料,后来我发现那个材料是错的,我本来以为是对的就交上去了,现在发现这个错误影响到公证的准确性了,所以想请你们帮忙撤销这个公证书呢。
”然后在申请上签上自己的大名,还得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样公证处的人要是有啥问题也能找到咱们。
三、公证处受理审查。
公证处收到咱们的申请之后呀,就会开始审查啦。
他们会查看咱们提供的撤销原因是不是合理,还要重新核实原来公证时候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呢,咱们就耐心等着就好啦。
就像等快递一样,虽然心里有点着急,但是也知道它得按流程来嘛。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这个时候就像侦探一样,要把所有的线索都重新梳理一遍,看看这个公证书到底该不该撤销。
四、作出决定。
如果经过审查之后,公证处发现咱们的撤销理由确实成立,那他们就会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决定啦。
这个决定可是很严肃的呢。
一旦决定撤销,公证处就会通知相关的当事人,这个通知也会写得很详细,告诉大家这个公证书为啥被撤销了,什么时候开始撤销生效之类的。
怎样能撤销公证委托书
怎样能撤销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是指委托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书面授权文件。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委托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需要撤销公证委托书。
本文将介绍撤销公证委托书的几种方法。
1. 撤销委托书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有权在公证书签字或盖章前撤回委托书,但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证机关。
”也就是说,只有委托人写了书面通知并送到公证机关,公证机关才能正式受理撤销委托书的申请。
2. 撤销委托书的方式一个公证委托书可以在未签字、未盖章的情况下自行撕毁。
当然,这种自行撕毁的方式并不能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的撤销委托书。
因此,如果委托人想要有效撤销公证委托书,需要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
委托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向公证机关通知撤销委托书:2.1. 委托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人本人到公证机关室内办理是最常见的方式之一。
这种方式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关的委托书撤销申请书,填写委托书号码、受委托人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告知公证机关撤销原因。
公证机关在确认身份及委托书号码的真实性后就会办理撤销程序。
为了避免繁琐的程序,建议委托人提前通知受委托人。
2.2. 委托人通过代理人到公证机关办理如果委托人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不能亲自去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不过,委托代理人需要携带有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书和委托书撤销申请书,并告知公证机关撤销原因。
公证机关在确认资料真实性后,即可办理撤销程序。
2.3. 委托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委托人也可以寄信到指定的公证机关。
寄信时需要在信封上注明“委托书撤销申请书”以及详细的联系信息和委托书号码,并在信中清楚地表明委托人要申请撤销公证委托书。
此外,委托人还需在信中附上写好的申请书,并寄送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到公证机关。
在确认资料真实性后,公证机关即可办理撤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方式,都需在委托和公证书发生之前办理。
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么
一、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由此可见,公证委托书是可以撤销的。
二、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方式
1.委托人单方面撤销
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公证委托书,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
具体操作如下:
(1)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原公证处提出撤销委托书申请。
(2)公证处审查委托人身份、撤销原因等,确认无误后,出具撤销声明。
(3)委托人将撤销声明提交至相关单位或个人,告知其撤销委托书。
2.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
委托的双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原公证委托书。
(3)双方同意撤销委托书的协议。
公证处审核无误后,出具撤销声明。
三、撤销公证委托书注意事项
1.收回原委托证明。
委托人单方面办理委托证明的撤销虽然不需要出具原来的委托证明,但是需要将委托证明收回。
原因在于委托证明没有收回的期间,被委托人办理的相关事宜,交易对方认为合法并接受,日后若发生纠纷,交易人可以凭借委托证明来证明自己的交易合法并被保护。
2.办理撤销声明后要及时通知被委托人。
单方面撤销委托证明之后,需要及时通知被委托的对象,终止交易,并将委托书全部收回。
总之,公证委托书是可以撤销的。
在撤销过程中,委托人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撤销行为合法有效。
撤销公证申请书
撤销公证申请书背景公证是司法机关授权的公正行为,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在不少场合,公证是必要的,例如房产买卖、财产继承等。
但在某些情况下,申请公证并不可取,例如当事人发现公证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因各种原因而改变了原先的决定。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公证申请书,以取消之前申请的公证。
撤销公证申请书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将无法获得预期的效果。
撤销公证申请书的内容撤销公证申请书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公证申请的基本信息,包括公证事项、公证机关、公证申请日期等;3.撤销公证的原因和理由;4.撤销公证的具体要求,例如撤销公证申请的全部或部分内容;5.申请人的签名及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公证申请书应当清晰明确地表达撤销意愿和具体要求,避免引发歧义和争议。
对于含糊或不当的表述,公证机关有权要求补充材料或拒绝受理。
撤销公证申请的流程撤销公证申请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准备好撤销申请书,并签署确认;2.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原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递交申请;3.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核查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进行撤销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机关有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补充要求,申请人需要及时响应并提供所需文件或资料。
撤销公证的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并确认撤销结果是否符合预期。
备注1.撤销公证申请书的内容和流程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公证机关而有所不同,请申请人在具体操作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2.撤销公证申请需要妥善保管做出公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避免遗失或者损毁,以免给撤销申请带来困难。
以上是撤销公证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申请人在进行撤销申请时应当认真仔细,遵循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取消之前的公证。
撤销公证申请书
撤销公证申请书背景介绍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其主要目的是对事实进行确认和记录,从而保证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需要撤销之前已经提出的公证申请。
例如,当事人可能因为获得更多的证据或者新的信息,认为之前的公证申请不必要或不正确,因此需要撤销之前的公证申请。
本文将介绍如何撤销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样本以供参考。
撤销公证申请的条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够撤销公证申请:•公证员尚未进行任何公证工作,并且当事人提出书面撤销申请;•公证员已经开始公证工作,但是当事人获得了更多证据或者信息,可以在公证工作完成前提出书面申请撤销公证;•公证工作已经完成,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公证文件未被送达给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公证机构不予送达。
注意,一旦公证员已经完成了公证工作并且公证文件已经生效,就无法再直接撤销公证申请。
如果当事人需要修改或撤销公证文件,那么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撤销公证申请书的格式撤销公证申请书是一种书面文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撰写。
具体格式如下:公证撤销申请书当事人:(在这里填写申请撤销的当事人名称和身份证号码,注意要写清楚)我申请对于以下的公证事项进行撤销:1. 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的公证;2. 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的公证。
我申请撤销原因:(在这里详细陈述您的申请撤销公证申请的原因,可以是获得了新的证据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我对此申请信心满满,同时我愿意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提交和审批流程撤销公证申请需要在公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所有当事人的签字都必须在申请书上。
申请书应当写清楚需要撤销的公证事项,同时也需注明申请的原因和日期。
公证机关将检查申请书的内容或者其他必要的材料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如果申请被批准,公证机关将会对所有有关方面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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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浅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摘要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可办不可办,在我国公证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
本文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
关键词委托委托合同不可撤销作者简介:俞子森,龙岩市闽西公证处,法学学士,四级公证员,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公司、招投标等法律服务领域。
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只是存在于学者的观点和公证实践中,还没形成比较权威性的定义。
笔者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是指在申请办理公证的委托书中含有不可撤销、不可单方撤销等内容的公证文书。
此类公证书在我国公证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
笔者认为能否办理此类公证书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折衷处理,即公证处不可一味片面地采纳不能办理的否定说或可以办理的肯定说,关键是如何发挥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及特长,把这类公证书办好,让这类公证书发挥应有的用处,同时降低公证风险。
笔者将这种观点归纳为折衷的肯定说。
笔者借助本文,结合本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实践经验,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以期抛砖引玉。
一、否定说及其理由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消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
持否定说的学者同行据此认为,委托书作为一种单方授权行为,委托人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人授权给他,让他为自己的利益从事某种法律行为,同时,当自己改变授权意愿时,也可以将授权予以收回,从而终止委托。
可见,委托人在委托书中的不可撤销承诺同样具有单方性,这种单方承诺随时会随委托人取消委托而失效,因为它并不能产生限制委托人行使撤销权的实际效果,因此,该单方承诺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对于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条款,公证员可建议委托人删除。
委托人坚持要求写上的,公证员可建议其与受托人一起申请办理委托合同公证。
若其拒不删除也不愿意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可拒绝受理公证申请。
二、肯定说及其理由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
三、折衷的肯定说及其理由笔者认为否定说、肯定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无论采纳哪种观点,将对我国公证事业会产生不良影响。
笔者在吸收了否定说、肯定说它们的合理性,摈弃了它们的片面性基础上,提出折衷的肯定说。
笔者认为折衷的肯定说有法律依据、约定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具有相对的科学性。
(一)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代理人取消委托的,委托代理终止”。
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从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委托书可以单方取消的,委托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的。
委托合同公证也如同委托书公证也存在着随时被解除的风险,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办理委托合同公证同样没有意义。
持否定说的同行却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办,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这不符法理,逻辑矛盾。
再说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不可以撤销,也并不是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有约定了不可单方撤销的规定或条款,当事人因此就不会单方解除委托合同。
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既然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理,那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也照样可以办理。
况且从上面的法条看,我们同样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也可以不行使单方取消权或单方解除权,对自己的权利可以进行自我限制或放弃。
民商法关于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一般采取任意主义,不像行政法、刑事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采取法定主义,不可以随意放弃或不履行。
何况从目前的立法趋势和司法实践上看,行政法、刑事法在涉及较轻微的违法、犯罪方面的处理手段也越来越趋同于民商事法,如劳动法中工伤赔偿当事人在得到工伤赔偿后自愿放弃诉权,刑事法中的认罪协商,侵害人与受害人通过和解而免于刑事处罚等。
笔者认为,上述法条正是折衷的肯定说存在着法律上依据。
(二)约定依据正如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
在公证实践中,确有不少委托人与受托人或指定受托人的人在申请办理此类公证书前,已经在他们之间的买卖、抵押等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可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或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作为双方的权利义务之一,作为违约责任条款之一。
笔者认为,这是公证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合同上的依据。
(三)理论依据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对《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说明均未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能否办理公证的问题未进行明确的规定。
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目前确实存在着上述笔者所述的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委托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不予办理公证。
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
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规定办与不办均缺乏充分依据,因此本《指导意见》暂不作规定。
笔者认为这正是给此类公证书的在理论上留有余地,也是折衷的肯定说的理论依据。
(四)现实依据目前委托书公证书数量在整个公证处业务量所占相当大的比重,数量多、种类多。
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
如出现抵押担保式委托书公证,即某些公证同行所称的异化的委托书公证书,这反映了公证的新需求。
就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与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比较而言,当事人更愿意接受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究其有如下原因:一是当事人为单方,数量少,办证效率高;二是可以避开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合同公证的公证执业区域的限制;三是公证收费低。
这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办事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办事成本,受到当事人的极大青睐。
目前,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篇二: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公证处决定书()字第___号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年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经我处于年月日予以公证,发给( )____字第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项公证,行为不可行,因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该合同的各项必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 )____字第号公证予以撤销。
公证处主任(签章)年日篇三:撤销公证申请书撤销公证申请书申请人:xx,女,196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西北路211号5号楼3-202室。
电话:被申请人:xxx,女,1963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街68号5号楼2-8. 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撤销2001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办理的声明书公证。
事实与理由:2001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办理公证声明书,声明“xx位于xxxx小区28层d2房产,位于新民路建筑面积122.76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自愿办理到xxx名下”。
该声明书中并未明确声明变更的基础法律行为是赠与或是买卖等方式的物权转让内容。
根据办理公证时的谈话记录反映,双方是借用关系,所办公证是为方便被申请人xxx使用房屋之用。
但被申请人xxx私自利用该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登记领取了房产证。
申请人发现后,为维权数次诉讼,终因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强于公证记录的证明效力,造成诉讼失败。
申请人认为,公证声明书只是房屋借用行为,并未涉及房屋产权的转让,申请人的声明房屋借用真实意思未在公证书中体现。
xxx恶意利用该公证书,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此,申请人特提起撤销公证的申请,请贵公证处依法对该公证予以撤销。
此致!xxxx公证处申请人:年月日篇四:夫妻间的房产赠与公证书能撤销吗夫妻间的房产赠与公证书能撤销吗有的夫妻结婚后,男方为了证明对女方的忠诚,愿意将个人的房屋赠与女方或者将房产证的名字换成女方,但到了真正离婚时,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引起争议,男方可以撤销赠与的协议书吗?广州的唐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唐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把这套房子由唐先生无偿赠与李女士,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他们还办理了公证手续。
近期,唐先生的婚姻出现危机,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
事后,唐先生想要收回赠与、要求撤销公证书可以吗?律师解答:唐先生与李女士以公证形式将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约定为李女士的个人财产,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唐先生能够举证证明李女士在与其公证财产权属时存在欺骗行为。
双方对财产公证后,李女士起诉要求离婚是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起诉的行为并未侵害家庭权益。
因此,唐先生要求撤销公证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篇五:付敏因撤销公证书决定一案付敏因撤销公证书决定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2005]沈行终字第48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付敏,女。
委托代理人李振宇,辽宁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第二公证处,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新,主任。
委托代理人高荣刚,该单位公证员。
原审第三人付哲,男,1983年12月3日出生,汉族,沈阳理工大学学生,住址沈阳市和平区重庆北街24号。
委托代理入付德勇(付哲父亲),1957年1月13日出生,汉族,沈阳文化大楼工人(已退休),住址同付哲。
委托代理人王伟(付哲母亲),1958年9月2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同付哲。
上诉人付敏因撤销公证书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5)沈河行初字第9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