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书的程序
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条件(2篇)
第1篇一、引言公证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他人代表其办理某项事务的法律文件。
公证委托书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委托人签署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事项的办理即由受托人代为执行。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可能需要撤销公证委托书。
本文将详细阐述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条件。
二、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三、撤销公证委托书的条件1. 委托人必须是委托书的签署人撤销公证委托书的主体必须是委托书的签署人,即有权撤销公证委托书的人。
若委托人已经去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踪、死亡,其继承人、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代表其撤销公证委托书。
2. 委托人必须具有撤销委托书的权利委托人有权撤销公证委托书,但前提是委托人具有撤销委托书的权利。
以下情况,委托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1)委托人主动撤销:委托人可以基于自身意愿,主动撤销公证委托书。
(2)受托人违约:若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办理过程中,违反委托书约定,委托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
(3)受托人滥用职权: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滥用职权、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委托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
(4)受托人无法履行职责:受托人因故无法履行职责,委托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
(5)委托事项变更:委托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原委托书已无法适应实际情况,委托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
3. 撤销委托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撤销公证委托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撤销委托书应当是委托人真实意愿的表示。
(2)合法原则:撤销委托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诚实信用原则:撤销委托书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撤销委托书。
4. 撤销委托书应当履行法定程序撤销公证委托书应当履行以下程序:(1)委托人向公证机关提交撤销委托书申请。
(2)公证机关对撤销委托书申请进行审查。
(3)公证机关依法作出撤销委托书决定。
公证书可以撤销吗_撤销委托公证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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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可以撤销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在公证处公证了一些文件,事后后悔了,可以去撤销吗,今天我为你们介绍公证书可以撤销吗的内容,欢迎阅读。
公证书可以撤销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且应该在《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同时,公证机构在审查、核实中也存在过失,导致错误发生的,由于错误发生是由于公证申请人的故意所致,因此,公证申请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公证机构也应当对其相应的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公证申请人因疏忽或者认识错误,提供了错误材料,而公证机构因过失未尽到审查、核实义务,而作出错误公证,给当事人民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公证申请人和公证机构的过错程度,分别判定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证机构与公证申请人恶意串通,作出错误的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与公证申请人应当对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利害关系人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对公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的,公证机构对公证申请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证机构和公证申请人之间的责任份额不明确的,认定为各半承担责任。
怎么撤销房屋公证委托书
一、明确撤销原因在撤销房屋公证委托书之前,委托人需要明确撤销的原因。
常见的撤销原因包括:1. 受托人未履行委托事项或履行不当;2. 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产生纠纷;3. 委托人认为撤销委托书有利于自身权益。
二、书面通知受托人委托人应将撤销委托书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通知内容应包括:1. 撤销委托书的原因;2. 撤销委托书的日期;3. 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停止代理的期限。
三、办理撤销公证1. 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公证。
2. 公证员将对委托人进行询问,了解撤销委托书的原因和经过。
3. 委托人需填写《撤销公证委托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公证处审核委托人的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撤销公证委托书公证书》。
四、办理备案手续1. 委托人携带《撤销公证委托书公证书》和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2. 房产交易中心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和撤销委托书的情况,确认无误后,在《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上注明撤销委托书的信息。
五、注意事项1. 撤销房屋公证委托书后,委托人应将撤销委托书的情况告知相关当事人,避免因撤销委托书而产生纠纷。
2. 撤销委托书后,委托人应与受托人协商解决相关遗留问题,如已经产生的费用、尚未完成的委托事项等。
3. 如果受托人在撤销委托书后继续履行委托事项,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撤销房屋公证委托书需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超过一年的,公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
总之,撤销房屋公证委托书是一个涉及法律、经济和人际关系的过程。
委托人在撤销委托书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夫妻一方撤销委托公证(3篇)
第1篇一、引言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在我国,委托公证是法律行为中的重要证明方式之一,广泛应用于民事、商事等领域。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委托公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矛盾,导致一方要求撤销委托公证。
本文将围绕夫妻一方撤销委托公证这一主题,从法律依据、实务操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公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撤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可撤销性;(二)有撤销权人;(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有权约定财产共有、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夫妻一方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约定的,应当经对方同意。
”三、撤销委托公证的条件1.可撤销性根据《公证法》第二十条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委托公证具有可撤销性。
可撤销性是指委托公证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2.撤销权人撤销权人是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在夫妻一方撤销委托公证的情况下,撤销权人通常为要求撤销委托公证的一方。
3.撤销权行使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四、撤销委托公证的实务操作1.申请撤销撤销权人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撤销委托公证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公证原件;(4)相关证据材料。
2.公证机构审核公证机构收到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2)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是否具有可撤销性;(3)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是否涉及夫妻财产权益。
3.调解与和解公证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和解。
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协议制作调解书或和解书。
公证书撤销的流程
公证书撤销的流程公证书撤销可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儿呢,这里面的流程还是有点小复杂的。
一、弄清楚撤销原因。
咱得先搞明白为啥要撤销公证书呀。
是因为公证的时候有啥误会啦,比如说公证员把一些关键信息搞错了,或者是咱们自己提供了错误的材料,导致公证内容不准确。
又或者是出现了新的情况,让这个公证变得不合理了,像本来公证了一份遗嘱,结果后面立遗嘱的人又改变主意重新立了一份,而且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新的遗嘱,那之前的公证书可能就需要撤销了。
反正这个原因得是有理有据的,不能莫名其妙就想撤销。
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旦确定要撤销,那就得去找原来做公证的那个公证处啦。
咱可不能随便找个公证处就申请撤销哦。
要写一份撤销公证书的申请,这个申请里面呢,就得把咱们刚刚说的撤销原因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写的时候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出来。
比如说“公证处的小哥哥或者小姐姐呀,之前那个公证有点问题呢。
是这样的啊,当时我提供了一个材料,后来我发现那个材料是错的,我本来以为是对的就交上去了,现在发现这个错误影响到公证的准确性了,所以想请你们帮忙撤销这个公证书呢。
”然后在申请上签上自己的大名,还得附上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样公证处的人要是有啥问题也能找到咱们。
三、公证处受理审查。
公证处收到咱们的申请之后呀,就会开始审查啦。
他们会查看咱们提供的撤销原因是不是合理,还要重新核实原来公证时候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呢,咱们就耐心等着就好啦。
就像等快递一样,虽然心里有点着急,但是也知道它得按流程来嘛。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这个时候就像侦探一样,要把所有的线索都重新梳理一遍,看看这个公证书到底该不该撤销。
四、作出决定。
如果经过审查之后,公证处发现咱们的撤销理由确实成立,那他们就会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决定啦。
这个决定可是很严肃的呢。
一旦决定撤销,公证处就会通知相关的当事人,这个通知也会写得很详细,告诉大家这个公证书为啥被撤销了,什么时候开始撤销生效之类的。
公证委托书可以撤销么(2篇)
第1篇公证委托书的撤销1. 公证委托书的概念公证委托书,又称委托书公证,是指委托人为了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处理某项法律事务,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的书面文件。
公证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被授权人可以在委托书规定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2. 公证委托书撤销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证委托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撤销条件:(1)委托人撤销委托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公证委托书,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委托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撤销委托。
- 撤销委托的通知应当送达被授权人。
- 如果被授权人已经根据委托书的规定进行了法律行为,委托人应当对被授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授权人撤销委托被授权人也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撤销委托:- 被授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委托人撤销委托的通知,但未及时停止法律行为。
- 被授权人发现委托人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委托书无效。
- 被授权人认为继续执行委托书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 公证委托书撤销的程序公证委托书撤销的程序如下:(1)提出撤销申请委托人或被授权人向公证机关提出撤销公证委托书的申请。
(2)公证机关审查公证机关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撤销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出具撤销证明如果公证机关认为撤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出具撤销证明,证明公证委托书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4. 公证委托书撤销的法律后果公证委托书撤销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被授权人停止执行委托书规定的法律行为。
- 委托人应当对被授权人已经执行的法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果被授权人在撤销前已经完成法律行为,委托人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总结公证委托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特定条件下,委托人或被授权人可以撤销公证委托书。
撤销公证委托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撤销后,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签订公证委托书时,委托人和被授权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公证书之撤销程序研究
摘要公证,是公证机构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活动。
公证程序具有非讼程序的属性,以行使国家证明权为形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加以明确,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并实现对社会秩序的监督和管理。
公证书,是公证活动的载体,其以书面形式表现了公证活动的发生过程与最终结果,并在不同的法律领域发生不同的效力。
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公证书为书证,所证明的事实发生推定真实的法律效果,符合特定条件的公证书,还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在民法领域,特定事项经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公证书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领域发生不同效力,但错误公证书影响公证效力,有必要为当事人提供救济。
撤销程序是错误公证书的重要救济方式之一,公证机构是撤销公证书的唯一主体。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附带认定公证书的效力,但无权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分,公证协会对公证机构撤销或不予撤销的决定仅有建议权,不能直接撤销或决定不予撤销公证书。
撤销公证书的事由为内容违法、内容与事实不符、严重违反公证程序、无法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
撤销的效果是使已经生效的公证书归于无效,但公证事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待法院裁判。
撤销是公证机构内部的自我纠错行为,自我复查带来的局限性无法避免,撤销程序中当事人权利保障的不完善,受理条件的缺失以及公证机构核实权的不足导致公证书撤销程序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应当通过引入外部救济机制、设立公证书效力认定特别程序、完善当事人在撤销程序中的权利、保障公证机构的核实权等手段完善我国的错误公证书撤销程序。
关键词:公证书;撤销程序;撤销主体;撤销事由;效力认定AbstractNotarization is the activity of a notary institution to exercise the power of national certification. Notarization procedure has the nature of non-litigation procedures. In the form of exercising the power of national certification, notary institution clears civil legal acts and legally meaningful facts or documents, prevent possible future disputes, and imple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social order. Notarized Documents are the carrier of notarization , which express the occurrence process and final result of notarization activities in written form. Notarized Documents have different effects in different legal fields. In the field of civil law, notarized documents make some civil legal acts legally effective. In the field of civil procedure law, notarized documents are evidence, and the facts that are proved to have a presumed true legal effect, and a notarized document that meets certain conditions can also be used as a basis for execution. Notarized documents have different effects in the field of civil law and civil procedure law, but wrong notarized documents affect the effectiveness of notarization and it is necessary to remedy. Revoc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ways to remedy false notarization. The notary office is the only entity that revokes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The court attached the validity of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through the litigation procedure, but has no right to make the revocation of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The notary association only has the right to recommend the decision of the notary office to revoke or not, not directly. Revoke or not revoke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The reasons for revoking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are that the content is illegal, the content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facts, the violation of the notarial procedure, and the missing procedures and procedures cannot be completed. The effect of revocation is to invalidate the notarized documents that have become effective, but the validity of the notarial matters is not affected and remains to be decided by the court. Revocation is a self-correction act within the notary office. The limitations brought by self-review are unavoidable. The imperfect protection of the parties ’rights in the revocation process, the lack of acceptance conditions and the inadequacy of the notary office ’s verification power have prevented the notarial revocation process from playing its corresponding role. The procedures for revoking false notarized documents in China should be improved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external relief mechanisms, the establishment of special procedures fornotarization of the validity of notarized document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arties ’rights in revocation procedures, and the guarantee of the notary office ’s verification power.Key words: Notarization; power of revocation; notarization validity; Notarial validity determination procedure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引言 (1)第一章公证书及其撤销程序之界定 (2)第一节公证书及其效力概述 (2)一、公证书的含义与性质 (2)二、公证书的效力 (4)第二节公证书撤销程序的含义、沿革与价值 (8)一、公证书撤销程序的含义 (8)二、公证书撤销程序的沿革 (8)三、公证书撤销程序的价值 (9)第二章域内外公证书撤销程序立法之比较研究 (10)第一节我国公证书撤销程序的立法现状 (10)一、《公证法》的相关规定 (10)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 (10)三、《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11)四、《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11)第二节域外公证制度及救济制度的立法观察 (12)一、域外公证制度的立法概况 (12)二、域外公证救济制度规定 (14)第三节域外公证救济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16)一、我国公证救济制度与域外公证救济制度的比较 (16)二、域外公证救济制度的观察与借鉴 (18)第三章我国的公证书撤销程序 (20)第一节公证书撤销程序主体 (20)一、启动主体 (20)二、撤销主体 (20)第二节撤销公证书的具体事由 (22)一、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 (22)二、严重违反公证程序或无法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 (25)第三节公证书被撤销后的法律效果 (27)一、公证书撤销之一般效力 (27)二、被撤销公证书的回收问题 (27)三、公证书撤销后之损害赔偿 (28)第四节公证书撤销与否的救济机制 (28)一、对公证书撤销与否的决定是否可提起诉讼 (28)二、公证书撤销与否之投诉机制 (30)第四章对我国公证书撤销程序的反思与建议 (32)第一节对我国公证书撤销程序的反思 (32)一、自我复查的局限性 (32)二、公证书效力具有不确定性 (33)三、未对公证机构不予受理撤销申请的情形进行救济 (34)四、缺乏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 (34)五、公证机构的核实权无法充分保障公证事实的准确性 (34)第二节对我国公证书撤销程序的建议 (35)一、设立公证书效力认定程序 (35)二、确立公证机构参与诉讼的制度 (38)三、确定复查申请的受理条件和不予受理时的救济方式 (39)四、保障公证书撤销程序中的当事人权利和公证机构的权力 (39)结语 (40)参考文献 (1)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着无形的改变,在变革过程中,矛盾和纠纷逐渐浮出水面。
财产公证书撤销(3篇)
第1篇一、公告背景近日,我局接到某当事人申请,要求撤销某财产公证书。
经审查,该财产公证书存在严重违法事实,已不符合公证书的法定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财产公证书进行撤销公告。
二、撤销理由1. 财产公证书出具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事实。
经查,该财产公证书出具过程中,公证员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未依法收集证据,未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审查,导致该公证书内容失实。
2. 财产公证书出具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经查,该公证员在出具财产公证书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贿赂,严重违反了公证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 财产公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经查,该财产公证书中载明的财产权利人并非实际权利人,存在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
三、撤销范围本次撤销公告涉及以下财产公证书:1. 公证书编号:XXXXXXX,出具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证事项:财产分割。
2. 公证书编号:XXXXXXX,出具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证事项:继承。
3. 公证书编号:XXXXXXX,出具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证事项:赠与。
四、公告要求1. 所有与被撤销财产公证书相关的当事人、单位及个人,应立即停止使用、行使该公证书所载明的权利,并不得以该公证书为依据进行任何法律行为。
2. 各级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办理与被撤销财产公证书相关的案件时,应严格审查该公证书的效力,不得以该公证书为依据作出判决、裁定或决定。
3. 各公证机构应加强对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公证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公告期限本次公告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在公告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特此公告。
XXXX公证处XXXX年XX月XX日第2篇一、引言财产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财产权属关系、财产权益变动等情况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活动日益频繁。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全权委托公证作为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旨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委托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选择撤销公证。
本文将围绕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这一话题,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实务操作建议。
一、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对公证事项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确认无误的,予以公证。
公证事项的撤销,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的情形1. 委托人自愿撤销委托人因个人原因,如家庭矛盾、财产纠纷等,主动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公证申请。
2. 受托人违约受托人在委托事项中存在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泄露委托人隐私等,导致委托人撤销公证。
3. 公证事项存在瑕疵公证事项存在程序瑕疵、证据不足等问题,影响公证的效力,委托人选择撤销公证。
4. 法律法规变更因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废止,导致公证事项失去效力,委托人选择撤销公证。
三、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的实务操作1. 提交撤销公证申请委托人应向公证机构提交撤销公证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2. 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对撤销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存在撤销理由。
3. 公证机构出具撤销公证书经审查,若确认存在撤销理由,公证机构应出具撤销公证书,撤销原公证事项。
4. 法律后果撤销公证书出具后,原公证事项失效。
受托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房产全权委托人撤销公证的法律风险1. 法律责任若委托人在撤销公证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委托公证书撤销(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房屋委托公证书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屋买卖、租赁等事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房屋委托公证书可能会被撤销。
本文将详细阐述房屋委托公证书撤销的法律依据、程序、注意事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撤销委托,受托人应当停止受托事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不予公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房屋买卖、租赁等法律行为,导致房屋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登记。
”三、撤销程序1.委托人提出撤销申请委托人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房屋委托公证书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对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存在撤销理由。
3.出具撤销证明公证机构在审查无误后,出具撤销证明,明确撤销房屋委托公证书。
4.公告撤销公证机构将撤销证明公告于相关媒体,以便他人知晓。
四、注意事项1.委托人需提供充分理由委托人提出撤销申请时,需提供充分理由,如委托人不再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受托人存在违法行为等。
2.撤销申请需及时提出委托人应在发现撤销理由后及时提出撤销申请,以免影响受托人的合法权益。
3.受托人权益保护在撤销过程中,公证机构应充分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如受托人已按照委托人要求办理相关事务,公证机构应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受托人权益受损若委托人撤销房屋委托公证书,受托人可能因未完成委托事务而遭受损失。
此时,受托人可依法向委托人主张赔偿。
2.第三方权益受损若第三方在撤销前已与受托人达成协议,撤销房屋委托公证书可能导致第三方权益受损。
此时,第三方可依法向委托人主张赔偿。
3.公证机构承担相应责任若公证机构在撤销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履行审查义务、未妥善保管公证材料等,公证机构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撤销委托公证法律条款(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委托公证的合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适用于撤销委托公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委托公证的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权利瑕疵,导致委托公证无效的;(二)委托公证的事项违背委托人的真实意愿,或者委托人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三)委托公证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四)委托公证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五)委托公证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撤销委托公证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撤销委托公证的条件第四条当事人申请撤销委托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委托公证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二)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明;2. 委托公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3. 撤销委托公证的理由及证据;4. 公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撤销委托公证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委托公证的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权利瑕疵;(二)委托公证的事项违背委托人的真实意愿;(三)委托人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四)委托公证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五)委托公证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章撤销委托公证的程序第六条当事人申请撤销委托公证,应当向原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公证机构收到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后,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一)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三)审查委托公证是否存在撤销的情形。
第八条公证机构对撤销委托公证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符合撤销条件的,作出撤销委托公证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二)不符合撤销条件的,作出不予撤销委托公证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第九条当事人对公证机构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公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撤销委托公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产委托公证撤销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当事人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将自己的房产权利委托给他人行使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房产交易、租赁等过程中,委托公证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需要对已办理的房产委托公证进行撤销。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产委托公证撤销的流程。
二、房产委托公证撤销的条件1. 委托人自愿撤销:委托人可以基于自身意愿,向公证机构提出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的申请。
2. 委托公证存在重大瑕疵:如公证机构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委托公证内容与实际权利不符。
3. 委托公证违反法律规定:如委托公证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4. 委托公证无效:如委托公证因法定原因无效,如委托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
三、房产委托公证撤销的流程1. 提出申请委托人应向原办理房产委托公证的公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委托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产委托公证原件。
(3)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的理由和证据。
(4)委托人签署的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申请书。
2. 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收到委托人的撤销申请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1)委托人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2)房产委托公证是否真实、有效。
(3)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的理由和证据是否充分。
(4)撤销房产委托公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公证机构出具撤销证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的理由和证据充分,且符合法律规定,应出具撤销房产委托公证证明。
4. 公证机构公告公证机构应在公告栏、报纸等媒体上公告撤销房产委托公证证明,以便相关当事人知晓。
5. 公证机构归档公证机构将撤销房产委托公证证明及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注意事项1. 撤销房产委托公证需在原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进行,其他公证机构不具备撤销权限。
2. 撤销房产委托公证过程中,委托人需提供充分、确凿的理由和证据。
3. 公证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撤销房产委托公证的理由和证据不充分,有权不予撤销。
我想撤销房产公证(3篇)
第1篇在我国,房产公证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它能够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纠纷。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可能会选择撤销房产公证。
本文将就撤销房产公证的原因、过程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阐述。
一、撤销房产公证的原因1. 误解或错误在签订房产公证合同时,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因为代理人误导等原因,导致当事人对公证内容产生误解或错误认识。
在这种情况下,撤销房产公证是纠正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途径。
2. 房产交易取消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如房价波动、买方资金问题等,导致交易取消。
此时,双方当事人为了解除之前的公证合同,需要撤销房产公证。
3. 信息变更在房产公证期间,由于房产信息发生变更,如房产权利人变更、房产地址变更等,需要撤销原房产公证,重新办理新的公证。
4. 证明文件失效在房产公证期间,若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失效,需要撤销原房产公证,并重新办理。
二、撤销房产公证的过程1. 提交申请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交撤销房产公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审查材料公证处将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撤销房产公证的条件。
3. 通知对方当事人公证处将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告知其撤销房产公证的申请及原因。
4. 双方协商若双方当事人对撤销房产公证无异议,公证处将进行撤销公证的办理。
若存在异议,双方当事人需协商解决。
5. 撤销公证公证处经审查,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撤销房产公证,并向当事人出具撤销公证证明。
三、撤销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1. 保留相关证据在撤销房产公证的过程中,当事人需保留好与房产公证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公证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2. 依法维权若在撤销房产公证过程中遇到纠纷,当事人需依法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3. 注意时效撤销房产公证的申请应在房产公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夫妻房产公证撤销(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公证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财产归属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撤销房产公证。
本文将围绕夫妻房产公证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流程及案例分析进行探讨。
二、夫妻房产公证撤销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公证文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出具公证文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继承、赠与、买卖、交换、分割等法律行为取得物权的,应当办理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物权的设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约定的除外。
”三、夫妻房产公证撤销的流程1. 提出撤销申请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向原公证机构提出撤销房产公证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撤销房产公证申请书;(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原房产公证文书;(4)证明撤销房产公证原因的相关材料。
2. 公证机构审查公证机构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申请人是否为原房产公证文书上的当事人;(2)撤销房产公证的原因是否合法、充分;(3)撤销房产公证是否会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3. 出具撤销公证文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撤销房产公证文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出具。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夫妻双方因离婚需要撤销房产公证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购买一套房产,并办理了房产公证。
2018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张某所有。
为保障张某的权益,李某向公证机构申请撤销房产公证。
处理结果: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李某与张某离婚协议已明确约定房产归张某所有,撤销房产公证符合法律规定,遂出具撤销房产公证文书。
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
时,授权人可以通过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方式,收回对被授权人的授权。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相关内容。
一、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含义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是指授权人通过公证机关,对已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进行撤销,使被授权人不再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具有法律效力,对授权人和被授权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原因1. 授权期限届满:授权委托书通常会明确授权期限,一旦授权期限届满,授权人可以依法取消授权。
2. 被授权人失去授权资格: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间出现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严重违法行为等情形,导致授权人不再信任其具备授权资格,可以取消授权。
3. 授权事项已完成:当授权事项已经完成或者不再需要被授权人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权利时,授权人可以取消授权。
4. 授权人单方面解除: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方面解除授权委托书。
三、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程序1. 授权人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出取消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公证机关对授权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取消授权委托书的条件。
3. 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宣布授权委托书取消,并送达被授权人。
4. 授权委托书取消后,被授权人不再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效力1.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对授权人和被授权人都具有约束力。
2. 授权委托书取消后,被授权人应当立即停止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授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取消授权给被授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情况下,通过公证机关收回对被授权人的授权。
了解公正授权委托书取消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保障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公证机关,确保取消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取消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取消公证需要什么⼿续<hr/>公证是⼀种增强当事⼈之间的协议效⼒的⼀种有效途径。
进⾏公证后的相关协议或者某些事件的法律效⼒得到了极⼤地保障。
但并⾮所有的公证⾏为都是正确的有利的,某些公证还会对当事⼈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因此,这种公证⾏为是需要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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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证当事⼈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起⼀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起⼀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不知道的除外。
提出复查的期限⾃公证书出具之⽇起最长不得超过⼆⼗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形式提出,载明申请⼈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复查。
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审批。
公证机构进⾏复查,应当对申请⼈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不能收回的,另⾏出具补正公证书;(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续;⽆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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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证的效⼒以及作⽤是通过公证书的形式进⾏表现的,即在某种程度上公证书等于是公证,取消公证也就是解除公证书的效⼒。
如何撤销公证委托书
如何撤销公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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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撤销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撤销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的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四、委托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
委托公证书可以撤销,而且可以委托人单方撤销。
本文讲述的内容十分实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涉及房产交易授权委托,股票交易授权委托中,都可能涉及应用。
撤销购房合同公证
一、撤销购房合同公证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购房合同公证:
1. 公证机关或者公证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证文书无效。
2. 公证机关或者公证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证文书无效。
3. 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受到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导致公证文书无效。
4. 当事人在公证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公证文书无效。
5. 公证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导致公证文书无效。
二、撤销购房合同公证的程序
1. 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撤销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公证机关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3. 公证机关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并出具撤销公证书。
4. 撤销公证书生效后,原购房合同公证失效。
三、撤销购房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
1. 当事人应保留好原购房合同公证的相关材料,以便在撤销过程中提供证据。
2. 当事人应向公证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撤销申请材料,不得隐瞒事实。
3.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证机关的审查工作,确保撤销程序顺利进行。
4. 撤销购房合同公证后,当事人应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撤销购房合同公证的风险
1. 撤销购房合同公证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名誉、信誉造成一定影响。
2. 撤销购房合同公证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3. 撤销购房合同公证可能会引发新的纠纷。
综上所述,撤销购房合同公证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的基础上,谨慎行事。
如需撤销购房合同公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撤销公正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号码)鉴于委托人(姓名)与受托人(姓名)于(年月日)签订的《公正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委托人(姓名)现因以下原因,特此向受托人(姓名)发出撤销公正委托的书面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撤销原因: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工作能力、信誉等方面产生了严重质疑,认为受托人无法胜任委托事项,无法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委托事项的执行过程中,因意见分歧、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按原计划顺利进行。
3. 委托人发现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项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可能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4. 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5.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撤销公正委托。
二、撤销内容:1. 撤销受托人(姓名)作为委托人(姓名)的公正委托人资格。
2. 撤销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姓名)所承担的委托事项。
3. 撤销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姓名)所获得的报酬。
三、撤销程序:1. 本撤销公正委托书自委托人(姓名)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受托人(姓名)应在收到本撤销公正委托书之日起(天数)内,将相关文件、资料等退还给委托人(姓名)。
3. 本撤销公正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姓名)与受托人(姓名)各执一份。
四、其他事项:1. 本撤销公正委托书所述内容,系委托人(姓名)的真实意愿,受托人(姓名)应予以尊重。
2. 本撤销公正委托书不影响委托人(姓名)与受托人(姓名)之间其他合同关系的履行。
3. 本撤销公正委托书签订后,如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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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证书的程序篇一:撤销公证书决定书公证处决定书()字第___号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年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经我处于年月日予以公证,发给( )____字第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项公证,行为不可行,因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该合同的各项必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 )____字第号公证予以撤销。
公证处主任(签章)年日篇二: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司发布文号: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司公(90)第46号《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继承权公证书问题。
由于被继承人何妙根的妻子沈云秀和女儿已经在公证处作了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处为何妙根和沈云秀的四个儿子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真实合法,因此,对沈云秀放弃继承权的反悔不予支持,不能撤销继承权公证书。
现何的四个儿子同意将何的遗产转归沈云秀一人所有,可由他们商得其各自配偶的同意后,将继承的房产赠与沈云秀,公证处可为他们办理赠与公证。
二、关于赠与公证书问题。
赠与人沈云秀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四个儿子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公证书,鉴于赠与公证后,当事人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且未实际改变房产的占有使用,因此,可由赠与人发表一份变更原赠与的声明书,连同原赠与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三、关于析产协议公证书问题。
公证处办理析产协议公证书并无错误,因此公证书不能撤销。
但由于赠与人反悔后,经公证的析产协议内容发生了变化,可由原协议人共同发表协议书无效的声明,连同原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公证程序规则》XX年8月1日施行。
第十一章申诉与复议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公证书或者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篇三:撤销公证申请书撤销公证申请书申请人:xx,女,196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西北路211号5号楼3-202室。
电话:被申请人:xxx,女,1963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街68号5号楼2-8. 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撤销XX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办理的声明书公证。
事实与理由:XX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办理公证声明书,声明“xx位于xxxx小区28层d2房产,位于新民路建筑面积122.76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自愿办理到xxx名下”。
该声明书中并未明确声明变更的基础法律行为是赠与或是买卖等方式的物权转让内容。
根据办理公证时的谈话记录反映,双方是借用关系,所办公证是为方便被申请人xxx使用房屋之用。
但被申请人xxx私自利用该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登记领取了房产证。
申请人发现后,为维权数次诉讼,终因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强于公证记录的证明效力,造成诉讼失败。
申请人认为,公证声明书只是房屋借用行为,并未涉及房屋产权的转让,申请人的声明房屋借用真实意思未在公证书中体现。
xxx恶意利用该公证书,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此,申请人特提起撤销公证的申请,请贵公证处依法对该公证予以撤销。
此致!xxxx公证处申请人:年月日篇四:撤销公证申请书撤销公证申请书хх县司法局:本人ххх,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汉族,农民,住хх省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хх号,公民身份号码хххххх。
本人与李хх1系夫妻关系。
1973年我与李хх1结婚至今。
1990年,我丈夫及其三同胞兄弟李хх2、李хх3和李хх4共四家在位于хх县хх路х号处合资兴建一四层住宅,我家分得第二层一套及第一、三层各一间共122.40平方米,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登记证号为“х房权证字第хххх号”,但产权证上仅登记李хх1一人。
自1990年开始,我与丈夫(即李хх1)在хх县хх路х号一直居住生活至XX年。
后李хх1下岗失业,为家庭生计,XX年本人一家自хх县搬回丈夫老家хх省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居住,但丈夫李хх1嗜赌成性,玩世不恭,长年累月不着家,致使夫妻感情严重不和。
XX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兄弟(李хх1和李хх4)串通一气,偷偷复印本人的身份证,并在身份证上伪造本人签名,签署同意卖房等字样。
后两兄弟又并伪造本人的签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本人与李хх1共有的前述房屋转让给李хх4,李хх1将卖房所得房款两万元挥霍殆尽。
XX年,本人始得知两兄弟私下买卖房屋的事实,要求李хх4返还房屋但遭拒绝。
综上所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х房权证字第хххх号”的房屋系本人与李хх1的夫妻共同财产。
两兄弟在本人不知情下,通过伪造本人的签名骗取房产公证书及过户手续。
这种恶意串通、私自买卖房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的所有权益。
恳求领导查处伪造本人签名的房产买卖契约公证手续,给予撤销。
此致хх县司法局申请人: ххххх年х月х日结果:感谢公证科、公证处的重视、核实和查处,并及时撤消公正书。
期望:房管所的过户是以公证书为依据的,公证书撤消了,房产过户也就没了依据!房管所何时还我房子?恳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 1篇五:申请撤销公证执行书申请撤销公证执行书申请人:""",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出生,现住河北省··········。
被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住址:石家庄市··············。
负责人:???,职务:行长。
申请撤销人王会彬与(原中国银行石家庄裕东支行)在二○○四年八月十六日签订了编号为0000-汽-0000号的《中国银行汽车消费贷借款合同》申请人于XX年9月28日前全部还清了贷款,详见证据:还贷明细表,被申请人于XX 年6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XX《"""欠款明细表》石平证执字第019号与事实相驳,均已全部还清了,对此,该公证执行书与事实不符,对此特申请撤销该公证执行书,请依法裁定。
篇二:撤销公证书撤销公证申请书申请人:xx,女,196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西北路211号5号楼3-202 室。
电话:被申请人:xxx,女,1963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xx市xx街68号5号楼2-8. 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撤销XX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办理的声明书公证。
事实与理由:XX年6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办理公证声明书,声明“xx位于xxxx小区28层d2房产,位于新民路建筑面积122.76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自愿办理到xxx名下”。
该声明书中并未明确声明变更的基础法律行为是赠与或是买卖等方式的物权转让内容。
根据办理公证时的谈话记录反映,双方是借用关系,所办公证是为方便被申请人xxx使用房屋之用。
但被申请人xxx私自利用该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登记领取了房产证。
申请人发现后,为维权数次诉讼,终因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强于公证记录的证明效力,造成诉讼失败。
申请人认为,公证声明书只是房屋借用行为,并未涉及房屋产权的转让,申请人的声明房屋借用真实意思未在公证书中体现。
xxx恶意利用该公证书,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为此,申请人特提起撤销公证的申请,请贵公证处依法对该公证予以撤销。
此致!xxxx公证处申请人:年月日篇二: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等公证书的复函发布部门: 司法部公证司发布文号: 江苏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司公(90)第46号《关于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继承权公证书问题。
由于被继承人何妙根的妻子沈云秀和女儿已经在公证处作了放弃继承权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处为何妙根和沈云秀的四个儿子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真实合法,因此,对沈云秀放弃继承权的反悔不予支持,不能撤销继承权公证书。
现何的四个儿子同意将何的遗产转归沈云秀一人所有,可由他们商得其各自配偶的同意后,将继承的房产赠与沈云秀,公证处可为他们办理赠与公证。
二、关于赠与公证书问题。
赠与人沈云秀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四个儿子后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公证书,鉴于赠与公证后,当事人未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且未实际改变房产的占有使用,因此,可由赠与人发表一份变更原赠与的声明书,连同原赠与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三、关于析产协议公证书问题。
公证处办理析产协议公证书并无错误,因此公证书不能撤销。
但由于赠与人反悔后,经公证的析产协议内容发生了变化,可由原协议人共同发表协议书无效的声明,连同原公证书一并交公证处存档。
《公证程序规则》XX年8月1日施行。
第十一章申诉与复议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公证书或者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篇三:撤销公证书的决定书公证处决定书()字第___号____________公司的代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年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合同,经我处于年月日予以公证,发给( )____字第号公证书在案,现查明该项公证,行为不可行,因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该合同的各项必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xxx条的规定,特决定将原来制发的前述( )____字第号公证予以撤销。
公证处主任(签章)年日篇四:撤销公证申请书撤销公证申请书хх县司法局:本人ххх,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汉族,农民,住хх省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хх号,公民身份号码хххххх。
本人与李хх1系夫妻关系。
1973年我与李хх1结婚至今。
1990年,我丈夫及其三同胞兄弟李хх2、李хх3和李хх4共四家在位于хх县хх路х号处合资兴建一四层住宅,我家分得第二层一套及第一、三层各一间共122.40平方米,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登记证号为“х房权证字第хххх号”,但产权证上仅登记李хх1一人。
自1990年开始,我与丈夫(即李хх1)在хх县хх路х号一直居住生活至XX年。
后李хх1下岗失业,为家庭生计,XX 年本人一家自хх县搬回丈夫老家хх省хх市хх区хх镇хх村居住,但丈夫李хх1嗜赌成性,玩世不恭,长年累月不着家,致使夫妻感情严重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