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条件
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认定暂行办法-辽中小企发[2005]17号
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认定暂行办法正文:---------------------------------------------------------------------------------------------------------------------------------------------------- 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认定暂行办法(辽中小企发〔2005〕17号2005年5月10日)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依靠自主技术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特决定开展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的认定工作,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的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三条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是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的定义1、“专”——指采用专项技术或专门工艺研制生产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的新产品、新技术。
2、“精”——指采用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制生产的精密仪器、精密装备、精细化工产品和资源精深加工类的产品或技术。
3、“特”——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比同类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的产品或技术;或用于特殊领域、特殊产业、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或技术。
4、“新”——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新的加工工艺或新材料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或产品。
第五条专、精、特、新产品或技术认定范围1、电子与信息类产品或技术;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类产品或技术;3、新材料及应用类产品或技术;4、先进制造、检测类产品或技术;5、机电一体化类产品或技术;6、航空航天类产品或技术;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类产品或技术;7、环境保护类产品或技术;8、海洋工程类产品或技术;9、核应用类产品或技术;10、其它高新技术产品及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
附件12023年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一、申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企业是在盐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制造业企业。
2. 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3. 企业申报的车间在2023年1月31日前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
二、申报的车间需满足以下条件:1. 智能装备全面应用。
车间应在加工、检测、仓储、配送等环节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全面应用智能装备,推动设备联网,关键重要装备实现远程监控。
通过各类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装备和软件的国产化率进一步提高。
2. 生产物料精准配送。
车间建设仓储管理系统,集成智能仓储装备,并应用条形码、二维码、射频识别、智能传感等技术,实现物料自动出入库;应用智能物流装备,集成视觉/激光导航、室内定位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实现动态配送、自动配送和路径优化。
3. 生产过程实时管控。
推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生产、管理等环节的深度应用,依据生产计划、工艺、资源状态、约束条件等自动生成车间作业计划,通过对资源配置、加工过程等信息的实时采集、可视化呈现和智能分析决策,持续调度和动态优化车间作业,并实现异常事件自动预警、快速响应与自动恢复。
4. 生产信息跟踪追溯。
生产过程广泛采用识别传感、定位追踪、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对车间物料的单件或批次跟踪与防错校验,将生产过程订单、物料、工艺、装备、人员、质量等信息关联标识,实现生产过程信息追溯。
在关键工序采用智能检测设备,实现产品质量的在线检测、自动判读和趋势分析。
5. 能源消耗智能管控。
根据车间实际建立水、电、气等重点能源消耗的动态监控和计量,对高能耗设备能耗数据开展统计与分析,制定合理的能耗评价指标。
对于高能耗车间,应建立产耗预测模型,实现能源的优化调度和平衡预测,有效指导生产作业。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2•【字号】沈政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2日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15〕6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改革和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与制造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突破口,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工程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数量众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扎实推动企业实现智能化转型,完善产业价值链条,着力打造新的增长极,改造提升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全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中国制造2025”的先行区、全国创新改革的示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树立典范。
(二)总体思路。
围绕“一大主题”,突出“两大动力”,推进“三个转变”,坚持“四个发展”,采取“五大策略”,打造“沈阳智造升级中国、沈阳品牌服务世界”的新形象,实现我市“制造强市”的战略目标。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九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九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九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引领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厅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九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内容(一)绿色工厂鼓励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推进绿色工厂创建,绿色工厂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自评价,其他行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自评价(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考附件2)。
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组织本地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自评价(格式参考附件4),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应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
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组织本地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应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条件申报材料
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条件申报材料为了鼓励和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发展,江苏省制定了一系列的遴选条件和申报材料。
下面是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详细介绍。
一、遴选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江苏省;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2年销售收入稳定增长;
4.企业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6.企业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商业声誉;
7.企业负责人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8.企业已获得国家或江苏省的相关荣誉或认证。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3.企业章程、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4.近3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经审计财务报表;
5.企业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6.产品或服务的创新性、竞争力以及质量控制体系;
7.企业的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商标等;
8.相关荣誉、奖项和认证证书;
9.企业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质证明;
10.其他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申报书-V1
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申报书-V1尊敬的评审专家:我们的企业计划申请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资格,以提供创新型商品和服务并提高客户满意度。
下面将详细阐述我们的申报书。
一、行业现状分析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许多传统的制造行业面临着市场萎缩、消费需求低迷等诸多困难。
服务型制造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
它将传统制造业和服务型行业有机结合,通过提供创新性的商品和服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优势我们的企业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拥有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研发能力。
我们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具备快速交付、定制化生产等优势。
此外,我们还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升服务效率。
三、示范作用我们希望通过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向市场展示我们的优势和实力,推广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期待通过示范,能够对其他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引导更多的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方向发展,推动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化和服务化转型。
四、投入计划为了实现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我们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包括:1. 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创新性。
2. 升级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3.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 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加企业的品牌知名度。
五、总结通过服务型制造示范创建,我们将实现从“生产型”到“服务型”的转型,并引领更多的企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我们相信,在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的企业一定能够成功获得示范创建资格,为中国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阅读我们的申报书,并期待您的支持和帮助!。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辽工信科技【2017】227号)和省工信委具体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
申报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试点的单位应符合创新中心组建要求(附件1),并按《辽宁省×××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委。
三、申请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辽宁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建设方案需胶装成册,A4规格,正文仿宋三号字,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附件:1. 创新中心组建要求2.《辽宁省×××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联系人:佟盛联系电话:22720724电子信箱:*****************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2006办公室。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12月6日附件1创新中心组建要求一、牵头单位条件1.发起单位在辽宁辖区注册,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
2.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有先进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高端人才,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撑能力。
加快推动辽宁省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的建议
加快推动辽宁省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的建议作者:郎奎平来源:《辽宁经济》2022年第06期〔内容提要〕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以数字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和基本逻辑,推动数字化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地发展数字经济更是辽宁全面振兴的新机遇、新要素、新空间。
〔关键词〕转型动力路径选择成效体现数字化思维一、辽宁产业数字化发展现状数字经济一般分为四个方面: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字价值化。
国家规划2025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将达到50%,规模超过65万亿。
辽宁“十三五”期间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8.6%,2020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居全国11位,数字辽宁建设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
从数字经济规模看,2020年全国有13个省(市)数字经济规模超1万亿元,8个省市超5000亿元。
辽宁数字经济规模列第15位,占GDP比重列全国11位。
从数字经济增速看,贵州、重庆、福建数字经济增速位列前三位,增速均超过15%;湖南、四川、江西、浙江、广西、安徽、河北、山西等省数字经济增速超过10%;其余省,包括辽宁,数字经济增速在5%—10%之间。
从产业数字化上分析,辽宁具有一定的基础优势、区位优势,2021年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
两化融合基础能力全面增强,企业数字化研发工具普及率73.8%(从15到1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55.2%(从16到15),全国排名上升一位。
培育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13个,累计28个,位居全国第4位。
推动20个项目入选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领域试点示范;建设100个5G+工业互联网试点工厂。
59个项目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累計上云企业9万家,其中工业企业约2万家,沈鼓数字化车间项目等6个上云案例入选工信部典型案例;137户企业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省累计211个,居全国第10位;工业互联网标识二级解析节点数量达27个,居全国第6位。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基本条件(一)供应链管理1.服务内容: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提升,实施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料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数据协同的柔性供应链体系,能够在制造业企业内部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能力的集成对接。
具备企业级的供应链解决方案,能够优化制造过程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
能够使用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有供应链的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
3.综合效益:在生产物流环节形成稳定的供应链服务体系。
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1.服务内容:运用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IETM)等技术,完善设备运输、演示安装、设备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或开展远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对产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信息技术基础。
集成ERP(企业资源规划)系统、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等。
具备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能够通过设备跟踪系统或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
能够开展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提供计量检测、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管理等增值服务。
3.模式创新:在按服务计费模式方面进行了进行了成功探索,能够延伸服务体系,创新产品增值服务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开展了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时间或其他方式计费的创新服务。
4.综合效益:有明确稳定的产品服务对象,能够提供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30%左右。
(三)总集成总承包服务1.服务内容: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某一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基本条件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基本条件(一)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1.服务内容:运用先进技术,完善产品运输、演示安装、产品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开展远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对产品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维护的全过程管理信息技术基础。
具备ERP(企业资源规划)系统、PDM(产品数据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SCM(供应链管理)系统集成能力。
建立运行监测中心和不间断应答中心,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
能够开展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提供计量检测、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管理等增值服务。
3.模式创新:在按服务计费模式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能够延伸服务体系,创新产品增值服务方式,改变传统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开展了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时间或其他方式计费的创新服务。
4.综合效益:有明确稳定的产品服务对象,能够提供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25%左右。
(二)总集成总承包服务1.服务内容: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2.服务能力:能够创新经营模式和营销方式,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具备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
能够通过创新服务融资模式,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已经或正在由设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转变。
3.综合效益:有成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实践,并能够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服务,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25%左右。
(三)定制化服务1.服务内容: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大数据信息采集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信息平台,开展定制化服务。
2.服务能力:具备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能力,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能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的定制服务。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工业节能主管部门: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资源〔2017〕194号),省工信委决定开展2017年辽宁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定工作,为做好我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绿色工厂:优先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等行业,根据工信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附件1),选择一批在绿色制造、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工作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具备能源低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用地集约化等特点的企业进行评定。
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按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选取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评定。
二、申报条件(一)申报绿色工厂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没有发生亏损。
2.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3.企业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4.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5.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
建立相关管理体系,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6.企业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条件的要求。
申报书及随附材料要求.doc
附件2:申报书及随附材料要求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申报单位申报类型□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推荐单位: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表填报说明一、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为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申报主体名称。
推荐单位为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申报书内容:申报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表格、申报书正文和附件。
其中申报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分别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3。
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应的参考提纲。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电子版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
四、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书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电子版请根据所提供的模板进行编辑,其中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
表1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正文参考提纲一、企业概况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
核心产品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情况,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
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
企业研发创新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主要做法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领域(模式),详细介绍服务业务(从经营战略、商业模式、运营方式、信息平台、资源配置、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层面论述企业服务转型的主要思路、重要举措、转型成效)。
三、经验总结总结并提炼企业服务转型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介绍企业在今后三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化转型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所申报的典型模式,说明下一步发展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项目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大区域发展战略” 和“一带五基地”建设部署,通过投融资模式创新和营商环境建设打造政策和环境高地。
坚持优化投资结构、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以重大项目谋划和实施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通过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主要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稳中求进。
加强现有在建及新开工项目的调度与服务,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工,全力稳住辽宁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面。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谋划新项目,为辽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断补充新的生力军。
坚持主体平等。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结合辽宁特点,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机统一,形成扩大有效投资的整体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实际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既要着力解决辽宁高科技产业严重缺乏的结构性问题,又要着力部署一批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城乡建设、文体健康旅游项目,补齐发展短板。
着力改革创新。
坚定不移建设高效优良的投资环境,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破解影响投资进入和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资源配给难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辽政发[1999]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辽政发〔1999〕4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大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备案。
本办法下发后,此前省政府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1999年12月27日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省经贸、财政、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部门组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四条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研究决定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对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考核、审批、复审工作。
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下设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评审委员会,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十一)传统产业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及高效农业新工艺、新技术。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3.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服务型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管理办法(试行)》(黑工信政法规〔2023〕2号)要求,省工信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一)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项目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工业文化赋能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城市主要面向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地级市、县级市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一)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1.共性条件(1)申报主体应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2)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鼓励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市场前景较好,对同业有较大示范带动作用。
(3)近2年(截止2024年3月)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主营业务收入中服务收入要达到一定比重。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1日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为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服务业在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关于制定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特编制《阜新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明了“十四五”期间阜新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服务业领域其他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十四五”时期发展基础与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三五”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特别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全市上下坚持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稳增长、促转型的战略举措,聚焦重点产业抓发展,突出重点项目和载体建设,加强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及组织推进,全市服务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
——总量规模持续增长。
“十三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从2015年的20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259.9亿元,5年年均增长3.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41.2%,提升到2020年的51.5%,占比提高10.3个百分点。
居然之家、万达广场、顺吉上河湾等一批重点服务业项目竣工运营,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8.9亿元。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文:
----------------------------------------------------------------------------------------------------------------------------------------------------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加快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制造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我厅组织开展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修订的《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我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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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辽宁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申报条件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应重视对服务的投入和模式创新,具有明确稳定的服务对象,能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高效化、绿色化的服务,综合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较高,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
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十种模式:(一)工业设计服务。
加强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库,夯实工业设计发展基础。
以企业产品创新和品牌提升为核心,促进企业观念创新、设计创新、技术创新。
加强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功能、新服务应用,面向制造业设计需求,搭建网络化的设计协同平台,开展众创、众包、众设等模式的应用,提供具有市场优势和技术特色的工业设计服务,提升企业在工业设计服务工作领域的能力与效率,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
(二)定制化服务。
加快并完善利用5G网络、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开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三)供应链管理。
合理安排工厂布局,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
面向行业上下游企业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和服务,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发展。
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性服务。
(四)共享制造。
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提供通用化平台型支
撑服务,把生产制造各环节各领域分散、闲置的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
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集中配置通用性强、购置成本高的生产设备,建设能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
(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源,参与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创新认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提升服务。
参与相关标准制定。
积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产业载体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为检验检测服务行业发展树立标杆。
(六)全生命周期管理。
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从管理产品需求、生产规划、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检验检测、故障诊断、维护检修、直到产品回收与再利用以及客户培训、全产业链咨询服务等全链条服务。
围绕提升生产制造水平,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
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七)总集成总承包。
企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发展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八)节能环保服务。
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逐步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从节能诊断、方案设计到节能系统建设、运行等项目。
发展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企业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依靠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高效、精准的开展合同排污管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九)生产性金融服务。
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强化贷款、并购、重组、上市、发债等资本运营,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十)其他创新模式。
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不断催生新型的工业产品,形成新兴业务模式,探索和实践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持续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二、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条件
(一)供应链管理
1.项目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是供应链管理优化建设项目,包括应用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等模式的项目。
包括构建数据协同的柔性供应链体系,在企业间和部门间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能力的集成对接。
实施企业级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优化制造过程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实现网络化协同制造。
建设提升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利用云服务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充分挖掘供应链上下游资源信息,优化和重组自身供应链,将产供销各方的产品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整合在统一系统中运作,建立精准供应链,以实现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企业竞争力。
2.项目绩效: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能够有效衔接各类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切实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和竞争能力,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运营风险。
项目在提升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降低成本方面有明确效果。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
1.项目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是开发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建立设备运输、演示安装、设备调试、客户培训等交付服务体系,建设远
程在线监测/诊断、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体系等。
包括建设产品研发、生产到销售、维护的全过程的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通过设备跟踪系统或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开展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开展计量检测、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管理等增值服务。
2.项目绩效:项目建设后能显著提升企业的服务能力与水平,能够提供高效协同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总集成总承包
1.项目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建设项目。
包括一体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系统设备提供、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某一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项目,以及咨询设计、项目建设、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等,完成“制造+服务”的交钥匙工程,并在项目过程中开展服务融资等模式创新,彰显综合服务水平。
2.项目绩效:项目能够形成有一定核心技术的解决方案,能够有效提升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和客户粘性。
(四)节能环保服务。
1.项目方向和建设内容:主要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通过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服务,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2.项目绩效: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一揽子专业化节能服务,获得可观的服务增值收益。
(五)定制化服务
1.项目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是借助模块化技术、柔性生产线、快速成型、敏捷制造、CAD、CAPP等现代先进制造技术,为客户快速提供高效、质优价廉的定制化产品,快速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实现客户满意度最大化。
2.项目绩效:通过专业的服务为客户实现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增加了产品的边际利润,更满足了客户对产品的功能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同时能够有效提升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
(六)共享制造
1.项目方向与建设内容:主要是通过分时租赁的模式实现生产设备和工具的共享,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聚聚起来,实现产能对接、协同生产。
大型企业开放自身优质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协作、创新、资源、生产等综合性服务,实现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
2.项目绩效:减少闲置产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降低创新创业活动中的成本。
大幅度缩减中小企业生产制造成本,降低产品研发与设计的难度,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条件
分为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两类。
平台必须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
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中,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主要满足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制造企业的创新设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运维、系统解决方案等服务需求。
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具有线下服务的良好业绩。
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支撑本区域或者园区的制造业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务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服务、人才服务、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为服务对象在项目建设、企业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积极成绩。
示范平台作为公共服务平台,旨在完善研发设计、产业技术基础、协同制造、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增值服
务、融资租赁、检测以及制造服务链融合利用、服务价值链协同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支撑制造业企业提升服务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优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有效提升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