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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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赣府厅字〔2022〕43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6日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消费中心城市为统领,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25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餐饮业规模超18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1.6万家,年均净增1700家以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赣府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助力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赋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全域发展更加高效,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明显增强,基本建成支撑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自身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发挥更大作用。

——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在优化顶层设计、引领高质量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标准体系重构、科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引用先进标准的工作机制,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来源。

开展“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赣府厅字〔2022〕49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5月27日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加快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以政府数字化转型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

基础条件不断夯实。

当前,全省政务云资源体系已基本建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构建了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投入使用。

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支付、短信服务等应用支撑平台建成使用。

“赣服通”已成为江西一张靓丽名片,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问题有待破解。

政务外网使用效率不高,部门专网仍然大量存在,政务系统未全面上云,政务云不能满足系统云化需要;部分高频政务数据未共享或共享质量不高,部门业务协同水平整体偏低,一些公共数据尚未归集共享;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尚未建成,5G(第五代移动通信)、AI(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水平有待提升;通过数据共享创新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手段的举措不够,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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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的观看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企业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

既是制造业企业应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产业链高端转型的主动作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重塑制造业价值链,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有效方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要路径。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刻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感谢你的观看主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构建低碳环保绿色工业体系,全面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确保江西工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快速崛起。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中投入和产出的比重。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赣工强省小组字〔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4日关于江西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引导全省上下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带动形成大干项目浓厚氛围,助力工业强省战略实施,保持制造业占比总体稳定,切实稳住、进好、调优全省国民经济,特就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已完成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二、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纺织、钢铁、食品、家具、船舶等重点传统产业,对符合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服务化方向的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三、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企业实施的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择优确定支持对象,按照项目数字化改造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赣府厅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科技计划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进一步加强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着力补齐新型消费短板、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新型消费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一)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探索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社区、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深化虚拟现实(VR)技术应用,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

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依托教育省域网和赣教云体系,完善中小学线上教育资源体系,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

积极推进建立电子处方流转、线上疫苗接种预约服务、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实施线上医保支付等新模式。

提升完善“一部手机游江西”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江西健身步道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

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8•【字号】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2月28日关于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提升装备制造业对各产业的支撑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依托各地现有产业对生产设备的需求或现有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及各种发展契机,推动各地大力引进培育装备制造项目,形成各具特色的装备制造产业。

到2026年,全省装备制造产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支撑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5%左右。

二、特色领域用需求引产业、用资源谋产业、用应用场景换产业,根据现有产业不同特点,分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争取形成具有现有产业特征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

(一)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型。

电子信息、新能源、建材、食品、纺织、医药和家具等产业链着重向上游生产设备延伸,争取就近形成生产设备供给能力。

如在电子信息产业链,针对半导体照明子链,引进培育外延炉、切割机、封装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半导体照明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针对印刷线路板子链,引进培育钻孔机、曝光机、点胶机等生产企业,形成具有印刷线路板特征的装备制造产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赣工信建材字〔2021〕30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江西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现将《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2月31日江西省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4年)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是推动建材工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江西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结合江西省建材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传统产业升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快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省建材工业的推广应用,提高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水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动建材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主体。

充分调动建材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智能制造转型内生动力。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竞争力和安全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链为目标,以锂电、光伏行业为重点,跟踪培育未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延链补链强链,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全省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大力实施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制,进一步补链延链强链,巩固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迈进,培育壮大上饶、宜春、新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支撑,擦亮江西产业崛起新名片,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

到2026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7000亿元,其中,锂电产业链营业收入超过3500亿元、力争达到4500亿元;光伏产业链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力争达到2500亿元。

氢能、钠离子电池、其他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

产业链条不断完善。

锂等关键资源供给保障更加安全有效。

制造环节,长板优势更加巩固、短板弱项趋于减少、协同发展取得实效,形成优势突出、相对均衡、关联合作的发展格局。

应用规模、范围和领域大幅拓展。

产业集群发展成效明显,集聚效应大幅提升。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锂资源采选、锂电池关键材料、锂资源及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领域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在固态电池、亲I 弋高效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化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研发创新体系。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1.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7.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发改委(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我们编制了《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发改委
2017年11月20日附件(略)。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为XX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21〕28号),把握新一轮科技XX 和XXXX带来的机遇,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特制定本行动指南。

本行动指南指导期为2021-2021年,将根据服务型制造发展需要滚动发布。

一、现实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XX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XX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XX服务”转变,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增强XX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我国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但制造业在国际XX分工体系中总体处在中低端,面临着XX 环境约束强化和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问题,主要依靠XX要素投入和规模扩张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发展服务型制造,以创新设计为桥梁,推动企业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和相关金融服务等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能够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XX竞争新优势.发展服务型制造,是顺应新一轮科技XX和XXXX的主动选择.工业化进程中XX分工协作不断深化,催生制造业的服务化转型。

信息化特别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深度应用,加速服务型制造的创新发展。

发达经济体XX证明,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抢占价值链高端的有效途径。

当前,国际XX分工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我国制造业亟需补足短板,实现转型发展。

同时,我国也迎来与全球同步创新的难得机遇,“中国制造XX互联网"的深入推进为服务型制造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和XX技术支持,必须XX制造与服务的协同融合,才能重塑制造业价值链,培育XX发展新动能.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举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XX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XX供给侧结构性XX。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为贯彻《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工信产业字[2021]21号)精神,做好全省服务型制造企业(项目、平台)的培育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建库分企业类、项目类、平台类建立全省服务型制造培育提升库。

二、入库条件(一)已列入全省和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名单的企业;(二)尚未列入全省和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名单的、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申报主体应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3.企业类申报主体应为制造业企业。

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影响,建有服务管理体系,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4.项目类申报主体应为制造业企业,可为委托开展项目的甲方,也可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乙方。

项目应为近三年来围绕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开展的项目,且已投入运营。

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

5.平台类申报主体应为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面向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既可以是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机构),也可以是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机构)。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服务型制造是指以制造业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提供以产品为中心的服务,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创新性、差异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服务型制造不仅仅注重产品本身的制造过程,更注重产品的设计、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提升。

服务型制造的发展已成为当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之一,有助于提升我国产品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为了推动服务型制造的发展,制定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是必要的。

下面,我将从政策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市场拓展四个方面,提出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

一、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的技术升级、标准认证、人才培养等方面。

2.简化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审批流程,提供优惠税负政策,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3.制定服务型制造企业的标准和规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技术创新1.鼓励服务型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研发创新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3.推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发展,提升服务型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人才培养1.建立服务型制造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具备制造与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

2.加强职业教育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扩大留学生的规模,引进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技术的人才,推动服务型制造的国际化发展。

四、市场拓展1.提高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展览会、采购会等活动,拓展国内外市场。

3.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与互联网、电商等平台合作,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的可见度和销售额。

总之,发展服务型制造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企业要加大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入,高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江西“1269”行动计划来了

江西“1269”行动计划来了

江西“1269”行动计划来了为深入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简称“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

主要目标:到2026年,力争实现产业链现代化“1269”目标,即: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电子信息、铜基新材料、锂电和光伏新能源、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航空、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统筹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取得明显成效。

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0112条重点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

坚持整机和终端产品与基础材料、元器件联动,硬件制造、软件开发、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一体发展,促进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聚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半导体照明、汽车电子、虚拟现实(VR)、印制电路板(PCB)等细分产业链,培育集成电路等先导产业链。

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2万亿元。

有色金属产业链。

坚持智能化、低碳化、集群化方向,前端强化矿产资源战略保供、中端提升冶炼和再生金属回收利用等工艺技术水平、后端延伸提升精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战略资源保供和高效化利用,聚力发展铜、钨、稀土等细分产业链。

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万亿元。

装备制造业产业链。

坚持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方向,强化整车、整机与材料、零部件协同,创新引领与应用牵引并重,聚力发展汽车、电线电缆等细分产业链。

鼓励各地依托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培育数控机床、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链。

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力争达到8000亿元。

新能源产业链。

坚持多元互补、有序开发,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强化资源战略保障,提升资源绿色供给、综合利用水平,有序推动产能放大,聚力发展锂电、光伏等细分产业链,培育氢能、钠离子电池和其他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链。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13•【字号】赣府厅字〔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13日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快数智化建设,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为路径,以智能制造为牵引,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为抓手,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兴工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到2025年,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更加有效,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力争达到45%。

数字化服务资源有效满足企业需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查问诊实现全覆盖。

推动1万家以上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3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

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及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转型生态,为加快建设新兴工业强省赋能增效。

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实施路径优化行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重点办),赣江新区经发局:经省政府同意,2024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安排588项,总投资15435.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59.97亿元。

其中,建成投产项目83项,续建项目272项,新开工项目211项,预备项目22项。

现将本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附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项目带动战略决策和“大抓落实年”活动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实施重点项目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为落实“1269”和“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实施。

央企和省属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督促实施,属地申报项目由各地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围绕项目年度建设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年度计划,明确主要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推进的计划任务图,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包保责任、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盯紧时序进度抓过程管理,盯紧堵点难点抓项目推进,盯紧落地落实抓工程建设,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要抓好调度服务,对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准备好各项推进措施和解决方案,凡属各地、各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落实,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解决。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赣府厅字〔2021〕88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0日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创新驱动、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兴赣富民,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力为主线,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为重点,以改革科技体制机制为动力,协同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五链融合”,努力构建一流创新高地、一流创新平台、一流创新主体、一流创新人才、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江西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奋力推动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赣府厅发〔2017〕83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9日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现提出如下措施:一、明确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主攻领域。

(1)人工智能产品。

重点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终端、物联网基础器件等。

(2)智能制造装备。

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智能仪器仪表、智能电网、智能工程机械、智能环保设备等智能化专用设备。

(3)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应用。

重点在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等领域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食品、机械、建材、有色、轻工等行业组织实施“机器代人”。

推动人工智能与农业、旅游、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行业融合创新,支持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深度应用。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若干意见》(X政办〔X〕X号)、《X省加快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资金扶持和奖励实施细则》(X经信服务〔X〕X号)精神,促进我市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创新推进。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推进产业链细分,创新分离模式。

重点鼓励企业走集团化经营道路,使分离后新设的生产性服务子公司在依托原有业务基础上,逐步向行业、社会提供服务,最终发展成为第三方生产性服务企业。

2.企业自主,政府引导。

在坚持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政府重点做好引导工作,各部门协调推进,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调动政府和企业双方的积极性。

3.试点示范,分步实施。

在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过程中,要按照“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工作方法,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服务配套的水平和层次,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4.突出主业,注重实效。

从企业实际出发,采用自行组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企业等模式,将内部非核心业务分离。

二、发展目标1.制造业主辅分离方面。

到X年,力争30家以上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剥离非核心但具有相当比较优势的服务环节设立独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专业化社会服务。

2.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

到X年,培育30家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5个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新认定1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1.分离发展科技研发业务。

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实行查账征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龙江”,聚焦深入做好“三篇大文章”,全链条抓实”五头五尾”,坚持质量第一、以质取胜,坚持“无中生有”“有中生新”,鼓足干劲、奋勇争先、跳起摸高,找准突破口、加快补短板、打好组合拳,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赋能升级传统优势产业,着力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实现结构、规模、速度、效益有机统一,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以高质量、高效益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延伸发展配套服务链,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促进石油石化、钢铁、矿产等企业发展配套服务链。

积极拓展制造服务业链条。

以提升制造创新能力为导向,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开展设计、安装、监测、维护、金融等服务,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系统集成服务。

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服务。

鼓励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支持电力装备、重型装备、海洋工程等制造业骨干企业,积极承接国际国内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建设一移交(B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建设一拥有一运营(BOO)、交钥匙工程(EPC)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优先发展柔性化服务。

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制造业企业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加快实现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不断提升咨询服务业层级。

发挥地缘优势和俄语人才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面向俄罗斯和东北亚的商务信息、法律、咨询、翻译等服务业,打造全国对俄开放的综合信息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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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院《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促进我省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制造业企业从主要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企业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

既是制造业企业应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产业链高端转型的主动作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重塑制造业价值链,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选择,是有效改善供给体系、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有效方式。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要路径。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刻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构建低碳环保绿色工业体系,全面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确保江西工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快速崛起。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中投入和产出的比重。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突出特色,重点突破。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江西实际,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

优选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定制化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等领域,率先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

针对价值链延伸和提升的关键环节,在重点领域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以点带面,全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形成合力,引领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任务要求,以服务型制造示范激发创新驱动力,不断提升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水平,逐步实现与工业强省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创新引领贯通发展。

着力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建设一批设计服务能力强,服务模式新的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基地、示范城市。

基本形成贯穿产业链的工业设计产业体系。

——示范成效显著提升。

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

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比例明显提升。

——支撑体系加速构建。

服务型制造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成。

企业对服务型制造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到2020年,力争培育5个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遴选50个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其中,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5%左右。

力争建成2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个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

四、主要任务按照《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要求,重点推进下面“十项任务”。

(一)加快制造业创新设计发展发掘工业创新设计在制造业的先导作用,引导制造业企业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服务等领域不断增强设计理念和能力,创新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服务模式,形成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

鼓励制造业企业积极组建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培育“第三方设计企业”和社会创客;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成立面向制造业的工业设计专门机构;适时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设计公司。

营造江西良好的工业设计环境,支持面向省内制造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共享研发资源,促进成果转化。

定期举办以工业设计为主题的发展论坛和工业设计大赛。

围绕我省新制造、新服务、绿色、智慧、分享五大新经济领域,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设计模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设计能力。

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一批工业设计基地、工业设计特色产业园区、工业设计专业化创客小镇、工业设计示范城市,不断完善工业设计产业在全省的集群配套布局。

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实施好江西创新驱动相关工程和重点创新产业升级工程,打造一批为节能环保、有色冶炼、中医药制造、新型建材、石化、航空航天、LED、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服务的创新平台和载体。

(二)推广定制化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建立与客户在线沟通信息体系,增强柔性制造能力,开展定制化服务。

大力支持日用消费品、服装、家居等行业企业设立个性化定制平台、客户体验中心或在线设计中心,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推动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建立面向社会的专业设计平台,开放共享重点产品数据库,提升产品的模块化设计、柔性化制造、定制化服务能力。

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等第三方企业通过采集服务信息,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企业生产物流管理能力,鼓励制造业企业拓展信息通信技术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应用,采用供应链管理(SCM)等先进管理理念和组织方式,强化制造业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促进供应链中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协同整合,建立健全制造业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提高物流活动数据化程度。

鼓励建立以核心企业为龙头、配套企业为基础、战略合作为驱动的供应链联盟,支持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行业面向上游,纺织、轻工、钢铁、有色冶炼、石化、建材、医药等行业面向下游,开展供应与库存管理服务。

积极推广互联网集中采购,上下游企业全流程仓储管理,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提升计划、调度、运作、监控能力。

针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生产物流活动,鼓励企业加强系统设计,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建设面向客户订单的供应链管理模式。

培育、壮大一批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进园区行动,打造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四)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实施网络化协同制造工程,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低成本、高可靠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增强信息化方案设计、系统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CAAP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PDM产品数据管理技术、CPC协同产品商务技术,实现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子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制造。

支持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突破资源约束和空间约束,实现企业间协同和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

大力推进关键设备、信息基础设施等分项工程,搭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的云制造生态圈,加快制订面向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协同制造技术标准及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服务规范。

(五)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引导制造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商业模式创新,在信息技术、研发设计、能源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

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

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政策信息,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

充分发挥省服务外包企业协会作用,推动制造业企业抱团发展,承接高端服务外包业务。

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外重点展会,帮助企业对接国外客商,进一步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创品牌扩规模。

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集成服务水平高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六)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引导制造业企业从产品需求分析到淘汰报废或回收再处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PLM)。

鼓励企业集成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获取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数据信息。

重点支持工程机械、新型电子、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制造、医疗健康、通信设备等领域企业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通过设备跟踪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远程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鼓励专用设备和消费品发展直接面向用户、按流量或时间计费的租赁服务模式;发展面向制造全过程的认证认可计量检测等服务,推动认证认可计量检测服务融入产品设计环节;完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医疗器械以及部分机电化工类(发动机、蓄电池、轮胎等)产品的售后维修体系和旧件回收体系。

重点培育汽车发动机再制造生产企业,探索制定汽车、工程机械等再制造标准体系。

(七)总集成总承包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集中整合资源优势,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

支持领军制造业企业及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发挥专业优势,增强市场调研、产品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系统控制、成套装备、运营维护等业务的系统解决能力。

推进取得资质的企业在新型电子、有色冶炼、航空航天制造、节能环保、光伏、矿山机械、先进电气装备等重点领域,提供工程总承包、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服务。

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努力打造国际级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带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智能装备整体发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利用保险服务功能,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八)合同能源管理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加强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重点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在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石化、化工、电力等行业,开展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鼓励高效电机、节能锅炉(窑炉)、LED、低温螺杆膨胀发电机组等高效节能产品的制造企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项目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综合节能服务水平。

加快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提升全省能源计量服务能力。

(九)创新信息增值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基于工业大数据的产品和信息服务创新,为用户提供协同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挖掘等信息服务;发展工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等新模式,建立在线采购、产品销售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拓展产品增值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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