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库存成品的处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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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对重新评审的呆滞库存成品的处理评审,相关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 内给出评审确认意见,提报总经理批准。并由物控中心通知相关部门、制 造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7.7 呆滞成品经确认后物控中心即可转为跟催责任部门进行作业处理,并 由财务核算物料金额。按《呆滞库存成品清单》将呆滞成品隔离及办理分 帐管理手续,并作好标识放入待处理区。 7.8 呆滞成品处理完毕,由物控中心将处理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7.9 造成呆滞成品的部门应对原因进行分析,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交 改善报告。 7.10 经确认产生呆滞库存成品责任时,由总经理交办指定部门处理。 第四章、说明及附件 8.0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执行。 8.1 本规定及操作流程归管理部解释。
成品仓库库存成品存放超出公司规定存放周期的即为呆滞库存成品。 3.1.1 产品分类表
序号
成品类别
存放周期
判定
备注
1
马氏体
≥6 个月
呆滞
2
奥氏体Leabharlann Baidu
≥12 个月
呆滞
3
焊丝
≥3 个月
呆滞
3.2 本公司对呆滞库存成品的判定及处理方式
①改制 ②降价 ③待用 ④报废 ⑤其他
第二章、职责
4.1 物控中心
a)负责《呆滞库存成品汇总分析报表》的编制及申报。
呆滞库存成品的处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减少本公司库存成品积压,规范呆滞成品处理过程,建立合理有效 呆滞库存成品评审管理机制,促进呆滞库存成品的处理力度,调配呆滞库 存成品所产生的资金占用、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与流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控中心成品仓库呆滞库存成品的控制与处理全 过程。 3.呆滞品定义 3.1 呆滞库存成品定义
a)负责给出因呆滞库存成品需要改制的技术工艺处理方案,在评审通 过以后以技术工艺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
b)负责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 4.4 营销部
a)负责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方案的评审。 b)负责批准后的呆滞成品外部联络和处理工作。 4.5 生产部 4.5.1 生产计划 a)负责向营销部确认其因超出规定时限所造成呆滞库存成品的处理方 式。 b)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整体工作的规划实施。 4.5.2 制造分厂 a)负责按照呆滞成品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实施; b)呆滞库存成品消化使用过程的全程实施并做好记录及上报。 4.5.3 生产部外协加工 a)负责按照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实施。 b)呆滞库存成品处理过程中与外协加工厂之间的沟通、协调及返工回 厂时间的跟进等。 c)协助财务对发外加工费用的确认和结算。 4.6 财务部 a)负责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方案的评审。 b)负责公司内部处理或对发外加工费用的确认和结算。 c)负责对各部门(中心)产生呆滞库存成品的金额考核。 第三章、管理程序 5.0 呆滞库存成品处理原则 5.1 以公司利益为本,对客户负责为准则。
附件:
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流程图
物 控
开始


质 量
不合格
技 术
呆滞品标示及申报
呆滞品清 单
判定是否
质量评审
合格
技术评审
判定是否使用 或其他

务 、
呆滞品

报废单





呆滞品处 理会签单
参与方案 评审部门 会签
呆滞品原 因分析与 报告
呆滞品金额 核算


报废
降价
改制
待用




同意

总经理核准

结束 相关部门处理 退回
b)呆滞库存成品的仓储管理及发外相关业务操作。
c)组织召开呆滞成品处理会,讨论解决仓库呆滞成品问题。
4.2 质量部
a)负责呆滞原因、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
b)负责对呆滞库存成品的品质分类,定义为:
①可用待改制品、②可用待用品、③可用降价品、④报废品等。
C)按照技术要求,负责本公司自行改制、呆滞库存成品外协加工的质 量检验及所有呆滞库存成品使用过程的监控。 4.3 技术部
5.2 呆滞库存成品处理由物控中心成品仓库申报,经生产部、技术部、营 销部、质量部、财务部评审并确定可行性处理方案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实 施。 5.3 呆滞库存成品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 5.4 对于仓库呆滞成品,各部门可向物控中心成品仓库提出呆滞成品处理 提案或建议。 5.5 提案或建议在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审批后,即可对呆滞成品进行处理。 5.6 呆滞成品处理流程图(附件) 6.0 呆滞成品的仓库管理 6.1 成品仓管员对于呆滞库存成品进行分类、分区放置、并标识清楚,以 便于呆滞成品的保存及处理。 6.2 对于需使用的呆滞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检验依据为 下发的相关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于检验不合格但是但仍需使用 的呆滞成品,须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6.3 成品仓管保管员于每月 15 号,根据呆滞库存成品的定义将呆滞成品 以报表的形式报物控中心成品仓库主管。 6.4 成品仓管主管接到呆滞成品处理申请后,应作为特殊物料进行备案, 并按照要求提交分析报告,经物控中心主任审查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呆滞 库存成品清单》并提请呆滞库存成品评审。 7.0 部门协作处理及流程描述 7.1 呆滞库存成品处置应每月组织一次评审清理工作。 7.2 物控中心成品仓库负责每月编制《呆滞库存成品清单》并于每月十五 日前提交到相关部门确认发起后续评审、处理方案及推动。 7.3 相关部门在收到《呆滞库存成品清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处 理意见并由物控中心整理汇总,形成评审意见初稿。 7.4 评审意见完成次日,《呆滞库存成品处理报告》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总经理审批。 7.5 通过审批的,按程序流转处理至结束;未通过审批的,财务部自收到 审批意见当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成品进行重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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