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党员先锋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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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党员先锋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XX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和《XX年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局机关开展争当“党员先锋”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经常性工作。通过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成果展示和评树“党员先锋”等方式,做好“典型引路”工作,形成“一个党员一面旗”的氛围,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感,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岗位、争当先锋,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转变作风、带头争创佳绩,争当党员先锋模范。
二、主要内容
开展争当党员先锋活动,以争当“五个先锋”党员为主要内容。一是做勤奋好学先锋。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以致用;认真钻研文化知识和业务
技能,成为本岗位或本专业的骨干、专家。二是做争创佳绩先锋。锐意进取,勇于在工作上创新,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做服务群众先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心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尽心尽力为群众为基层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做遵纪守法先锋。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勤政廉洁、恪尽职守。五是做弘扬正气先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普遍认可和好评。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各支部要认真按照要求,通过组织党员学习交流活动的内容和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
想,制定支部实施方案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公开承诺。各支部组织党员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提出争当党员先锋的具体计划和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事项,作出承诺、接受监督。承诺的内容,要依岗承诺,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3.交流展示。适时对各支部开展争当党员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调度,通过举办处室内交流展示和机关大厅宣传栏、山东地税党建页宣传等形式,进行经验交流,年底在全机关集中开展活动成果展示、评比。
4.培养推荐。各支部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岗位练兵、专业竞赛、工作创新等活动,在本支部做好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工作,并积极推荐好典型。
5.总结表彰。年底前,局机关对开展争当党员先锋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展示和评比,评选表彰5名“党员先锋”,评出的“党员先锋”在竞争上岗、评先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加分。在局机关设立“党员先锋”岗标识,进行亮牌示范,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每个支部择优推荐1名党员先锋候选人,填写《局机关‘党员先锋’推荐表》、撰写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制作事迹展示的ppt,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审核。成果原件及说明成果价值的有关资料原件一并报送。
2.上展示。所有申报的候选人事迹均放置局机关内“山东地税党建”栏目进行展示,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和评议。
3.组织评审。一是支部初评,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浏览的基础上,对每个候选人进行打分,最高分值为10分,按分数依次取前10名,定为初选人员。二是评委评审。外聘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山东财经大学等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由7位评委参加的评审组,于本年度12月中旬前对初选人员进行评审。评委审阅个人事迹材料,观看参评人员的ppt展示,然后进行量化打分,最高分值为10分。以上两种打分评审方式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以合计成绩为最终得分,按总分取前5名。
4.机关党委会审定。机关党委将评审后的候选名单提交机关党委会审定,确定党员先锋名单。
5.公示。机关党委将机关党委会确定的党员先锋名单,在局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