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固定资产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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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固定资产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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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固定资产出租合同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固定资产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物)及其权属情况如下:

1、地上建筑物。位于,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

2、其他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位于无,具体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二。

附件一、二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付乙方和

乙方交还该租赁物时的验收标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暂定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起算时间自甲方交付租赁物开始计算。

第三条租赁用途

租赁物用途为。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物第一年度租金总额为¥(大写人民币整),第二年度租赁金总额为为¥(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各期间租金明细金额如表1所示:

表1:租金明细表(单位:元)

租赁期间年租金月租金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2、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按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度(年度/半年/季度)届满前7日支付下年度(年度/半年/季度)的租金。付款方式为:转账。

收款人全称:

账号:

开户行: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元(大写人民币)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乙方不得拖欠甲方租金与保证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双方接收本合同所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物的现状进行出租。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了租赁物的权属、质量、外观、内部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等实际状况并不持任何异议。甲方交付租赁物给乙方时,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拒绝接收,也不得对租赁物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提出异议。乙方因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乙方是自然人的,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乙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由甲方复印留存,乙方在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证明复印件为乙方提供,与原件一致且承诺是真实的,甲方留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1、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时,在核实乙方租赁资产期间未欠水电、卫生、物管等相关费用或无违约行为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不计付利息)。乙方存在违约、侵权或欠费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欠费或损失赔偿金后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不退还保证金。

2、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被解除、撤销或宣告无效,下同)或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不予纠正,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收相应金额,扣收后不足部分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2)逾期未交纳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条约定的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3)违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条第3项的约定;

(4)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

(5)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6)其他损害或足以损害甲方权利的;

(7)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8)存在其它违约或侵权行为的。

3、甲方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后,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要求乙方补足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补足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第四条租赁物的保险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承租方应对租赁物□办理/■不办理保险。办理保险的,应在保险单或保险合同上将甲方列为被保险人和唯一受益人;保险期不得短于租赁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经甲方认可的租赁物现市值;保险单不得含有任何有损甲方权益的限制性条款;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保险单或保险合同正本由甲方收存。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费用

本合同生效后,租赁物所涉及的水、电、气、光纤、电信、看护、物业管理等乙方承租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不得拖欠。

第六条租赁物的修缮与使用

1、租赁期内,租赁物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因维修租赁物期间影响其正常使用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进行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租赁物实施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收回租赁物:

(1)在土地上修筑新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挖损、破坏土地;

(3)改变或损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观、结构,对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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