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李保军四川大学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普遍语法的基本理论,逻辑问题以及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来探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状况和作用。
关键词:普遍语法;逻辑问题;可及性;影响一、普遍语法简介1965年,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在其著作《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中首次提及“语言普遍现象”,作为“生成语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UG(普遍语法)由一系列原则构成。
原则固定不变,确定了人类各种语言内在的共性,为各种语言所遵守。
参数则决定不同语言的个性。
UG是儿童学习语言前的初始状态,接触语料后使原则的参数得以设定,产生一个具体语法(PG),称为核心语法。
1981年,乔姆斯基在著作《管辖与约束论集》中提出“原则与参数”理论,对“普遍语法”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拓展。
1993年,乔姆斯基提出最简方案模式(MP模式),核心是对“原则与参数模式”中的结构和转换作进一步简化和抽象化,使整个模式不再有任何冗余的层次和操作,并能更合理地解释儿童在短时间内掌握母语的事实。
二、二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普遍语法提出的理论依据之一在于解释儿童母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
那么二语习得中是否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White提出,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成人二语习得者所接受的语言输入非常有限但仍然有很多习得者最终能够成功习得第二语言。
因此成人二语习得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类似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然而,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因为二语习得者已经掌握的母语可能也会起作用。
这样一来,要充分说明二语习得受到普遍语法的制约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二语习得中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2)二语习得者的某一语法特征既不是仅仅通过观察二语输入也不是通过二语输入及非特定领域学习原则更不是受母语迁移影响就可习得。
这就说明二语习得者可以重新设置普遍语法的参数值,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可及。
三、普遍语法可及性的三种观点对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基于实证研究有许多不同的理论假设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者完全可及(Full Access)。
答案二语习得
主观:健全的大脑、语言器官;客观:一定的语言环境。
两种语言习得都是主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B、两种语言习得都是为了培养语言的交际能力。
C、两种语言习得都必须掌握语音、词汇、语法等要素和受文化制约的语用规则,都必须形成一定的听说读写技能D、两种语言习得大体上都经过感知、理解、模仿、记忆、巩固和应用阶段。
(2)不同点:A、习得动力不同:儿童是出于本能、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成人动机等多方面B、习得的环境和方式不同:儿童是在天然语言环境中习得的,充满感情、有丰富体势语,体现 i+1 式特点的“照顾式”语言,是以交际活动的参加者身份在真实交际中运用第一语言;成人在课堂中习得要从学发音、基本的词汇和语法开始,进展取决于教学计划和老师的指导,缺少真实的交际环境。
C、习得的过程不同儿童从接触实际事物开始,同时建立有关概念(包括时间、地点、空间等)。
语言能力与思维能力同时发展;成人要学一种新的表达方式,要经过第一语言的思维,借助已有的系统知识和经验来帮助习得第二语言,有时有益,有时干扰。
D 文化因素的习得不同儿童通过交际自然习得语言的同时也自然习得了文化和社会价值;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特别是在非目的语环境中,如果没有专门安排则不一定能同时习得该目的语文化,而且不同文化之间还可能产生文化冲突。
E 主体的生理、心理特点不同第一语言习得过程伴随着学习者的认知、情感、生理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第二语言习得则是在上述变化基本完成以后进行的,两者习得的条件也不同。
成人第二语言习得的特殊规律需要进行充分研究。
2、一个成功第二语言学习者的特点成功的第二语言学习者应该做到: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目标,有较强的学习动力,有浓厚的学习兴趣,有克服困难的毅力。
2.积极用所学的语言进行交际,不怕犯错误,也就是“脸皮厚”,“不怕丢丑”。
3.在课堂上积极主动,不但注意语言的功能,同时也注意语言形式,语法概念清楚。
在初级阶段,不随便捏造没有听过见过的句子,善于猜测,而且准确率较高。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作者:李保军来源:《北方文学》2019年第05期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普遍语法的基本理论,逻辑问题以及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来探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状况和作用。
关键词:普遍语法;逻辑问题;可及性;影响一、普遍语法简介1965年,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在其著作《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中首次提及“语言普遍现象”,作为“生成语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UG(普遍语法)由一系列原则构成。
原则固定不变,确定了人类各种语言内在的共性,为各种语言所遵守。
参数则决定不同语言的个性。
UG是儿童学习语言前的初始状态,接触语料后使原则的参数得以设定,产生一个具体语法(PG),称为核心语法。
1981年,乔姆斯基在著作《管辖与约束论集》中提出“原则与参数”理论,对“普遍语法”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拓展。
1993年,乔姆斯基提出最简方案模式(MP模式),核心是对“原则与参数模式”中的结构和转换作进一步简化和抽象化,使整个模式不再有任何冗余的层次和操作,并能更合理地解释儿童在短时间内掌握母语的事实。
二、二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普遍语法提出的理论依据之一在于解释儿童母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
那么二语习得中是否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White提出,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成人二语习得者所接受的语言输入非常有限但仍然有很多习得者最终能够成功习得第二语言。
因此成人二语习得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类似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然而,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因为二语习得者已经掌握的母语可能也会起作用。
这样一来,要充分说明二语习得受到普遍语法的制约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二语习得中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2)二语习得者的某一语法特征既不是仅仅通过观察二语输入也不是通过二语输入及非特定领域学习原则更不是受母语迁移影响就可习得。
这就说明二语习得者可以重新设置普遍语法的参数值,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可及。
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题及对外语教学的启示_黄杨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14卷 总第66期)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No.6 2012(Vol.14 Sum No.66)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题及对外语教学的启示*● 黄 杨(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 要: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概述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完全可及、不可及、部分可及以及间接可及,但这几种观点均无法完全反映二语习得的全部事实。
事实上,不存在普遍语法是否可及的问题,普遍语法是恒定的,它在二语习得或外语学习中以某种方式起作用。
因而,在外语教学中,教师应重视语言输入以及某些具体的语法现象和文化知识,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学习外语。
关键词:普遍语法;第二语言习得;外语教学DOI:10.3969/j.issn.1009-4458.2012.06.052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58(2012)06-0132-02一、引言 在20世纪80年代,Chomsky提出普遍语法由一套原则与参数系统构成,以期揭示人类语言共有的属性,解释人类语言知识或能力的本质。
该理论目标引起了二语研究者的兴趣。
人们开始在普遍语法的框架下探讨二语问题(Thomas 1991,Gregg 1996,White 2003,戴曼纯1998,王文斌2001a,2001b,等等.),而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是否可及是其中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主要论述学界关于普遍语法可及性问题的几种主要观点及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讨论普遍语法对我国外语教学的启示。
二、学界主要观点 1.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过程中完全起作用(The complete accessview)该观点认为二语学习者所拥有的语法知识仅仅依靠语言输入无法习得,他们能够直接运用大脑中固有的原则和参数(包括母语中尚未体现的某些原则和参数),能够获得与本族语者相当的第二语言能力,不存在阻碍习得的关键期(Dulay&Burt 1974,Flynn 1984,1987;Krashen1981,etc.)。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
“参数”则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 如方向参数、话题参数、隐含pro参数等。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的关系
目录
• 1.参数理论
• 2.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假说 2.1 不可及假说 2.2 完全可及假说 2.3 间接可及假说
• 3. 存在问题 • 4. 结语
1. 简介
1.1 普遍语法
乔姆斯基认为普遍语法是人脑生来就具有 的一种能迅速习得语言的特殊机制。它是 一种无意识潜在的知识, 无需通过学习而存 在于大脑中,决定着人类语言的现有面貌。 正是这种机制, 才使 笨人也学会交谈, 最聪 明的猴子也不能讲话。
2.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假说
2.1 不可及假说
不可及说认为普遍语法不决定第二语言习得,因为 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和小孩子习得第一语言有着 本质的不同。在他们看来,第一语言习得者使用的 是语言习得机制, 而二语言学习者使用的是一般性 学习策略。他们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最有说服力 的就是语言习得临界期一说。
在习得过程中, 语言环境所能提供的只是目 的语语料刺激, 而对习得起决定作用的仍然 是这种机制。凭借这种机制, 人们便可以从 有限的语言刺激中迅速内化目的语语法, 同 时产生无限的语言输出。
1.2 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
普遍语法由“原则”(principle)和“参 数”(parameter)构成。
PG=α · UG PG: particular grammar
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贡献
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贡献
诺姆·乔姆斯基是现代语言学领域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的理论和研究对语言学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下是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几项主要贡献:
1.生成语法:乔姆斯基最著名的贡献是在1950年代提出
的生成语法理论。
这一理论颠覆了当时主流的行为主义语言学观点,强调了语言的内在结构和普遍性。
生成语法理论认为,所有人类语言都基于一个共同的、固有的语法结构,这一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一部分。
2.普遍语法:乔姆斯基提出了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的概念,这是一套内置于人类大脑中的语言规则和原则,使得儿童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仅凭有限的输入就学会其母语的复杂系统。
普遍语法理论强调了语言学习的先天性,对理解语言习得和语言的认知基础提供了新视角。
3.语言与心智:乔姆斯基的工作强调了研究语言与研究人
类心智之间的紧密联系。
他认为语言是心智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研究语言,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人类的思维过程。
4.政治活动:虽然这不直接关联到语言学,但值得一提的
是,乔姆斯基还是一位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和评论家。
他的政治工作虽与语言学研究不直接相关,但展示了他作为公共知识分
子的多面性。
乔姆斯基对语言学的贡献深远,并引发了广泛的学术讨论和后续研究,确立了他在现代语言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语言普遍性与语言习得
语言普遍性与语言习得人类语言习得存在诸多共性,而语言普遍性理论能对语言习得共性作出很好的解释。
本文基于普遍语法和类型普遍性,分别从内在和外部解释了一语与二语习得的本质心理过程和认知过程。
标签:语言普遍性普遍语法类型普遍性一语习得二语习得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在经历了对比分析(Contrastive Analysis)、偏误分析(Error Analysis)之后,又提出了语言普遍性理论,为二语习得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
应用于语言习得研究的语言普遍性理论主要有Chomsky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G)和Greenberg的类型普遍性(Typological Universals)。
一、语言普遍性普遍语法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UG理论认为,正是因为有普遍语法的存在,人类各语言之间才表现出了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
例如,每种语言都有一种区分疑问句和陈述句的语言手段,而且标示一般疑问句有三种基本方法,大多数语言都有其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
以英语、法语和汉语的一般疑问句为例,它们或者保留陈述句的句法形式,改变语调,如例(2);或者改变句法,如主语与动词颠倒等,如例(3);或者把外加的词和词组添加到基本陈述句形式上,如例(4):(1)a.英语:You want to buy a new pencil.(降调)b.法语:Tu veux acheter un nouveau crayon.(降调)c.汉语:你要买一支新铅笔。
(降调)(2)a.英语:You want to buy a new pencil?(升调)b.法语:Tu veux acheter un nouveau crayon ? (升调)c.汉语:你要买一支新铅笔?(升调)(3)a.英语:Do you want to buy a new pencil?b.法语:Veux-tu acheter un vouveau crayon?c.汉语:是不是你要买一支新铅笔?(4)a.英语:You want to buy a new pencil,don’t you/right/what?b.法语:Tu veux acheter un nouveau crayon,n’est-ce pas ?/ Tu veux-ti acheter un nouveau crayon ?c.汉语:你要买一支新铅笔吗?/你要买一支新铅笔,是不是?/你要不要买一支新铅笔?不仅如此,关系从句的表达方式、否定结构等,人类各语言也大致相同。
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在儿童二语语音习得中的体现
儿童有 自 我纠错的语言能力 ,首先 , 儿童得到的错误语言输入很 少 , 他们就不应该知道那样说就是错的 ; 另外 ,儿童 自己偶尔犯了语 言错 误 ,大人也很少专门指出这些语 言错误 ,儿童 自己逐渐地纠正了 自己 的语言错误 。由此看来 ,儿童大脑里 面通过生物进化慢慢地具有 了一 些简单抽象的语言规则 , 从 而能够 自 我修复语言 ,在很短的时间内达 到较高的语言水平。 3 普遍语法在二语语音习得上的可及性 乔姆斯基提 出的 “ 普遍语法”只是针对人类 对母语 的习得 , 在他 提出此理论后 ,有大量的语 言学家就普遍语法是否适用于二语 习得进 行 了研 究 ,并 提出 了三种 完全不一样 的结果 , 分 别是 :可及 ;不可 及 ;部分可及。以上语 言学 家主要研究 了不 同语言的词汇及句法 , 语 言的词汇及句法在不同的语 言体 系里 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 , 研究 的角 度和方法不一样就会 导致研究 的结果不一致 ,也就不能对二语 习得策 略提 出可供借鉴的理论 和方法 。乔姆斯基 的普遍语法论 述的是不 同语 言所具有的共同的语 言规则 ,笔者认为语音是语言的一个 重要组成 , 而且也是二语教学中的起点 。为什么在儿童学习二语比成 年人学 习得 更地道?其实这里 的地道也主要是指发音的地道 。 本文 以中国儿童学 习英语语音为例 ,来论述普遍语法在二语语音 习得 中是否可及。中文和英语两种语言文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体 系, 但在语音上却有相通 之处。音 素是语音 的最小单位 ,英语的音 素有4 8 个 ,其 中元音音素2 O 个,辅音音素2 8 个 。发音时声带振 动 , 气流在通 道上不受发音器官阻碍的音素 叫元音 。虽然元音音素和中文拼音不能 对应 ,但中国英语学 习者对这些元音能够准确发音 。辅音是指发
一 一
UG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
《当代语言学》第6卷2004年第4期340-349页,北京UG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Ξ曹合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麦涛华南农业大学提要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问题一直是生成语法学派二语习得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本文对这一方面相关研究作综合性概述。
文章首先介绍在这一问题上的几种主要观点,然后讨论这一问题所引起的争论及争论的焦点,最后介绍并探讨在最简方案框架下的尝试性研究。
关键词 普遍语法第二语言习得原则-参数法语言官能1.引言目前在第二语言习得领域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试图用Chomsky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 G)来研究和解释二语习得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Chomsky研究语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释人的语言知识或能力是什么,人类是如何习得这种语言知识或能力的。
这样一个理论目标显然很容易引起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者的兴趣。
对此我国的学者也展开了探讨与研究(戴曼纯1998;王文斌2001a,b)。
由于Chomsky的理论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所以将之应用于二语习得研究,也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因而也就必然存在各种争议。
其中一个关注点就是U G在二语习得中究竟起不起作用,如果起作用,其程度又如何。
我们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对此问题作一综合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2.几种主要的观点2.1U G在第二语言学习中直接或完全起作用持这一观点的人(Flynn1984,1987;Dulay and Burt1974;Krashen1981)认为第二语言学习者能够直接运用U G原则,而且可以在不必参考母语参数值的情况下重新设定参数(Cook and Newson1996);语言的基本原则和参数是大脑中固有的,通过第二语言的输入,学习者利用U G获得与母语能力(Ss)相当的第二语言能力(St)(如图1所示)。
这一观点在Flynn (1984,1987)所提出的参数设定模式(parameter2setting model)中得到体现。
普遍语法理论对第二语言习得的影响研究综述
校园英语 / 语言文化普遍语法理论对第二语言习得的影响研究综述西安医学院/周密【摘要】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本来是用于儿童的母语习得也就是第一语言的习得中的,但近年来很多学者提出其“普遍语法理论”同样适用于第二语言习得。
本文对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作了相关的介绍,主要研究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在第二语言教学中是否可及的问题,并对前人的相关成果作了研究综述。
【关键词】乔姆斯基 普遍语法理论 第二语言习得 可及性一、 普遍语法理论乔姆斯基在《语言与心智》一书中提出的,即(Universal Grammar)简称为(UG)。
文中他假设“儿童自出生后,大脑与生俱来拥有的一种独特的习得语言的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简称为(LAD)”。
乔姆斯基本人对普遍语法(UG)是这样论述的:“人的大脑在结构上是一个模块化的系统,由相互作用又各具特色属性的子系统构成,而语言官能就是其中的一个专门负责语言学习和使用的子系统,与大脑的其他系统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作用。
而语言官能又包括具有不同特征的子系统,如语音、语义、句法和形态等。
”二、 第二语言习得受普遍语法影响的三种假说1.普遍语法直接可及说(direct access)。
这种观点认为,“语言的基本原则和参数是大脑中固有的,通过第二语言的输入,学习者利用普遍语法(UG)获得了与母语能力相当的第二语言能力”。
支持这一观点的实证研究有:Cook and Newson(1996)认为“二语学习者可以直接利用普遍语法,不用参考母语的参数值,二语习得者需要做的就是按照普遍语法重新设置参数,而学习者的语言是由普遍语法(UG)确定。
他们能够直接运用普遍语法(UG)的原则,在不必参考母语参数值的情况下重新设定参数(Cook,1998,Cook&Newson,1996)。
”Flynn(1997)引用了日本成年人学习英语的例子,以证明学习者可以不存在于母语在二语习得中的原则和参数设置。
试比较普遍语法与联结论对二语习得的解释力
成人在完全习得第一语言后的心理器官、认知系统已经成熟 , 第二语言不可能和儿童第一语言那样随心理器官和认知系统 发展成熟而逐阶段形成 在二语习得研究领域, 研究者通常从参数设定的角度去探 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解释力问题。 学习者在习得第二语言 之前, 母语参数已经设定, 而参数值因语言而异,因此在学习 二语时需要对其参数重新设定。 普遍语法家们认为参数设定主 要靠正面数据( s v v ec) p i eei ne的输入,即我们实际接触到的 ot i d 语言话语, 而儿童在母语习得时被老师和父母明确指出语言错
儿童无论出生和成长语言环境怎样, 母语习得都很快, 而 且还可以理解和谈论从未接触过的语言材料。 在拥有广泛语料
的母语环境中 , 儿童就会运用这种 习得机制 , 认识母 语的语言
经过两个星期的课堂i练之后, J J l 尽管受试者正确使用英语
收稿日期 :20 - 4 0 0 6 0- 5
一
b . o oju rn e1 l. T mtuo mpedl ' r O  ̄t
事。 ”
而对应的英语句子应是 S V A O。例如,
( 2) a T m wa s d s h b a : . o a y t e te u w y l i s
b To r e l y t es b y . m i sawa s h wa . d u
坚持认为,从长期效果来看, 负面数据无助于二语习得, 所以 普遍语法靠正面数据去激活。 如果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发生作 用的, 二语参数值的设定也应同样依靠正面数据的输入。 在这 方面的研究不少, 但经得起检验的发现不多, 而且争论都很激
烈。我们来看几项这样的研究。 第—个实验就是 Wht对二语课堂 匕 i e 提供大量正面输入是 否导致参数重新设定的调查。 受试对象是母语为法语的英语学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
( 辽 宁对 外经 贸 学 院 公共 外语 教研 部 ,辽 宁 大连 1 1 6 0 5 2 )
[ 摘 要] 乔姆斯基 等人提 出的普遍语法理论 不但 阐释 了儿童利 用大脑 中的语 言机制 习得 母语 的 问题 ,
而且对 二语 习得研 究具有重要意义 。语 言学界对普遍语 法在 二语 习得 中可及 性存在 不 同观 点 , 其可及 性是确
二 语 习得者 来说是 完全 可及 的 。 除 了上 述 的实验 结 果 之 外 , 很 多 学 者 还 列 举
就儿 童母语 习得 的现 象 提 出 的 , 因为 美 国的 结 构 主义 语 言学 没能 解释 儿 童 的语 言 习得 问题 。乔 氏认 为 , 语 言 习得 机 制 是 人 脑 具 有 的一 种先 天 特
定结构或者属性 , 这是人类能够学会使用语 言之
内 因。普遍 语法 这 种人类 特 有 的语 言知识 体 系是
正 常儿童 母语 习得 研 究 的结 果 却 表 明 , 很 多儿 童 在母 语 习得 时得到 的可 理解性 语言输 入 是十 分 匮
以 日语 为二语 的学 生 进 行 实验 , 实 验 结 果 表 明 这 两 组学 生大部 分能 够理解 反 身代词 在不 同语 境 中
所 指代 的关 系 。说 明两 组学 生遵循 普遍语 法 对 这 个 反身 代词 进行 了理 解 , 可 见普 遍 语 法 原则 对 于
第 二语 言习得 理论 的建 立 以对 语言 本身 理 论 的研究 为基 础 。普 遍语 法理 论 最初 源 自解 释儿 童 的母语 习得 过 程 , 在 应 用 语 言 学 以及 心 理 语 言 学 研 究 中具有 重 要 的地 位 , 同时 也 是 转 换 生 成语 言
普遍语法在外语习得中的应用
普遍语法在外语习得中的应用
普遍语法是一种描述语言结构的语法理论,它试图解释为什么人类语言具有共同的语法特点。
在外语习得中,普遍语法可以应用于多个方面,帮助学习者理解和掌握目标语言的语法规则。
普遍语法可以帮助学习者对目标语言的句子结构和句子成分进行分析和理解。
普遍语法认为,所有的语言都具有基本句式和句子成分,学习者可以通过普遍语法的框架来掌握和理解目标语言的句子结构和句子成分。
在学习英语时,学习者可以利用普遍语法的原则来分析英语句子的主谓宾结构和修饰成分,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英语的句子规则。
普遍语法还可以帮助学习者改进语音和语调的发音。
普遍语法认为,语言的语音和语调是其语法结构的一部分。
学习者可以通过普遍语法的原则来学习目标语言的语音和语调规律,从而改善自己的发音和流利度。
在外语习得中,普遍语法的应用可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目标语言的语法规则、句子结构和句子成分、动词短语和名词短语的用法、各种语法规则的使用,以及语音和语调的发音。
通过合理应用普遍语法的原则,学习者可以提高外语的学习效果,并在日常交流中更加自如地运用目标语言。
试论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地位和作用
试论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地位和作用作者:李娜来源:《校园英语·下旬》2018年第04期【摘要】在语言学发展过程中,普遍语法对于第二预言的习得是否产生作用,产生作用,如何产生作用始终是关注的焦点问题。
基于此,本文对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作用的不同见解进行阐述,同时分析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机理。
【关键词】普遍语法;第二语言习得;作用普遍语法理论是乔姆斯基管约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目前语言学研究的重点所在。
深化研究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对于语言学的发展,语言教育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作用的理论见解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这一概念是其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提出的管辖与约束理论中提到的。
关于普遍语法的含义,乔姆斯基本人是这样界定的:“the system of principles, conditions,and rules that are elements or properties of all human lan-guages... the essence of human language.”在语言学的发展过程中,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所产生的作用始终具有较大的争议,就目前研究成果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认为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作用;而另一种则认为普遍语法对于第二语言的习得不发挥任何的作用。
第一,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普遍语法在第一语言的习得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的习得过程中应该可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这一作用主要隐含在普遍语法对于第一语言习得的作用当中。
第二,当学习者在学习非母语的第二语言的时候,与普遍语法相接近的方式一定是通过第一语言来实现传递的,那么第二语言学习者最初接触到第二语言的时候就是通过第一语言组成要素这一媒介进行传递与考虑第二语言的相关问题,但是在习得的过程中,依旧可以对普遍语法进行有效的选择。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4203212作者简介:高援声(1951-),男,江苏无锡人,高级讲师.第4卷第2期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Vol .4No .22005年6月 JOURNAL OF ANHU IVOCATI O NAL TECHN I CAL COLLEGEJun .2005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高援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 230051)摘 要:普遍语法对第二语言习得是否有作用?如果有作用,与其在第一语言习得中的作用有何区别?文章陈述了对此问题的两类不同看法,分析了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知识的来源以及各自与普遍语法之间的关系,提出普遍语法在第一语言习得中起直接作用;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普遍语法则通过第一语言起到间接作用。
关键词:普遍语法;第一语言;第二语言;作用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9536(2005)022*******Abstract:W hat is the r ole of the universal gra mmar in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 on?A re the first lan 2guage acquisiti on and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 on identical with res pect t o the operati on of the universal gra mmar?These questi ons are the chief concerns in this paper .Foll owing a general intr oducti on of the debate about the r ole of universal gra mmar in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 on,the paper compares and contrasts s ome areas in the f oreign language acquisiti on,including the s ource of language knowledge,the p r ocess of language acquisiti on and the degree of success attained by learners .It is put f or ward that universal gra mmar i m p inges on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 on via the f oreign language acquisiti on .Key words:universal gra mmar;the first language;the second language;r ode 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是什么呢?普遍语法在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习得中的作用是不是完全一致的呢?这些问题是本文主要关注的事情。
浅议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
浅议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作者:任仙仙来源:《都市家教·下半月》2013年第07期【摘要】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语言习得的来源问题提出来的,并把该现象归因于人类的遗传属性,即普遍语法。
由于语言的习得问题同样存在于二语习得,二语学习者的语言能力同样不能只归因于环境因素和学习者的认知因素而忽略了语言本源的影响。
本文结合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前者对后者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原则与参数;母语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提出是定位在对儿童的母语习得的解释上的。
按照该理论,人们的语言知识无法纯粹地从接触到的语言材料中获得的。
语言被看作是一种天赋,儿童生来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叫做语言习得机制(LAD)。
在正常情况下,儿童能够习得的母语系统知识远远超过他们实际所接触到的母语输入。
乔姆斯基等认为,我们给予儿童的母语刺激是“匮乏的”不仅句型简单、数量有限,而且包含不少不合语法、不够通顺的句子。
既然来自外部环境的语言输入因素不能合理地解释儿童的母语习得现象,那就只能从人的内部因素、即天生的语法能力或语言习得机制方面寻找答案,结果导致普遍语法理论的产生。
本文将回顾语言学家们围绕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模式展开的理论探索,旨在探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解释力。
一、作为原则和参数系统的普遍语法乔姆斯基指出:“普遍语法理论必须满足两个明显的条件。
一方面,它必须与各种各样存在和可能存在的语法相协调。
同时,普遍语法必须在其所允许的选项方面表现出足够的局限性和限制性,以解释每一个这样的语法是在非常有限的经验证明的基础上在心智中发展而成的这一事实。
”在此,普遍语法是具体语法的核心基础,具体语法是普遍语法的个别示例。
如果人们不能用外在经验说明语法来源的特征,就一定是语言机能内在天赋的特征。
普遍语法被认为是一个由原则和参数所构成的系统。
普遍语法模式中的基本概念是原则(principles)和参数(parameters),分别揭示了自然语言之间的共性和差异。
从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看儿童语言习得
从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看儿童语言习得【摘要】本文通过分析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探讨儿童习得语言的现象。
普遍语法理论认为人的大脑天生有一种独特的语言习得机制,它使得儿童能从有限的语料输入中习得语言。
同时,他提出的参数理论认为儿童学习语法的过程主要是设置参数值的过程,获得语言知识就是确定参数值。
最后,本文探讨了儿童习得第二语言的优势。
【关键词】普遍语法儿童语言习得参数1 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乔姆斯基在《语言与心智》一书中提出了“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的概念,以后简称为(UG)。
他假设儿童一落生大脑里就存在一种独特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Device),以后简称LAD。
这种机制使得儿童从周围听到有限的句子却能说出无限的句子。
他还提出一个语言习得的公式:最初的语言资料→LAD→语言能力。
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头脑中的LAD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语言普遍特征,即普遍语法(UG)和一套评价系统。
儿童听到外来语言后启动普遍语法,并在普遍语法的指导和控制下,在外来语言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假设——演绎的方法,在头脑中逐步形成有关母语的、系统的语法知识。
UG 存在于人的大脑中,帮助人类习得语言,是人与生俱来的语言初始状态。
UG以第一语言习得速度快、知识准确、具有创造力等为依据研究第一语言。
乔姆斯基关于UG的假设为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小孩子一生下来,用不了3-5年,不用接受系统的教育便已掌握了自己母语的主要特点。
UG是所有人类语言都遵循的一些共同原则和规则,但是如果语言知识仅仅是这些原则的话,那全世界的人就应该说同一种语言,但事实并非如此。
为了更合理的解释这一现象,就要应用到上面提到的评价系统。
也就是UG学说中的“原则和参数理论”(Principle and parameters in syntacticaltheory)。
儿童天生具有一种普遍的语言知识,当他掌握自己的母语时,他会把自己内在的语言系统与本族语言的语言系统相比较从而调整他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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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
作者:熊苏春曾宪瑛
来源:《江西教育·综合版》2009年第01期
一、“普遍语法”的性质
乔姆斯基早在1976年提出,普遍语法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人类语言的本质所在。
”它主要研究语言知识能力、语言知识能力如何获得、语言知识能力怎样运用、语言知识能力的物质实现等问题。
二、语言原则与参数理论
所有语言共同的语法特征被称为语言学共相(Linguistic Universals),一般语法理论研究特定语言的结构,而普遍语法则研究这些语言学共相。
普遍语法由“原则”(principle)和“参
数”(parameter)构成。
“原则”是指适用于任何语言的、高度抽象的语法构成,如x-bar理论、论旨理论、投射原则、格理论等。
某种语言并不一定具有所有这些原则,但是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违反这些原则。
例如,“承接原则”是一条适用于所有语言的普遍原则,它限定了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间的关系和变化,规定句子任何成分一次的移动不能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
深层结构“John went where.”到表层结构“Where did John go?”其转换是符合语法的,因为where的移动距离在“承接原则”的允许范围内;“What did John wonder whether his brother would win?”是不符合语法的,因为它的深层结构是“John wondered whether his brother would win what”,what的移动距离违反了“承接原则”。
语言中的原则具有人类语言的普遍性,是人类的生理天赋,不必通过学习而存在于大脑中。
“参数”则反映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如方向参数、话题参数、隐含pro参数等。
参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setting),也称为“值”(value);不同的语言会有不同的参数值。
以隐含pro参数为例,句子是否省略主语代词根据不同的语言而定。
英语的陈述句必须有主语,如“He speaks”,没有主语的陈述句是不符合语法的。
但在意大利语中,人们可以说
“Parla.(Speaks)”,汉语中也有这种现象:“刚吃过,在看电视。
”原则和参数理论认为,在句子“Parla.”的深层结构中,主语是存在的,而在浅层结构中,主语是以“零”(null)的形式而存在的。
这种“零”的主语形式被称之为pro;pro在表层结构中被隐含了。
句子“Parla”的浅层结构实
际上是“pro Parla”,而汉语“刚吃过,在看电视”的浅层结构为“pro刚吃过,pro在看电视”。
隐含pro参数决定了一个句子的主语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
这一参数有两个值,正值和负值(positive and negative),即+pro-drop和-pro-drop。
隐含pro参数还会对其他一些语言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
它可以解释句子的某些特征,如主谓颠倒;填补词it和there。
在儿童大脑中,语言参数的设定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开关(switch):儿童根据所听到的语言材料调节每一个参数值。
乔姆斯基认为:“从起始状态到稳定状态的过渡实际是设置开关方向的过程。
”
三、语言习得机制的天赋性和普遍性
乔姆斯基的原则与参数组成的普遍语法的观点认为,人们的语言知识是无法单纯地从所接触到的语言材料中获得的。
他认为语言是某种天赋,儿童生来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叫做“语言习得机制(LAD)”。
在语言习得机制的帮助下,儿童主要通过反复模仿和练习,从而获得第一语言能力。
普遍语法的“原则”适用于人类所有的语言,而参数决定着语言的变异(language variation) ,它的作用是把抽象的原则转化成具体的规则,个别语法就是参数的值得到设立后形成的一套系统。
普遍语法包含的最主要的参数有两个:核心词参数(headedness parameter)和代词—脱落参数(pro—drop parameter)。
核心词参数的值有核心词在前(head—initial)和核心词在后(head—final)。
代词—脱落参数的值分为脱落和非脱落。
核心词在前的语言,表现为SVO语序,即主谓宾形式,也就是动词在前宾语在后。
这种语序不仅表现在动词词组,介词词组、名词词组也是如此。
研究发现:67%的核心词在前的语言,其词组结构式完全遵循着这种语序;只有33%的核心词在前的语言有例外,例外发生在名词词组,如英语和汉语;在这33%的语言中,若名词的定语成分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以介词短语形式,一种用名词的属格形式,当以介词词组表达时语序仍为核心词在前,而以属格形式表达时则核心词在后。
汉语名词词组的定语成分均用属格形式“的”表示,因此汉语的名词词组结构式表现为核心词在后。
代词—脱落的语言要么有很丰富的词尾变化系统,如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要么没有任何词尾变化,如汉语。
代词—脱落的语言,当其主语是人称代词时,可以省略;当其主语是非人称代词时,必须以零主语的形式出现。
由于参数值与语言的表现形式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儿童在母语习得中,无须刻意指教,反复的刺激便会使儿童无意识地确立所学语言的参数值。
这也正是为什么儿童习得母语一旦达到词组阶段,语言能力便会发生飞跃的原因。
四、从第一语言习得看第二语言习得
虽然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模式是针对儿童的母语习得提出来的,但是由于它提供了一个研究人脑的语言知识的构造和习得方式、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框架。
在此框架下,不同语言的习得过程可以互相比较,因此受到二语习得理论家的重视,并广泛地应用于对二语习得机制的解释。
人们普遍关心的是普遍语法是否同样作用于二语习得。
关于第二语言习得是否受普遍语法的影响大致有三种假说:可及说、间接可及说和直接可及说。
支持“不可及”观点的研究有Schachter等。
Schachter研究对象的英语学习者其母语背景更加多样化,有韩语、汉语、印尼语,并有英语的本族语者作为参照。
Schachter的研究方法亦为语法判断测试,但研究目的有所不同,除了检测受试者是否违背邻接原则,还想探测他们是否习得足够的相关语法结构知识。
其研究结果发现,作为参照对象的本族语者均通过了语法和邻接原则双项测试。
其他母语背景的英语学习者大多只通过句法测试,即展示了较好的句法结构知识,但相应的邻接原则的约束知识则比较匮乏;学习者的行为与本族语者的行为有较大差异,母语不同的学习者人群之间也存在一些差异,但差异较小。
该项实验说明,即使邻接原则在学习者的母语中发挥一定作用,也不能保证它会同样作用于二语。
这项研究对普遍语法的“可及”论断提出了挑战。
普遍语法“间接可及说”认为,普遍语法在二语中以其在母语中体现的形式出现,成人第二外语的学习者只能利用母语中已具体化的普遍语法原则,只能体现母语设置的参数,其他潜在参数的设置无法通过普遍语法完成。
成人可以学得语言中其他语言规则,但形成的第二语言语法是否与该语言本族语者的语法相似则取决于语言输入、教学和其他语言学习手段能否使学习者形成假设,替代母语中已具体化的普遍语法规则应有的约束。
普遍语法“直接可及说”认为,二语学习者直接、完整地利用普遍语法, 按普遍语法重新设置参数,学习者的语言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
支持“可及”观点的研究有Bley-Vroman, Felix & Ioup和White, Travis & Mac Lachlan,他们分别针对母语背景为韩语和马拉加西语的英语学习者进行研究。
两项研究均致力于检测邻接原则的可及性。
二者运用的检测方法都是语法判断测试,即要求测试对象判断给定的英语WH-问句的语法性:合法、不合法还是不确定。
韩语背景的测试对象需要判断的英语疑问句均牵涉到疑问词的移动,这些移动有符合也有违背邻接原则的。
韩语是WH-问句不受邻接原则制约的一种语言。
因此,如果母语影响大于普遍语法原则的影响,被测试者的语法判断应该都是肯定的。
但结果却显示,无论句子本身是否合法,均不能被这些测试对象接受。
语言学家对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是否可及的问题而产生假设的研究,说明了该理论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确实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语言学习中很多现象可以粗略地证明第二语言的习得受第一语言的影响。
而二语的习得“在掌握的时间顺序上次于第一语言”,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抛弃一种语言去习得另外一种语言,它们是相互影响的。
成人二语学习者可利用母语中已具体化的普遍语法原则来习得第二语言。
但在语言习得过程中,普遍语法和自主学
习是相互作用的。
普遍语法理论突破其作为第一语言习得的理论框架而应用于第二语言习得,这一事实本身显示了该理论的强大生命力。
在普遍语法框架下对二语习得问题的研究,我国还停留在语法规则及词汇方面,因而更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普遍语法理论框架的优势和某些局限。
一方面,要寻求解决二语习得问题的新理论资源,尽早建立二语习得领域自己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要拓宽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领域的研究范围,研究普遍语法与认知系统、母语与二语的互动,积极寻找本体论和发展问题的衔接口,将普遍语法理论带来的“可及性”新视角与传统的“描写性”研究相结合,为中国学生学好第二外语找到突破口。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摇江西教育期刊社)
□责任编辑:廖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