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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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安监局岗位职责

二、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搞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负责落实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和综合性公文。

(三)负责市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负责行政印章管理,严格按照印章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五)负责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公文办理质量和速度,搞好对外宣传。

(六)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督办各科室按计划目标完成任务,维护办公场所工作秩序。

(七)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八)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催办的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九)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文件打印、分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岗位职责

(一)负责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抓好开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起草非煤矿山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科开展以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及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工作。

(四)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调查报告起草等所有案件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审核验收工作,制定非煤矿山重大安全和重大危险源隐患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六)负责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全面工作,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文书的起草;以及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三同时”验收工作。

(三)主持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报告的草拟工作。

(四)负责工商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学校、消防、交通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抓好工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办证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购买、发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组织监察大队工作,并对监察大队工作负责。

(二)认真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

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并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安全监察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工作。

(五)配合、协助业务科室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

(六)受理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并组织实施调查处理。

(七)负责本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对本大队人员教育管理,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八)负责信访案件调查处工作,并按规定及时结案。

(九)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安全监察大队队员职责

(一)参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二)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开发区工矿商贸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者安全生产情况;

(三)负责监察大队的文稿起草、档案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四)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制止和查处其违法行为;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科室业务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参加局机关各项活动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核验收工作

(六)负责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整改、消号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法规宣传教育岗位职责

(一)负责法规宣传教育全面工作,落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法规及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和业务科室文件的审核工作。

(三)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听政、行政复议、立案、结案、批复和案件评查以及案卷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发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六月安全月”宣传组织工作的具体落实。

(五)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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