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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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1. 背景介绍。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对进出境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检验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进行了明确规定。

2. 收费标准。

(1)人员收费。

出入境人员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手续时,根据不同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出入境旅客行李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行李数量和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出入境旅客随身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携带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出入境旅客邮递物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邮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2)货物收费。

进出口货物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手续时,根据不同情况收取相应费用。

具体标准如下: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货物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收费。

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货物种类、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收费。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特殊物品检验检疫费用,根据物品的特殊性质进行收费。

3. 收费依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

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依法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变相收费。

收费项目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糊其辞或者变相收费。

4. 收费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程序应当规范、公开、便民。

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收费职责,不得违规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5. 收费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收费档案,依法依规开展收费工作。

收费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 结语。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卫生以及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为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收费办法(一九八二年九月十五日卫生部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规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内、外进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行李、货物实施医学检查、卫生处理、预防接种、签发检疫证件等项收费,均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以人民币元为计费单位,付外币者,按中国银行兑换率核算。

四、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规则者或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害,按本条例第七条处理。

五、对出入国境的外籍人员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外国人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六、收取卫生检疫费,应当给交费者开正式收据。

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本国籍的旅客、华侨、港澳同胞和边民,检疫收费可以酌情减免。

八、对本国籍人员的预防接种、外出办理预防接种证书者,其收费按本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九、卫生检疫收费为卫生检疫所的业务收入。

其中百分之八十用于业务补偿,如药品消耗、仪器设备的添置等,百分之二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蒸薰除鼠、消毒、杀虫等补助费。

外汇留成和用途按(80)卫计字第215号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的规定办理。

所得外汇做为购置进口仪器设备用。

十、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附件: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

附: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项目|标准|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预防接种|发新或换发证书2元|||接种霍乱2元|||接种天花3元|||接种黄热10元|||外出接种手续费(派出医生和护士2|差旅费由申请单位||人者)30元|支付||50人以上者加收2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医疗及药品|按《医疗收费标准》(适应于外国人)执行本|药品按批发价格的|费|国籍交通员工、旅客按国内标准收费|五倍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费|大车(旅行车)30元|超过10公里加里|(10公里|小车20元|程费|之内)|里程费每公里外宾2元|带空调每公里加||内宾0.45元|五角||船艇按行驶小时/匹马力收0.10元,另加|申请单位提供交通||实耗油量费计算(候船每一小时/匹马力收|工具不收费||0.1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船舶蒸熏除|每净吨0.50元,药品费及其它用品费按实||鼠|际消耗另收(按市价的两倍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船舶鼠患检|1000吨以下(净吨)50元||查和签发除|5000吨以内收100元||鼠、免除证|5001—10000吨每吨位150元||书|10000吨以上2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船舶签发延|按第5项标准减半||期除鼠、免|||除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船舶器械和|1000吨以下100元|部分除鼠减半|毒饵除鼠|1001—5000吨200元|||5001—10000吨300元|||10000吨以上4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除虫|||(1)除蟑|1000吨以下100元|局部减半,客轮加|螂|1001—5000吨250元|收60%||5001以上400元||(2)除其|药品按实际消耗另收(市价的两倍)||它医学昆虫|按(1)除蟑螂50%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签发消毒、|5—10元||除虫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消毒|||(1)垃圾|每立方米50元||消毒|||(2)压舱|每100吨50元|不足100吨按|水消毒||50元计算,药品|(3)饮水|同上|费另收客轮加收|消毒||60%,局部减|(4)船舶|每吨收0.02元(按净吨计算)|半|消毒|||(5)废水|每吨50元(按净吨计算)||消毒|||(6)粪便|每次每蹲位20元||消毒|||(7)货物|以人工/小时10元计算|药品费另收|消毒和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尸体、棺柩|每具50元|消毒加收100元|检查和签发|||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船舶卫生检|3000吨以下100元|签发船舶卫生证书|查和签发证|3001—5000吨200元|另收100元|书|5001吨以上300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列车消毒、|每节50元||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汽车消毒、|小车20元,大车40元||除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飞机消毒、|起飞重100吨以下200元|局部减半|除虫|101—200吨300元|||301吨以上400元||检验费||本国籍交通工具及|⑴临床常规|每项1元|人员、旅客参照国|检验||内有关的收费标准|⑵临床生化|每项5元|执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释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释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验并收取任何费用;
(二) 体检、医疗及药品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物价、卫生部门的有
关规定执行。

释义:本条适用于,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实施体检、医疗,并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健康证或法定体检报告的人员,具体范围包括:国境口岸有关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申请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员、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来华定居或居留1年以上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2、具体体检、医疗项目参照相关检验检疫规程;3、本项费用不包括证书费;4、外出体检费适用于检验检疫人员离开办公地点实施体检和医疗监测时的收费,按派出的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人次计。

出国人员体检须知--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出国人员体检须知--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出国人员,如留学、进修、商务、探亲、劳务及援外人员,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和《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经检验检疫机关查验后,方能出境。

中国公民出境体检须知1.空腹。

2.携带本人近期正面两寸免冠照片两张,去独联体国家、南美、伊朗等国家须携带三张,婚检需携带三张一寸照片。

3.携带身份证或护照。

4.短期因公出境者须携带任务批件,短期因私出境者携带签证。

体检项目常规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胸片/透视),神经科,心电图,B超,采血,化验室检查和预防接种。

有的申请学校提供体检表则按照表上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可能跟标准的项目不太一样,但只要你的体检表里要求了就要检查,并且体检表交给他们填写的时候要多收费;如果你申请的学校没有提供体检表也不用担心,只需按照标准的项目即可,到医院后医生会告诉你的(不同医院所要求检查的项目也会有所不同)。

体检流程登记→摄像→收费→内外科及五官科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放射科检查→采血→预防接种→交回体检表→三个工作日取证申办《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程序1.准备好本人护照、身份证及照片两张;2.空腹到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柜台领取表格;3.按照体检表个要求的检查项目逐一检查;4.全部检查完毕后把表格交回;5.卫生检疫局或指定医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有关内容和签字盖章,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便可交给本人。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注意事项1.本证书必须有签证日期、医生签名、国际卫生检疫机关盖章方为有效;2.出入过境或在居留地应随时携带以备检查;3.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如何使用《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1.申请人取得该证后要对其中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如有疑问应当立即向医生提出询问;2.出境接受口岸检查时连同护照一起交与口岸检查人员;3.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回国前应搞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建议机关和医院进行体检,请检查单位在本人的《国家旅行健康证明书》上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字盖章;4. 回国入境时连同护照一起交与口岸检查人员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详解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详解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保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制定目的和依据的规定。

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保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也是行使行政权利的根本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26条及其实施细则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口食品卫生检验监督业务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相关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制订。

从国外相关检验检疫工作收费情况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多采用“谁受益,谁付费”的国际通行做法,并为保证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支出需要,一般均采取动态调整的收费模式。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家卫生检疫、国家动植物检疫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并组建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1999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完成。

2001年,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维持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管理方式。

相对原“三检”而言,检验检疫工作模式和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取消重复,合并交叉,理顺了工作流程。

综上所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结合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情况,在总结原国家计委、财政部1994年颁发的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WTO有关要求,按照成本测算的原则,历经五年酝酿、调研、论证,联合制定了本办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2357号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保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和缴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与出入境相关的货主及其代理人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出入境关系人)。

第三条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它法定检验检疫物(以下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按本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条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以人民币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按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计算不足最低额时,按最低额收取。

第五条收费标准中以货值为基础计费的,以出入境货物的贸易信用证、发票、合同所列货物总值或海关估价为基础计收。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的计费以“一批”为一个计算单位。

“一批”是指同一品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的货物。

列车多车厢运输,满足以上条件的,按一批计;单一集装箱多种品名货物拼装,满足以上条件的,按一批计。

第七条同批货物涉及多项检验检疫业务的,应根据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实际情况,以检验检疫为一项,数量、重量为一项,包装鉴定为一项,实验室检验为一项,财产鉴定为一项,安全监测为一项,检疫处理为一项,分别计算,累计收费。

其中货物检验检疫费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卫生检疫分别计算,累计收费。

第八条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按照有关检验检疫操作规程或检验检疫条款规定抽样检验代表全批的,均按全批收费。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伊犁分中心

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伊犁分中心
12
血细胞分析(三分类)
250101011b
10.00
新发改医价(2017)1195号
13
血细胞分析(五分类)
250101011c
18.00
新发改医价(2017)1195号
14
尿液分析(11项)
250102027
6.00
新发改医价(2017)1195号
15
沙门氏、志贺氏培养、鉴定
250501027
40.00
/
76.00
州发改委备案执行
29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支)
/
44.00
州发改委备案执行
30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支)
/
65.00
州发改委备案执行
31
黄热病疫苗(支)
/
160.00
根据质检财函【2017】142号文件要求,2017年4月1日已停征
备注:根据《关于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等有关事宜补充说明的函》(质检财函【2017】142号)对法定检测体检和预防接种对象,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予以免征《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所列健康检查项目和黄热病疫苗及接种费。
签发证书
19
签发健康证书
/
10.0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
根据(财税【2017】20)文件要求,2017年4月1日已停征
20
签发预防接种证书
/
10.00
21
签发艾滋病报告单
/
6.00
22
出具诊断书、病情摘要
/
30.00
23
新发改医价(2017)1195号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

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一、事项名称: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体检二、事项类型:其他事项三、设立依据:(一)《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二十三条到达和离开时的卫生措施1.遵循适用的国际协议和本条例各有关条款,缔约国出于公共卫生目的可要求在到达或离境时:(1)对旅行者:○1了解有关该旅行者旅行目的地的情况,以便与其取得联系;○2了解有关该旅行者旅行路线以确认到达前是否在受染地区或其附近进行过旅行或可能接触传染病或污染物,以及根据本条例要求检查旅行者的健康文件;和(或)○3进行能够实现公共卫生目标的侵扰性最小的非创伤性医学检查。

第三十一条与旅行者入境有关的卫生措施1.不得将创伤性医学检查、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作为旅行者进入某个缔约国领土的条件。

但除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另有规定外,本条例不排除缔约国在以下情况中要求实行医学检查、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或者提供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的证明:(1)对确定是否存在公共卫生风险有必要;(2)作为申请临时或长期居留的旅行者入境的条件;(3)根据第四十三条或附件6和附件7作为任何旅行者入境的条件;或(4)根据第二十三条可予以实行。

第四十条对关于旅行者的卫生措施收费1.除申请临时或长期居留的旅行者以及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外,缔约国根据本条例对以下公共卫生保护措施不得收取费用:(1)根据本条例进行的医学检查,或缔约国为确定被检查旅行者健康状况而可能要求进行的任何补充检查;(2)为到达旅行者进行的任何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如其属于未公布的要求或者在进行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之前十天内公布的要求;(3)要求对旅行者进行合适的隔离或检疫;(4)为说明采取的措施和采取措施日期而为旅行者颁发的证书;或(5)对旅行者随身行李采取的卫生措施。

2.缔约国可对除本条第一款中提及的卫生措施之外的其他卫生措施,包括主要有益于旅行者的措施,收取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适用于水溶型。
4


350
适用于溶剂型.
5
甲苯和二甲苯

350
适用于溶剂型。
6
甲苯二异氰酸酯

450
适用于溶剂型.
(三)
型式试验
1、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实行型式试验管理的出口商品。
2、按附件二商品定型试验收费标准收费。
(四)
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
适用于国家规定需做的实验室项目,按所列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60
(3)
船舶延期免予除鼠证书

50
3
签发消毒、除鼠、除虫证书

30
4
签发尸体/棺柩/骸骨移运许可证

80
5
签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口岸服务行业卫生许可证、口岸存储场所卫生许可证

30
年度换发按每证10元收费。
编号
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最低费额(元)
备注
6
签发预防接种证书

10
7
签(换)发健康证书

10
附件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编号
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最低费额(元)
备注

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
(一)
货物检验检疫费
60
1
品质检验
货物总值
1.5‰
1、含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货物总值按小型气体容器的内、外包装及内装物的货值计算。
2、涂料进口时,仅收取品质检验费,不收专项检测费。
2
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
3

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Website: http://124.42.19.184/ithcweb/bithc/出入境健康体检须知1.出国一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员,出国前须到中国检验检疫机关所属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简称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领取《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简称健康证明书)。

出境时须向中国检验检疫机关出示健康证明书,方能出境。

未办好上述手续者,检验检疫机关视情况可以阻止其出境。

2.在国外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国内公民回国,入境后须到就近的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书。

3.通行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在出发前须到保健中心接受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证明身体状况适合在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的工作后领取健康证明书,方能出发。

法定体检项目1.检查项目包括常规的临床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验。

2.临床医学检查项目: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X线检查、心电图、B超。

3.实验室检查项目:艾滋病抗体、性病(梅毒)、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检测;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

地图(各地都有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申请人可以在当地去做体检和疫苗接种)地址(Add):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0号邮编:100013乘车路线:地铁安定门站换乘104路蒋宅口下车向东150米路南。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30体检并预防接种。

中国公民出入境健康体检流程:一楼大厅填写“健康检查申请表”––录入个人信息––2号窗口体检项目审核––交费––按申请表提示进行体检––一层大厅接待处交表注意事项1.出国人员办理健康证应携带护照或身份证、两张二寸证件照,前往独联体、沙特、新加坡等需加做艾滋病证明的国家需携带三张照片。

如近期患有疾病,请携带病例资料或诊断证明。

2.体检前要空腹,可适量饮水,有利于抽血化验。

3.领取《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时间和如何领取?正常出证时间为体检后第4个工作日下午1:00以后,凭《取证凭条》在一层大厅接待处领取;急件出证时间为体检当日下午15:30以后领取体检结果,凭《取证凭条》在一层大厅接待处领取。

出入境健康证办理费用

出入境健康证办理费用

出⼊境健康证办理费⽤
我们在出⼊境的时候关于健康证的办理是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健康证很多国家不让⼊境。

那么在办理出⼊境健康证时需要多少钱呢?这就是⼤家要了解清楚的⼀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境健康证办理费⽤
体检费⽤⼀般在600——800。

⼆、什么是健康证
健康证是指对⾷品、饮⽤⽔⽣产经营⼈员、直接从事化妆品⽣产的⼈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员、有害作业⼈员、放射⼯作⼈员以及在校学⽣等按国家卫⽣法律、法规规定所进⾏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三、出国健康证办理材料
1、本⼈带2张2⼨免冠证件照⽚、⾝份证原件、检查费,到各省地级市的出⼊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2、正确填写本⼈信息,并注明要前往的国家,按要求接种疫苗;
3、约5个⼯作⽇后可以收到《国际旅⾏健康检查证明书》。

因此,在办理出⼊境健康证的时候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除了带上需要的材料之外还要缴纳⼀定的费⽤。

具体的费⽤就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缴纳,⼀般是⼏百块钱,这样才能办理成功。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一览表(一)

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一览表(一)

5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 视标本量而定,若标本量不足10份, 则每周检测一次
5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 闽价【2004】服227号 200 闽价【2004】服227号 50 闽价【2004】服227号 80 闽价【2004】服227号 50 闽价【2004】服227号 80 闽价【2004】服227号 8 闽价【2004】服227号 90 闽价【2004】服227号 50 闽价【2004】服227号 80 闽价【2004】服227号 50 闽价【2004】服227号 80 闽价【2004】服227号 40 闽价【2004】服227号 70 闽价【2004】服227号 35 闽价【2004】服227号 35 闽价【2004】服227号 45 闽价【2004】服227号 20 闽价【2004】服227号 40 闽价【2004】服227号 100 注:按CDC收费标准,闽价[1999]公字 107号、闽卫财(1999)154号文件
福建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健康体检项目及收费一览表(一)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体检费 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 健康档案 健康咨询 精神心理分析 常规心电图检查 普通透视 DR 乳腺红外线扫描 B超检查 腹部(肝.胆.脾.胰.双肾) 单侧 每个脏器 次 项 目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单位 标准 10 1.5 3 3 5 30 20 5.00 40.00 35.00 13.00 110.00 110.00 110.00 90.00 90.00 80.00 80.00 80.00 95.00 10.00 90.00 80.00 1.00 10.00 5.00 10.00 5.00 15.00 6.00 5.00 实收 备注 10.0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 闽价【2004】服227号,材料另计 3.00 闽价【2004】服227号,材料另计 3.00 闽价【2004】服227号 5.00 闽价【2004】服227号 30.00 闽价【2004】服227号 20.00 闽价【2004】服227号,12导联 7.00 闽价【2004】服227号,800mA电视屏 加收2元 拍片按片价加收8% 35.00 闽价【2004】服227号P19 13.00 闽价【2004】服227号,每增加一个脏 器加收10元 11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1(彩色) 11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2(彩色) 11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3(彩色) 9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2(彩色) 9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2(彩色) 8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3每增加俩根 加收40元(彩色) 8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4(彩色) 8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5(彩色) 闽价【2004】服227号,同时检查两个 计价部位以上,第二部位起每计价部 10.00 位收70元 闽价【2004】服227号P25(彩色) 95.00 90.00 闽价【2004】服227号P22(彩色) 80.00 闽价【2004】服227号 1.00 闽价【2004】服227号 闽价【2004】服227号,电脑视野计分 别加收20元 5.00 每增加一项加收2元 10.00 闽价【2004】服227号 5.00 闽价【2004】服227号 15.00 闽价【2004】服227号,含图形报告 6.00 闽价【2004】服227号,非接触式眼压 加收100% 5.00 闽价【2004】服227号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价格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价格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价格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价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国内和国际贸易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首先,对于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费用,主要包括估检费、检验费、检疫费、取样测试费等。

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不同因素,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这些费用的征收主要用于检验检疫机构的运作和设备维护等方面。

其次,对于出入境旅客的检验检疫费用,主要包括体检费、疫苗接种费等。

出入境旅客需要接受相关的体检和疫苗接种,以确保身体健康,并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

这些费用有助于维护公共卫生和国家安全。

此外,我国还对进口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是为了确保进口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国内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价格是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旨在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这些费用也是确保贸易畅通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合理的收费办法能够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保障国际贸易和旅行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进出口货物、旅客和邮件的检疫,可以防止跨境传播疾病、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为了维持这一体系的运转,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收费办法,来弥补检验检疫机构的运营成本。

首先,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价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充分考虑到了不同行业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

对于一些高风险或特殊物品,如残留农药超标的食品、病毒携带者的旅客等,检验检疫机构需要进行更加细致的检验和检疫工作,因此收取的费用也相对较高。

而对于一些低风险或普通物品,如非食品类日用品、正常旅客等,收费标准相对较低。

这样的差异性收费办法,使得检验检疫机构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

其次,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价格也与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关。

在我国,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目标。

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检疫处理等业务收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检疫处理等业务收费标准
立方米
12
(3)
仓库(库房)式
立方米
12
(4)
圆筒仓式
立方米
12
(5)
船舶式
立方米
8
(三)
其他检疫处理
1
清洗、降温处理
(1)
出口动物降温及运输工具清洗
辆次
20
(2)
入境挖掘机清洗
辆次
150
2
截留旅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检疫物保管费
(1)
动物类
每只每天
20
(2)
其他
每批每天
10
每批是指同一旅客所携带的同品种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等检疫物。
辆次
20
(2)
汽车轮胎消毒
辆次
2
5
集装箱
标箱次
20
箱体熏蒸按每标箱40元收费。
(二)
货物检疫处理
1
一般检疫处理
(1)
货物

3
(2)
饮用水
百吨
46
(3)
废水
净吨
46
药品按实另行收费。
(4)
压舱水
百吨
46
(5)
垃圾
立方米
33
(6)
厕所
蹲位次
13
(7)
粪便
吨13ຫໍສະໝຸດ (8)尸体、棺柩、骸骨具
160
(9)
邮包

2

非法定预防接种、监测体检费
按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卫生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动物免疫接种
药品按实另行收费。
(一)
犬猫等伴侣动物
每只次
13
(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31•【文号】国质检通函[2004]219号•【施行日期】2004.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3月31日国质检通函[2004]219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规范检验检疫计收费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性质。

(一)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验检疫业务,应按《办法》收费,收入纳入汇缴专户进行管理。

(二)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办法》实施检验检疫操作规程以外的实验室项目、鉴定项目,应按《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其收入纳入汇缴专户进行管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事业单位承担的法定检验检疫检测及鉴定业务,由检验检疫机构向出入境关系人统一收费并上缴财政,其相关支出费用由检验检疫机构通过预算安排。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事业单位)承担商业性委托检测项目、鉴定项目的,可按照或参照《办法》收费,其收入按依法纳税的经营服务性资金进行管理。

(五)出入境检疫处理,非法定预防接种、监测体检,动物免疫接种业务由检验检疫机构承担的,应按《办法》收费,其收入纳入汇缴专户进行管理。

出入境检疫处理,非法定预防接种、监测体检,动物免疫接种业务由质检总局许可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承担的,可按照或参照《办法》收费,其收入按依法纳税的经营服务性资金进行管理。

二、考虑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的变化较大,造成目前实施收缴系统的北京、宁波检验检疫局4月1日后无法继续实施收缴系统,经报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收入收缴改革中有关收入项目和标准调整的复函》(财办字[2004]30号)批准,收缴系统调试期间的收入缴库暂按原缴库方式划转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系统调试工作完成后,继续按照财政部收入收缴改革的有关规定实施。

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

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目的依据】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维护口岸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的采购及其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原则】第三条海关坚持出入境预防接种的公益性,按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监管有效”的原则,规范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的采购及其监督管理。

【职责划分】第四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预防接种及所需疫苗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全国出入境预防接种专家咨询制度。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出入境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

【接种单位】第五条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及承担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海关保健中心)负责疫苗采购、接收、储存、接种和证书签发工作。

【受种人员】第六条出入境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接种相关疫苗;受种者为未成年人或其他需要在监护人监护下接种的人员,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海关保健中心保障受种者及时、安全接种。

第二章疫苗采购【采购及经费】第七条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属于国家非免疫规划疫苗。

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组织集中招标,形成并公布中标结果。

重点关注传染病相关疫苗由海关总署采购中心实行统一采购,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相关疫苗种类由海关总署公布。

其他疫苗由海关保健中心按照中标结果进行采购,或通过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采购;确因工作需要,经海关总署批准,各直属海关可按规定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期间如有特殊需要,可视情追加采购。

【计划及备案】第八条海关保健中心应当根据出入境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制定出入境预防接种所需疫苗使用计划,由直属海关上报海关总署。

出入境体检健康标准

出入境体检健康标准

出入境体检健康标准一、体检健康标准1. 体温正常:体温不超过37.2°C。

2. 无传染病:未患有艾滋病、肝炎(如甲、乙、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

3. 无严重疾病:没有严重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疾病。

4. 免疫接种证明:提供有效的免疫接种证明,以证明已经接受了必要的预防接种。

5. 健康声明书:提供有效的健康声明书,确认自己未患有任何严重的疾病和传染病。

6. 药品管制清单:没有携带违禁药品。

7. 预防接种证书: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证书,证明已经接受了必要的预防接种。

8. 无恶性疾病史:没有癌症、肿瘤等恶性疾病史。

9. 无遗传性疾病:没有遗传性疾病,如唐氏综合征、威廉姆斯综合征等。

二、注意事项1. 体检前应保持良好的作息和饮食习惯,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波动。

2. 体检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和询问。

3. 如有任何疾病史或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医生,以便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4. 体检结果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复查。

5. 出入境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携带的药品必须符合当地法规要求。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和指导原则,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医疗机构。

三、准备事项在接受出入境体检前,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提前预约:提前与医疗机构联系,进行体检预约,以避免排队等待时间过长。

2. 携带证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以便核实身份信息。

3. 穿着舒适:穿着舒适、便于穿脱的衣服,以便顺利完成各项体检项目。

4. 保持空腹:如有需要空腹进行的体检项目,应提前告知医生,并保持空腹状态。

5. 遵守规定: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如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吸烟等。

四、常见问题及解答1. Q:出入境体检有哪些项目?A:出入境体检项目包括体温检测、传染病检测、严重疾病检查、免疫接种证明、健康声明书、药品管制清单、预防接种证书、恶性疾病史调查和遗传性疾病排查等。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收费标准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预防接种收费标准

40.00
52
糖类抗原CA19—9测定

40。00
53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TSH)

25.00
54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25.00
55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25。00
56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30.00
57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TPO)

30。00
58

5。00
6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TPPA)

40。00
7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

15。00
8
尿常规+比重(SG)测定

19。00
9
血常规(五分类)

15。00
10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LT)

3.00
11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ST)

3.00
12
尿素氮测定(BUN)

6
白破二联制剂(TD)

7
伤寒疫苗

8
脊髓灰质炎(IPV)疫苗

9
流感疫苗

10
乙肝疫苗(成人剂型)

11
乙肝疫苗(儿童剂型)

12
结核菌素试验PPD

13
3M免洗手消毒液

市场调节价
浙价费{2009}318号
14
应急药盒

15
抗疟药

16
热带丛林强效驱蚊露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检疫局•【公布日期】1990.01.15•【文号】•【施行日期】1990.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1990年1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六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卫生检疫所(站)实施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检验以及提供检疫设施和检疫技术服务等,均应收取检疫费。

二、卫生检疫收费标准是以检疫实际消耗和监督管理需要为基础,并考虑技术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

三、卫生检疫所(站)对需要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除收卫生处理费外,有检验项目的,按该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另收费。

四、收费标准中第一项入境、出境卫生检疫签证费,第二项传染病监测费,第三项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不包括船舶卫生检查及发证)费,对被检的境内单位(含“三资企业”)、境内交通工具、境内人员减半计收。

对境内外船舶、飞机进行局部消毒、除虫、除鼠的,按本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五、对被检的境外单位、境外交通工具、境外人员的各项检疫费应收取外汇,收费按当天中国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结算,统一纳入外汇帐户。

六、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行李、邮包等在蒸熏、处理时,由检疫人员放虫样、鼠样,作技术指导和效果鉴定的,加收本次蒸熏费的6%的监测费。

七、卫生检疫人员离开口岸卫生检疫所(站)的所在地,到外地进行检疫、监测、监督、卫生处理,外出预防接种、体检、检验,除按规定标准收费外,被检单位或个人应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和住宿。

未提供交通工具的,按当地标准支付交通费,并按规定支付劳务费。

八、接受检疫检验的物品,卫生检疫所(站)不能自检的项目,由卫生检疫所(站)委托其他单位检验,其委托检验的费用由卫生检疫所(站)支付,卫生检疫所(站)再按规定的标准向报检单位或个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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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47
甲胎蛋白测定(AFP)

25.00
48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

40.00
49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

40.00
编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依据
50
糖类抗原CA-125测定

40.00
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2-9-1)
浙价费{2005}343号
51
糖类抗原CA15-3测定
73
尿比重测定(SG)

1.00
编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依据
74
尿妊娠试验(HCG)

5.00
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2-9-1)
浙价费{2005}343号
75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吗啡(MOP))Morphine

25.00
76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甲基安非他明(MA))Methamphetamine

25.00
77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氯胺酮(KET))Ketamine

25.00
78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

25.00
79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四氢大麻酚酸/大麻(THC))

25.00
80
各类滥用药物筛查(可卡因(COC))Cocaine

25.00
81
粪便常规

3.00

4.00
13
肌酐测定(Crea)

4.00
14
葡萄糖测定(GLU)

6.00
15
血清总胆固醇测定(TC)

4.00
16
血清甘油三酯测定(TG)

5.0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专项报告

10.00

外文诊断书(译文加倍)

30.00
17
结核杆菌抗体检测

30.00
18
数字化摄影(DR)/X线摄影检查

40.00
52
糖类抗原CA19-9测定

40.00
53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TSH)

25.00
54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25.00
55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25.00
56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30.00
57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测定(TPO)

30.00
58

40.00
65
红细胞沉降率测定(ESR)

4.00
66
血液疟原虫检查

3.00
67
血液微丝蚴检查

3.00
68
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及鉴定

120.00
69
结核杆菌抗体测定

30.00
70
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QFT)

700.00
71
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T-SPOT)

700.00
72
尿常规

18.00
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编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依据
1
一般健康检查

20.00
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2-9-1)
浙价费{2005}343号
2
ABO血型鉴定

3.00
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进口试剂)

50.00
4
乙肝表面抗原测定(HBsAg)

15.00
5
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TRUST)

30.00
92
出具诊断书、病情摘要(中文)

30.00
93
出具诊断书、病情摘要(外文)

60.00
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项目和收费标准
编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依据
1
口服霍乱疫苗(可唯适)

市场调节价
浙价医[2011]172号
2
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MMR)

3
水痘疫苗

4
甲肝疫苗

5
多糖流脑疫苗(四价)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

25.00
59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

25.00
60
胃蛋白酶原Ⅰ(PGⅠ)

80.00
61
胃蛋白酶原Ⅱ(PGⅡ)

80.00
62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pro-GRP)

80.00
63
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CYFRA21-1)

40.00
64
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

5.00
6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TPPA)

40.00
7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

15.00
8
尿常规+比重(SG)测定

19.00
9
血常规(五分类)

15.00
10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LT)

3.00
11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ST)

3.00
12
尿素氮测定(BUN)

55.00
19
常规心电图检查

10.00
20
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部位
60.00
21
直接眼底检查

10.00
22
妇科常规检查

5.00
23
阴道分泌物检查

6.00
24
子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

128.00
25
计算机图文报告、彩色一次成象照片

8.00
编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价格(元)
依据
26
血清r-谷氨酰转移酶测定(GGT)

3.00
浙江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2-9-1)
浙价费{2005}343号
27
血清总胆红素(TBIL)

3.00
28
血清直接胆红素(DBIL)

3.00
29
血清间接胆红素(IBIL)

3.00
30
血清总蛋白(TP)

5.00
31
血清白蛋白(ALB)

5.00
32
血清球蛋白(GLB)

0.00
33
血清碱性磷酸酶(ALP)

3.00
34
血清尿酸测定(UA)

4.00
35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HDL-C)

5.00
36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LDL-C)

5.00
37
血清载脂蛋白AⅠ测定(ApoA1)

8.00
38
血清载脂蛋白B测定(ApoB)

8.00
39
甲肝抗体测定(IgM)( Hep.A-IgM)

5.00
40
乙肝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

15.00
41
乙肝e抗原测定(HBeAg)

15.00
42
乙肝e抗体测定

15.00
43
乙肝核心抗体测定

15.00
44
乙肝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

15.00
45
戊型肝炎抗体测定(IgM)( Hep.E-IgM)

15.00
46
癌胚抗原测定(CEA)
82
粪便隐血试验(OB)

3.00
83
粪寄生虫镜检

3.00
84
霍乱弧菌培养及鉴定

20.00
85
沙门菌和志贺菌培养及鉴定

60.00
86
静脉采血

2.30
87
标本采集耗材

4.90
89
PPD报告(中英文)

10.00
市场调节价
9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专项报告

10.00
91
健康检查记录(中英文)

6
白破二联制剂(TD)

7
伤寒疫苗

8
脊髓灰质炎(IPV)疫苗

9
流感疫苗

10
乙肝疫苗(成人剂型)

11
乙肝疫苗(儿童剂型)

12
结核菌素试验PPD

13
3M免洗手消毒液

市场调节价
浙价费{2009}318号
14
应急药盒

15
抗疟药

16
热带丛林强效驱蚊露

备注:根据进价,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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