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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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原则适用的问题

论法律原则适用的问题

论法律原则适用的问题作者:李茂军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67期【摘要】法律原则是法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有着很强的可适用性。

在我国民主法治社会建设与发展中,离不开正确、合理的适用法律原则作为支撑。

不过就具体情况来看,法律原则适用性并不是很强,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阻碍到其作用的体现。

所以,相关方面需要加强重视,深层次的分析其适用问题,并采用合适的手段进行处理。

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法律原则适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法律原则;适用;问题引言法律原则是一个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概念,不同的人对于法律原则有着不一样的理解,由此可见其开放性和包容性。

不过,法律原则的适用却是大家不是很熟悉的领域。

律师、司法官员以及当事人等更多的会在规则中找寻问题的答案,忽视了法律原则的应用。

人们对于身边比较重要的问题极易忽视,正因为人们熟悉法律原则,所以时常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而是习惯其常态化的存在。

对于法律学者而言,可以从具体问题分析着手研究法学,或解构法律文本中的某项规定,或直接找寻一个案例进行讨论。

以便不断发现和拓展问题的边界和深度,使得法律原则从抽象转变成实践,更好的发挥其价值,为司法实务有效的开展提供助力。

一、法律原则概述法律原则是人们行为的重要规范,也是法律产生、完善的重要准则,还是司法活动必须得遵循的基本指引。

法律原则并不是和法律制度同时产生的,其的出现是法学家推动的结果,有助于促进法律的完善。

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自己的多项著作中阐述了法律原则,觉得法律是一个严密的体现,法律规范中蕴含了法律政策、规则以及原则等内容。

之后,阿克列西对德沃金的理论进行了补充,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法律原则的认识。

通过对法律理论的概括和研究,赋予了法律原则普遍性的特点,并且被人们广泛接受。

而且在各国立法中,法律原则也得以体现,成为法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是现代法律的核心所在。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分析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分析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分析内容提要:人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来源,公民基本权利是对人权的宪法化。

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为各国家机关。

人权保障条款对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建立完善的宪政体制,而其关键在于宪政理念的转变、解决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实施机制以及建立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

关键词:人权;公民基本权利;人权保障;宪法监督制度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都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作为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第33条的第3款。

自此,“尊重和保障人权”便由一个政治规范提升为宪法规范,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执政党提升为“国家”,获致了最高的法律效力,从而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由执政党的意志上升为人民的意志,由执政党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政治理念和价值。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

新条款的入宪并不必然导致人权得以保障。

相对于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实施更为重要。

构建我国的人权保障机制是落实这一规范的根本途径,而机制的构建应建立在对人权保障条款宪法含义的科学解读上。

所以,本文拟以“人权”的概念为切人点,辨析“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区别与联系,探究人权入宪深层次的原因和价值,解析“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规范的内涵,探讨这一新条款的实施机制,从而为其实施提供理论上的准备。

一、“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之辨宪法中,一个新条款的价值是在与原条款的比较中显现的。

修改前的宪法第33条是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括性规定,从第34条到第50条是对“基本权利”的具体规定。

所以,从第33条到第50条构成了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一个兼具概括规定和具体规定的混合式规定。

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新条款强调的是“人权”,这是我国宪法以前没有出现的语汇,似有突兀之感,也与原有条款显得难以协调。

社会的包容 改革开放下中国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社会的包容 改革开放下中国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社会的包容改革开放下中国社会的包容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其中之一就是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社会的包容性是指一个社会对于不同群体、不同观念和不同行为的容忍和接纳程度。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社会逐渐从封闭、狭隘的状态转变为更加开放、多元的社会。

本文将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探讨改革开放下中国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1.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包容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不仅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也为不同群体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会。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社会逐渐实现了从“人人平等”到“人人有机会”的转变。

各行各业的人才从不同背景和身份中涌现出来,他们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赞赏,促进了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2.文化多样性促进社会包容性进步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民众接触到了更多的外部文化和思想,进一步拓宽了人们的眼界和思维方式。

人们开始开放地接纳其他文化的特点和优势,并在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中形成了新的文化多样性。

这种文化多样性的出现,使得人们更加宽容地看待不同的文化观念和价值观,促进了社会包容性的发展。

3.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包容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力度,为社会的包容性进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不同群体在法律保护下享有平等的权益,任何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法律的健全和实施,使得社会的包容性得到更好的实践和维护,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促进社会包容性进步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提升。

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普及和提质,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和资源分配,减少了社会的差距和不平等。

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不同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总结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不断取得了包容性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多样性、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共同推动了社会的包容性进步。

包容性重要性

包容性重要性
包容性与社区发展
包容性在社区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一个包容性的社区能够吸引不同背景 的居民参与,促进邻里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共同解决社区问题,提升整体 生活质量。
包容性与国家稳定
国家的包容性直接影响其稳定性。包容性政策能减少民族和宗教间的摩擦 ,促进各群体的共同发展,从而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基础,提升国际社 会的和平形象。
现了真正的文化互鉴和包容。
佛教文化包容性
佛教自东汉时期传入中国后,与中国传统 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汉 传佛教。佛教文化通过其教义中的慈悲为 怀、普渡众生的理念,表现出对不同信仰 和文化的包容性,促进了多元文化的共存 。
民族融合包容性
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体现了中华文明的 包容性。从秦汉时期的多民族融合到清朝 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通过不断吸纳和 融合各民族文化,形成了独特的多元一体 格局,这种包容性保证了中华文明的长久 繁荣。
包容性在文化传承中 作用
中华文明包容性特性
儒家思想包容性
儒家思想是中华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强 调仁爱、礼义、中庸等价值观。儒家思想 通过倡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 ,体现了对不同意见和行为的宽容与接纳
,为社会和谐提供了理论基础。
丝绸之路包容性
丝绸之路不仅是古代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 的重要通道,也是文化包容性的生动体现 。通过丝绸之路,中国的丝绸、瓷器、茶 叶等商品和技术传播到西方,同时西方的 音乐、艺术、香料等也进入中国市场,实
重视发展的质量和公平性。
包容性增长核心要素
包容性增长包含两个核心要素:一是经济 的科学增长,二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和 共享。只有当经济增长与社会成员的参与 和福利提升相结合时,才能真正实现包容
性增长。
包容性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

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

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摘要】本文主要围绕《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展开讨论,包括其立法原则的明确性和体系的完整性。

探讨了《法国民法典》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强调了加强立法原则的明确性和完善体系的完整性的重要性。

结论部分总结了借鉴《法国民法典》经验的必要性,提出了完善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建议。

通过对《法国民法典》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本文旨在为我国民法典制定提供借鉴和指导,促进我国民法典的更加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法国民法典、立法特点、我国民法典、借鉴意义、立法原则、体系完整性、经验借鉴、完善制定。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民法典之一,于1804年颁布实施,深刻影响了欧洲乃至全球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也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研究《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对《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进行深入剖析,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有助于指导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文旨在全面探讨《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分析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在立法原则的明确性和体系的完整性方面的表现,从而提炼出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

通过比较两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可以为我国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更好地把握立法原则、完善立法体系提供有益借鉴,推动我国民法典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正文2.1 《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一、历史沿革:《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历史上第一部统一的民法典,于1804年颁布实施。

它不仅承载了法国大革命的精神,还融合了罗马法、君主法和普通法等不同民法传统,形成了独特的法律体系。

二、法典结构:《法国民法典》共分为总则、物权、契约、继承和民事责任等五编,每编又细分为若干章节,构成了严密的体系结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思想的开放性与社会包容性的关系

思想的开放性与社会包容性的关系

• 公正:提高社会公平性,减少社 会矛盾和冲突 • 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提 高人民的幸福感
政策和制度对提高思想开放性和社会包容性的支持
政策和制度可以保障平等权利,提高社会包容性
• 平等权利:确保每个人在法律、政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 社会包容性:在制度、文化和个人关系方面对不同群体和个体的接纳和尊重程度
• 教育和培训:提高个体的批判性思维、同理心和沟通能力,树 立尊重差异、包容多元的价值观
• 文化和传媒:推广多元文化,培养包容心态,减少偏见和歧视, 塑造公正、和谐的价值观
• 政策和制度:保障平等权利,推动文化交流,激发创新和社会 进步,构建包容、和谐和繁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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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为如何提高思想开放性和社会包容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 教育和培训:提高个体的批判性思维、同理心和沟通能力 • 文化和传媒:推广多元文化,培养包容心态,减少偏见和歧视 • 政策和制度:保障平等权利,推动文化交流,激发创新和社会进步
案例启示:如何提高思想开放性和社会包容性
• 提高思想开放性和社会包容性的途径包括:教育和培训、文化和 传媒、政策和制度
对社会的影响: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
• 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冲突和矛盾,提高社会凝聚力 • 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 文明进步: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包容性的价值观及其意义
价值观:平等、公正和尊重
• 平等:确保每个人在法律、政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 公正:在资源分配和社会待遇方面做到公平、公正 • 尊重:尊重和欣赏不同文化、观点和价值观的存在

民主型 自由型 开放型

民主型 自由型 开放型

民主型自由型开放型民主型、自由型、开放型是三种不同的政治体制和社会文化模式。

它们代表了不同的价值观和政治方向,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在当今世界,这三种模式各有其代表国家和地区,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展现出了不同的特色和影响。

民主型社会是指政治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是来自人民,政府的组织和活动是以人民利益为宗旨的社会体制。

在民主型社会,政府由公民选举产生,政府行使权力受到法律和宪法的限制,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并且政府对社会公众负有责任和透明度。

民主型社会的特点是权力分散、制衡和透明,政治权利广泛得到保障和尊重,实现人与政府之间的平等互动。

代表国家有美国、德国、日本等西方国家。

自由型社会是指个人、集团和社会可以在法制、政治和经济上自由发展,遵守法律和规则的前提下,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和尊重。

自由型社会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个体和群体的潜能。

在自由型社会中,经济活动和市场竞争得到尊重和保护,人们有充分的创业、就业和生活选择的自由。

代表国家有新加坡、瑞士等。

开放型社会是指向外界开放、融入全球化,积极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和制度,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和文化体系。

开放型社会具有包容性、多样性和包容性的特点,不断吸纳和创新文化、科技和价值观念,形成开放自由的社会环境。

开放型社会中,跨国交流、合作和交往得到积极支持和推动,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可以和谐共存、交流互鉴。

代表国家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这三种社会模式都具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适用于不同历史、文化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地区。

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体现了人类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的方向,并给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和权利,推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在当今世界,民主型、自由型和开放型社会模式都面临着各自的挑战和困难。

在民主型社会中,政治腐败、人权问题等是需要克服的问题;在自由型社会中,贫富分化、社会不公等问题成为需要解决的焦点;在开放型社会中,多元文化和宗教冲突、民族融合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

当代中国法律对习惯的认可

当代中国法律对习惯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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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的提 出
社会 、 文化和固有法传统。探讨当代中国国家立法与
习惯 法 , 是 弘扬 中 国优 秀法 文化 、 传 承 中华 文化 、 延续
在依法 治国、 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 国家 的当代 中 中华 文 明的要 求 。总 结 法 治 建设 进 程 中 习惯 法 在 国 国, 制定 法 日益 成为 主要 的法 律 渊 源 , 中 国正鲜 明 的 家立法中的意义和功能 , 是当代 中国国家法治建设的 进入制定法的时代。到 2 0 1 3 年1 1 月底 , 我国已制定 重要 内容 ; 对 于完 善 中 央立 法 和 地 方 立 法体 制 、 协调
方 面进 行认 识 。我 国学 界一 般认 为 , 国家 法意 义上 的 法 有助 于我 国立 法工 作 的完善 与发 展 , 保 障各 民族 人
习惯法 是 国家特 定 机关 将 社 会 上 已经 存 在 的 规 范上 民法律权 利 的享有 , 在 尊重 百姓 具体 生 活范式 的基 础 升 为法 律规 范 , 赋予其法律效力 , 从 而 使其 得 到 国家 上深 入推 进 国家 和地 区 的立 法 工 作 ; 同时 , 也 有 利 于
第 1期 2 0 1 4年 2月
篮沾 论
Zh e n g Fa Lu n Co n g
No .1 Fe b. 1 0, 2 01 4
【 文章编号】 1 0 0 2 - - - - - 6 2 7 4 ( 2 0 1 4 ) 0 1 2 3 - _ o 7
当代 中国法律对 习惯的认可

开放包容共享未来

开放包容共享未来

开放包容共享未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开放包容共享已经成为了当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目标。

开放,代表着学识、文化、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和互动;包容,代表着不同文化、宗教、种族和价值观的相容和共存;共享,代表着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公平分配。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开放包容共享的重要性,并分析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一、开放的重要性开放意味着不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或范围,而是鼓励各个领域之间的互通有无。

在知识与学识的领域中,开放的意义更为明显。

知识的开放共享使得学术界与科研机构之间能够共同进步,促进科学进步和创新。

开放还使得知识能够流动到更广泛的人群中,推动智慧和文化的传播。

此外,在经济领域中,开放意味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

通过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能够相互交流和合作,共同发展。

开放的市场也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品质,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包容的重要性包容是指在多元文化社会中不同的群体之间相互尊重和容纳。

在当代社会,不同文化、宗教和种族的交流和融合已成为常态。

包容不同文化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其他群体的传统和价值观。

同时,包容还有助于减少种族和宗教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一方面,包容也对于个人发展至关重要。

在多元文化环境中,通过接触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个人能够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理解力和沟通能力。

包容的社会也能够为个人提供更多的机遇和选择,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三、共享的重要性共享强调的是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公平分配。

在全球范围内,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问题之一。

共享的目标是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使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的福利和机会。

在知识和技术领域中,共享意味着将科学研究成果和创新成果分享给全世界。

通过共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可以得以减少,促进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在环境保护方面,共享意味着全球范围内的资源和环境的共同管理和保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和发展道路不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同,决定了各国的法律体系必然具有不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本质,由这个国家的法律确立的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决定。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制定哪些法律,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规定,都坚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伴而行、相互促进。

一方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妥善处理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既反映和肯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法律案例播音(3篇)

法律案例播音(3篇)

第1篇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本期的《法律案例播音》。

今天,我们要为大家讲述的是一个跨越国界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例,让我们一起了解其中的法律智慧和情感纠葛。

案件背景:本案的原告是一位名叫李华的女士,她与被告王某在2015年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决定结婚。

然而,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李华得知王某是一位有家室的人,其妻子在多年前已去世,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

为了了解这笔遗产的归属,李华开始调查王某的家庭背景。

调查结果显示,王某的妻子在去世前留下了一栋位于美国纽约的房产和一笔巨额存款。

根据美国法律,这笔遗产应由王某继承。

然而,李华认为,既然王某已经与妻子离婚,那么遗产应当归王某所有,而不是其妻子。

于是,李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王某的遗产。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王某是否应当继承其前妻留下的遗产,以及这笔遗产是否应当归李华所有。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某与其前妻虽然离婚,但离婚协议中并未明确遗产的归属。

根据美国法律,遗产应由王某继承。

然而,考虑到李华与王某的感情,法院决定将王某继承的遗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王某所有,另一部分归李华所有。

法院认为,李华在得知王某的家庭背景后,仍然选择与他结婚,说明她对王某的感情是真挚的。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王某在离婚后,其前妻留下的遗产已成为其个人财产,王某有权利继承。

因此,法院决定将王某继承的遗产分为两部分,既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对李华的关爱。

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时,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感情、法律规定以及公平原则。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亮点:1. 跨国法律适用:本案涉及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了解并适用了相关法律,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2. 情感关怀:法院在判决中充分考虑了李华的情感,将其作为分割遗产的依据之一,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3. 公平原则:法院在判决中既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又满足了李华的合理诉求,体现了公平原则。

第六章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六章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最基本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律一样,都是取得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基础与剥削阶级法律相比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因而导致了两者的根本区别。

阶级性和人民性怎么统一?无产阶级能否代表人民?资本主义思想家讲法的人民性,马克思也讲人民性。

即使在无产阶级取得统治的条件下,法仍然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

社会主义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后、市场经济不发达,所以,尽管建国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科学文化有了很大发展,但总的来说,社会的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政治、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这也决定了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首先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由工人阶级的特点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律只有首先反映工人阶级意志,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

然而,建设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共同事业,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就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

但是,工人阶级如果不团结和依靠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单靠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也不可能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

因此,社会主义法律不仅体现工人阶级的意志,也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

作为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起着领导和指导作用。

当然,社会主义法律也必须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应该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商法 第一章

商法 第一章

第一章一般原理一.商法的概念:1.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盈利性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商法发生作用的领域:市场经济关系3.调整内容:商【商人,盈利性活动(商行为)】二.商法的重要性1.商法是以市场经济作为直接作用对象2.商法是最具先进性,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法律体系3.商法是具有较强国际性的法律制度设计三. 商法的立法体制(民商合一制,民商分立制)1.我国对商事立法的基本态度:坚持民商合一(1)将民事商事的一些共同原则和内容纳入到民法典之中。

(2)承认商法的相对独立性2.立法的特殊性:将一些特殊的商事制度制定单行商事法规3.司法的特殊性:在审判中承认商事审判的独立性四.商法的地位——商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定位1.商法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产物2.商法是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3.商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内容4.商法是具有光明发展前景和广阔发展空间的法律部门五.商法的渊源制定法、判例法、司法解释。

自治性规则、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商事习惯六.民法与商法的区别1.商法与民法:同属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2.基本定位:特别法与普通法3.主要表现(1)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商品经济活动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

(2)民法的债权制度是关于流通领域中的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定。

1.商法的性质(1)商法是私法A.商法是私法B.商法调整的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C.商法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D.商法调整的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2)商法是权利法。

(以权利为本位。

以授权性规范为主)2.商法的特征A.复合性:又称兼容性。

作为私法的商事法的公法化倾向。

B.技术性:商法以技术性规范为主。

C.营利性:营利是商法调整的市场经济的价值基础D.国际性: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条约。

九.商法基本原则1.强化商事组织原则2.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合伙企业对合伙人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现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开放化与包容性

现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开放化与包容性

现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开放化与包容性婚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年轻人的婚姻观念也在不断演变。

现代年轻人的婚姻观念更加开放和包容,注重个体的自由与平等,拥抱多元化的婚姻模式。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来讨论现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开放化与包容性。

一、婚姻的定义与价值观的变化在传统观念中,婚姻被定义为一种男女之间的法律和道德上的承诺,目的是为了繁衍后代和确保社会秩序。

然而,现代年轻人越来越认为婚姻不仅仅是生育和家庭责任的象征,更是两个人相互尊重、关心和支持的重要方式。

他们认为婚姻的价值在于共同成长、实现个人目标、分享生活乐趣等方面。

二、同性婚姻的认可与支持随着社会对性倾向的包容和认同程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合法化同性婚姻,并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享有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而现代年轻人对同性婚姻的态度也相对宽容和支持,他们认为爱情没有性别之分,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三、婚前婚后的自由选择权过去,父母和社会对婚姻的安排和干预相对较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建立在经济稳定和家庭意愿上。

现代年轻人更加注重自由选择伴侣,婚前婚后的决策权与自主权也更加被尊重。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心意和价值观评估伴侣,更注重双方的价值契合和人格互补。

四、婚姻模式的多样化除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模式,现代年轻人还开始接受其他形式的婚姻模式,比如多夫多妻制、同居婚姻、开放式婚姻等。

他们认为婚姻模式应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愿望来确定,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适合所有人。

现代年轻人更加重视婚姻关系中的实质性内容,更加注重感情的质量而非形式。

五、重视个体发展与家庭责任的平衡现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开放化与包容性还表现在他们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与独立,重视个体追求梦想和职业发展。

他们认为婚姻应该是一个互相支持和理解的关系,而不是压迫和束缚。

他们愿意平衡个体的发展与家庭责任,追求个人幸福与家庭幸福的双赢。

总结而言,现代年轻人的婚姻观念更加开放和包容,他们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与平等,拥抱多元化的婚姻模式。

法理学 正式解释

法理学 正式解释

法理学正式解释: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和原则的学科,它通过系统的逻辑分析和理论探讨,旨在探索法律的根基和内在规律。

本文将对法理学的正式解释进行客观完整的阐述。

法理学是法学科学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规范。

法理学的正式解释是指对法理学概念进行权威性的解释和说明,由专业学者或权威机构提出,并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和接受。

法理学的正式解释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它对法律的本质进行解释。

法律的本质是指法律的内在特点和属性,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本质的研究,揭示法律的普遍规律和原则,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其次,法理学的正式解释还包括对法律原则和规范的解释。

法律原则是法律中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指导方针。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原则的研究,揭示法律的价值追求和社会目标,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法理学的正式解释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的特点。

它是由专业学者或权威机构提出的,具有学术的严谨性和理论的高度。

法理学的正式解释一般是在学术界广泛讨论和争议的基础上形成的,经过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在法学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会参考法理学的正式解释,作为判断和解释法律的依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理学的正式解释并不是法律的终极解释,它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由于法律的多样性和变化性,法律本身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不同的法学派别和学者对法律的解释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法律的解释应该是综合考虑法理学的正式解释、法律文本和具体案情,并充分尊重法律的多样性和实践的灵活性。

总之,法理学的正式解释是对法律本质、原则和规范进行权威性解释的学术成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它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但并不是法律解释的唯一参考依据。

开放包容共建和谐

开放包容共建和谐

开放包容共建和谐人们常说,一个国家只有开放包容的态度,才能实现共建和谐的社会。

开放包容是一种宽容的心态,意味着对不同的观点和文化持开放的态度,并愿意与之和谐相处。

共建和谐是指所有人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文将探讨开放包容和共建和谐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

一、开放包容的重要性开放包容是一种宽容的品质,它能够建立一个多元化的社会。

在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中,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不会因为自己与他人不同而受到歧视或排斥。

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平等的机会和资源,无论他们的背景如何。

这种宽容的心态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减少冲突和矛盾。

此外,开放包容还能够提高社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人们可以接触到不同的思想和文化,这种多元性可以激发创新和创造力。

不同的观点和想法能够促进交流和合作,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新的突破。

同时,开放包容也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增强社会的竞争力。

二、共建和谐的重要性共建和谐是一个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共建和谐的过程,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一个和谐的社会可以给每个人带来平等和公正的机会,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和谐的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尊重多样性,并寻求公平和正义。

共建和谐的过程需要团结和合作。

不同的利益集团需要相互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实现开放包容和共建和谐的方式实现开放包容和共建和谐的目标是一个长期而综合的过程,需要社会的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在实现开放包容和共建和谐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该制定开放包容的政策和法律,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和自由。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教育和宣传的投入,提高人们的包容性和认同感。

其次,教育机构和媒体应该承担起培养开放包容意识的责任。

教育机构应该教育学生尊重不同的观点和文化,培养他们的宽容心态和合作精神。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目录一、内容简述...............................................2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概述.................................2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法律体系的必要性.................3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法律体系的过程...................44.1 法律原则方面的融入.....................................5 4.2 法律制度方面的融入.....................................64.3 法律实践方面的融入.....................................7五、理论层面的分析与实践探讨...............................95.1 理论层面的分析........................................10 5.1.1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法治的关系研究..................10 5.1.2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法律原则中的体现................12 5.1.3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法律文化中的影响................13 5.2 实践层面的探讨........................................14 5.2.1 国内外法律实践案例分析..............................16 5.2.2 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创新举措与经验总结..................185.2.3 未来法律实践中的展望与挑战..........................19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216.1 面临的挑战分析........................................226.1.1 法律体系融合过程中的障碍与困难......................236.1.2 实践中存在的风险点及问题剖析........................256.2 对策建议..............................................276.2.1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法律体系建设..................286.2.2 强化法律实施,提高法律实践效果......................296.2.3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30七、结论与展望............................................317.1 研究结论总结与梳理....................................327.2 未来研究方向与展望....................................33一、内容简述本文旨在探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如何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分析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法律不理琐事吗

法律不理琐事吗

法律不理琐事吗“法律不理琐事”并不是错误的命题。

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界定和看待琐事?如果琐事事关生命健康,尤其是他人生命健康的时候,就不再是琐事了。

法谚有云:“法律不理琐事”。

由于法律都是抽象的一般的规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是在对纷繁芜杂的具体社会事务进行抽象的基础上作出的规定,因此,法律规范所规范的对象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非个别性,那些情况特殊且具体的琐事,难以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律不理琐事,也一直成为法律界普遍的共识。

但在澳洲的访学之旅,使我对法律不理琐事的原则有了新的认识。

在澳洲大巴车上,司机所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告诉大家:根据澳洲法律规定,车上禁止抽烟、吃东西、站立说话;每位乘客都必须系好安全带。

此外,每到一站,司机都要记载其工作时间和汽车行驶状况。

起初,我深感不解,便在停站后与某位司机攀谈起来。

我问他,为什么澳洲法律要对这些琐事作出规定?那位司机告诉我,因为吸烟危害公共健康,澳洲法律禁止公民在所有重要公共场所抽烟,大巴车内也是公共场所,当然也禁止吸烟。

之所以禁止在车内吃东西,是因为任何一种食物留下的残渣都可能引诱蚂蚁等昆虫,影响乘客的健康。

而不让在车内站起来说话,是因为紧急刹车可能使站立乘客摔伤,也可能给其他乘客造成人身伤害。

要求系安全带也是同样的道理。

之所以要站站记录,是为了让司机随时掌握驾驶时间,因为法律规定,司机每天最长驾驶不超过十个小时。

防止疲劳驾驶,是为了维护乘客以及司机本人的生命安全。

这段交流让我深有感触。

在很多人看来,法律只管大事,像车上禁止抽烟、吃东西、站立说话等琐事何必要法律来管理?为此,我进一步请教司机:这些事情是不是用社会公德就可以解决,为什么还要兴师动众用法律呢?司机回答道:如果是公德,有人听从,有人不听从。

对于那些不听从的,一旦出了事情怎么办?谁负责?但只要说是法律规定的,大家都得听从。

这引起了我对“法律不理琐事”原则的反思。

一是法律是否对所有琐事都不理?什么是琐事?实际上,车上禁止抽烟、禁止吃东西、禁止站立说话等规则其实都关系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关系到乘客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荷兰婚姻制度

荷兰婚姻制度

荷兰婚姻制度荷兰婚姻制度是世界上最为开放和进步的之一。

它允许同性婚姻,并消除了与婚姻相关的一些传统限制。

这一制度的成功,除了符合人权和平等的原则外,还为社会带来了许多好处。

首先,荷兰婚姻制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尊重。

它承认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爱和幸福,无论他们的性取向如何。

婚姻法律不应偏袒某些群体或限制某些群体的权益,而应该平等对待所有人。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改变传统的偏见和歧视,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多元化。

其次,荷兰婚姻制度的开放性也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同性婚姻在吸引国际游客和投资者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荷兰婚姻制度被广泛认为是对LGBTQ+群体友好的国家之一,许多同性伴侣都选择在荷兰合法结婚,从而带动了旅游业和婚庆产业的发展。

此外,对同性婚姻的合法承认也能够提高LGBTQ+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同,增强他们在社会和职场中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荷兰婚姻制度的开放性也为社会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行性。

传统婚姻制度常常以异性婚姻为基准,将婚姻定义为只适用于一男一女的关系。

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人可能有不同的伴侣选择和关系形式,例如一男多女关系、一女多男关系、或是非婚伴侣关系。

荷兰婚姻制度的开放性专注于婚姻的核心原则和价值观,而非特定的个别构成形式。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法律保护和权益保障。

然而,荷兰婚姻制度的开放性也带来了一些争议。

有些人认为,婚姻制度应该坚持传统价值观,并将婚姻定义为男女之间的关系。

他们担心开放婚姻制度可能会破坏传统家庭和价值观。

此外,有些人认为同性婚姻等非传统婚姻形式对传统婚姻的定义和理解带来了困惑和挑战。

总之,荷兰婚姻制度是一项开放、进步和包容的制度,允许同性婚姻,并承认多样化的关系形式。

这一制度体现了对个人自由和平等的尊重,促进了社会的包容和多元化。

它对荷兰社会和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并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权益保障。

尽管存在一些争议,但荷兰婚姻制度的实施为全世界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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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外的保释制度不存在重复保释的情况,而在我国,却存在 重复取保候审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部、国家安全部1999年10月01日《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 案件移送至审 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 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 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 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 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 取保证金。 由于在保释和取保候审之间存在以上的一些异同,因此取保候 审制度与保释制度是不同的诉讼制
2.程序不一样。与我国逮捕必然导致羁押的做法不同,国外警察实施逮捕 后,须决定是羁押、无条件保释还是有条件保释,同时提取指纹并进行 DNA取样,决定羁押的,必须在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提交治安法 官。开庭后,法庭仍须考虑是否应对被告人予以保释。在我国,拘留、逮 捕后就必须关押,取保候审是对拘留、逮捕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先决考虑。 3.权利不一样。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司法部门 首先必须优先考虑,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同时,犯罪嫌疑人及 其代理人对与司法部门拒绝保释有权利提出上诉。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 体现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的象征。取保候审的适用不是司法机关优先考虑 的措施,他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提出申请,理由正当符 合条件的司法机关才能够同意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对于司法机关拒绝申 请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没有其他的救济措施以维护犯罪 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播放视频。笑说天下:《从留学生拒捕看司法制度》 你看到了那些法律现象或者法律关键词? 请大家回答:
危险驾驶、保释、DNA技术在刑事 领域应用、
危险驾驶行为、酒驾。危险驾驶罪、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 保释制度。(对比我们的取保候审制度) 谈DNA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对比辛普森案和呼 格案。
然而,由于洛杉矶警方在取证过程中存在一系列失误, 终于使得由大多数黑人组成的陪审团,产生了辛普森有 可能被陷害的印象。比如警察在案发现场停留之后,直 接跑到辛普森家中,因为现场留了很多血,辛普森家中 的被害人血迹,有可能是警察带到辛普森家中的。还有 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血迹要跟辛普森做认定,就从辛 普森身上抽出了血,加了溶度很高的抗凝剂,在案发现 场停留很长时间,才交给检验人员。而在案发现场发现 的辛普森的血,也同样发现含有抗凝剂,因此可以怀疑 现场发现的血迹,是警方倒在现场的。因此,陪审团怀 疑DNA证据被“污染”了。
法律思维的开放性
一些社会现象引发的思考和 讨论
法律思维一般具有较强的逻辑性,严谨性,是一种 理性的思维方式。
一些社会现象
可以引发我们对现象背后法律 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存在于社会现象之中
法律所调整和支配的范围比较广泛,我们所关注的 社会现象本身,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关注社 会现象,无意间也在关注着法律问题,也在进行着 法律思维的活动。对社会现象的认知、理解和不同 观点的碰撞,正是这种法律思维开放性的一种体现。
无条件保释和有条件保释两种形式。实践中大多数 为无条件保释。有条件保释是指,如果决定保释而 不附加条件将导致危险时,可附加一个或多个条件, 如须有一个明确的住址、每天上午到警察局报到、 宵禁、缴纳保证金、安装电子监控装臵、提交保释 支持机构以保证被保释人出庭、提交护照等等。对 于保释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了新的违法行为 或干预司法、不按要求到庭等情形,警察可以将其 逮捕,法院可处以罚金、监禁或加重刑罚。
保释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和联系
在我国只存在取保候审制度,保释在我国司法体系 中不存在,其存在于英美等国,像我国的香港地区 也适用保释制度。但是我国的取保制度和外国的保 释制度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同时也有一定的不同。
我国的取保制度和外国的保释制度存在一定的相似 之处,同时也有一定的不同。 保释是起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刑事诉 讼中,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被逮捕或被羁押的人予 以释放的制度。它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权利而 设臵的。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即使是犯罪嫌疑人, 仍然应当尽量保证其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公民的自由。 因此,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 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保释分为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保释制度,但是设 立了与保释制度比较相似的取保候审制度。 取保候审是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 金,以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不逃避侦查和 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保释和取保候审作为不同国家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有着一些共同或者相 似的地方,但是也存在有着一些不同的区别。 保释与取保候审的共同之处: 1、是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采取的暂时不予以关押。 2、都要求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关的担保为暂时不予以关押提供 保证。 3、都是要求暂时不予以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不得逃避、防碍侦查或者审判。 保释与取保候审的不同之处在于: 1.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无论什 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并不因为罪行严重而被拒绝保释。拒绝保释有 三种情形: (1)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按照保释要求出庭,如以前 保释有潜逃记录而没有合理的解释。
而“血手套”上没有任何破裂,里面也没有被害人 的血迹,说明辛普森手套上的伤口与凶杀案可能没 有关系。警方证人称,在被告家中发现的血手套在 提取血液时还是湿的,而这时距案发已有7个小时, 血迹应该已经干透,更让人怀疑有栽赃陷害的可能。 还有这些疑问,使陪审团得出结论,手套不一定是 辛普森作案时使用的
《热点,是否应当嫖宿幼女的争论》
播放视频。热点:《嫖宿幼女罪该废除么》 《刑法修正案十》要出台,目前来看在草案中还尚 未发现废除的迹象。个人观点:并予以废除。 是否废除,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同时,我们司法实务中,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办理该 类案件。
奇葩社会现象二:男性可以成为性 侵案被害人么?
单纯从这一规定看,我国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是比 较广的。问题是有关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对取保候 审范围进行了若干限制,再加上司法人员重强制手 段、轻人权保障的观念影响,对“不致发生社会危 险性”作扩张性理解,造成拘留、逮捕后的羁押是 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选择的司法现状。同时办案 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关于强制措施工作的出发点是 能捕的尽量捕,而不是考虑尽可能取保候审。这样 就造成了适用比例小,大多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处于羁押状态。
辛普森案的来龙去脉
1994年6月13日,美国的前橄榄球明星、影视界当红演员辛普森的前妻 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 戈德曼被杀。警方效率很高,4天之后就公布了 验尸报告和化验结果,比如尼科尔中了多少刀,戈德曼受了多少伤。 侦破过程中,警方找到许多证据,如带血的手套,经DNA检查,上面 的血迹及现场其他处血迹都与辛普森相符,因而警方和控方(检察院)、相 当比例的电视观众都在大批证人的证词下相信,是辛普森谋杀了两个被害 人。17日,辛普森驾车外逃时被捕,美国全国电视实况转播了在洛杉矶高 速公路上的惊险追捕场面。辛普森被警方指控犯有双重命案,却自称无罪, 于是开始了一场历时474天、震撼全美的“世纪审判”。 很遗憾,经过474天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由绝大多数黑人组成的 陪审团在分析了113位证人的一千多份证词后,宣判辛普森无罪。
后来,一名基因专家巴科· 谢希说,不管别人对辛普森一案怎么 说,多数法医都认为,洛杉矶警方在取证时确实有漏洞,才导 致最后宣判辛普森无罪。当时辛普森宣称自己无罪,支付600 万美元请了强有力的辩护律师和专家证人,这里面也包括专家 证人李昌钰,李昌钰个人从中得到20万美元。 辛普森花600万来买自己无罪,政府花了1700多万调查辛普森 案,而最后辛普森无罪。尽管“铁证如山”,由于取证程序不 合法,DNA样本被污染,导致最有效的证据成了污点证据,不 被法庭采信。这也体现了英美法系的原则。 李昌钰作为专家证人指出的问题和漏洞,可以改变整个美 国对DNA证据,包括其他证据的取证流程,会成为以后美国警 方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辛普森案当时影响很大, 从1995年之后,美国特别重视采样程序了。
(2)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进一步犯 罪。这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前的经历与此次犯 罪的性质等因素来判定的。 (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威胁、干扰、 伤害证人。一般说来,除特殊案件,如杀人、强奸、持 枪抢劫、外国人犯罪、走私、毒品犯罪及有前科的案件 外,其他案件的保释率很高。而在我国,取保候审的范 围相对就比较狭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范 围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险性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铁证如山却被判无罪 在现场中发现的重要证据,是血迹化验和DNA检 验报告。在案发现场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和毛发; 在案发现场几公里外辛普森家中发现了被害人的血 迹;在案发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同一副手套都有 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在辛普森卧室中,发现有 被害人血迹的袜子。这是不是铁证如山呢? 。
社会现象之一:大学教授“诱奸” 学生。
播放视频资料:《笑说天下:大学生被性侵怎么办》 刑法中是否存在“诱奸”一说???? 在我国的刑法中,没有诱奸一说。 诱奸只能作为一种手段而使用,比如物质引诱、语 言引诱。对象多针对幼女。 学生和老师是否存在天然地位不对等关系。
如何理解行为人和被害者之间不对等的地位关系。 领导和下属,教师和学生,医生和护士?是不是不 对等的关系? 特殊监护义务的人员: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 位,包括老师,学生,负有监管义务的人员。 如何界定该类行为系道德问题还是刑事犯罪:综合 考虑被害人的认知能力,社会经验等,案发的背景 和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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