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职业资格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育婴师是指专门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和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育婴师的职责包括婴幼儿的喂养、洗护、安全护理、心理疏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育婴师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制定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应包括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育婴师需要了解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掌握婴幼儿护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喂养、洗护、睡眠管理、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疏导和早期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婴幼儿的行为和情绪,促进其健康成长。
其次,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要求。
育婴师作为从事婴幼儿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能够尊重婴幼儿的个体差异,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
同时,育婴师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家长和其他护理人员有效地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
此外,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要求。
育婴师需要了解婴幼儿的安全保健知识,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处理意外伤害,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卫生保健知识,能够有效地进行婴幼儿的日常护理和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最后,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还应包括相关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要求。
育婴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同时,育婴师还应具备一定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意识,能够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道路,并不断完善自己,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
总之,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育婴师的从业行为,提高育婴师的专业水平,保障婴幼儿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能够培养更多优秀的育婴师,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育婴师职业资格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7年修订)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年以上。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的要求和标准
育婴师的要求和标准育婴师报考必须是初中级以上文化程度。
育婴师一共有三个等级,分别是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每个等级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育婴师报考的条件要求1、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岗位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育婴员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育婴员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育婴师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育婴师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育婴师资格,且学历为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的考核标准育婴师考试方式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须为卷面分的69%视为合格。
三、育婴师证书颁发考试合格后,育婴师证书是由中国职业教育资格认证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技能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正在从事本职业或者打算从事本职业的考生可以准备备考拿下这一证书,为自己的职业晋升以及发展提供保障。
四、优秀的育婴师要具备什么条件1.爱心与耐心:育婴师需要对婴幼儿充满爱心,并且具备耐心的品质。
他们需要能够耐心地照顾婴幼儿的各种需求,包括喂养、洗澡、换尿布等,同时也需要耐心地安抚和哄睡婴幼儿。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doc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实用参考]《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一、育婴员职业定义和主要工作任务育婴员是指专门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护理、教育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 科学喂养婴儿,保证婴儿的饮食、睡眠及安全;2. 观察婴儿的生长发育情况,预防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3. 指导婴儿的早期教育,进行认知、语言、运动等方面的训练;4. 协助家长做好婴儿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
二、育婴员职业资格等级和申报条件育婴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申报条件如下:1. 初级育婴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1年;2. 中级育婴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3年;3. 高级育婴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母婴护理工作满5年。
三、育婴员职业技能要求1. 掌握婴儿的生长发育特点,能够根据婴儿的不同年龄段进行合理的喂养、生活照料和疾病预防;2. 掌握婴儿早期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婴儿的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3. 掌握婴儿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4. 掌握婴儿常见疾病的识别和预防方法,能够进行初步的诊断和处理。
四、育婴员培训要求1.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践操作技能的训练;3. 培训周期:初级育婴员不少于1个月,中级育婴员不少于2个月,高级育婴员不少于3个月。
五、育婴员鉴定要求1.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2. 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婴儿生长发育特点、喂养及生活照料技巧、疾病预防及应急处理、早期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3. 鉴定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对不同等级的育婴员有不同的鉴定要求;4. 鉴定结果: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的职业待遇。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育婴师职业标准
育婴师职业标准一、引言育婴师是专门从事婴幼儿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将婴幼儿寄养在育婴师身边。
因此,制定育婴师职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育婴师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育婴师职责2.1 婴幼儿护理1.为婴幼儿提供基本生活护理,包括喂养、清洁换尿布等。
2.监测婴幼儿的生理指标,如体温、体重等。
3.帮助婴幼儿建立良好的睡眠习惯。
2.2 健康管理1.熟悉常见儿科疾病并了解应对措施。
2.定期检查婴幼儿的身体状况,并记录相关数据。
3.协助父母制定科学的饮食计划,确保婴幼儿的营养需求。
2.3 安全保障1.给予婴幼儿必要的安全教育,如避免接触危险物品。
2.保持幼儿活动空间的安全整洁,并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2.4 教育辅导1.陪伴婴幼儿进行基础认知和语言训练。
2.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的游戏和学习计划,并进行指导。
三、育婴师素质要求3.1 健康体魄1.育婴师需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以应对长时间的工作和较大的体力消耗。
2.育婴师需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3.2 心理素质1.育婴师需要有较强的耐心和细心,能够与婴幼儿建立起良好的情感联系。
2.育婴师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带来的压力。
3.3 专业知识1.育婴师需要具备婴幼儿护理的专业知识,包括护理技巧、婴幼儿发育规律等。
2.育婴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4 沟通能力1.育婴师需要与婴幼儿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汇报婴幼儿的状况。
2.育婴师需要与同事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四、育婴师职业发展路径4.1 初级育婴师1.学习婴幼儿护理基础知识和技能。
2.实习期间,跟随资深育婴师进行实际操作,积累实践经验。
4.2 中级育婴师1.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
2.能够独立完成较为复杂的婴幼儿护理工作。
4.3 高级育婴师1.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24年育婴师报考条件新政策
2024年育婴师报考条件新政策
育婴师作为专业的婴儿护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2024年育婴师报考条件新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
1.教育背景
育婴师需要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最好具备相关医学、护理、教育等方面的学历背景。
2.培训要求
报考育婴师需要完成相关的培训课程,包括育婴基础知识、婴儿护理技能、婴儿喂养与营养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还需完成一定课时的实习培训,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3.工作经验
报考育婴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如参与过婴儿护理、喂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4.年龄限制
育婴师的年龄要求一般在18-50岁之间,但具体年龄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招聘机构或国家/地区而有所不同。
5.职业素养
育婴师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如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等。
同时,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6.技能证书
报考育婴师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证书,如婴儿护理证书、婴儿喂养证书、急救证书等。
这些证书能够证明育婴师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能力。
7.考试要求
报考育婴师需要通过相关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
考察育婴师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实践考试主要考察育婴师的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8.语言能力
对于国际化的育婴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如英语、西班牙语等。
能够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家长进行沟通,提供更好的服务。
育婴师职业资格标准
《育婴师》职业标准一、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育婴师1.2 职业定义主要从事 0-3 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以及辅助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育婴师(五级) 、育婴师(四级、育婴师(三级)和育婴师( 。
级) ) 二1.4 职业环境条件适合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室内外环境;适合育婴人员从事育婴的工作的场合。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鉴定要求1.7.1 适用对象身体健康;18-55 周岁;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规定》1.7.3 鉴定方式育婴师 (五级) 、育婴师 (四级) 、育婴师(二级) 采用一体化鉴定模式,育婴师(三级) 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
育婴师(五级)、育婴师(四级)的鉴定形式有操作考核和口试。
根据考核要求,各模块的鉴定均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考核的成绩均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育婴师 (三级) 的非一体化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育婴师(二级)的鉴定包括口试和论文答辩两个部分。
申报者以擅长并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的业务内容自行选题,独立撰写论文。
在完成论文后,进行现场答辩。
口试和论文答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7.4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在现场模拟操作场地进行。
二、工作要求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职业功能一、生活照料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三、教育四、指导与培训五、业务管理育婴师(五级)(一)饮食与营养(二)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三) 包裹、穿脱衣服和抱孩子(四)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的操作(一)生长监测(二)预防接种(三)常见疾病护理(四)危险因素识别(五)预防铅中毒(一)动作与运动能力培养(二) 语言、感知与认知能力的培养(三)良好情感与社会性行为的培养--工作内容育婴师(四级) 育婴师(三级)(一)饮食与营养(一)饮食与营养(二)照料婴幼儿(二)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睡眠、二便(三)卫生(居室、(三)传染病的消个人、四具) 的操毒作(一)生长监测(二)预防接种(三)常见疾病护理(四)早期发现发育偏离与异常(五)危险因素识别(六)预防铅中毒(一)动作与运动能力培养(二) 语言、感知与认知能力的培养(三)良好情感与社会性行(一)常见疾病护理(二)常见发育行为问题识别(三)危险因素识别(四)预防铅中毒(一)动作与运动能力培养(二) 语言、感知与认知能力的培养(三)良好情感与社会性行为的培养(一)家长指导--为的培养(一)家长指导(二)业务培训--育婴师(二级)(一) 营养学知识的运用(一) 常见疾病护理(二) 了解儿童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与方法(一) 了解民族与宗教知识(二) 掌握科研方法(一) 分层、分类指导(二) 业务培训(一) 业务标准的制定与评估(二) 业务技术 的更新与开发2.2 各等级工作要求2.2.1 育婴师(五级) 专业知识要求1、母乳喂养的重 要性及喂养方法2、奶具使用和消毒方法 3、喂哺的方法4、制作补充食物 的知识5、营养素的基本知识1、不同年龄婴幼儿的睡眠时间2、正常二便的规律、特性 3、三浴锻炼的方 法、好处与注意点 4 、尿布的选择、使用、换洗方法1、衣服的材质与穿脱、包裹方法2、抱孩子的技巧1、婴幼儿居室的 环境要求技能要求1、能够进行母乳喂养 指导2、能够正确冲调奶粉3、能够正确准备用具 和喂哺婴幼儿4、能够制作补充食品 并正确喂食5、能够正确选择、搭 配、制作固体食物6、能够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1、能够营造温度、光 线、声音、通风、睡 适宜的睡眠条件3、能进行婴幼儿二便 后的清洁处理4、能为婴幼儿进行水 浴、日光浴、空气浴5、能够培养良好的睡 眠习惯1、正确掌握婴幼儿保暖2、能够给婴幼儿选择 和穿脱衣服3、能够正确地抱孩子 1、能够保持居室卫生 2、能够定期对婴幼儿(四)卫生(居 室、 个人、 四具)的操作( 二 ) 照 料 婴 幼儿睡眠、二便、三浴( 一 ) 饮 食 与 营 养: (三)包裹、穿 脱衣服和抱孩子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一、生活照料比重14%14%6%6%2 、卧具、餐具、 玩具、家具清洁和 消毒的方法 3、婴幼儿个人卫 生知识4、能够给婴幼儿洗头、 洗澡,剪指(趾)甲1、测量体重、身 高、 头围、 胸围和 上臂围的知识1、能够为婴幼儿测量 体重、身高、头围、 和上臂围 二、日常生活保 健与护理(一)生长监测3%1、能够对婴幼儿进行 粗大动作练习2、能够对婴幼儿进行 精细动作练习3、能够对婴幼儿进行 运动练习 1、能够掌握对婴幼儿进行语言能力开发的方法2、能够掌握对婴幼儿进行感知能力开发的方法3、能够掌握对婴幼儿 进行认知能力开发的 方法1、能够掌握对婴幼儿 良好情绪培养的方法2、能够掌握对婴幼儿 良好社会性行为培养 的方法相关基础知识2.2.2 育婴师(四级)1、国家计划免疫要求 1、喂药及简易护理的方法1、常见意外伤害 的原因及预防1、铅的来源与进 入人体途径 1、婴幼儿粗大动作练习的方法 2、婴幼儿精细动 作练习的方法3、婴幼儿进行运 动练习的方法 1、婴幼儿语言能力开发的方法 2、婴幼儿感知能1、能够按时让婴幼儿 接受预防接种1、能够给患病的婴幼 儿正确喂药并进行简 易护理 1、能够识别常见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 1、能够识别铅中毒(二)预防接种( 三 ) 常 见 疾 病 护理(四)危险因素 识别 (五)预防铅中 毒 (一)动作与运1、婴幼儿良好情绪的培养方法 2、婴幼儿良好社会性行为的培养方法(二)语言、感 知与认知能力的 培养 (三)良好情感 与社会性行为的培养三、教育职业道德14%12% 7%2%3%3%8%8%技能要求1、能够为婴幼儿正确选择配方奶2、能够为婴幼儿选择补充食品3、能够为婴幼儿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专业知识要求1、人工喂养适应症2、换乳期的喂养知识3 、食物安全性、过敏的基本知识4、补充食品的重要性( 一 ) 饮食与营养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生活照料比重10%( 二 ) 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三)卫生(居室、个人、四具) 的操作(一)生长监测(二)预防接种1、能够识别二便的异常,纠正睡眠和二便的不良习惯1、能够根据需要选择清洁用品和消毒方法1 、能够测量头围,2、能够正确使用生长监测图1、能够对接种反应进行及时处理1、睡眠、二便与生长发育、常见疾病的关系1、常用清洁用品和消毒方法的知识1、生长发育曲线图的基本知识1、接种与预防疾病的关系2、预防接种的程序和要求10%10%5%5%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三 ) 常见疾病 1、能够早期发现异常护理的征兆2、能够为患病的婴幼儿测体温、脉搏、呼1、识别婴幼儿异常的知识2、婴幼儿常见疾病综合护理的知识9%(四)早期发现发育偏离与异常(五)危险因素识别(六)预防铅中毒(一)动作与运动能力的培养三、教育1、能够早期识别发育偏离与异常1、能够有针对性地预防婴幼儿意外伤害1、能够避免铅中毒1、能够根据婴幼儿的发展水平进行粗大动作练习2、能够根据婴幼儿的发展水平进行精细动作练习3、能够根据婴幼儿的发展水平进行运动练习1、常见发育异常的表现与识别方法1、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方法1、铅中毒的危害2、血铅水平的分级1、婴幼儿粗大动作发展的特点和规律2、婴幼儿精细动作发展的特点和规律8%8%4%7%1、能够根据婴幼儿的 发展水平进行语言能 力的开发2、能够根据婴幼儿的 发展水平进行感知能力的开发3、能够根据婴幼儿的 发展水平进行认知能 力的开发1、能够根据婴幼儿的 发展水平培养良好情 绪2、能够根据婴幼儿的 发展水平培养良好社 会性行为1、与家长交流,提出 建议 4%2.2.3 育婴师(三级) 技能要求1、能够设计婴幼儿食谱 和配置婴幼儿膳食11%一、生活照料1、能够处理特殊情况下 婴幼儿的二便1、能处理传染病的基础 消毒 专业知识要求 1、能量密度和营 养素的需要2、婴幼儿消化功 能的特点3、平衡膳食的内 容与安排4、烹饪方法对食 物营养的影响 1、婴幼儿二便对 生长、健康影响的 知识 1、儿童传染病及其消毒方法 1、常见疾病防治 的基本知识 1、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1、婴幼儿现场救助的程序、方法 (二)照料婴幼儿 睡眠、二便、(三)传染病的消 毒( 一 ) 常见疾病护理(二)常见发育行 为问题识别(三) 危险因素识别1、婴幼儿良好情 绪发展的特点和 规律2、婴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和规 律 1、与家长沟通的技巧 1、婴幼儿语言发 展的特点和规律2、婴幼儿感知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3、婴幼儿认知发 展的特点和规律(一)家长指导(二)语言、感 知与认知能力的 培养(三)良好情感 与社会性行为的 培养 四、指导与培训相关基础知识二、日常生活保 健与护理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一)饮食与营养比重14% 17% 9% 6%6% 7%7%3% 8%1、能够对婴幼儿常见疾病进行预防和家庭护理1、能够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1、能够对婴幼儿意外伤害进行现场救助1、能够预防婴幼儿铅中毒1、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 况,针对性地进行粗大 动作练习 3、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 况,针对性地进行精细 动作练习 1、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 况,针对性地进行语言 练习2、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 况,针对性地进行感知练习3、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 况,针对性地进行认知练习1、能够观察培养婴幼儿 的状况,针对性地培养良好情绪2、能够观察婴幼儿的状况,针对性地培养良好 社会性行为 1 、发现养育中的问题,对家长进行指导 1、对育婴员、 育婴师进 行现场培训相关基础知识2.2.4 育婴师(二级) 职业功能一、生活照料16%二、日常生活保 技能要求1、能够熟悉并且运用 营养知识设计个别化 营养方案1、根据医嘱,进行婴 幼儿常见疾病的家庭 护理1、能够运用康复知识, 辅助有特殊需要的儿 童的康复训练专业知识要求1、营养学专业知识1、婴幼儿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的知识与方法1、儿童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与方法1、婴幼儿粗大动作发展的观察评 估2、婴幼儿精细动 作发展的观察评 估 1、婴幼儿语言发 展的观察评估 2、婴幼儿感知发展的观察评估 3、婴幼儿认知发 工作内容(一)营养学知 识的运用 (一)常见疾病护理(二)了解儿童 1、婴幼儿良好情绪发展的观察评 估2、婴幼儿社会性发展的观察评估1、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与方法(一) 家长指导(二) 业务培训(三) 良好情感 与社会性行为 的培养 (二)语言、与认知能力 的培养(一) 动作与运 动能力的培养四、指导与培训3% 4%三、教育比重16%4% 7%7%7%健与护理7% 三、教育8%四、培训与指导五、业务管理(二)掌握科研方法(一)分层、分类指导(二)业务培训(一)业务标准的制定与评估(二)业务技术的更新与开发1、能够进行基本的研究,撰写论文1、在社区、早教中心等教养机构,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个体差异,进行养育指导1、对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进行业务培训1、能够进行制订有关业务标准,参与评估1、对科学育儿新进展资料的收集、筛选与使用2、开发、设计业务技术1、科研方法的种类与应用论文的撰写与答辩1、指导原则与方法1、培训原则与方法1、标准制定与评估的方法1、业务技术更新与开发的基本原理与方法17%10%8%10%8%。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与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与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与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是一项专业的婴幼儿护理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婴幼儿的日常护理、健康管理、心理疏导等工作。
为了规范和提高育婴师的职业水平,制定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包括对育婴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育婴师应具备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等品质,同时需要具备相关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此外,育婴师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家长和其他护理人员有效沟通,保持良好的工作协调。
其次,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明确育婴师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育婴师需要负责宝宝的喂养、洗护、睡眠、疾病预防、疾病护理等方面的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育婴师需要关注宝宝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此外,育婴师还需要与家长合作,制定宝宝的护理计划,并及时向家长汇报宝宝的情况。
再者,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规范育婴师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为了确保育婴师的专业水平,应建立健全的育婴师培训体系,包括课堂培训、实习实训等环节。
同时,应建立育婴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育婴师进行定期考核,保证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后,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育婴师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标准的育婴师进行处罚和整改,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育婴师的专业水平,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并实施相关标准,为我国的育婴师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是指在0~3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要获得高等级需要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是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它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安全与卫生常识、社交礼仪、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5个方面。
此外,2012年12月,北京市家政服务协会发布的《母婴护理师岗位规范》,将母婴护理师(月嫂)岗位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安全与卫生常识、社交礼仪、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5个方面。
总的来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是一个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的职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师(2023年修订)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育婴员。
1.2职业定义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10(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5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师是指专门从事幼儿护理和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
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是对育婴师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职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对于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应明确育婴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育婴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幼儿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喂养、洗护、睡眠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情感表达能力,能够与幼儿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关心、照顾和教育幼儿。
此外,育婴师还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还应规范育婴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育婴师需要负责幼儿的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工作,包括喂养、更衣、洗澡、睡眠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参与幼儿的早期教育工作,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戏和活动,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育婴师还需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情况,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再次,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还应明确育婴师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路径。
育婴师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在工作中,育婴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关注幼儿保育领域的最新发展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育婴师还需要积极参与相关的职业培训和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职业技能和知识结构,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总之,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是对育婴师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职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对于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育婴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规范育婴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育婴师的岗位要求和发展路径,可以有效提高育婴师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希望通过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够为育婴师的职业发展和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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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育婴员(2017年修订)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育婴员。
1.2职业定义
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或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98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4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和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等。
室内卫生,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年以上。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操作和现场口述或笔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3:1,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45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要的婴儿模型,喂养用具,烹饪器具,流动水源,日常保健用品,婴幼儿睡眠、就餐、活动等用具或玩具;且卫生、通件良好,光线充足,设施安全的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热爱儿童、爱岗敬业。
诚信服务、善于沟通。
勤奋好学、钻研业务。
2.2基础知识
2.2.1婴幼儿生长发育基础知识
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婴幼儿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2.2.2婴幼儿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基础知识
婴幼儿营养基础。
计划免疫与预防接种基础知识。
婴幼儿保健与护理的基础知识。
2.2.3安全工作常识
家用电器安全操作知识
食品安全知识
安全防火知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标准对初级、中级和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