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制度以及收费标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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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

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

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铁路专用线是指为了满足特定企业或个人的运输需求而单独建设的铁路线路。

由于其独特性和专门性,铁路专用线的收费标准也有其特殊之处。

在制定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包括线路建设成本、维护费用、运营管理成本等。

同时,也需要兼顾市场需求,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平,既能保障铁路企业的经济效益,又能满足用户的运输需求。

首先,铁路专用线的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线路建设成本。

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包括土地征用、线路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费用。

因此,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对这些成本进行合理核算,确保收费能够覆盖线路建设的投入成本,保障铁路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铁路专用线的收费标准还应考虑到线路的维护费用。

铁路专用线作为一项长期投资,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线路的安全畅通。

因此,收费标准中需要包括维护费用的合理计算,确保用户在使用铁路专用线时能够享受到安全可靠的运输服务。

另外,运营管理成本也是制定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涉及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的成本支出,需要进行合理核算,确保运营管理成本得到覆盖,从而保障铁路专用线的正常运营。

除了以上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需要充分调研市场需求,了解用户的运输需求和支付能力,确保收费标准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促进铁路专用线的良性发展。

同时,还需要考虑竞争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保铁路专用线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线路建设成本、维护费用、运营管理成本以及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公平的收费标准,才能促进铁路专用线的健康发展,满足用户的运输需求,实现铁路企业和用户的双赢局面。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1995]107号铁运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发布单位:铁道部文号:铁运(1995)107号发布日期:1995年09月01日生效日期:1995年10月0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

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

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

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

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

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

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2024年专用线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专用线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专用线管理制度范文专用线装卸管理规程一、引言为进一步加强专用线管理,完善其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机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并不断提升装卸效率,使专用线的管理、机制及生产活动能够紧跟铁路发展步伐,结合本专用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机构措施。

二、组织机构(一)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全面领导与决策。

运输员:负责日常运输协调与联系。

管仓员:负责仓库货物管理。

清洁工:负责货场及仓库卫生清洁。

(二)装卸队队长:负责整体装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劳力调配。

组长:负责各班组的具体作业指导与监督。

三、职责分工1. 组长:全面负责装卸作业及各项管理工作,制定装卸准则与安全措施,与铁路各部门协调联系。

2. 副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落实与现场监控,监控仓库货物保管安全。

3. 运输员: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负责与车站货运、运转调车、装卸工作联系,办理卸车手续,监控装卸作业,处理作业中的问题,配合货运员完成附属作业。

4. 清洁工: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负责货场、仓库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5. 装卸队副队长:在队长领导下,管理装卸工人,合理安排劳力,指导附属作业,督促优质服务。

6. 装卸班长:在队长、副队长领导下,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带领班组完成装卸任务。

7. 装卸队班组:按班次分工,负责具体装卸任务。

四、管理制度1. 实行24小时不间断作业,节假日两班制,确保作业不中断。

2.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规定,严禁机械移动车辆,防火防盗,货场禁烟。

3. 运输员每日定时向货运值班员申报装卸计划,经货运员同意后派工作业,布置注意事项与要求。

4. 装卸队副队长考核劳力出勤,组织安排作业,确保任务完成。

5. 装卸班长落实安全制度,带领工人完成任务,做好附属作业,确保车门关闭加固。

五、处罚制度1. 运输员违反程序盲目派班,未完成或未监控好附属作业,每车扣除____元。

2. 装卸工人未经同意手推调车,每车罚款____元。

铁路专用线制度以及收费标准大纲

铁路专用线制度以及收费标准大纲

制度以及收费标准一、铁路作业制度
(一)运转作业制度
1.运转主任岗位职责
2.调车员岗位职责
3.扳道员岗位职责
(二)货运作业制度
1.货运计划员岗位职责
2.运输员岗位职责
3.货运统计员岗位职责
(三)倒班制度与人员分配
1.倒班制度
2.人员分配
(四)固定设备设施
1.运转设备
2.调车设备
3.扳道房设备
4.货运设备
二、铁路专用线作业流程
三、专用线交接场费用
(一)关于国家对于交接场的费用
(二)调查其他交接场的收费标准
(三)制定我公司对于西瑞、兴平工厂的收费西瑞与兴平公司铁路方面的有偿费用四、西瑞与兴平公司铁路方面的有偿费用
(一)接轨费用
(二)过轨费用
(三)停车费用
(四)调车作业费用
(五)取送车以及对货位费用
(六)专用线维修费
(七)占用股道费用
(八)按共用作业量缴纳的铁路专用线共用线费。

(九)货物延期暂存费。

(十)自备篷布使用费。

(十一)货位清扫费。

(十二)货物装卸费
(十三)装卸车费、机械费
(十四)设备维修费、管理费
(十五)货运代理服务费
(十六)货场使用费
(十七)有关车皮的有偿使用费
(十八)过磅费(轨道衡过磅)
(十九)过轨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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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3.06.06•【字号】合价服[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合价服〔2013〕39号)合肥市地方铁路协会、各地方铁路专用线单位:你协会《关于申请调整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的报告》(合铁协【2013】0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管及部分国家管理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的通知》(皖价服〔2012〕120号)、《关于专用铁路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皖价服函〔2012〕186号)和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就合肥市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收费项目和标准(一)专用铁路货物运输价格0.48元/吨公里,运价按产权单位分段计算核收,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二)专用铁路共用服务收费是产权单位、共用户、铁路部门三方签订“专用线共用协议”后,共用户向产权单位缴纳的费用,费用纳入专户管理。

具体见附表1。

(三)专用铁路运输过磅费可参照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46号)文件执行。

即:整车轨道衡30元/车,整车普通磅秤1.5元/吨。

(四)铁路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皖价经费字〔1998〕94号)和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358号)规定执行。

具体见附表2。

(五)装卸作业费收费项目和标准可参照铁道部《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铁运〔2005〕5号)规定的费率和浮动幅度执行。

(管理制度)黑龙江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黑龙江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黑龙江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铁道部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经交联字[1994]233号各行署、市、县经委、工商局、物价局、税务局,各铁路分局,站段:为了挖掘运输潜力,扩大铁路运输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加强专用线管理的规定,我省1988年制定的黑计经交字[1988]1263号《黑龙江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试行办法》已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开展专用线共用工作,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且借鉴外省的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壹九九四年七月壹日黑龙江省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挖掘铁路专用线运输潜力,扩大铁路运输能力,减轻铁路货场压力,解决无专用线单位到发货物的困难,满足运量日益增长的需要,根据国家关于开展路企协作和专用线共用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专用线共用,系指铁路产权专用线(即:铁路产权由租用单位使用的专用线)和非铁路产权专用线(以下均简称专用线企业)和铁路联合组织,开展对外办理货物运输。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专用线共用涉及面广,业务环节多,政策性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壹、全省铁路专用线共用工作由省经委统壹领导,各行署、市、县由当地经委或交通运输指挥部领导,且分别会同当地铁路部门成立铁路专用线共用办公室。

其职责:1、贯彻落实各项运输政策和规定,协调各方关系,审批且监督专用线共用合同(协议)的执行。

2、制定专用线共用的规划和具体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3、检查专用线共用情况,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4、填报各项业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二、站区壹级,由车站牵头,成立站区专用线共用办公室,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用线共用业务。

车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车站货运主任和共用量较大的专用线企业派干部任副主任,其他工作人员由有关单位选派。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对铁路专用线的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铁路专用线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3. 铁路专用线的所有使用者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责任和义务1.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铁路专用线的安全运行。

2. 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规程,做好线路维护和设备检修工作。

3. 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线路和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线路运行正常。

5. 铁路专用线的相关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安全保障1.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必须对铁路车辆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 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3. 铁路专用线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运行规程,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4.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消防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5. 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单位必须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四、运营管理1.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计划,合理安排列车运行。

2. 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单位必须提供咨询服务,确保运输顺利进行。

3. 铁路专用线的相关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运输保障体系,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4. 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运输协议,确保运输质量和时效。

五、附则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铁路专用线管理单位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仅为参考范例,实际应根据铁路专用线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制定。

铁路专用线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是确保铁路运输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共同努力,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铁路专用线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

铁路专用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铁路专用线的安全运营,维护铁路设施的完好,保障列车运行的顺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专用线指专供特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铁路线路,其通常用途为货物运输、煤炭运输等特殊用途。

铁路专用线的管理遵循铁路运输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

第三条铁路专用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经批准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享有其使用权。

铁路专用线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应符合国家和铁路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好铁路设施,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运营和维护,确保铁路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铁路部门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或违反规章制度。

第七条铁路专用线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

第八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铁路线路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铁路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第九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向铁路部门办理使用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购买相应的使用权,并按规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发放车辆、列车,确保进出站的次序和安全。

第十二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车次、车型、载重量等条件开展运输活动,不得超载或违背规定。

第十三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维护和保养铁路线路和设施,确保运输的正常进行,不得破坏或损坏公共财产。

第十四条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减少噪音、振动和污染,保护周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一、合同主体1.1 甲方:甲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标的2.1 铁路专用线使用范围2.2 收费项目及标准- 线路使用费:按照每车皮[X]元或者每吨货物[X]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计价方式)的标准收取,计算依据为乙方每月实际使用车皮数量或者货物运输量。

- 设备维护费:每年固定收取[X]元,用于专用线铁轨、信号设备、装卸设备等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管理费:按照每月[X]元收取,主要涵盖甲方对专用线运营管理所产生的成本,包括人员管理、调度安排等费用。

2.22 费用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前,将当月的线路使用费和管理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 设备维护费应在每年的[具体日期]前一次性支付。

三、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权利-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

- 有权对乙方使用铁路专用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乙方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

3.12 义务- 根据乙方的合理需求,在铁路专用线运营能力范围内,合理安排列车调度和货物装卸等工作。

-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乙方人员在专用线作业时的安全。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权利- 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前提下,有权正常使用铁路专用线及其附属设施。

- 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22 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各项费用,不得拖欠。

- 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铁路专用线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等。

- 负责己方人员在铁路专用线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己方人员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4.11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保证铁路专用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增加的运输成本、货物延误损失等。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法。

第二条原则:统一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三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第四条;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凡未与...签订代维修协议或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维修费用的专用线,其运输安全责任由专用线产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规代维修专用线的管理,确保专用线的运输使用安全,成立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三章线路维修、养护管理制度第六条:总则根据中国铁路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及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大、维修规则,铁道部、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管理有关文件和规定,为加强和完善专用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专用线的能力,更好地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公司实际,便于及时检查和发现问题,延长专用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铁路专用线正常的运输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法。

第七条:统一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给客户便,让客户满意,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第八条:工务、电务、供电、通信各专业取费标准应依据铁运[1995]107号、铁运函[2007]714号以及市市价[1995]工087号文件以及广市价综字[1990]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川劳社办[2009]33号文件,每年与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专用线代维修合同。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专用线的管理,促进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专用线是指由铁路公司自行修建并用于铁路运输的线路。

铁路专用线包括铁路运输专用线、工矿专用线、港口专用线和设备供应专用线等。

第三条铁路专用线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运营。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四条铁路专用线的设计应当符合铁路运输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第五条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六条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运营与维护第七条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运输过程安全、高效、环保。

第八条铁路专用线的维护管理应当遵循规定的作业程序,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设备更新,保持线路和设施的完好状态。

第九条铁路专用线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条铁路专用线的风险防控工作应当从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中进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可能的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专用线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对事故隐患、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追究,确保事故责任归属。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因铁路专用线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衔接,必要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

为加强专用线的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

主要任务是: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

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

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

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

年运量50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甲方(铁路部门):__________乙方(使用单位):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铁路专用线的有效管理和安全运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铁路专用线的使用收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进行货物运输,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署本合同以明确各自权益,规范双方行为。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1. 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根据乙方的实际使用量,按照甲方规定的费率计算,具体金额按照甲方出具的结算清单为准。

2. 铁路设施维护费:为保证铁路专用线的正常运行,乙方需支付铁路设施的维护费用,具体金额根据设施维护的实际需要确定。

3. 其他费用: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其他服务或设施,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三、费用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出具的结算清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费用。

2. 支付方式:双方可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铁路专用线使用规定1. 乙方在使用铁路专用线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保证铁路专用线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 乙方不得将铁路专用线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3. 乙方应对其运输的货物负责,确保货物安全,并承担因货物原因造成的铁路设施损坏的赔偿责任。

五、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年。

2.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3.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提供铁路专用线服务,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在使用铁路专用线过程中,如违反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视情况扣除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铁路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专用线维修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0]1243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专用线维修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0]1243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专用线维修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铁路专用线维修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0]1243号)青藏铁路公司:你公司《关于重新核定铁路专用线维修收费标准的函》(青藏铁辅函[2010]69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我省铁路专用线维修费标准核定如下:一、为了保证省内地方企业的正常运输和铁路机车的行驶安全,同意青藏铁路公司的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单位向地方企业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收取代维修费。

二、地方企业铁路专用线代维修费实行上限管理,在核定维修费标准限额以下,允许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具体维修费收取标准。

三、地方企业铁路专用线代维修费上限标准:(一)工务部分1、线路60元/米.年2、道岔10000元/组.年3、桥梁、涵渠、隧道200元/米.年4、道口2000元/2.5米宽.处.年(二)电务部分1、电气集中连锁道岔、有轨电锁器道岔10000元/换算组.年2、无轨电锁器道岔8500元/换算组.年3、带柄道岔表示器3000元/换算组.年四、中央企业和部队铁路专用线代维修费可比照地方企业铁路专用线代维修费标准收取。

五、铁路专用线代维修单位收取维修费用时,要充分与产权单位协商,并签订线路维护和费用收取协议;收取的维修费要统筹用于代维修铁路专用线线路、桥涵、隧道以及电气设备等方面,不可挪作它用。

六、本收费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青价工字[1997]229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结束——。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10]109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10]109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10]109号)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调整非路产专用线代运营代维修费用标准的请示》(阳涉铁财[2009]9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铁路部门代维修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车务人员服务收费按北京铁路局上年度车务人员工资标准核算。

道口看守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定价。

三、年运量超过60万吨的铁路专用线,具体维修费用由你公司与委托单位共同协商提出,报我局另行审批。

四、提供铁路专用线代维修服务必须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维修合同,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五、本批复从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二○一○年五月十日附表:铁路专用线工务维修收费标准单位:元顺号项目计量单位维修费备注1线路公里/年40000 2道岔组/年9000 3桥梁百延长米/年31000 4涵渠百延长米/年4000 5隧道百延长米/年8000 6道口2.5米/处/年2200 不含看守费铁路专用线电务信号维修服务收费价格表单位:元顺号项目计量单位维修费备注1无联锁装置组/年3700 2机械联锁装置(单动)组/年5200 3机械联锁装置(双动)组/年11000 4电动联锁装置(单动)组/年8000 5电动联锁装置(双动)组/年16000 6继电半自动设备端/年9000 7道口报警处/年8400 8信号机架/年3600 9轨道电路区段/年3700 10电缆回线公里/年3300 11室内信号控制设备组(道岔)/年5300 12机车信号台/年14000 13机车地面发码设备区段/年7200 14微机监测组(道岔)/年3800 15DMIS设备组(道岔)/年5600 16道岔缺口监测报警组(道岔)/年5100铁路专用线通信设备维修收费标准单位:元顺号项目计量单位维修费备注1磁石共用电话机台/年1800 2音频调度各站分机台/年4000 3电话集中机门/年1500 4架空或地下电缆回线公里/年3400 5各站养路电话总机台/年3700 612路载波端机端/年22000 7地下皮缆自动充气机台/年3800 8车站录音装置台/年5000 9数字调度分系统路/年2200 10站场广播套/年3500 11数字数据通道条公里/年3800 12架空或地下电缆纤公里/年3550 13光端机调制解调器端/年3400 14无线列调设备台/年4200 15数字调度值班台台/年4000——结束——。

专用线收费调研

专用线收费调研

专用线收费标准分析一、概述铁路运输的全过程包括装车、途中运输、取送车作业、卸车、延伸服务等,货物的在途运输执行铁路运价,在本文中不做重点研究,国铁采用最新运价可参见附件一、附件二。

专用线的收费一般由企业方与铁路机、车、工、电、辆各部门分别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当地物价局备案。

(一)与车务部门签订协议主要依据有:1.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138号《关于调整机车作业费、取送车费费率的通知》。

2. 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87号《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机车出租费、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运[2005]5号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

4.铁道部文件铁运〔2009〕214号关于发布《铁路货车延期占用费核收暂行办法》。

(二)与机务部门签订协议主要依据有:1.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138号《关于调整机车作业费、取送车费费率的通知》。

2.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87号《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机车出租费、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

(三)与车辆部门签订协议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87号《关于公布翻卸车维检费、机车出租费、货场场地出租费三项货运杂费的通知》。

与车辆部门签订协议主要收费项目包括装卸修爱车人员的人员工资、福利和因装卸作业引起的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

(四)与工务部门签订协议与工务部门签订协议主要收费项目包括为专用线范围工务维护的人员的人员工资、福利和企业产权线路的维修费。

线路维修一般按照每年每条公里收取维修费。

具体取费标准由当地物价局下发。

(五)与电务部门签订协议与电务部门签订协议主要收费项目包括为专用线范围电务维护的人员的人员工资、福利和企业产权范围内电务设备的维修费。

设备维修具体取费标准需进一步调研落实。

二、车务部门取费标准说明。

企业专用线按管理方式一般分为自管和代管。

对于自管线路,采用自备机车取送车,不收取取送车费等。

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

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

铁路专用线收费调整四川在线消息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期我省境内成都铁路局所辖部分站段的专用线产权单位和专用线共用单位对专用线收费反映很大,就此,省物价局将专用线共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做了一些调整。

专用线共用综合服务费标准统一定为普通货物2.5元/吨,特殊货物3.5元/吨,由铁路企业向货主直接收取。

取消现行“专用线服务人员费”和“专用线共同补偿费”。

铁路部门所属企业购置、租赁地方产权单位铁路专用线开展共用业务的,按以上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

铁路企业必须对专用线的管理提供劳务和技术服务,必须为货主参与专用线共用和相应的铁路运输组织提供服务。

专用线共用管理费标准统一核定为0.8元/吨,由成都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向货主直接收取,取消“成都地区铁路专用线路厂联运协作费和共用服务费”。

成都市交通指挥部要继续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等。

省物价局要求,铁路价格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和经营性价格管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各级物价部门的检查。

四川日报记者沈佳袁敏注:1、娄底市的涟邵集团金竹山实业公司的煤矿专用线收费按省物价局湘价函[2006]12号文件执行。

2、娄底市的西恩铁路专用线收费按省物价局湘价函[2008]99号文件执行。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瑞景陶瓷铁路专用线运输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赣发改价调字[2011] 3032号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准瑞景陶瓷铁路专用线运输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请示》(赣铁集团战略字[2011]99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一、瑞景陶瓷铁路专用线普通货物收费标准设定最高限价。

按综合单价27.8元/吨收取,试运行1年。

瑞景陶瓷铁路专用线可根据市场实际变化情况,与客户议价,在20%幅度内协商下浮。

抢险救灾物资、军事物资在20%的幅度内协商下浮。

二、集装箱的运输、装卸、搬运、仓储及使用等收费标准,参照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和运价标准执行,即可根据市场行情实行价格上下浮动20%;自备集装箱的相关费用按加价50%后的价格浮动;其他零星小额杂费,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收取。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

铁路专用线收费合同合同编号:[编号格式]甲方:[甲方名称](铁路专用线所有权单位)乙方:[乙方名称](使用铁路专用线的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具体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具体签订地点]一、合同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达成以下收费合同。

二、铁路专用线的使用1. 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以下简称“专用线”)上进行铁路运输活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用线,确保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1. 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轨道里程、运输量及其他相关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使用费用。

2. 铁路设施维护费: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专用线而产生的铁路设施维护费用。

3.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号费用、通信费用、桥涵检测费用等,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支付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各项费用。

2.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3. 甲方有权在费用未支付或逾期支付的情况下,暂停乙方的使用权限,直至费用结清。

五、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2.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合同。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保证专用线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2)对乙方使用专用线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项费用。

(2)合理使用专用线,保证运输安全。

(3)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铁路专用线

铁路专用线

名称铁路专用线⒈概况:铁路专用线2440米,1995年竣工,50公斤/米钢轨,钢筋混凝土路枕。

线路两测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护坡,坡高4.6米至9米,明沟排水,装车点双线,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地面。

经现场勘察,线路状况良好,正在使用中。

⒉重置价计算施工机械调遣费=2377.00×1%=24.00 铁建管〔1998〕115号临时设施费2377.00×2.25%=53.00 铁建管〔1998〕115号建设单位管理费2377.00×0.22%=5.00 铁建设〔2002〕80号工程监理费2377.00×0.8%=19 .00 铁建设〔2002〕101号勘察设计费2377.00×2.5%=59.00 铁建设〔2002〕101号⑷资金成本根据该工程规模,确定施工期一年,贷欵利率6.12,资金成本=〔建安造价+前期费及其它费〕×贷歀利率×建设期×0.5=2377.00+160.00×3.06%=78.00⑸重置单价=2377.00+160.00+78.00=2615.00⑹重置全价=重置单价×数量=2615.00×2440=6380600.00⒊成新率的确定经现场勘察,该专用线,路基、钢轨、路枕、扣配件完好,外观良好,正在使用中。

⑵理论成新率铁路专用线经济寿命50年,该铁路专用线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11年,理论成率=50-11/50×100%=78%⑶综合成新率=81%×60%+78%×40%=80%⒋评估值=重置价×综合成新率=6380600×80%=510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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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以及收费标准
一、铁路作业制度
(一)运转作业制度
1.运转主任岗位职责
2.调车员岗位职责
3.扳道员岗位职责
(二)货运作业制度
1.货运计划员岗位职责
2.运输员岗位职责
3.货运统计员岗位职责
(三)倒班制度与人员分配
1.倒班制度
2.人员分配
(四)固定设备设施
1.运转设备
2.调车设备
3.扳道房设备
4.货运设备
二、铁路专用线作业流程
三、专用线交接场费用
(一)关于国家对于交接场的费用
(二)调查其他交接场的收费标准
(三)制定我公司对于西瑞、兴平工厂的收费西瑞与兴平公司铁路方面的有偿费用四、西瑞与兴平公司铁路方面的有偿费用
(一)接轨费用
(二)过轨费用
(三)停车费用
(四)调车作业费用
(五)取送车以及对货位费用
(六)专用线维修费
(七)占用股道费用
(八)按共用作业量缴纳的铁路专用线共用线费。

(九)货物延期暂存费。

(十)自备篷布使用费。

(十一)货位清扫费。

(十二)货物装卸费
(十三)装卸车费、机械费
(十四)设备维修费、管理费
(十五)货运代理服务费
(十六)货场使用费
(十七)有关车皮的有偿使用费
(十八)过磅费(轨道衡过磅)
(十九)过轨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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