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表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三篇)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1. 督查督办的目的和意义- 确保组织内部各级部门、个人的工作按照要求和进度进行,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 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工作出现偏差。
-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达到组织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2. 督查督办的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包括组织内部各级部门及其工作项目、个人的工作;- 督办对象:包括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个人等。
3. 督查督办的方式和程序- 方式:包括定期督报、例行督查、专项督办等。
- 程序:1)制定年度督查督办计划,明确督查督办的重点和重要事项;2)建立督查督办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3)分配督查督办任务,明确责任人;4)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整改情况;5)定期总结督查督办情况,评估工作效果和成效。
4. 督查督办的职责和权责- 督查督办人员的职责: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督查督办责任人的权责:负责明确督查督办的目标和要求,并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 被督查督办对象的权责: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督查督办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5. 督查督办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督查督办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定期评估和总结督查督办工作的成效,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 督查督办的奖惩措施- 奖励:对于在督查督办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 惩处:对于在督查督办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部门,给予相应的惩处。
7. 督查督办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定期对督查督办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合理和有效;- 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员对制度的认可度和执行力度。
以上是一个督查督办制度的基本模板,具体根据组织的需要和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制度模板(二)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督查和督办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附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方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七)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告;(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章:政府绩效评估
• 主成分分析将各个测量相同本质的变量归入一个因子,建立尽可能少的 新变量,使得这些新变量是两两不相关的,而且这些新变量还能够尽可 能保持原有的信息。通过主成分分析使分散而复杂的测量趋向整体和简 单化,同时便于掌握各个测量要素背后隐含的内在因素,从而找出各复 杂因子的主要成分,实现评估指标的简化和降维。
第七章 政府绩效评估
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指评估主体运用特定的指标、 采取特定的方法、依据规范的程序,对公共管理效益 高低和服务质量优劣进行评价,以期改善政府绩效的 活动。
• 要求: • 了解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主要类型 • 掌握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并能用来分析我国某一领域绩效
评估的现状。
• 掌握标杆管理法、平衡记分卡法和360度评估法的内涵,并理解如何 应用于政府绩效评估。
• 5.专家评估(第三方)
• 优点: • (1)客观性 • (2)权威性 • • • • 缺点: (1)临时性 (2)有限性 (3)从属性
•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已经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省市进行了政 府绩效评估和管理方面的探索,一些地方还引入了公民参 与和第三方评估等全新模式。但从总体情况看,目前的政 府绩效评估依然摆脱不了“自我评价”的天然缺陷。
• 需要解决的问题?
– 谁来评估? – 怎样评估? – 评估什么? – 如何实施?
第一节 政府绩效评估主体
政府绩效评估主体 一、政府绩效评估主体
• 评估主体的选择是政府绩效评估的首要环节,只有评估主体选择适当,
徐州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8年修订)
徐州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8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1.17•【字号】徐州市人民政府第42号令•【施行日期】1995.08.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徐州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5年8月20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发布1998年1月17日徐州市人民政府第42号令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对法律、法规、规章负有执行职责,并有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处罚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包括其派出机构和经法律、法规授权或经委托的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市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措施,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所发布的在本地区、本部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合法、适当、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非经法律、法规、授权,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行政机关的委托,非行政机关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非法干预。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鄂政办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
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并充分听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充分听取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考核结果抄告地方人民政府。
第五条依法行政考核应当遵循统一组织、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或绩效评价考核。
第二章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第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履行和转变职能、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组织领导情况:(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设立及适时调整情况;(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依法行政协调机制的落实情况;(三)依法行政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的情况;(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五)政府法制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在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的情况;(六)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实施情况;(七)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上级拨付专项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
上级拨付专项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是一份重要的财务报表,用于记录上级拨付给下级政府特定领域的资金,并详细列明资金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情况。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的重要性以及其编制过程。
1. 引言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是政府间财政关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不仅体现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支持和援助,也为监督和评估资金使用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背景和意义上级政府通过拨付专项资金来支持下级政府在特定领域的工作。
这些资金往往用于重点项目的建设、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背景和意义在于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政府工作的转型升级。
3.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的编制过程(1)明确统计范围和分类指标:在编制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之前,需要明确统计的范围和分类指标,以便准确地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
(2)收集和整理数据:下级政府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与专项资金相关的数据,包括资金的拨付金额、使用范围、具体项目等信息。
(3)编制统计明细表: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下级政府按照规定格式编制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并将其报送到上级政府,以供审核和监督。
4.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的重要性(1)增加透明度和问责制:通过编制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政府可以实现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有效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提高政府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
(2)优化资源配置和效率提升: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能够为政府提供有针对性的资源配置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3)法定责任和规范管理: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是一份法定责任的体现,要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资金,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执行能力。
5. 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统计明细表的编制对于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细致清晰地记录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加强财务管理,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20版: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步步高)
第15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最新考纲] 1.政府权力的行使与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我国行政监督体系。
2.政府的权威:政府的权威及其体现;我国政府权威的来源和树立。
[试判断]1.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与坚持对人民负责是矛盾的。
()分析:错误。
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授予的,因此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与坚持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政府依法行政体现了对人民负责原则。
2.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慎重为。
()分析:错误。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3.政府要审慎行使权力,做到依法执政。
()分析:错误。
政府要审慎行使权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依法执政对应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
4.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分析:错误。
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5.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分析:错误。
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6.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质询、问责制度等。
()分析:错误。
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要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7.生态环境部向相关省、市派出环境监察组属于行政系统外部监督。
()分析:错误。
生态环境部派出的环境监察组仍属于政府机关,它的监察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
8.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分析:错误。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新设置的国家监察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电子政务》题库参考答案
《电子政务》试题库(五)、名词解释1、信息: 信息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通过物质载体所发出的情报、指令、数据、信号中所包含的一切可传递和交换的知识内容,是对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状态和特征的反映。
2、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重组行政组织结构,改善公共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办公自动化、政府业务流程信息化,为公众、企业和社会提供广泛、高效和个性化服务的一个过程。
3、政府信息化:政府信息化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包括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电子化等方面。
电子政务是政府信息化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政府信息化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必要条件。
4、办公自动化是指在办公室的职能中应用计算机和通讯设备,进行包括语音、文字、数据和图像等信息处理的自动化信息系统。
办公自动化的目标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实现办公活动的科学化,自动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公效率,改进办公质量,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辅助决策,减少或避免各种差错和弊端。
办公自动化系统分为事务型、管理型、决策型三类。
通常,办公信息包括数据、文字、语音、图形和图像等,那么办公自动化系统需要处理的就是以上这些信息。
5、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系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主要是因特网)所进行的各类商业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6、政府创新:政府创新指的是各级政府为适应公共管理与行政环境需求,与时俱进地转变观念与职能,探索新的行政方法与途径,形成新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和行政规范,全面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责的实践过程。
7、政务流程:政务流程是一组相关的、结构化活动的集合,或者说是一系列事件的链条。
这些活动集合或链条为特定的公众提供特定的服务或产品,这个流程是有目的的,并且有始有终。
8、政府流程的优化与再造是政府治理的理念、原则、结构和行为等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以提高政府的绩效和服务品质,不是简单的组织精简和结构重组。
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1988.06.06•【文号】中组发[1988]7号•【施行日期】1988.06.0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1988年6月6日中组发(1988)7号)《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已经中央批准,现印发试行。
1979年中央组织部曾经要求每年或者每两年对干部考核一次,1983年全国组工座谈会又提出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年度考核,规定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其中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
近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为改革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这两个方案就是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并在一定范围里进行了试点。
实践证明,抓住建立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这个环节,可以促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激励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同时,也有利于制约、堵塞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通过逐年积累的考核材料,还可以为正确决定干部的奖惩、升降、培训提供依据。
在试行中,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而又稳妥地组织实施。
一般应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并做好宣传工作。
同时,请你们将试行中的情况及时告诉我们。
为便于执行,我们拟定了《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若干说明》和《实施〈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若干说明》及有关评价表,供各地在试行中参考。
由于国家公务员条例尚未正式颁布,我们在方案中仍然沿用“干部”这一称谓。
对省辖市(州、盟、区)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各地可参考《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试点。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平政[2006]88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平政〔2006〕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已经2006年11月3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平顶山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并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主管本部门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或者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宣传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二)拟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制度;(三)每年拟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及考评细则;(四)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对本级或本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五)对下级人民政府或者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行政执法监督
2015年3月一、行政执法监督概述(一)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1、行政执法监督的概念行政执法监督,通俗说就是监督行政执法,就是行政执法监督主体依照职权检查纠正行政执法主体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活动。
(1)广义的行政执法监督广义的行政执法监督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还有专门机关的监察和审计监督以及政府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职能监督等。
(2)狭义的行政执法监督狭义的行政执法监督,特指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
即各级政府对其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上级行政部门对其下级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监督,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其所属法定授权执法组织和委托执法组织的行政执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
我们将重点介绍的是狭义的行政执法监督。
2、行政执法监督的特征(1)自我约束性(2)内部行政行为性(3)相对性(4)特殊性拥有最直接、最权威、最有效和最不可替代的属性。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1、行政执法监督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2、行政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3、行政执法监督是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它包括立法、执法和监督三项内容。
199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199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还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多年来的政府法制工作实践表明,地方省级和市级,立法、执法和监督三者并重;县、乡两级,主要是执法和监督。
执法的优劣,取决于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作为政府法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日益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
因此,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法制特别是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二○一一年四月二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
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政府绩效评估
政府绩效评估摘要: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府管理工具,在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政府绩效评估随着政府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完善。
它承载着加强政府责任、提高政府效率的重任,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监督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和改善政府形象等作用,甚至被誉为是“最有效的管理工具”。
但是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绩效评估主体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影响到其责任感及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因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不断增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责任感,提高评估主体的责任意识,构建多元主体政府绩效评估模式,不断协调评估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提升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绩效现状评估建议意见一、政府绩效评估的内涵对什么是政府绩效评估,国内外学者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国内:有学者认为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
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还有学者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是运用科学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政府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
政府绩效评估以绩效为本,以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满足为第一评价标准,蕴涵了公共责任和顾客至上的管理理念,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政府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运用政府绩效目标、绩效信息、绩效激励、绩效合同、绩效成本、绩效程序、绩效规制、绩效申诉和绩效评估等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绩效的过程。
国外:还有很多学者对此也进行了相关的界定。
比如,肯尼斯普尼维特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是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
美国的《1993政府绩效结果法案》也对政府绩效评估做了说明,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是一种评估方式,通过客观的测量和系统的分析,确定联邦政府的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的程度和方式。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7•【字号】湘政办发[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二月七日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进行的考察、评价、奖惩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制、人事、监察、财政、审计、物价、编制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日常工作由法制机构承担。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本部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公正对待并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评议考核主体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与考评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与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6•【字号】吉政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与考评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08]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省政府决定本届政府继续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现将《2008— 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和《2008— 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2008— 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特制定全省2008—2012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政府环境管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重点,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和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任期内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完成“十一五”中后期和“十二五”初期的重点环境保护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原则。
各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任期内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计划与环境保护目标相衔接,通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形成各级政府职责明确、任务明晰的全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体系。
机关各部门绩效评价表
机关各部门绩效评价表背景绩效评价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为了保证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平的机关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保证政府工作的高效和持续发展。
目的本文旨在建立一套机关各部门绩效评价表,用于评价各部门的工作绩效,为优化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评价指标宏观指标1.区域经济发展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
2.劳动力就业指标: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人员就业人数等。
3.社会保障指标: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
中观指标1.安全维稳指标:包括人民群众对治安满意度、治安案件破案率等。
2.教育医疗卫生指标:包括义务教育巩固率、医院综合等级等。
3.公共服务指标:包括城市绿化率、文化场馆设施等。
微观指标1.部门职责完成情况:包括部门规划、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2.部门工作效率:包括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效果等。
3.部门服务质量: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
评价方法由于绩效评价要求科学、公正、客观,因此采取多元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价方法包括:1.问卷调查:对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进行意见调查,了解他们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和建议。
2.公开听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现场进行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3.部门自评:由部门自行评价其工作绩效,评估其自身工作质量和效率。
4.外部评价: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独立评价,以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公正。
评价结果根据各部门的评价结果,将得分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出结果报告,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推动政府工作的优化和协调发展。
总结本文建立了一套机关各部门绩效评价表及其评价方法,提出多元评价方法,以确保评价公正性和准确性。
这将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为推动政府的高效、透明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表
设区市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设区市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注:各考核项中,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重要意义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科学准确界定规范性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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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目标
200 分
综合 工作
200 分
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无编办批复的,扣 2 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未 由 考
做到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和装备“五落实”的,扣 2 分;非重点县、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未 核 组
落实专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的,扣 2 分。
检查
文件
资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应急管理 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未建立应急指挥平台系统的,扣 2 分;未建立包括应急预案、应急 和 台
未制定出台相应文件予以贯彻落实的,扣 3 分。
到相关部门
对五一、暑期(汛期)、安全月、国庆、“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 和 单 位 进 行
排部署并组织开展监督和执法检查。每少安排部署 1 次扣 2 分;每少组织开展落实 1 次扣 抽查。
2 分。
对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未进行专门安排部署的,扣 5 分;未按照工作部署和 结 合 省 、 市
省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等 相关文件,
分值:30 分 市、县两级针对承诺制建设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未组织开展落实的,扣 5 分。
检查文件资 料和台帐,
并深入到相
将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未组织落实的,扣 5 分。关 部 门 和 单
位进行抽
查。
未采取措施积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 5 分。
录等相关材 料。
综合
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以及年 检 查 设 区 市
工作
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未落实的扣 3 分;职业健康方面未落实的扣 2 分。
文件资料和
200 分
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市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 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和联络员会议。每少召开 1 次扣 3 分。
市,抽查县、
组织领导 分值:15 分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委会 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每有一个层面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扣 3 分。
乡三级文件 资料和台 帐、会议记
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 同志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少检查 1 次扣 3 分。
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 5 分。
由考核组
管理 目标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从 8 月至 10 检 查 文 件
月,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未组织开展落实的扣 5 分。
资料和台
隐患排查
帐,并深入
综合 工作
治理 分值:30 分
设区市 2011 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设区市 2011 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分项
记(扣)分标准
考核方式 得
管理 目标
200 分
分
市、县、乡三级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党委负总责。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扣 3 分;政府实行“一 检 查 设 区
岗双责”。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扣 3 分。
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落实的扣 5 分;未将职业健康相关要求纳入承诺制的扣 3 分。 两 级 深 化 承
组织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在抽查的企事业单位中,有应签 诺 工 作 方 案
而未签的,每有 1 家单位扣 3 分。
和 2011 年全
承诺制 工作
把国发 23 号、冀办发 30 号文件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承诺事项。未落实的,扣 5 分。 将深化承诺制示范点单位的“三项制度”向辖区内全行业进行推广。未组织落实的,扣 5 分。
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率未达到 100%的,扣 2 分。
单位
考核组成员签字
各 竞级 赛安 活全 动监 的管 ,扣部门2 未分组;织各开级展、应各急生队产伍经质营量单标位准未化按建要设求的建,立扣专2兼分职;应未急组救织援开队展伍应的急,队扣伍2比分武;、进抽查行。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未按要求和标准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的,扣 2 分;各级、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 位在“应急救援演练周”期间未制订应急演练周活动方案或计划的,扣 2 分;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的,扣 2 分;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的,扣 2 分;无演练档案的,扣 2 分。
理
帐,并 深入
分值:30 分
到相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的每起扣 3 分;未按规定时限结案的每起扣 3 分;较大事故责 关 部
任追究未落实到位的,每起扣 3 分;一般事故责任追究未落实到位的,每起扣 2 分。
门和
单位
进行
抽查。
合计
注:各考核项中,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办打
分值:20 分
分
瞒报一般事故的每起扣 5 分;迟报一般事故的每起扣 2 分;迟报较大事故的每起扣 3 分。
由考 核组
事故举报核查久查不结、不报送或拖延报送情况的,每起扣 3 分;事故举报核查结果与事实出 检 查
入较大的,每起扣 2 分。
文件
资料
事故调查处 未按规定对一般事故挂牌督办的,每起扣 2 分;未落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每起扣 3 分。和 台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分级挂牌或跟踪督办,督促整改的措施不完善或不 到 相 关 部
落实的扣 5 分。
门和单位
未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的,扣 3 分;未颁发《重大危险源备案证》的,扣 3 分;进行抽查。
200 分
200 分
备案率未达到 60%的,扣 3 分。
按时上报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和季度分析总结材料。未上报的,一次扣 3 分;上报不及时的, 由 省 安 委
分值:30 分 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和装备等在内的应急资源数据库的,扣 2 分。
帐,并
深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企业未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扣 2 分;未按时限要求及时 到 相
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扣 2 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预案 关 部
评审、备案工作的,扣 2 分;未开展预案专项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的,扣 2 分;行政区域内生 门 和
一次扣 2 分。
办打分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方案)。未制定计划(方案)的扣 5 分;计划制 由 考 核 组
宣传教育 定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要素不全的扣 3 分。
检查文件
培训 分值:30 分
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方案)组织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未认真 组织开展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 5 分;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扣 3 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的,扣 2 分; 未按要求上报事故救援总结报告的,扣 2 分;未建立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的,扣 2 分。
政风行风建
由省
设
以省行政执法类参评单位为准,按照省民评办统计的 2011 年上半年各设区市安全监管系统民主 安 委
评议排名计分,1-3 名得满分,4-7 名得 18 分,8-10 名得 15 分,11-13 名得 10 分。
在抽查的县(市、区)中,每发现 1 个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未依法参加教育培训且持 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不足总人数 80%的扣 2 分;不足总人数 50%的扣 3 分;不足总人数 10%的扣 5 分。
抽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每发现 1 家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方案,扣 3 分;部门未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扣 3 分。
会议台帐、 记录等相关 材料。
工作部署 分值:15 分
对 未继 进续 行深 专入 门开 安展 排“部安署全的生扣产3年分”活。动、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件
合 资
检 料
查 和
文 台
深入贯彻国发 23 号和冀办发 30 号文件。未采取具体措施对两个文件进行宣贯的,扣 3 分;帐 , 并 深 入
资料和台 帐,并深入 到相关部
建立规范的市级培训考试基地。未将培训考试基地建设列入工作议程的扣 5 分;已列入工作 议程但未建成市级培训考试基地的扣 5 分。
门和单位 进行抽查。
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执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在抽查的企事业单 位中,每发现 1 家单位未制定培训计划,扣 3 分;计划未落实的,扣 2 分;未建立企业安全 培训台账的,扣 3 分;主要负责人未持证、证书已过期或未按期复审的,扣 3 分;安全管理 人员未持证、证书已过期或未按期复审的扣 3 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证书已过期或未按 期复审的扣 3 分;未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扣 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