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活动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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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5篇)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5篇)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即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1.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2.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3.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措施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查对制度(1)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每班查对并签全名。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

(4)整理、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输液、注射、服药、其他治疗等)后须经二人查对。

(5)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室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人签名,护士长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不在时,须指定护士进行查对并签名。

诊疗活动中的查对制度及流程

诊疗活动中的查对制度及流程

诊疗活动中的查对制度及流程在医疗诊疗活动中,查对制度及流程被视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对于确保医疗过程安全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查对制度和流程有助于避免医疗差错、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减少医疗纠纷。

下面将详细介绍查对制度及流程的相关内容。

查对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进行确认和核对的规范化程序,以确保医疗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查对制度手段多样,可以通过人工核对、技术辅助工具和自动化系统等方式进行。

其目标是避免医疗差错和提高医疗质量。

一、查对制度及流程的具体内容:2.医嘱核对:医生开具医嘱后,需由护士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对的内容包括药品、剂量、用法、频次等,确保医嘱与患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相符。

3.药品核对:在药房药品发放环节,需要护士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发放的药品符合医嘱要求。

4.手术核对:在手术准备阶段,医护人员需核对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操作等信息,避免手术操作差错和手术部位错误。

5.检查核对:在患者进行各类检查前,医务人员需核对患者的身份、检查项目及具体要求等信息,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查对制度及流程的具体操作流程:1.环境铺陈:在医疗过程中,需要创建一个安全、有效的环境。

确保操作台、器械和相关材料已准备就绪,以避免在查对过程中产生额外干扰。

2.信息核对:根据具体操作环节,进行相应的信息核对。

核对结果应通过口头确认、书面记录或系统录入等多种方式进行。

3.核对结果共识:核对结果应予以共识,确保参与核对的人员对结果达成一致。

如果产生分歧,应进行必要的讨论和解决。

4.核对记录保存:核对信息应及时记录并保留,以备后期医疗质控和纠纷处理等需要。

5.监管与回顾:医院管理人员应对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定期回顾、总结和改进查对制度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查对制度及流程在医疗诊疗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查对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医疗差错和手术事故,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查对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查对操作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方法和核对程序,做好身份识别制度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方法和核对程序,做好身份识别制度

区人民医院北院关于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签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或提供任何其他治疗和操作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住院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并核对处置单信息与腕带、床头卡信息是否一致;。

(1)对清醒的病人进行查对时,由病人自己报姓名,护理人员查对处置单、诊疗卡、腕带、床头卡等信息识别患者身份。

(2)对昏迷的病人进行查对时,由陪护报病人姓名,护理人员查对处置单、诊疗卡、腕带、床头卡等信息识别患者身份。

(3)患儿输液或各种处置等,由家长报患儿姓名、年龄等信息。

(4)发放特殊饮食时,应查对床前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应与医嘱种类相符,并确认患者身份;对特殊治疗、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2、输血病人,认真核对输血单信息,并履行谁执行谁签名制度。

输血前、输血时必须两人核对签字,完后24小时内护士长/护士长助理核实并签字。

配血一次一人一管,输血一次一人一份。

3、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严格执行专科交接等记制度。

(1)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之间转接。

(2)对重点患者,如手术、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患者的身份识别,必须严格执行交接流程。

(3)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严格执行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

(4)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陈述,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4、护理部组织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落实督导,定期召开会议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诊疗活动的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制定了查对制度。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都应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

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查对制度,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查对制度,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的执行,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的执行,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查对制度的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方面,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护士长应组织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每天总核对一次当日医嘱,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护士每班查对医嘱,下一班要查对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凡需下一班次执行的医嘱,办公室护士应将下班完成的医嘱记录在交班报告上,并与接班护士做交接。

主管医生每天对开具化验和检查单及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将检查结果立即反馈患者。

服药、注射和输液前查对制度方面,护士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治疗处置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进行核对;注意用药后病人反应。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用。

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特殊药物静脉输液的患者须有输液卡及巡视记录单,每执行一项“执行者要“√”,签执行时间和执行者签名。

最后是输血前查对制度。

在进行输血前,要核对患者身份、血型、输血液品种、数量、单位、有效期等信息,同时检查输血器材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输血过程中,要进行密切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输血结束后,要对输血液品种、数量、单位、有效期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做好输血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等两项以上的方式核对患者身份。

为了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为无名患者(无陪同人员)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对危重患者、手术或昏迷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患者的一种有效手段。

一、医嘱查对(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再打印各种执行单并执行。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査对。

(4)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处理医嘱者及核对者,均应签全名。

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部保留至抢救结東,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7)护士长每周总査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査九对”制度(三査:操作前査、操作中査、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

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者输血及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 2 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腕识带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者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识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者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者家属) 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识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识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识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识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识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并有记录。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查对制度

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查对制度

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查对制度为加强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身份识别制度及查对制度的管理,确保患者诊疗过程准确、有序、高效的进行,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先就相关事项做以下通知: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患者就诊时应出示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首诊医师是核对患者信息第一责任人。

需要入院诊疗的患者,由入院处及接诊病区分别再次核对上述信息。

二、患者门诊诊疗期间,以门诊病历号作为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

患者入院期间,以入院处统一分配的住院号作为入院期间的患者身份识别的唯一标识。

三、在进行各项诊疗活动中,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等关键部门,要同时利用床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加强患者身份识别,健全患者转科、交接的程序与记录。

四、医师下达医嘱后,严格按照医嘱制度执行,微机录入,班班查对,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

医嘱执行后执行人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医嘱需班班核对,每周总查对两次。

五、护士在给药、注射、输液、发放特殊饮食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包括床头卡、双向核对、手腕带等),鼓励患者主动向医务人员核实个人信息,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发药时应协助病人服下后,方可离开。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执行后保留安瓿;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注射、发药时必须携带针卡、药卡,如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提出疑问,应向床位医师反馈,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重整后的注射单、服药单,需经两人核对。

六、在采血、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采集配血标本前需将贴好标签的试管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携至病人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输血史,无误后才能采血。

送血标本和取血必须与血库执行交接、查对、登记手续。

医院查对制度(2)

医院查对制度(2)

查对制度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主班护士和治疗班护士每日必须对当日医嘱总查对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4、每周定期大核对(或者重新整理)医嘱 1 次,整理医嘱需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并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名。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

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用四种方法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问询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并经过反复核对方可使用。

赋予多种药物时,根据药物说明书、药物皮试结果及药物配伍禁忌表规范用药。

5、发药、注射时,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确认患者身份。

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血型与血袋标签是否相符,查对交配报告结果。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两项核对患者身份。

为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病房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医院建立有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一是对清醒患者的双向查对,二是严格执行腕带识别制度。

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因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可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三、诊疗查对(一)医师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

开具医嘱、处方、检查(验)单时,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史等信息。

(二)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部位等信息。

四、医嘱查对(一)医师开具医嘱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过敏药物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做到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二次。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双方核实无误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五、医嘱执行查对(一)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填写各种执行卡。

(二)执行者应根据执行卡内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时间、剂量、浓度、方法、有效期。

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中心卫生院诊疗活动时就诊者身份确认制
度、方法和核对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及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腕识带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识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识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识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识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识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识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定期检查腕识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临床诊疗查对制度

临床诊疗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住院号(门诊号)两项核对患者身份。

为了确保安全也可另加年龄、性别、床号等信息进一步确认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的姓名。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一)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打印执行单。

(三)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临时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复述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的时间。

抢救结束安瓿经两人核实无误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二注意”。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二注意:注意药物有效期和患者过敏史。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检查药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变质等,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静脉配制的药物在加药和输注前要认真做好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须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立即查对,确认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查对制度解读

查对制度解读
查对制度解读
查对制度
(一)定义 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辩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 13.医疗器械、设施设备查对: • (1)医疗器械、设施管理部门定期对医疗设施设备开展巡查及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以确保医疗工
作正常 开展。 • (2)巡查频率较高的设备,可委托临床科室代为巡查, • 但需规范巡查流程,承担巡查职责的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医疗 器械、设施管理部门的定期培训并考核通过。 • (3)生命支持类设备应有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的明示标记。 • (4)医护人员在使用前应核查医疗器械是否在有效斯范围内,在每日使用前做好日常检查与清洁工作,并
• (4 )抢救患者时,对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 ,及时补 充记录并核对答字 。
• 6.服药、注射、输欣、操作查对:
• (1 )服药、注射、输欣、操作必须严格执行“ 三查八对
• – 注意”( 三查:操作前查 、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 :对姓名、住院号(门/ 急诊号)、药名、剂量 、 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反应)。
次。
• (3)输血科发血时,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 者基本信息、血型、血欣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以及血 液外观等,确保患者信息一致及血欣质量符合要求,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与取血。

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查对制度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查对制度范围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第四条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第五条临床科室:(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手术病人要进行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并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并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确认签字。

第六条药房:(一)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血库:(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各种诊疗活动医务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查对,以保证患者的安全、防止差错意外事件发生。

查对首先要确认患者身份正确,包括病历号、姓名,并让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或/和核对腕带,也可以进行扫描条码确认,有疑问时必须及时澄清。

以下为各种查对程序和要求。

一、临床科室(一)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等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二)执行医嘱时应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不得使用。

(四)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五)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

阴性者方可使用。

(六)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采集标本时应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与标本标签相符,标本质量与检查要求相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检。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九)输血时须注意严密观察,特别是开始输血30分钟内,及时处理不良反应,保证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一)严格执行手术室十二项查对制度,接病员时核对腕带,应根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资料,查对病人的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和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备皮、术中备用的特殊药品或材料等。

(二)手术前,手术医师、护士、麻醉师应再次查对病人的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手术中切除病灶或器官时,应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切除手术。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一、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纪、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实施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使用方法、浓度、使用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验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问询有没有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查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没有变质,瓶口有没有松动、裂缝;给多个药品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十二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6.使用无菌物品时,要检验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消毒日期和消毒效果指示标识是否达成要求。

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和患者(或家眷)沟通,作为最终确定手段,以确保对正确患者实施正确操作。

2、严格实施查对制度,正确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最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定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步骤(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步骤)患者识别方法、交接程序和统计。

4、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手术等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查对患者腕带信息,正确确定患者身份。

5、填入腕带识别信息必需经两名医务人员查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查对。

6、腕带填写信息字迹清楚规范,正确无误。

项目包含: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纪、住院号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检验,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每个月进行督导并有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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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医院患者安全目标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体现“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把患者安全作为医疗质量工作的重点,确保患者医疗安全,特制定患者安全目标实施方案如下:患者安全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二、最大限度减少诊疗操作错误三、努力提高检查,用药的安全性四、建立完善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有效沟通,全面提高患者就医知情率五、严防意外受伤及其他医源性损害六、鼓励主动报告医院隐患与不良事件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措施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1、进一步落实各项诊疗活动的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识别方法,不得仅以房号作为识别依据。

开展请病人说出自己名字,后再次核对的确认病人姓名的方法。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责任者都要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保证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完善关键流程识别措施,即在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患者识别准确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制度,至少对手术、昏迷、神智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辩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首先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最大限度减少诊疗操作错误(一)健全与完善患者识别制度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在采血、给药、输液、手术及实施各种介入与有创诊疗时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

(不得以床号作为识别依据)2、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制度。

至少将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首先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产房、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等高危科室中进行实施。

3、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操作前,责任者把主动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识别与确诊患者的手段。

4、完善关键流程认识措施一是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麻醉),与ICU,与产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二是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产妇(新生儿)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是落实危重患者的陪送、陪检制度,床位医生决定,护士执行。

(二)严格防止手术与有创、高危操作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1、建立与实施手术前与有创高危操作前必备资料与药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确认制度与程序,并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认定,有交接核查表,避免错误的病人、错误的部位、实施错误的手术2、在手术、麻醉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确认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对不符合手术要求或有疑问的,实施“暂停”程序,并报告医务科进一步确认。

(三)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

1、熟练掌握本专业各种疾病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

2、对患者进行充分评估,制定符合诊疗规范要求的诊疗计划。

3、认真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4、认真执行重大疑难手术、危重病人上报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分级管理、严禁超范围执业和违法执业。

6、开展高风险的有创诊疗操作必须上报审批。

7、严格实行手术实行分级管理。

8、围手术期管理措施到位.9、麻醉工作程序规范,术前准备充分,麻醉意外处理及时,输血合理,麻醉复苏实施全程观察。

10、医疗文书书写及时、完整、内容充实。

11、各种需要的实验室检查必须及时、全面、并及时复查。

12、认真落实三级查房制度,上级医师对危重病人要有分析指导意见。

13、切实加强三基三严训练,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努力提高检查,用药的安全性。

(一)、严格执行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1、临床实验室应根据医院提供服务能力和对象,针对报告途径,重点对象报告项目等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

2、“危急值”报告应有可靠途径且检验人员(最佳设置“临床检验医师”)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3、“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4、临床实验室“危急值”项目能满足本院急诊、手术与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急、危、重症患者的临床需求。

包括定量分析(如血常规、凝血、生化等)和定性分析(如寄生虫、烈性传染病、微生物培养等)5、属“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对患者的识别及标本的流程(如: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与报告有可靠的途径和规定的时间,并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6、出现“危急值”应立即复核、确认、登记,并及时报告临床医生。

7、临床医生对实验室的“危急值”报告及时分析处理,并追踪结果,同时汇报上级医生或医务科。

(二)、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边检验项目进行严格比对。

(三)、各类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实行复核双签字。

(四)、提高检查科室对患者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1、各临床及医技检查科室对患者检查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如:晕厥、休克、心跳呼吸骤停、Ⅰ型变态反应等意外情况,有现场应急处置的准确与能力。

2、医技科室建立突发病情应急救治机制,保证患者抢救及时有效(五)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1、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一是在通常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不得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医嘱或检验数据。

二是在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时,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复背述,在执行时双重检查的要求(尤其是在超常规用药情况下)事后应准确记录。

2、做好病房用药安全1)病房及抢救室药柜药品存放的品种、数量、使用、补充、核查和多余药品的处理均有相应的规范和记录。

2)毒剧、精神、麻醉药品存放、登记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符合法规要求与行政规章规定,严格管理和登记。

3)病房药柜注射药、内服药、外用药与消毒药严格各自分类分开放置。

4)存放的高危药品不得与其它药物混放,高浓度电解质制剂(包括氯化钾、磷化钾及超过0.9%的氯化钠等)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禁止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且有醒目标志。

5)病房及抢救室抢救用药,按药理作用或用途分类放置,标志醒目。

6)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有严格核对程序并认真遵循。

7)在开具与执行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过敏史和配伍禁忌,相关警示标识醒目。

8)进一步完善输液配伍的安全管理,确认药物有无配伍禁忌、控制静脉输注流速、予防输液反应。

9)病房建立重点药物用药后的观察制度和程序,医师、护士知晓并能执行这些观察制度和程序、且有文字证明。

10)药师应为医护人员、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方法及用药不良反应的咨询服务指导。

3、做好门诊用药安全。

1)药师应为门诊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方法及用药不良反应的服务指导。

2)完善输液和输血安全管理,严把药物配伍禁忌,查对与巡视观察关,选择合适的静脉输注流速,予防与及时处置输液和输血反应和并发症。

四、建立完善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有效沟通,全面提高患者就医知情率(一)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针对患者及家属普遍存在担忧多,信任少,敏感和有争议的问题,以科学为基础进行有效沟通。

(二)住院病人沟通制度。

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认真向病人介绍自己,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计医疗费用告之病人,并记入病程记录。

(三)实施有创检查与治疗。

(各种穿刺,造影等)必须在实施操作前向病人或家属交待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医疗意外及医师在操作中采取的应对措施,将内容计入病程记录、并签字。

(四)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制度1、为了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在诊疗环节中实施规范性签字制度,如《输血同意书》各种穿刺检查同意书,《造影同意书》,门诊各类手术同意书等,向病人告之内容要全面,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并要求患者及家属签字。

2、对高风险医疗环节,除尊重病人知情权、同意权同时也要尊重病人的拒绝权。

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和操作,原则上不做。

3、住院病人不准请假离院回家。

(五)紧急抢救急危重症的特殊情况下,对医生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复背诵述,执行时护士、医生双重检查核对药品(尤其是在超常规用药情况下)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事后应准确记录。

(六)对接获的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包括医技科室其他检查)结果,必须规范、完整地记录检查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严防患者意外损伤及其他医源性损害(一)防止患者意外受伤。

1、认真实施有效,防止患者跌倒、压疮等非自主性损害。

2、各诊区清洁地面时要避开人员高峰期并有防滑提示。

3、认真做好环境的安全评估,对潜在的伤害性因素进行整改。

4、定期检查输液吊轨,档帘情况,防止悬挂物,砸伤患者5、、卧床病人需要加强巡视,预防坠床,床头设有警示标志。

6、、建立跌倒与压疮等非自主性损害的认定制度。

7、、对特殊药物的输液(化疗药物、脂肪乳等)加强观察,防止输液外渗。

8、、对意外损害紧急采取救治措施,使损害降到最小程度。

(二)预防其他医源性损害1、控制医院感染1)认真落实医护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手卫生规范。

2)严格医护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的无菌操作观念和常规。

3)手术后和多种治疗后的废弃物处理必须分类,妥善处置。

4)多种内镜、腔镜及介入诊疗器械和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5)各种物理检查、动作要轻柔、准确、细致。

6)各种检查(物理、病理、化验等)都必须掌握适应症时机,及按规范要求做好查前或查后的相关工作。

六、主动报告医疗隐患与不良事件1、倡导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建立鼓励医务人员报告的机制。

2、建立健全威胁病人安全的医疗隐患报告制度。

3、及时分析处理医疗隐患信息,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4、定期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改进分析具体实施方案。

5、及时、细致排查医疗隐患,并化解矛盾。

对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应积极采取措施,按三级处理方案实施,及时办结。

6、各科室建立良好的医疗安全文化氛围,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七、加强保卫、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完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切实加强对医院保安的管理,落实门卫管理制度,密切关注流动人员的情况。

2、落实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加强对医院重点要害部位和事件多发地段的值班巡逻,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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