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
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第一篇: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够挽救婴儿的生命,但实质上却对弃婴安全岛的重大弊端视而不见。
我们今天说吸毒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吸毒安全岛;卖淫也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卖淫安全岛;同样的,今天弃婴是违法的,我们又怎能设立一个弃婴安全岛,容忍其践踏法律呢?我方认为,今天评判利弊的标准在于: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否从根本上保障婴儿的各项权利,不仅是其生命权,还包括享有亲情的权利等等。
而我方认为其弊大于利,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设立弃婴安全岛增加了弃婴的数量。
南京弃婴安全岛在3个月内收到弃婴170名,相当于往常一年的数量。
而广州弃婴安全岛在50天内接受了300名弃婴,相比于未设立弃婴安全岛前,同期增长了10倍以上。
广州弃婴安全岛也因为接收弃婴的数量大大超出预计而被迫选择了关闭。
而这种“弃婴潮”的出现,也极易使民众产生从众心理,减弱了弃婴父母的负罪感,导致更多的家庭选择了弃婴。
因此,设立弃婴安全岛其实使更多无辜的孩子失去了家庭,损害了他们本应享有亲情的权利。
第二、设立弃婴安全岛是对弃婴行为的纵容。
今天法律上明文规定:遗弃婴儿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而弃婴安全岛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监控、不追究。
今天司法机关本有责任与义务惩治弃婴行为,但从弃婴安全岛设立至今,全国没有任何因一例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弃婴岛而被起诉的案例。
弃婴安全岛的设立包庇了丢弃婴儿的违法行为,是政府对弃婴行为的默许、法律对弃婴行为的让步。
法律之所以设立弃婴罪,其实就是为了保护生命,可弃婴安全岛的设立践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使不负责任的父母遗弃了婴儿逃避了追究。
从长远来讲也是对婴儿各项权利的不可弥补的破坏。
我方今天并不否认,确实有一小部分婴儿因为弃婴安全岛而保住了性命,这是弃婴安全岛的利。
然而,这种利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现有制度来达到相同的效果。
中国应该建立弃婴岛
中国应该建立弃婴岛--批判性思维论证文建构型写作大纲雷春枚2013031035 周四89节一:引言--对主体和问题的介绍1.1:介绍弃婴岛的定义、简单的社会背景材料;1.2:引起读者关注的问题: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1.3:阐明自己的立场与观点:中国应该建立弃婴岛。
二:主体:提供证据来支持论点前提一:弃婴现象无法避免,我们暂时无法改变这一行为,但我们可以改变这一结果;证据:1.由于先天残疾、重男轻女思想、未婚生子、家庭贫困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每年有很多婴儿被丢弃,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2.在无法阻止弃婴的情况下,秘密弃婴的危害比送到福利机构更大。
在我们还无法完全控制弃婴的时候,只能想办法去降低它的危害。
如果没有安全岛,被抛弃的婴儿就可能冻死饿死甚至被野生动物咬伤咬死。
前提二:建立弃婴岛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爱护,彰显人性;证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考量。
”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权至上、儿童权益优先保护的考量。
回应反驳:不同意建立弃婴岛的理由1.弃婴是违法犯罪行为,设置专门接收弃婴的设施,会变相将遗弃罪合法化;驳:1)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设置弃婴岛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遗弃罪的成立和出现,在法律层面上考虑,是应该积极鼓励的行为。
2)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李波认为,要理性看待保障婴儿生命权与打击弃婴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设立弃婴岛是在弃婴现象发生后,通过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达到对弃婴生命权益的保护,这与法律通过禁止弃婴和打击弃婴犯罪来保护婴儿生命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环节上有先后之分,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2.“鼓励了不负责任的人做不负责任的事”,会变相纵容弃婴行为,甚至可能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
驳:弃婴增加,责任不在弃婴岛。
父母如果还有舐犊之情,绝不会因弃婴岛出现就遗弃亲人;父母如果决心遗弃婴儿,没有弃婴岛也会照扔不误。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婴儿安全岛的意义 政治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婴儿安全岛的意义政治
弃婴问题,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婴儿安全岛”的建立有其必要性与积极意义。
在弃婴行为已成事实的前提下,设立“婴儿安全岛”能够尽量避免婴儿在遭遗弃后因遗弃地点、遗弃环境、遗弃方式的不安全而导致的二次伤害,从而提高弃婴的存活率,并便于日后对他们的救助。
而且设立“婴儿安全岛”也符合福利院的社会价值定位。
至于有人质疑,设置专门接收弃婴的设施,是对弃婴这种违法行为的一种变相鼓励,甚至可能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这种担忧的本质依然是希望越来越少的婴儿遭到遗弃。
这种观点我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我看来设置安全岛善待弃婴与法律上禁止遗弃两者并不矛盾。
前者是在无法阻止弃婴现象出现的情况下,坚守保护生命的道德底线;后者则要致力于如何减少弃婴现象的出现,并进行保护生命的制度完善。
要从根本上解决弃婴问题,光有一个“岛”是不够的,应该将卫生、民政、财政、公安、宣传等多部门统一协调,建立一个有机的救助体系。
当然,更重要的是,为人父母者要勇于承担起这份神圣而伟大的责任,不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都可以通过向政府、向社会求助的方式去解决,而不要轻易选择遗弃自己的孩子。
虽然设置了“婴儿安全岛”,但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这个“岛”永远不要有婴儿到来。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弃婴弱势群体浅析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弃婴弱势群体浅析作者:李巧颖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13期【摘要】在经济和文明进步的今天,弃婴现象依旧存在,他们的生命和健康面临严峻的形势,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文章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弃婴出现的原因和后果,为了保护弃婴群体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构建弃婴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培养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从而提高弃婴救助和保护的水平。
【关键词】社会工作;弃婴;社会支持系统一、问题的提出弃婴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婴儿期是生命的初始阶段,身心极其脆弱,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伤害。
保证每个新生婴儿能够存活并且在安全的、有爱的氛围中健康长大,这也是儿童社会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之一。
二、弃婴的成因遗弃婴儿不仅是一种犯罪行为,它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其原因:(一)生理残疾是遗弃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儿童抚育部的粗略统计,全国各地目前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约99%都是病残儿童。
这些弃婴多在一岁以下,患有脑瘫、唐氏综合症、血液系统疾病等中重度疾病。
新生婴儿的残疾是很多父母选择抛弃自己孩子的主要原因,这也从而造成了收养中心和福利院多是以残疾儿童为主的现象。
据估计,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
(二)传统男尊女卑生育观的影响。
在我国,一直存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
很多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对于生育有着严重偏好。
在生育观的影响下,男婴意味着家族血脉的传承,他们从出生就肩负传宗接代的责任;女婴却没有如此好的待遇。
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社会生活中女性与男性的权力的不平衡使女婴在出生时就遭到了歧视。
而这就造成了在被遗弃的婴儿中,女婴的数量明显高于男婴的现象。
可见,重男轻女的观念是遗弃婴儿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未婚先孕导致非婚子女数量增多。
婴儿岛的设置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婴儿岛的设置利大于弊婴儿安全岛,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
建立“弃婴安全岛”的目的是为防止弃婴在野外受到不良环境侵害、延长婴儿存活期,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
弃婴岛设在儿童福利机构门口,岛内设有婴儿保温箱、延时报警装置、空调和儿童床等。
岛内接收婴儿后,延时报警装置会在5至10分钟后提醒福利院工作人员到岛内察看弃儿,尽快将婴儿转入医院救治或转入福利院院内安置。
弃婴安全岛的赞同者们认为,设立弃婴岛提高了弃婴的存活率,保障了弃婴的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进步;质疑者则认为,设立弃婴岛是对遗弃行为的变相纵容和鼓励,与法律禁止弃婴的要求不一致。
中国第一个弃婴岛于2011年6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
2013年7月,民政部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
目前,山东、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等省区市已建成数十个弃婴岛并投入使用。
“婴儿安全岛”实际上是一间收容被遗弃婴儿的小屋,设置目的是避免婴儿被遗弃后其身心再次受到外部不良环境的侵害,增加弃婴的存活率,使其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救助。
中国各地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约99%都是病残儿童。
婴儿被遗弃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无法承受呆傻孩子将来的特殊教育费用,很多家庭担心因病致贫,这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当前中国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家长大多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担心因病致贫。
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弃婴岛以来,接收的弃婴大多在一岁以下,有的孩子身上插着导管,有的孩子发着高烧,有的孩子衣物中存放着在医院的治疗病历,这些孩子患有脑瘫、唐氏综合症、血液系统疾病等中重度疾病,如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
还有一部分是1至6岁的孩子,身患重病和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正常教育。
在这个弃婴岛内,近三分之二的家长留下了字条或现金,表示遗弃孩子纯属万般无奈之举,希望孩子能够得到医治,保住性命。
立论 弃婴岛设立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评委,感谢正方的立论,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所持观点,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弃婴岛”从1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到3月16日被迫暂时关闭,仅仅运行不到50天,就已不堪重负。
这无疑凸显出了弃婴岛的弊端,我方的评判标准是,弃婴岛的设立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漠视,并且会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助长弃婴风气。
首先,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遗弃婴儿这样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甚至犯罪,不管遗弃孩子的父母处于怎样的原因和理由,都不能够被默许或纵容,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方面的严格制约。
设置专门的“弃婴岛”,不就是“鼓励了不负责任的人做不负责任的事”,会变相默许弃婴行为”。
这不就成为了违法犯罪的温床,成为了违法犯罪者的帮凶吗?广泛设立弃婴岛,将孩子放到弃婴岛中,孩子不仅可以保命,还能得到社会福利机构的救助,但是这让这些弃婴父母内心得到极大的平衡,弃婴行为数量可能大大增加,根据统计,每年出生的新生儿中,约有2~3%罹患先天性疾病,被父母弃掉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会有一些婴儿被父母可弃可不弃,弃婴岛的设立将会使这部分父母果断弃掉这部分婴儿,并且此将会举鼓励年轻父母们推卸自己抚养子女的责任,让社会的道德底线沦丧,从长远来看,更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保障婴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不一定得靠弃婴岛,这只算是应急做法,而应该靠的是道德上的宣传、法律上的约束,要通过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家庭扶持政策,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同时,要加强孕前、孕期指导和检查,提高生育技术水平,通过源头治理,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对于弃婴岛的设立,我方承认并赞同它在拯救弃婴生命方面的优点,但是今天这是一个利弊共存的命题,弃婴岛的设立虽然暂时拯救部分生命,但这会会渐渐变相默许弃婴行为,造成全社会对生命的漠视。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
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2013-2014年第二学期《社会工作概论》科目考查卷专业:班级:任课教师:姓名:学号:成绩: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摘要:生命高于一切,哪怕他只是一个婴儿,我们也应该尊重人权,“弃婴岛”的建立无疑使很多别遗弃的孩子享受到家的温暖,获得生命的权利,同时,弃婴岛的建立不但可以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一大进步之举,因此,我认为,在中国建立弃婴岛是势在必行的,哪怕这只是一缕微风,微不足道,我们也要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弃婴岛承担责任救赎“弃婴岛”是近几年来争议比较多的一词,所谓“弃婴岛”是指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
虽然“弃婴岛”的争议颇多,很人多认为“弃婴岛”弊大于利,会直接或间接引发更多的弃婴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建立“弃婴岛”也是一种新的实践,是完善制度的一大进步。
一在中国建立弃婴岛可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据我了解,一些发达国家为“弃婴岛”制定了配套的法案:只要弃婴者把孩子放到“弃婴岛”,不必留下姓名,不会被当场抓捕,更不会遭到起诉。
例如在德国,将婴儿放置于保护舱的家长可以在八周内反悔,并可以前来取回自己的孩子,而不需要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配套法律,所以很多人都担心即使建了“弃婴岛”,亲生父母也会担心自己被暴露,害怕会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不愿意或不敢将孩子送到“弃婴岛”内。
让我觉得在这方面做的还不错的就是深圳的“弃婴岛”建设,在附近时不会安装任何摄像头或者拍照设备,甚至连按钮都设置了延时,这样的做法就是希望能够保护隐私。
可惜这只是深圳一地的创举,法律如果能为“弃婴岛”正名,适当的给弃婴者一定时效的免责权,给弃婴者一定的隐私保护,“弃婴岛”制度或许更易于操作。
他国实践证明,建立“弃婴岛”后,被遗弃的孩子总量并没有太大变化,部分病残儿童因救助及时病情得到减轻,弃婴死亡率明显降低。
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 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则
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
则
“弃婴安全岛是利大于弊。
”到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次全部会议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9日在北京回答记者发问时这样表明。
弃婴安全岛一般是成立在福利院门外的收留被遗弃婴儿的保护场所。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点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让每一个身处窘境者都能取得社会关爱和温暖”。
此刻,我国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弃婴岛并投入利用。
2021年6月,石家庄儿童福利院首开弃婴安全岛的先例。
2021年7月,民政手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依据实际状况展开弃婴岛试点工作。
“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则,有利于确保保证弃婴的根本救治、生命安全和监护效劳等。
”不过,李立国也泄漏,在特大和单个大城市,弃婴数量明显增加,明
显高于去年同期数量的状况。
李立国表明,此刻正不断盯梢弃婴安全岛的进行状况,及时分析判断。
在回答发问时,李立国也说到“成立弃婴安全岛的社会道德危险和政府职责危险”。
他以为,这首先有利于保护弃婴,有利于完成儿童利益最高的准则,“面对危险的状况下,试点是一个英勇考试”。
弃婴岛的存在是否合理正方原始报告
正方原始报告各位学长学姐早上好,今天很高兴能和你们讨论这个辩题。
我方认为弃婴岛的存在是合理的。
在这里要与对方辩友达成的一点共识是这个辩题的主体与核心应当是弃婴。
接下来我方将从以下几点论证我方的观点。
首先,弃婴岛存在的背景是合理的。
弃婴是一种广泛存在且无法杜绝的社会现象,它是生理、家庭和社会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无论弃婴岛存在与否弃婴这种行为都是客观存在的。
过去,弃婴往往被扔在偏僻处忍饥挨饿,夏日易脱水,冬天会受冻,流浪猫狗与虫蚁病菌都是威胁,这个悲惨群体的死亡率日益攀高;如今,福利机构主动采取措施建立弃婴岛,最大的限度地为保障弃婴的利益提供场所,客观数据显示,石家庄11年设立的“弃婴岛”与往年同期接收弃婴情况相比数量并没有有所增加,相反,它还降低了弃婴的死亡率,建岛无疑是合乎情理的最人性的选择。
其次,弃婴岛存在的意义是合理的。
设立弃婴岛,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防止对弃婴的“二次伤害”的目的的一种后发式补救措施,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和社会正能量。
弃婴行为的确令人发指,但是在指责丢弃亲生骨肉的父母之前,保护婴儿的生命应当是我们首要关注的。
不容辩驳的是,大量无辜婴儿的生命因“弃婴岛”而得以保护,福利院院长韩金红说,“建岛后所收的弃婴经入院体检发现,其外伤、发高烧以及患肺炎的数量锐减。
说明弃婴岛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无疑是弃婴岛合理性的一个铿锵有力的佐证。
最后,弃婴岛存在的必要性是合理的。
纵容“弃婴”的说法不过是对人性弱点的过度揣测,若不是走投无路陷入绝境,又有多少父母舍得舍弃自己的亲生骨肉。
如果我们只看到弃婴岛危害社会的莫须有风险,就要关闭为无辜弃婴提供更好存活条件的弃婴岛,这种混淆视听的推断是对弃婴问题复杂性缺乏客观认知的结果。
面对弃婴,如果社会、政府都不理不睬,以防止助长“非法行为”为借口,冷眼相待、听之任之,牺牲的只能是那些无辜孩子的生存权。
弃婴岛存在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认为弃婴岛的存在是合理的。
浅析弃婴岛设立的问题与出路
浅析弃婴岛设立的问题与出路作者:朱靖如来源:《今日湖北·中旬刊》2014年第04期摘要自从2011年6月石家庄市福利院设立弃婴岛以来,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多地相继建立了弃婴岛,民政部也在2013年下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弃婴岛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
但是随着弃婴岛数目的增加,民众对其的争议也随之而来。
弃婴岛在建立的过程中面临着强大的舆论和资金压力,针对这种现状加强政府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弃婴岛问题出路一、弃婴岛设立的现状针对被遗弃婴儿生还率低、被遗弃过程中受二次伤害可能性大的问题,秉承保障婴儿生存权利的理念,石家庄市福利院于2011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第一个婴儿安全岛,民政部也于2013年下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各地积极有效的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
截止到2014年2月18日,中国已有28个省区市相继建立了弃婴岛。
伴随着弃婴岛数量的增加,对弃婴岛设立的争议也随之而来,一些人认为弃婴岛的设立是在纵容的犯罪,设立弃婴岛与法律中严令禁止的弃婴行为并行相悖,弃婴岛给遗弃婴儿的人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平台,因此弃婴岛的设立不但没有保障婴儿的权利反而损害了婴儿的权益;另一方面,弃婴岛设立后还面临着接受婴儿增多、资金人员短缺的困境,被接受婴儿日后的抚养问题噬待解决。
二、弃婴岛设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弃婴岛自建立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并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是在接受肯定的同时仍然有人对弃婴岛设立提出了很大质疑,认为弃婴岛是在纵容遗弃婴儿的犯罪行为,并且随着弃婴岛接受婴儿数量的增多,弃婴岛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资金、人员短缺随着弃婴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弃婴岛逐渐被人们熟知,岛内接收的婴儿数量与日俱增,远远超出了福利院的接纳能力。
弃婴岛的建立利大于弊
我方观点:弃婴岛的建立利大于弊材料:弃婴岛是民间流行的说法,它的实际名称是婴儿安全岛,是儿童福利院保护弃婴生存权力的一次尝试与探索。
设立弃婴岛提高了儿童的存活率保障了弃婴的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进步。
在我国数十个地区已经开始了试点活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第一,按照《国际儿童公约》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来说,“弃婴安全岛”的设立体现了儿童利益最高原则,试点工作的推进有益于保证弃婴的疾病救治、生命安全、监护服务等。
第二,“弃婴安全岛”目前还处于试行阶段,在试行的过程中,总体反映出利大于弊。
民政部也在不断跟踪“弃婴安全岛”的进行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判断。
一言以蔽之,还要再试一段时间才能进行综合性分析,目前下结论为时尚早。
第三,设立“弃婴安全岛”的社会道德风险和政府责任风险,国家及民政部门有比较充分的预料和估计,但是这件事有利于儿童利益最大化,面临风险坚持进行的试点公作,正是相关部门勇敢尝试的体现。
某种程度上讲,设立“弃婴安全岛”对一些弃婴者也是救赎。
因为,如果没有“弃婴安全岛”,一些人可能就会将婴儿放置于荒郊野外,他们的行为可能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一些人也可能将婴儿放置于人多的地方,但是,也可能因为没有人及时救助产生严重后果,他们的行为也涉嫌遗弃罪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即使不设立“弃婴安全岛”,对于某些想要弃婴的人来说,他们并不会因为没有“弃婴安全岛”就不弃婴。
而设立“弃婴安全岛”更重要的是为弃婴本身而考虑,体现对生命的尊重。
因为,如果没有“弃婴安全岛”,也许那些弃婴就会被丢弃在荒郊野外,得不到救助,可能病情加重,甚至是死亡,弃婴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一辩: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建立弃婴岛利大于弊。
弃婴岛是民间的普遍说法,它实际应该被称作婴儿安全岛,被遗弃的婴儿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一个温暖的小窝。
为避免婴儿收到二次伤害,提高婴儿的生存率,弃婴岛有它存在的必要性。
设置"弃婴岛"弊大于利.doc
设置"弃婴岛"弊大于利深圳将建“弃婴岛”的消息传出后,南都记者昨日获悉,广州也将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试点设立“婴儿安全岛”,预计最快在明年春节前就可投入使用。
据悉此举是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广州、深圳均被列入试点城市。
(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个小小“弃婴岛”,给了弃婴一方温暖的天空,让他们的生命安全有了基本的保障。
从这一角度来说,设置“弃婴岛”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放眼未来,“弃婴岛”带给社会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视。
无论从人伦还是法律方面来说,弃婴都是无法容忍的恶劣行径。
对于弃婴这种行为,不仅要在道德上谴责,更要在法律上严惩。
然而,“弃婴岛”的设置,无疑是对弃婴行为的默许。
这种做法,客观上就会误导社会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弃婴没啥了不起的,要不然,政府为啥还要设置“弃婴岛”呢?有此理念,弃婴必然增多。
坦率地说,设置“安全岛”并不理智。
与此相比,公安部对被拐儿童的安置无疑要理性得多。
这些年来,公安部门解救了大量被拐儿童,但因为信息缺失,许多被拐儿童根本无法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
在此境况下,让被拐儿童留在收买者也就是养父母身边,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养父母真心疼爱买来的孩子,对他们非常好。
但现实却是,公安部明文规定,所有被解救出来的被拐儿童,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就一律送到儿童福利院,绝不允许重新回到养父母身边。
公安部的这一规定,看上去十分冷酷,并且伤害了一部分被拐儿童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这一规定却保护了全天下的儿童。
试想一下,若是公安部允许被拐儿童重新回到养父母身边,就会给全社会尤其收买者传递一个错误的理念——买孩子不要紧,就算公安逮到也没事,孩子还能留在身边。
那么如此一来,拐卖孩子的行为必然更加猖狂。
好在公安部用冷酷的规定,断绝了收买者的念想,客观上起了遏制拐卖儿童的重大作用。
反过来说,“弃婴岛”看起来温情脉脉,能够护佑一部分弃婴;但从长远来看,“弃婴岛”却会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伤害更多的婴儿。
设立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立论
弃婴安全岛是为弃婴生存提供必要庇护的设施,设置在儿童福利院与收养中心周边,伴随针对婴儿救治的巡查、接收、治疗等制度。
从2011年起至今,石家庄等许多省市相继试点设立“弃婴安全岛”。
据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的粗略统计,全国各地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中约99%都是病残儿童,年龄在出生几个月到6岁之间。
这些儿童一旦遭受父母的残忍抛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继续活下去,这正是设立弃婴安全岛的意义所在。
基于人道主义与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考量,我方认为设立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
一,为快速有效地保护弃婴的生命健康,弃婴安全岛的作用巨大。
多数人遗弃孩子会选择公园、厕所等偏僻场所,弃婴难在第一时间被发现,易受自然环境与动物的侵害,存活率一直较低。
而“弃婴安全岛”可以集中收容弃婴,配有婴儿保温箱,通知按钮等庇护与通知设施,便于医疗人员及时行救,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2011年至2012年1月底,石家庄福利院弃婴岛接收的26名弃婴中,18名最终活了下来,存活率提高了20%,孩子也很少再出现高烧、外伤、肺炎等症状,弃婴的命运有了明显的改观。
二,弃婴安全岛是一项兜底性救助,完善了社会保障。
家庭遗弃婴儿的原因复杂多样,或因为经济困难或由于道德问题。
当今中国,一方面,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举步为艰,奢求社会与政府为每一个婴儿的生养病买单不太可能,重残病婴儿需要的高昂医疗费用与抚养成本就成了这些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另一方面,人们违背道德伦理而偷偷产下婴儿的事情又难以通过法律完全禁止。
因而,弃婴现象难以被根除,总有婴儿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父母遗弃。
所以,当家庭已无力保护婴儿时,政府设立弃婴安全岛成为了社会救助婴儿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必须存在的兜底性救济。
三,“弃婴安全岛”保护了婴儿生命权与法律严禁弃婴的宗旨相一致。
法律通过禁止与打击弃婴行为来预防犯罪,保护婴儿生命权。
弃婴安全岛是在婴儿被遗弃后,采取弥补与救助措施来保护婴儿的生命健康,这两者都是尊重与保护弃婴生命权的表达,建立“弃婴安全岛”是对“生命至上”、“儿童利益优先”理念的充分诠释。
设置“弃婴岛”弊大于利
设置“弃婴岛”弊大于利主席,评委、同学们、对方辩友:大家好。
谢谢对方辩友为我们解释什么是“弃婴岛”。
正如正方一辩所言:“弃婴岛”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
既然是“尝试与探索”,说明“弃婴岛”的社会角色仍存在争议。
这也是我们今天这场辩论的意义所在。
我方观点是:设置“弃婴岛”弊大于利。
细心的观众一定已经发现了,刚才正方一辩给我们例举了设置“弃婴岛”的种种好处,描绘出一副理想中的恬静安详的美好画卷,却压根儿没提“利大于弊”的比较在哪里。
现在,请对方辩友暂时走出你们所构建的童话世界,跟我方到这现实的世界看一看吧。
我方将从情、理、公、私四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于情:与对方辩友一样,我方同样热爱并尊重着每一条生命,赞同并积极维护最高道德,即保障公民的生存权。
在对方辩友所说的:“弃婴岛”保障了生命安全、提高了弃婴的生存率的背后,我方不得不看到设置“弃婴岛”将花费的巨大的社会成本,及会带来的难以预测的社会后果在某种程度上将侵犯更多公民的生存权。
如此,怎么能称其“保障了公民的生存权”呢?对方辩友一直跟我们谈道德,我们就来谈道德好了:对于道德底线而言,不制造伤害是前提,帮助他人是目的。
如果采取了不恰当的手段帮助他人,却导致了道德底线的沦丧甚至人性的泯灭,这绝不是我方所希望看到的。
《人民公安报》报道:弃婴中病残婴儿竟然高达90%!“弃婴岛”作为保障婴儿生存权的手段,却给整个社会带来“不想养或养不起的孩子,都丢到‘弃婴岛’好了”的误区。
人有许多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的良知和底线是不可被剥夺的。
今天我方与对方辩友的分歧就在于:我方认为设置“弃婴岛”这一手段并不能更好地保障婴儿的生存权。
我们抱着“善”的初衷:希望被遗弃的孩子获得保障,却因为采取了不恰当的手段,结果事与愿违。
当“善”花结出“恶”果的时候,请问对方辩友,设置“弃婴岛”还是利大于弊吗?于理:《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构成遗弃罪”。
基于社会政策视角下反思我国“婴儿岛困局”
利院的时间。随着广州婴儿岛的运行 , 短时间内被弃婴童数 量增加了很多, 甚至超出了承受极限。 这种爆棚的局面是他
们未曾想到的, 最后不得不在 3 月1 6日 暂停试点, 消息一出, 引发众议 , 也将 “ 婴儿安金岛”推向了风 口 浪尖。缘何在国 外实行良好的婴儿安全岛在国内却引起轩然大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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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从 政策本质 而言
社会 政策 是为 了解决 社会 问题 、满 足社 会需 求 、增 进 社会福利而产生的 ,尽管 因为价值 观念 、意识形 态以及研究 者 自身知识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 很难对 社会 政策进行明确界 定 ,英国学者迈克尔 ・ 希尔指出 : 界定社会 政策的基 本的困 难是 ,人们对于社会 政策应该 仅仅 与社会 ( 特别 是经济 ) 运 行中的失灵有关 ,还是与社会 中福 利在 总体 上和逻辑上的优 先关注有关这一点没有共识 ,对于福利作为国家的主要责任 的范 围也没有共识。但是我们从众多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 以 发现 ,社会政策实质上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公 共机构 ,在一定 社会价值观指导下,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 ,增进 社会福利 , 保 障社会公平 并实施 的政 策。“ 婴 儿岛”设 置实
二 、分析框架 ( 一 )政策制定 实施框架
试图追求的相互作用形式 ; 执行机 构是 政府 机构 中负责政策 执行的组织 , 包 括结 构与人员 、 领 导方式 与技 巧、执 行者的 能力与信心等 ; 目 标群体泛指由于特定的政策决定而必须调 整的其行为的团体 , 业绩政策 直接作用 、影 响的对象 ; 环 境 包括社 会的 、政 治的、经 济的 、文化 的、历史环境 的特点及 其综合特质。 三、政策视角下的分析
( 二) 政 策执行框 架
群体一 弃婴生存安全的一种社会性政策,政策的出台能够 在一定重。
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弃婴行为谁也不能容忍,可在弃婴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与其听任那些婴儿被任意丢弃,身陷险境,不如给无辜的小生命们提供更好地保障,确保其安全。
建立弃婴岛,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弃婴儿的生命与健康,无疑是最人性的选择。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石家庄社会福利院院长韩金红如是说,“建立弃婴岛的目的就是去保护弃婴。
我们管不了遗弃者的行为,但我们完全可以改变遗弃这一结果,建立安全岛,让上岛的婴儿能安全,能健康成长,能享受到社会的温暖。
让其在遗弃之后能找到安全的一个岛,不再受到伤害,找到一丝安全。
”据了解,我国第一个“婴儿安全岛”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当年弃婴的存活率提高了 20%。
据报道,没有设立安全岛之前,接收的婴儿成活率为 40%,如今提高到了 60%以上。
三用爱救赎,对生命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而对婴儿生命负有保护责任的不只有他的监护人,还包括整个社会。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当婴儿的生命脱离了其监护人的保护时,社会都该承担起责任,将生命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
如果惧怕纵容而不提供收容场所,任由弃婴在恶劣环境下自生自灭,那么弃婴无异于被二度抛弃——不仅被父母抛弃,也被这个社会抛弃。
有人认为,设立婴儿安全岛是对遗弃者的一种纵容。
对此,专家认为,弃婴是违法行为,他们也希望没有孩子被父母抛弃,但是这样的现实难以完全杜绝。
对于无法杜绝的违法行为,采取间接的、社会性的“后弥补”举措,属于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
设置“婴儿安全岛”,就是“以人为本”的选择,是“给生命以最大尊严”。
所以,婴儿安全岛不是纵容,而是善举。
生命至上才是最高级别的伦理,婴儿安全岛就是对每一个弃婴的生命负责。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此外,要通过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家庭扶持政策、对残疾和大病儿童的家庭提供支持,建立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和特殊教育制度等途径,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媒体指出弃婴岛应该成为城市“标配”
媒体指出弃婴岛应该成为城市“标配”
作者:新京报
自2011年河北石家庄设立首个婴儿安全岛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先后设立了婴儿安全岛,但时间过去3年有余,一些城市,诸如广州、济南、厦门等地的婴儿安全岛已经处于关闭或暂停状态。
总体来看,婴儿安全岛的运行并不顺利。
我们不奢望一个婴儿安全岛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弃婴问题,但至少目前婴儿安全岛可以起到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作用。
也正基于此,2013年7月,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谈及“各省确立1至2个弃婴岛试点”时明确表示:设立弃婴岛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等原则,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
因为运行压力过大导致婴儿安全岛关闭或者暂停,恰巧也说明婴儿安全岛的试点还不够。
如果每个城市都有一个婴儿安全岛,退一步说,每一个中等和较大城市都有婴儿安全岛,一些试点城市的婴儿安全岛也不至于“难以承受之重”。
从一定程度上说,设立婴儿安全岛,这也是提供一种公共服务。
在社会保障尚不完善的当下,对于弃婴来说,这样的“岛”算是一个兜底性的保障,它也体现了政府保护弃婴的责任担当。
所以,婴儿安全岛应该尽可能成为城市里的标配,“负荷太重”导致暂停或关闭,这不该成为婴儿安全岛运行的结局。
基于社会政策视角下反思我国“婴儿岛困局”
基于社会政策视角下反思我国“婴儿岛困局”作者:陈超陈冯志韩笑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14期【摘要】自“婴儿岛”实行出现后,一场关于道德与理性的博弈正悄悄上演,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及诉求者又一次站在风口浪尖之上,而这背后却是社会对于遗弃婴儿更为深层次的思考,文章从社会政策制定的角度,运用社会政策制定实施框架和政策执行框架的视角去考量当前我国政府在“婴儿岛”设立上的考量,去探讨目前我国“婴儿岛”设置的一些不足,并相应的探讨深层次的原因,以期能够引起相关人员的思考。
【摘要】“婴儿岛”;弃婴;社会政策制定框架;政策执行框架一、事件引述2014年1月28日,广东首个“婴儿安全岛”正式投入使用,安全岛的设置,主要是家庭决心抛弃孩子以后,社会福利机构尽最大努力代为照顾好这些被抛弃的孩子,一旦有孩子入岛,福利院就会接到报警,3分钟内抵达安全岛,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救助,并尽可能缩短婴儿从被遗弃到进入福利院的时间。
随着广州婴儿岛的运行,短时间内被弃婴童数量增加了很多,甚至超出了承受极限,这种爆棚的局面是他们未曾想到的,最后不得不在3月16日暂停试点,消息一出,引发众议,也将“婴儿安全岛”推向了风口浪尖。
缘何在国外实行良好的婴儿安全岛在国内却引起轩然大波?二、分析框架(一)政策制定实施框架合理化政策制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如图,以实证研究为基础,以公众参与为主要机制,从提出问题到确定政策目标再到拟定方案、优选方案和后期的方案得再制定基于政策法规制定的规范化以及全面化,符合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要求。
因此公共机构借助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社会政策制定前秉持谨慎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
(二)政策执行框架T.史密斯认为,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和环境是政策执行中的四大主要因素。
其中理想化政策包括政策的形式、类型、范围和公众对它的看法等,是政策制定者试图追求的相互作用形式;执行机构是政府机构中负责政策执行的组织,包括结构与人员、领导方式与技巧、执行者的能力与信心等;目标群体泛指由于特定的政策决定而必须调整的其行为的团体,业绩政策直接作用、影响的对象;环境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环境的特点及其综合特质。
“弃婴岛”的是与非
“弃婴岛”的是与非
佚名
【期刊名称】《健康大视野》
【年(卷),期】2013(000)023
【摘要】11月24日,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透露,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一简称“弃婴岛”,有望于2014年在深圳诞生。
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
此举引来诸多争议,坊间有一种声音就认为,弃婴安全岛变相纵容了弃婴行为,可能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
这似乎是对人性的自然揣度,却也将是否应该设立弃婴安全岛,变成了一个哈姆雷特式的疑问。
【总页数】2页(P16-1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74
【相关文献】
1.国家亲权理念的植入、困境与突破——以弃婴“安全岛”的争议为视角 [J], 颜湘颖
2.弃婴岛的良性运行与儿童权利保障——由厦门弃婴岛关停引发的思考 [J], 周华
3.完善弃婴生命救助机制——从弃婴岛制度的设计缺陷谈起 [J], 余歌
4.国家亲权理念的植入、困境与突破——以弃婴“安全岛”的争议为视角 [J], 颜湘颖;
5.弃婴岛的良性运行与儿童权利保障——由厦门弃婴岛关停引发的思考 [J], 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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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第二学期《社会工作概论》科目考查卷
专业:班级:任课教师:
姓名:学号:成绩:
从社会工作角度分析在中国建立弃婴岛的必要性
摘要:生命高于一切,哪怕他只是一个婴儿,我们也应该尊重人权,“弃婴岛”的建立无疑使很多别遗弃的孩子享受到家的温暖,获得生命的权利,同时,弃婴岛的建立不但可以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一大进步之举,因此,我认为,在中国建立弃婴岛是势在必行的,哪怕这只是一缕微风,微不足道,我们也要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弃婴岛承担责任救赎
“弃婴岛”是近几年来争议比较多的一词,所谓“弃婴岛”是指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设置有保温箱、排气扇、被褥,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充足的氧气,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
虽然“弃婴岛”的争议颇多,很人多认为“弃婴岛”弊大于利,会直接或间接引发更多的弃婴行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建立“弃婴岛”也是一种新的实践,是完善制度的一大进步。
一在中国建立弃婴岛可减少对婴儿的二次伤害
据我了解,一些发达国家为“弃婴岛”制定了配套的法案:只要弃婴者把孩子放到“弃婴岛”,不必留下姓名,不会被当场抓捕,更不会遭到起诉。
例如在德国,将婴儿放置于保护舱的家长可以在八周内反悔,并可以前来取回自己的孩子,而不需要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在我国还没有相关配套法律,所以很多人都担心即使建了“弃婴岛”,亲生父母也会担心自己被暴露,害怕会承担法律责任,因而
不愿意或不敢将孩子送到“弃婴岛”内。
让我觉得在这方面做的还不错的就是深圳的“弃婴岛”建设,在附近时不会安装任何摄像头或者拍照设备,甚至连按钮都设置了延时,这样的做法就是希望能够保护隐私。
可惜这只是深圳一地的创举,法律如果能为“弃婴岛”正名,适当的给弃婴者一定时效的免责权,给弃婴者一定的隐私保护,“弃婴岛”制度或许更易于操作。
他国实践证明,建立“弃婴岛”后,被遗弃的孩子总量并没有太大变化,部分病残儿童因救助及时病情得到减轻,弃婴死亡率明显降低。
由此可见,“弃婴岛”能够更好地挽救弃婴的生命。
新生儿被抛弃的新闻屡见报端。
对于屡屡发生的恶性弃婴案,有人呼吁通过严惩弃婴行为以起到威慑作用。
笔者以为,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还要改进福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
“弃婴岛”的出现,无疑减少了各种因素对这些弃婴的二次伤害。
二无力阻止遗弃行为,尽量改变遗弃结果
2011 年 6 月 1 日,为防止弃婴在野外受到不良环境侵害、延长婴儿存活期,石家庄社会福利院在院门外建起一座“婴儿安全岛”,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成为我国首个“婴儿安全岛”。
随后,全国各地陆续建起了多个“婴儿安全岛”。
南京弃婴岛面积只有 5 平方米,平均每两三天收 1 名孩子。
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2014 年 1 月 28 日刚刚投入使用,春节期间便经历了接收弃婴的高峰。
据广州市民政局介绍,从投入使用第一夜便收留一名弃婴以来,该“弃婴岛”截至 2 月 7 日共收到弃婴 33 名。
其中两名新生婴儿病情较重,正在医院救治。
建立弃婴岛后,大多数网友都表示赞同,认为给了弃婴一个温暖的场所,一个生存的机会,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孩子的伤害。
但有人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会变相纵容弃婴行为。
他们认为弃婴岛无疑是在为那些狠心的父母提供“方便”,帮助处于犹豫之中的父母作出弃婴决定,甚至有鼓励年轻父母推卸抚养子女责任之嫌。
无论弃婴是不是违法行为,无论我们怎么评论遗弃孩子的父母,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即现在有着大量的年轻父母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偷偷地将自己的孩
子遗弃,这些没有责任心的父母有时确实是没有能力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有些孩子可能是因为得了先天性大病父母无力医治,而有些则是意外来子不想要的。
每个家庭都有难言苦衷,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走到弃婴这一步必然是因为已经走投无路,迫不得已。
弃婴行为谁也不能容忍,可在弃婴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与其听任那些婴儿被任意丢弃,身陷险境,不如给无辜的小生命们提供更好地保障,确保其安全。
建立弃婴岛,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弃婴儿的生命与健康,无疑是最人性的选择。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石家庄社会福利院院长韩金红如是说,“建立弃婴岛的目的就是去保护弃婴。
我们管不了遗弃者的行为,但我们完全可以改变遗弃这一结果,建立安全岛,让上岛的婴儿能安全,能健康成长,能享受到社会的温暖。
让其在遗弃之后能找到安全的一个岛,不再受到伤害,找到一丝安全。
”据了解,我国第一个“婴儿安全岛”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当年弃婴的存活率提高了 20%。
据报道,没有设立安全岛之前,接收
的婴儿成活率为 40%,如今提高到了 60%以上。
三用爱救赎,对生命负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而对婴儿生命负有保护责任的不只有他的监护人,还包括整个社会。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当婴儿的生命脱离了其监护人的保护时,社会都该承担起责任,将生命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
如果惧怕纵容而不提供收容场所,任由弃婴在恶劣环境下自生自灭,那么弃婴无异于被二度抛弃——不仅被父母抛弃,也被这个社会抛弃。
有人认为,设立婴儿安全岛是对遗弃者的一种纵容。
对此,专家认为,弃婴是违法行为,他们也希望没有孩子被父母抛弃,但是这样的现实难以完全杜绝。
对于无法杜绝的违法行为,采取间接的、社会性的“后弥补”举措,属于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
设置“婴儿安全岛”,就是“以人为本”的选择,是“给生命以最大尊严”。
所以,婴儿安全岛不是纵容,而是善举。
生命至上才是最高级别的伦理,婴儿安全岛就是对每一个弃婴的生命负责。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
此外,要通过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家庭扶持政策、对残疾和大病儿童的家庭提供支持,建立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和特殊教育制度等途径,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同时,要加强孕前、孕期指导和检查,提高生育技术水平,通过源头治理,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目前,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儿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建立新生儿营养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津贴、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家庭护理补贴、收养残疾儿童津贴等儿童福利制度。
通过
发放补贴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预防家庭因无力治疗、照顾病残儿童或因贫困将孩子遗弃。
一个人,一旦感觉到被遗弃,就很难有痊愈的那一天了。
所以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不能让自己身边的人产生被遗弃的感觉。
那种感觉是一种不之伤。
婴儿安全岛,只是雾霾中的一缕微风,法律必要的追责也许是对社会和死亡弃婴的一种安慰。
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拷问着我们的社会保障体制。
参考文献
[1]柳华文. 设立弃婴岛与儿童权利保护[J]. 人权,2014,01:36-41.
[2]意雯. “弃婴岛”生命高于一切[J]. 天风,2014,04:59.
[3]周昕. “弃婴岛”的尴尬[J]. 浙江人大,2014,Z1:68-70.
[4]刘建华. 广州弃婴岛尴尬叫停背后[J]. 小康,2014,04:66-68.
[5]李海楠. “弃婴岛”:管理前置守住道德底线[N]. 中国经济时报,2013-12-11002.
[6]佘宗明. 弃婴增加反证“弃婴岛”的价值[N]. 新华每日电讯,2013-12-2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