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应保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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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供应保证方案

我们的工作原则是:以最好的设备、最好的管理、最好的服务、最好的产品,创造出最好的业绩,我们的工作方针是:100%的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的优良服务率,100%的业主满意度。

一.组织机构

我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能如下:

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分管技术质量方面的重要事宜。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搅拌站的全面质量管理及技术问题的处理。

实验室:负责原材料的复检,水泥的配合比设计,水泥试配,现场取样,试件养护,检测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提供水

泥的技术资料。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其中包括水泥的品

种、配合比控制、计量准确与否,水泥的坍落度,和易

性的测试和控制。

生产科:按计划及生产通知单组织水泥生产,满足施工方的时间及数量要求,控制投料计量精度,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

运行。了解施工方的需求及数量要求,勘察供货地点的

道路、照明情况,调度水泥的生产、供应,做好伴随服

务。

综合办:协调各科室的关系,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待上级的检查和客户的来访、财务管理、人事、保卫、后勤

方面的管理。

材料科:原材料的初检、初验,各种原材料的出厂及相关质量证明书的验证。编制原材料供应计划,组织原材料进场,

保证原材料充足供应。

二、水泥生产供应实施方案

1.积极主动与施工方进行技术沟通,了解施工方对水泥的一般要求

和特殊要求。

2.按照施工方的要求提供水泥技术资料,其中包括:预拌(商品)

水泥开盘鉴定、二十八天预拌(商品)水泥出厂合格证、水泥坍落度检验评定表、水泥强度检验评定表、水泥抗渗等级质量汇总表、郑州市预拌商品水泥生产企业交货检验分次记录,我们理解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方对我们的准备资料提出的质疑,我们很乐意解答所有你们关心的问题。

3.水泥配合比设计、试配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

4.按照施工方的供应计划进入供应程序,其简述如下:

4.1调度接到通知后填写供应通知书,分别报送实验室和生产科及

相关部门。

4.2实验室根据调度的通知,发送配合比到生产科。

4.3生产科按照调度通知和实验室的配合比通知单,组织生产前

的准备,配合比输入微机后由实验室技术人员验证,验证无误

后开始生产。

5.生产率:每小时不低于100立方,每天不低于2500立方,并可

保证24小时连续供应。

6.接到供货通知单后准备工作10分钟内完成,30分钟内第一车水

泥出厂(12立方)

7.水泥生产过程中,微机控制系统内可以存贮多种配合比,切换配

合比无需停顿,保证生产的连续性。

8.水泥生产同时即开始测试水泥坍落度,如有偏差随时调整。

9.水泥出厂时过磅并签发三联发货单,施工方签收后留下一联,其

余退回对账时使用。

10.实验工随运输车到达施工现场,观察水泥坍落度、和易性、流

动性等变化。

11.实验工和施工方的技术人员在现场按照《预拌水泥》

(GBI4902-2003)要求进行试件取样、制作,由双方签字后分别养护。

12.水泥达到龄期后进行检测,所有技术资料编制成册,按照施工

方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28天龄期强度指标、抗渗指标如双方测试指标差别较大,可委托权威的第三方对双方共同取样的试件进行检测。

13.伴随服务:水泥供应开始到结束我们始终做到现场服务,并随

时接受各种检查,我们对业主、监理、施工方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我们的目标就是让你们满意。

三、质量控制

1.水泥质量控制

1.1水泥进站由司磅员以书面通知实验室当班技术员,根据当次水泥

标号质检报告、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对当次水泥进行取样试验(通知单应明确当次当批水泥数量、标号、出厂合格证及3天强度检验报告,取样时间,通知与被通知方当班人员签证等)。

1.2实验室接到取样通知单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取样,并详细检验

合格证及报告单是否齐全,标号是否相符,取样完毕后在通知单上签名备查。该通知单一式两份,生产科、实验室各备一份。

1.3取样后分别将该批次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初凝时间、细度、

胶砂试件、安定试饼等试验工作完成。24小时内将水泥安定性试验完成。水泥胶砂试件每批次水泥成型二组, 3天、28天各一组。

1.4当班人员应将试验数据及时记入试验台帐,并签名负责。按规范

要求填写水泥各项试验记录,经试验、审核后转资料室存档,并记入台帐。

1.5为了控制当次当批水泥与砼强度、状态、坍落度、保坍时间及外

加剂的适应,实验室必须建立砼台帐。

1.6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如有发现水泥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实

验主管,实验主管应及时通知水泥厂家并上报市质检站,附相关检验报告。

2.石子、砂子质量控制

2.1实验室根据规范制定石子表观验收方法,材料员必须熟练掌握。对购进的每车石子进行表观质量检验,表观质量验收的误差率和实际测验误差,粒径不得超过上限值的1﹪,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石粉含量均不得超过10﹪。对当车石子质量无法判定的,由材料员委托实验室当班技术员对该次验收的石子进行一次质量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决定验收与否;每进600吨石子为一批,由司磅员向实验室下达原材料试验委托单,注明检验内容,双方签名对质量负责。

2.2实验室根据规范制定砂子表观验收方法,材料员必须熟练掌握。对

购进的每车砂子进行表观质量检验,表观质量验收的误差率和实际测验误差,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实际值的2﹪,含泥量及泥块含量不得超过实测数值的10﹪。对当车砂子质量无法判定的,由材料员委托实验室当班技术员对该次验收的砂子进行一次质量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决定验收与否;每进600吨砂子为一批,由司磅员向实验室下达原材料试验委托单,注明检验内容,双方签名对质量负责。

2.3试验结果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由实验主管指定调整方案,无法

调整时,采购科应负责清除出场。

2.4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如发现石子、砂子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

生产科做出技术调整措施。

3. 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控制

3.1 外掺料、外加剂进站司磅员以书面形式通知实验室,根据当批次

外掺料、外加剂编号质保单、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要求,对当批

次外掺料、外加剂进行取样试验(通知单应明确当次当批外掺

料、外加剂数量、标号、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取样时间、

通知与被通知方当班人员签证)。

3.2实验室接到取样通知单必须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取样,并详细检

验合格证及报告是否齐全,编号是否相符,取样完毕后在通知

单上签名备查。

3.3外掺料取样后分别将该批次的需水量比、细度等试验工作完成。

定期委托检验外掺料的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等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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