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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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物资为公司自购工程物资,分为三类:

(一)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由供货单位运抵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同时移交施工单位安装使用,不存在余料收回情况。

(二)购入设备自带的工器具、备品和备件。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购入的工器具、设备及材料等。

第三条公司对工程物资实行零库存管理,物资的验收领用同时办理,工程部负责实物管理,建立并登记工程物资实物管理出入库台帐,财务部负责价值管理。财务部每季末对工程部所管理实物进行盘点,并不定期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工程物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物资验收管理,是指对从接货开始到物资入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及施工进度,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等通知后进行适当审核,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及入库工作,同时及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验收管理工作流程分为:合同移交、接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送检、验收入库五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一)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部第一时间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给财务部。并将领导签发或合同规定的抽验要求通知到验收人员。

(二)接货准备

设备完工,工程部及时联系供货厂家,确定发货时间。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或“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三)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由工程部指定的接货人接货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货物达到后,由工程部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验收过程,要求箱体完好无损、箱体标识清晰可见,运输条件应符合箱体标识的要求(如未遭雨淋、重压、倒置等),并核对箱体上标明的货物品名、数量、发货地点、发货人姓名、到货地点、接收人姓名等,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备案。同时,应仔细核对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当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协商解决。

(四)验货送检

1、在货物达到后,如需进行开箱验货,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开箱验收工作。开箱验收应由工程部、供货商、安装单位(如为需安装设备)各方都在场情况下进行,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开箱验货。

如果开箱验货存在问题,工程部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2、送检验

根据合同,如需将工程物资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则工程部应根据送检要求,负责将工程物资送检,并收集保留检测报告。

如果检测结果有问题,工程部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处理。

(五)入库

在工程物资接收验货合格后,由工程部及供货方在《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上签收确认货物已收齐。《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原件一式5份,工程部和供货厂商各执1份,财务部2份,施工单位1份。同时填列《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作为《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必备附件。工程部需根据《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及《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上载明各项,按照工程物资明细类别登记入库台帐(台帐样本由财务部统一提供)。

第三章工程物资领用管理

第六条第一类工程物资,验收同时交付施工单位直接用于工程建设,验收领用一并完成。第二类、第三类工程物资部分可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参照第一类管理,根据《工程物资验收领用单》及《工程物资移交清单》上载明各项,按照工程物资明细类别登记出库台帐。

其余需要根据工程进度领用的工程物资(如备品备件、工器具),在移交领用单位后,根据移交清单由工程部做好实物管理以及物资台帐的登记工作。

施工单位借用工器具、仪表仪器等工程物资,工程部应填列《工程物资移交清单》,按清单所列物资登记出库台帐,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借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尽早归还。若存在所借物资损坏丢失等不能原物归还情况,按照损失价值赔偿或从施工单位结算款中扣回。

第七条根据合同,如果需要业主将工程物资从建设单位仓储地点运到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材料集中点,应在工程物资验收领用表中注明,否则视为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运输。

第四章工程物资退库管理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剩余物资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1周内,工程部应及时联系施工单位清点剩余物资,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将工程余料及时清点退库登记台帐。按照合同约定可退回供应商的余料,必须在退库1周内联系财务部,做好工程物资出库返厂及收款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工程物资移交清单

接收日期:地点:、

供货单位:签字:接收单位:签字监理单位:签字:业主单位:签字:

说明:①本表用于设备及材料物资的验收领用及移交,由工程部填写,财务部作为付款和帐务处理的依据。

②本表格一式5份,工程部1份、、财务部2份、领用安装单位及供货商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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