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全脱产三年在职四年用于科学研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50105学科专业介绍: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是河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历史悠久,成就卓著,富有特色。
自建国以来,有萧望卿、李松筠、夏传才、王学奇、朱泽吉、常林炎等知名学者在这里任教,为学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2年本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
近年来,通过自主培养和积极引进等措施,已建成具有高职称、高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研究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
共有教师17人,包括特聘教授1人,教授7人,副教授3人,有博士学位者7人。
经过几代学者五十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形成先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隋唐文学、曲学研究、古代小说研究四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有着广泛的学术影响。
自2000年以来,在包括《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理论研究》、《文艺研究》等权威期刊在内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获得各级科研经费150万元。
雄厚的师资队伍和强力的经费支持,将为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博士生培养必须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树立献身科学与真理的坚定信念,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牢固掌握古代文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较好地掌握与古代文学密切相关的古代汉语、文献学、历史学、哲学、美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技能;掌握一门及以上外国语;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从事具有较高学术含量的文史研究工作,能够胜任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培养突出的创新能力,在学术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规范管理,现对我校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和其他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入学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新生所在院(系、部、中心)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要按时到所在院(系、部、中心)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3年。
四、博士研究生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2年。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所在院(系、部、中心)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批。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作延长。
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答辩者,自动终止学籍。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计划者,发给肄业证明;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而未完成论文答辩者,发给结业证书。
六、对终止学籍的研究生退学后的档案、户口等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理,并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
1、入学前为在职人员的,退回到原单位所在地或其原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退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2、入学前为应届毕业生的,退回其原籍。
七、电子注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
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独 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中期考核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进行,考核小组应在 考核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核范围、方法及时间。
5、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 位期间应修满规定课程和其他必修环节最低学分数要求。应用经济学 和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 30 学分。其 中,课程学习学分至少 19 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 1 学分;科研训练 2 学分,其中,访学研究及主讲专题学术报告计 1 学分,在一定级别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 1 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预答辩与答辩 计 8 学分。统计学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修满至少 31 学 分。其中,课程学习至少 20 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 1 学分;科研训 练 2 学分,其中,访学研究及主讲专题学术报告计 1 学分,在一定级 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 1 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通过预答 辩与答辩计 8 学分。 八、本总则是全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性文件,各培养单 位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要求,制订本学科专业的详细培养方案。 九、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必修环节是为了扩宽博士研究生的视野,促进博士研究生主 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 况,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实践和学术活动,包括听取的学术报 告(讲座)的次数及考查要求和方式。
第二外国语是否作为选修或必修,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情况作 出决定。
五、科学研究训练 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 博士研究生不仅要具有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创造性工作的能力,而且 还要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为此,博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答辩申请前完成科 研训练。 一是在读期间,要求到国内外本学科研究居于前列的高校、研究 机构,或具有博士后流动站的企事业单位,至少访学研修 3 个月,并 主讲专题学术报告。 二是除完成各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学校制定的培养要求外,必 须完成以下科学研究成果之一,方能申请博士论文答辩。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专业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专业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一、专业的设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每年招收博士生21人,下设心理学专业,分为7个方向,分别是基础心理学,导师有陈宝国、唐萤仪和张学民;刘嘉的认知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导师有陈英和、方晓义、寇彧、李庆安、林崇德、林丹华、王大华和邹泓;社会心理学,导师有唐萤仪、刘力和许燕;心理测量学,导师有刘红云和辛涛;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学,导师有伍新春和姚梅林;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导师有侯志瑾、刘翔平和王建平。
招生人数少于招生导师数,最终录取结果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刘红云、辛涛另各有1个“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的招生名额。
二、考试的科目心理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①1101英语②2116心理学专业一③3172心理学专业二三、导师介绍陈宝国: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唐萤仪:博士,心理学系教授(兼职)。
张学民:博士,基础心理学与应用认知心理学教授刘嘉,教授,院长陈英和:博士,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所教授方晓义:博士,教授,发展心理研究所所长林崇德:教授,博士,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邹泓:心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博士刘力: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许燕:博士,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建设研究院副院长刘红云: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测量与评价专业获博士,教授辛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统计与测量研究所,博士伍新春:心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儿童阅读与学习研究中心主任姚梅林: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导师,教授侯志瑾:博士,教授刘翔平: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建平:北京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心理系副主任,教授四、参考书目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
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
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须知一、答辩前的准备1、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培养环节。
2、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对预审意见已作相应修改。
学位论文预审须在答辩前二至三个月进行。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在本专业相关的杂志上发表三篇以上(含三篇)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公开发表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且与学位论文有一定的关联度。
4、学位论文格式按《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二、论文评阅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在答辩前一个半月将论文及与学位论文有一定关联度的公开发表的至少1篇A类文章或2篇学术论文一起送交5-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对关联度大小及学位论文作相应评价。
2、聘请的评阅人必须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名,校内专家至少2名。
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名博士生导师。
3、导师不可作为评阅人。
4、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在收到论文后,应在一个月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及时将“博士研究生答辩评阅意见书”返回学生所在学院(系、所)。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为5-7人,除本校专家外还应聘请2-3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若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至少6人。
3.导师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答辩委员会至少有6名委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
4、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并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点和外单位相同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导师。
5、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博士生导师人数至少4人(不包括导师),校外专家2-3名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导师。
6、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7、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应由我校在职人员担任。
秘书应在答辩前完成论文的送审评阅工作,答辩时协助***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博士生培养目标和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3-6-28 14:25:10 点击数:295次作者:(2009年6月22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42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学风严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鼓励学习第二外语,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资料,具有一定的应用写作能力,并能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五)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
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三、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使其相得益彰。
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针对每位博士研究生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四、制定培养方案(一)培养方案是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都应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由研究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分管所(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学位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导师及指导小组教师名单、必读书目和参考文献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为单位来制定。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科专业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国外马克思主义5.思想政治教育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四、课程设置及时间要求1、公共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40学时,2学分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英、日、俄、德、法等)学时:120学时(基础外语90学时,专业外语30学时)。
学分:4学分(基础外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2、专业基础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五、文献阅读本专业根据本学科的特点要求研究生阅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文献、历史文献、经济学文献3部,新生学后的第一学年完成,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2005年7月修订)一、培养目标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
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
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确因论文完成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修业年限者,需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在延长学习期间,学校停发相关经费。
三、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特点,继续安排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科学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并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博士学位课程安排及考试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为:a)马列理论课,2学分,必修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通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提高对科学研究一般方法及规律性的认识。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作为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博士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三、培养方式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
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可以由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
课程类别
学分 最低课程门数
学位公共课(必修)
6
3
必修课
学位基础课(必修)
5
2
学位专业课(必修)
学位专业课(选修)
2
1
选修课
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修) 2
1
学分合计
15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评定。学位 课程采取考试方式,原则上在第一学年修读完毕。 七、学术活动与科研训练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一定次数的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参加学术讨论和学 术报告。 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包括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本人独立承担研究课题、在国内外高 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学术活动和科研训练的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导师及导师小组确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八、培养环节考核 培养环节考核内容包括年度报告、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资格考试、论文开题、论文预 答辩、科研成果等。 每学年末,博士研究生向导师及导师小组汇报本学年中的学习与科研进展情况并填写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 报研究生院。 研究伦理和学术规范以自学为主,网上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 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参见《华东师范大 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办法》。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应包含论文选题意 义、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和研究动态、实验设计或研究总体方案、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 成果等内容。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小组由导师等 3-5 位专家组成, 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 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和结论。具体实施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实施办法》执 行。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须进行科研成果审核。科研成果
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本专业的培养目标1.本专业培养具备正确政治方向和遵纪守法精神的人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高级人才,既能从事经济理论研究和教学,亦能担当经济部门的高级管理职务。
2.在本学科内,需要掌握坚实而宽广的知识体系。
经济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先进研究方法和手段,在学术前沿进行创造性研究。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独立开展高水准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同时具备在政府经济管理机构及企业中胜任高级管理职位的能力。
二、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数量经济学理论与应用研究3.收入分配的数量分析研究4.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研究三、本专业的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原则上,第一、二学期侧重于课程学习,而自第三学期起,则主要聚焦于科学研究与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本专业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和院主管领导同意且报经学校批准后,可提前毕业。
四、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1.课程设置原则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性功能,应将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有机结合。
要处理好知识的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的关系,特别要注重通过课程教学培养研究和创新能力。
2.课程分类(具体见附表)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及其他教学环节等。
3.学分和学时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必须修满指定课程总学分为15 学分以上的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含政治课2学分,外语课2学分),学科通开课2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4学分,其余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07年4月4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校研字[2007] 30号)一、培养目标与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一至二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全日制(脱产)博士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非全日制(在职)傅士生学习年限为四年。
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为二至三年。
少数品学兼优的博士生,可以在傅士生入学后的三年内申请提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提前答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具体按学校《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管理规定》执行。
傅士生入学后不能在四年内按时答辩者,可书面申请保留学位论文答辩与授予学位资格,获批准后,办理离校手续。
保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具体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三、培养方式与原则1.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品徳和法纪教冇相结合。
积极开展有益的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
2.博士生的培养分为课程学习、实验、实践性工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研究等主要环节,并以学位论文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开展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
3.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首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其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5人组成,以体现知识结构互补,有利于指导。
要重视发挥博士点所在学院、系(所)在培养博士生中的积极作用,为博士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4.博士生课程教学可采用讲授型、研究型和探讨型方式进行。
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
在职攻读硕博研究生管理办法
在职攻读硕博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条围绕我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人才梯队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医院鼓励在职职工攻读学位。
为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攻读学位包括:脱产(包括半脱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双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职在岗职工。
第二章报考条件与审批第四条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必须是我院在职在岗职工。
(二)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医德医风及服务态度好,临床及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学成愿为医院长期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考人员须在医院工作满两年,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四)报考人员所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应符合我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原则上与其从事的专业或岗位一致,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注册认可或经教育部审核认定的国内或国外学历(位)。
(五)申请攻读的学位须为高一级学位,已有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者原则上不再批准攻读同级学位。
(六)在职攻读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原则上在院工作满2 年,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第五条审批原则(一)处理好脱产学习和保障正常的医疗及业务工作的关系。
原则上每年每个科室只能安排 1-2人脱产攻读学位。
(二)科室人员特别紧缺,应服从医院的安排。
(三)优先安排临床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攻读学位。
第六条审批程序(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属科室签署意见,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交人力资源部;(二)人力资源部按其本人条件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三)提交医院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四)录取后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书。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职工申请攻读学位时,须与医院签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协议书》,并依法遵守协议条款。
第八条学习期间要刻苦认真,遵纪守法,遵守在读学校的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如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九条凡申报各类研究生,其就读方式、申请专业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十条学习年限按照就读院校的学制执行。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备深厚的学术素养、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科研人才。
该专业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在管理决策、运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培养时间: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为3-5年。
其中,3年为正常攻读期,5年为最长攻读期。
培养模式:本专业博士研究生采用学分制培养模式。
学制期间需要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同时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并在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
培养过程中要进行中期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培养课程:1.学术基础课程:包括管理科学基础、运营管理理论、供应链管理原理、数据分析与决策模型等课程,旨在提供学科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
2.学科前沿课程: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前沿研究、管理决策理论与方法研究、供应链优化与创新研究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学科前沿问题的深入理解和分析能力。
3.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兴趣,可选择相关的研究领域课程进行学习。
例如,供应链风险管理、运筹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数据挖掘与商业智能等课程。
科研实践:1.科研项目参与:学生在培养期间应参与指导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积累科研实践经验,并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2.学术论文发表: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提交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高学术交流和科研能力。
中期评定和学位论文答辩:1.中期评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科研项目和论文撰写后,需要进行中期评定。
评定内容包括学生学术道德、科研工作进展和学术水平等。
通过中期评定后,学生方可进入后续的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2.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后,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学校相关教授组成,对学生的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和论文质量进行评审。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生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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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
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
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
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全脱产三年、在职四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全脱产三年、在职四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博士生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