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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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笔试科目收官,希望所有的考生尤其是我的学生都考出了好的成绩。

喜忧改变不了成败。放平心态,我们来看看今年的申论。

一、卷面形式

这次考试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在考前最后的预测班次里,我都是讲过的。我特别对这个班次的学员强调过的那些出题形式和注意事项,也基本上应验。

此次河南申论,试卷是这么个情况:

申论主题——打破贸易出口中的保护壁垒

考试时间——150分钟

材料篇幅——7200字

材料段落——13段

(1)瑞典电视台报道从鹅身上残忍地“活拔”绒毛作为羽绒制品的原料,使得当地消费者开始地质羽绒制品。中国羽绒制品在瑞典受到冷遇。

(2)数据表明,金融危机和暖冬下,中国国内的羽绒企业出口锐减。

(3)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草率向会员单位核实,会员单位否认生产和出口“活拔绒”产品,协会发布信息,要求“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反驳瑞典电视台的报道。

(4)依据养殖背景以及瑞典电视台节目中的内容纰漏,解释“活拔绒”得不偿失,质疑瑞典电视台制作节目的动机,拟起诉之。

(5)欧洲关于禁止虐待动物的相关规定,我们这方面工作薄弱。

(6)分析瑞典电视台做法的实质是贸易保护的需要,例举中国企业在贸易壁垒下的困境。

(7)引用博客载文,分析我国在面对该事件时不从自身出发,武断草率、不尊重国际相关法律和消费者文化倾向、不注重社会公德的错误做法。

(8)分析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的企业应提高自身素养,尊重国际规则。

(9)揭露我国企业当前监管不力,问题严重,不利于国际贸易竞争。

(10)面对贸易壁垒,我们要遵守游戏规则,理性生产。

(11)分析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强调我国应当尊重和重视。

(12)分析瑞典电视台的节目之所以造成影响是由于我国自身对于产品生产宣传力度不够。

(13)我国应加强动物保护立法以及组织某些国家的贸易保护。

作答要求——4题

1.从给定材料(1)至(6)中,提取信息,概括活拔绒事件相关报道的主要内容。

2.比较给定材料(7)至(13)的评论内容,简要分析他们在有关动物保护和贸易保护注意问题上看法的异同。

3.根据给定材料的内容,就羽绒企业怎样与国际接轨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羽绒行业协会提出拟的建议。

4.针对给定资料(3)提到的,不要继续宣传和生产活拔绒的紧急通知一事,写一篇议论文,谈谈你的看法。

二、考试分析

1.这个主题看似专业,实际不难破解。因为问题表现相对浅显,要点明显,方向明确。属于一篇分析、写作难度较低的申论。

2.卷面形式、材料篇幅、和作答要求都非常传统。

3.概括归纳题两道,且有一道带有分析比较性质,和我考前讲的一样。

以上三点恰是河南申论的典型特征。

当然,这篇申论当中也有一个很容易误导考生偏移主题和正确分析方向的地方:很多同学搞不清楚材料里提到的“动物保护”问题出现的意义,容易把中心偏移到“动作保护”问题上。实际上,“动物保护”并非该材料的关键,关键之处还在于贸易保护壁垒,“动物保护”

只是其中一个线索话题,或者说是导火索。

因此,我们在做后面题的时候,还是要围绕“打破贸易壁垒”这个主题来开展的。

三、一些参考素材

1.动物福利壁垒及其特征

动物福利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动物,或者以维护动物福利为由,制定一系列动物保护或者维护动物福利的措施,以限制甚至拒绝外国货物进口,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

动物福利壁垒可以说是绿色壁垒的扩展和深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达国家对食品的安全卫生要求越来越严格,利用动物福利名义设置非关税壁垒不仅容易获得社会舆论的支持还符合进口国本身的法律要求。加上动物福利法规标准制定得比较完善,容易界定,实际操作方便简单。因此动物福利壁垒具备合法性、合理性、隐蔽性、易操作性、实用性强、执法成本低等特征。于是动物福利就被披上合法合理的外衣———借动物保护之名,实行贸易保护之实。

2.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的差异及其影响

近年来动物福利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我国对动物福利这一名词,却几乎还处于陌生状态,与发达国家在动物福利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动物福利的影响还没有得到解决。

(1)法律条文、标准体系的差异。西方的动物福利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789年英国哲学家提出的保护动物权利理念,到1822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动物福利里程碑式的法案———《马丁法令》。此后各国都纷纷开始把动物福利条款写进了各种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文中。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西方动物福利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标准体系。相对于西方的动物福利,我国的动物福利在目前来说尚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我国有关动物福利的法律只有寥寥可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动物保护法》、《水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之中的个别条文。但因为所保护的动物范围过于狭小,且对处罚伤害动物的规定极为有限,所以欠缺动物福利的实际操作意义。在2006年5月初,北京市法制办拟为动物福利立法,最终因有关专家提出给动物福利立法太早的反对意见而不了了之。

西方动物福利标准体系以欧盟最具有代表性,1978年欧盟通过了《欧盟使用动物保护公约》(79/923/EEC指令),该公约详细具体的规定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人员应当遵守的“最低标准”。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系统的可操作的动物福利标准。

(2)现状差异。动物福利措施的保护对象主要是畜牧业养殖动物,其主要涵盖饲养环节、运输环节和屠宰环节三部分。由于我国的畜牧业相对比较落后,无论是在饲养环节、运输环节还是屠宰环节都与动物福利存在较大差距。

饲养方式的差距。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用地面积小,所以我国的畜牧业大都是以密集型饲养方式进行,在没有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前提下,为了提高动物的存活率就大量使用抗生素和各种兽药,为了提高产出率就盲目使用激素类促生长剂,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盲目追求最大利润的做法与动物福利要求相违背。而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普遍人口少,人均用地面积大,所以能够为所饲养的动物提供足够大的饲养场所,达到有充足的光照和通风的要求;在“舒适自由的生活空间”里拥有足够的饮用水和营养全面的食物,动物机体免疫力自然提高,产出率也相应提高,同时还有效减少使用各种抗生素和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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