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国际经济法考点:反倾销
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02—2005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及解析2002年真题1.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需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A.FASB.DEQC.DDPD.DDU1、答案:C.解析: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E组、F组、C组、D组中买卖双方承担的义务是逐渐减小,卖方的义务是逐渐加大的。
其中,FAS全称为FreeAlongsideShip,意为“船边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DEQ全称为DeliveredExQuay,意为“目的港码头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2000年通则将DEQ中办理进口清关的手续改为买方承担)。
DDU全称为DeliveredDutyUnpaid,意为“未完税交货”,买方需要办理进口手续。
DDP全称为DeliveredDutyPaid,意为“完税交货”,只有该种贸易方式是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
答案选C.2.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
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
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D.该合同没有成立2、答案:D解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它是通过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成立的。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做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本题中,厦门乙公司还盘(承诺)要求合同订立后立即装船,对香港甲公司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所以该还盘是一个新要约,而不是承诺,由于香港公司没有回音,合同没有成立,答案选D.3.下列哪一损失不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平安险承保的责任范围?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送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损失C.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D.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3、答案:D解析: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010年到2017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7年考题40.中国伟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签订了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由中国出口一批货物的合同。
后甲国法律发生变化,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现乙国一公司声称该批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中国和甲国均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缔约国。
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40)A.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B.该批货物的风险应于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C.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D.不同铁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应分别对在该区段发生的货损承担责任答案: A解析: 题干特别强调”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即该转售行为并非订立合同时卖方已知,故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A 项正确;《1980 年公约》规定货物风险原则上自“交货时”转移,B 项错误; 铁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期间为签发运单时起至终点交付货物时止,C 项错误; 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部门应对货物负连带责任,D项错误。
41.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明“凭指示”的字样。
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
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41)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答案: C解析: 本案为指示提单,须经背书方式转让,A项错误;本案运输规则为《海牙规则》,承运人可援引航行过失免责,B项错误;船舶碰撞在保险关系中属于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在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内,C 项正确;《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装到卸”,D项错误。
42.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以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通过采取法律和政策手段,对进口国市场上倾销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倾销是指出口国出口的产品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通过削减生产成本等方式来实现。
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免受倾销产品带来的不公平竞争,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来制止这种不公平竞争。
以下是两个反倾销案例及其分析: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调查及税收举措引发了中美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造成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美国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导致了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2.反倾销措施的正当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市场利益。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属于合法行为。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美国市场上价格上涨,从而降低了中国光伏产品的竞争力。
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4.贸易争端的解决:中美两国就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在2024年达成了双边协议,取消了具体的反倾销税率。
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这一贸易争端。
案例二: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举措导致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出口减少,对中国太阳能产业带来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欧盟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使得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2.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合法:欧盟采取反倾销措施是为了保护本国太阳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上涨,降低了其竞争力。
反倾销通俗理解
反倾销通俗理解
反倾销是一种贸易保护措施,其核心目的是抵制不公平的贸易行为,防止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市场上倾销,从而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简单来说,反倾销就是一种维护公平贸易的手段。
当一个国家的出口商品被认为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另一个国家市场上倾销时,该进口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抵消其不公平的价格优势。
这种措施对于防止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保护国内产业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反倾销也有可能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阻碍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
要正确理解和评估反倾销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相关产品的正常价值、倾销幅度、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等。
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正在推动更加公平和透明的贸易规则,以减少贸易摩擦和保护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总之,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然而,要防止其被滥用和阻碍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需要推动更加公平和透明的贸易规则。
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一、单选题40.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40题)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答案】C【考点】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问题【解析】选项A错误。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第(二)规定,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本案中,正本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该提单属于提示提单,因此,其转让需要经过背书。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下同)第十一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41.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41题)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答案】D【考点】反倾销措施【解析】选项A错误。
反倾销基础知识
反倾销基础知识一、何为反倾销?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或者增加进口商品的价格,以应对其他国家出口商品倾销到本国市场的行为。
倾销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个国家出口商品,从而导致本国企业受到损害。
二、为什么需要反倾销?反倾销措施的目的是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行为的伤害。
如果一国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商品,会导致其他国家的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从而可能造成本国企业的倒闭和失业问题。
为了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保障就业和经济稳定,国家需要采取反倾销措施。
三、反倾销措施有哪些?1. 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一种常见的反倾销措施。
当国家认定某个进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后,可以对该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提高其价格。
这样一来,进口商品的价格就会上涨,降低了其竞争力,从而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2. 反倾销配额反倾销配额是指限制某个进口商品的数量。
当国家认定某个进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后,可以通过设定进口配额来限制该商品的进口数量,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的冲击。
3. 反倾销调查反倾销调查是一项重要的程序,用于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反倾销措施。
通常,反倾销调查由国际贸易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包括对进口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生产成本等方面的调查和评估。
四、反倾销的影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可能对各方产生不同的影响。
1. 对本国产业的影响反倾销措施可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行为的伤害,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或限制进口数量,可以增加本国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
2. 对消费者的影响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进口商品的价格上涨,从而使消费者面临更高的购买成本。
此外,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可能导致市场供应不足,影响消费者的选择。
3.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反倾销措施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
一些国家对反倾销措施提出质疑,认为其可能违反自由贸易原则,并对国际贸易体系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维护公平竞争
反倾销措施可以维护国际贸易中 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竞 争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促进国际贸易
反倾销措施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平 衡发展,使得各国在公平竞争的环 境下开展贸易往来,有利于全球经 济的稳定增长。
03
反倾销的程序与措施
反倾销的申请与立案
01
02
03
申请
由国内产业受损的企业或 行业协会提出反倾销申请 。
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提高产品质量与降低成本
提升研发水平
01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增
强产品竞争力。
优化生产流程
02
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
升产品质量。
强化供应链管理
03
采用精益管理方法,优化供应链流程,降低采购、库存、物流
等环节的成本。
建立与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建立专业队伍
企业应建立专业的反倾销团队,提高反倾销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 性,以应对可能的反倾销调查。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反倾 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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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临时措施
在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后,商务部可以 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措施种类
反倾销措施包括加征关税、征收反倾销税 等。
最终措施
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后,商务部可以 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措施期限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但可以视情况延长。
04
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彩电反倾销案
1. 破坏竞争环境:倾销行为会 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 其他合规出口商难以立足市场。
国际经济法司考真题
国际经济法真题(2010年)34.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34题)A.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B.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C.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D.双方当事人只能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答案】B【考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选项D错误。
对该认购增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外国仲裁机构仲裁。
35.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35题)A.该海上运输合同应适用船旗国法律B.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法院地法律C.有关“德洋”号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丙国法律D.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可选择适用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答案】D【考点】海上运输合同、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海商法》第269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选项B错误。
《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本题中,有关“德洋”号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应适用船旗国法丙国法。
q2018最新01《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简介司法考试分值:17分左右知识逻辑与框架:一、国际经济法总论:调整对象、概念、渊源、主体二、国际经济法分论(一)国际贸易法1.国际货物贸易法——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国际货物买卖法(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国际货物运输法(海运为主;三大提单运输公约)(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运为主;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4)国际贸易支付法(托收、信用证)2.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许可协议;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TRIPs,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3.国际服务贸易法——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4.国际贸易管理法——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数量限制、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二)国际投资法:1.资本输出国、资本输入国(外商投资企业法);2.海外投资保险(担保)机制:MIGA、ICSID(三)国际货币金融法: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SDR).2.国际融资(贷款融资,如BOT;证券融资;融资租赁)(四)国际税法1.税收管辖权2.避免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3.国际逃税与避税(五)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1.国际民商事诉讼2.国际商事仲裁3.ADR重点:1.特重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2.次重点:“两反一保”制度、WTO争端解决机制、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部分:《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注:公约的大部分规定与中国合同法规定基本一致,翻译用语不同而已)★★★★★《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注意:中国加入公约的两项保留(1.扩大适用的保留;2.书面形式的保留)【真题】(2002年卷一第67题-多选)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规则)(1)要约的规则:要约失效的原因(2)承诺的规则:a.变更——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区别【真题】 (2008年卷一第42题-单选)3.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运输、特定(生产、存放)地、卖方营业地 b.交单、转移货物所有权品质担保:通常使用目的、特定目的、与样品或样式相符、通用包装/足以保全权利担保:所有权(限制)、知识产权(限制)注意:接收货物不等于接受(同意认可)4.风险转移规则(1)涉及货物运输(约定/未约定交货地点)约定有交货地点,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未约定交货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2)运输途中的货物:原则上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3)其他情况下:买方提货的,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支配时风险转移(4)卖方违约导致货物损失与风险转移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可以采取的救济办法【真题】(2007年卷一第86题-多选)(1)卖方义务5.违约救济方法(违约责任)(1)买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更换、减价、修理、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索赔(2)卖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索赔(3)注意:各补救措施的适用条件注意:(1)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2)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真题】(2006年卷一第84题-多选)【真题】(2010年卷一第40题-单选)C【真题】(2010年卷一第86题-多选)AD【真题】(2010年卷一第87题-多选)AD6.货物保全(1)保全义务的前提:(2)保全的方法:保存或必要时变卖(2)变卖货物的前提【真题】(2002年卷一第70题-多选)单选----(2010年)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反倾销措施是指什么
遇到法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反倾销措施是指什么倾销违反了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原则,与之相对应的是反倾销。
如果他国企业有倾销行为的,是可能受到本国政府的制裁的。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反倾销措施是指什么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反倾销措施是指什么反倾销措施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反倾销的主要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价格承诺,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3、征收反倾销税,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调查程序:一、初步裁定初步裁定指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收到各利害关系方调查问卷后,做出有关倾销和损害的肯定或否定的初步判定,并决定是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及是否接受出口商的价格承诺。
1、如果是肯定性初步裁定,确定了被诉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及因果关系的基本事实,则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继续深入调查,直至做出最终裁定。
2、初步裁定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法律依据。
由于最终反倾销税征收一般是从最终裁定做出之日开始计征,而一项反倾销调查从立案到最终裁定大约需要一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初步裁决确认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和损害,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即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以抵消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影响。
临时反倾销措施一般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现金保证金、保函及其他形式的担保等。
3、初步裁定是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提出和接受价格承诺的前提。
WTO 《反倾销协议》规定,为了防止价格承诺的滥用,进口国调查机关只有在做出肯定性初步裁定之后,才能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和接受出口国政府与出口商提出的价格承诺的建议。
4、在反倾销案件调查中,无论是倾销或损害,只要其中一项做出否定性初步裁决,即可确定不存在倾销,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应当立即终止正在进行的反倾销调查。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倾销与反倾销
1.含义: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2.确定产品正常价值可依据的标准有:
①原产国标准。
②第三国标准。
③按照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销售费、管理费、一般费用和利润确定。
3.倾销的类型:
①掠夺性倾销。
②持续性倾销。
③隐蔽性倾销。
④偶然性倾销。
反倾销
1.含义: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针对价格倾销这种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来抵消不利影响的行为。
2.对出口国某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该产品存在着以低于正常价值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事实。
②倾销对某一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损害与低价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编辑推荐: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供给编辑推荐: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供给。
反倾销什么意思_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
反倾销什么意思_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这篇反倾销什么意思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反倾销什么意思反倾销是好还是不好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反倾销是什么意思?1、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2、反倾销是一个金融术语,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3、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4、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低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5、法律主观:反倾销指我国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实施的进行反制的相关措施,包括增加附加税等。
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是什么意思反倾销(Anti-Dumping)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法律分析:反倾销是对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倾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
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5)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A.货物进出口B.技术进出口C.国际服务贸易D.我国香港地区的货物进出口答案:ABC解析:1999年试题。
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
62) 下列属于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方法是 ( )。
A.转移定价免税制B.利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C.套用第三国税约D.匿报应税财产和收人答案:ABC解析:国际避税从其性质上讲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和免除税负,匿报应税财产和收入,是一种非法行为,属于国际逃税的性质。
63)依据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条例》中规定的产品的正常价值表述正确的()A. 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在出口国市场上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B. 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在出口国市场上没有可比价格的,以该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C.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价款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正常价值D.正常价值是用来和出口价格作比较,进而确定倾销幅度的答案:ABD考点:倾销解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第4、5、6条。
其中的C 项应为产品的出口价格的认定方法之一,而不是产品的正常价值。
64)30.下列关于“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管辖权的选项中哪些项是正确的?( )A.争议双方当事人为同一缔约国的国民B.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C.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管辖D.一旦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中心,原则上即排除了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权答案:BCD解析:本题考的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华盛顿公约》第25条的规定。
教材697页。
65)下列选项中,哪些项对于WTO基本原则表述不正确?()A.对于进口商品提出不同的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构成贸易限制B.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制定更为严密的贸易法规C.通过互惠互利的谈判,大幅度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水平D.最惠国待遇原则使得外国产品能享受比本国产品更多的优惠答案:ABD66、深圳甲公司与汉堡乙公司在北京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支配合同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补充文件中约定:“本合同项下之争议,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或者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司考国际经济法:反倾销详解6页word文档
司考国际经济法:反倾销详解(一)倾销和损害的确定1.倾销。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倾销的构成要件: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
正常价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以出口国市场上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
(2)出口国市场上没有可比价格的,以该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为正常价格,即所谓的“替代国价格”。
(3)以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注意以上三种方法不是依次使用,而是在第一种方法不能使用时,选择使用第二或第三种方法。
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1)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价款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的,以该价格为出口价格。
(2)进口产品没有实际支付价款或者应当支付价款的价格,或者其价格不能确定的,以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或者以外经贸部商海关总署根据合理基础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
[特别提示]这里涉及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正常价值的确定。
二是出口价格的确定。
2.损害。
损害是指倾销对国内已经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1)国内产业的认定——国内产业是指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总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者。
但两类产业排除在外:第一,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的国内生产者。
第二,倾销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2)损害的认定——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性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反倾销调查1.反倾销调查机构——商务部。
涉及农产品反倾销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2.反倾销调查的发起。
反倾销调查有两种发起方式,即申请发起和主动发起。
(1)申请发起(主要方式)——指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措施一、背景介绍倾销是指一种国家或地区无限制地向另一国家或地区销售的产品,并以低于生产成本或市场价格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种行为常常对进口国的本土产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他们无法与低价产品竞争。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的侵害,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措施是指通过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形式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侵害的行动。
这些措施旨在平衡贸易,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并促进公平竞争。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反倾销措施,以及这些措施背后的原理和应用案例。
二、关税措施关税是最常见的反倾销措施之一。
它是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种,通过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降低它们的竞争力。
关税可以根据倾销程度的不同进行调整,以确保本国产业能够有效应对倾销商品。
关税的高低通常与倾销程度成正比。
当倾销程度较低时,关税可以适度提高以抑制进口;而当倾销程度较高时,关税可以大幅提高以更有效地保护本国产业。
关税措施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平衡贸易,并为本国产业提供保护。
然而,关税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可能引发贸易紧张局势、提高消费者价格等问题。
三、配额限制配额限制是另一种常见的反倾销措施。
配额是指限制进口特定商品的数量,以限制倾销商品的流入。
配额限制通常可以通过与国际组织或贸易伙伴达成协议来实施。
配额限制可以通过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来保护本国产业。
由于限制了进口商品的流入,本国产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并有机会发展和壮大。
然而,配额限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它可能使得进口商品价格上涨,给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
其次,配额限制可能引发对等的贸易壁垒,阻碍国际贸易的自由流动。
四、补贴措施除了关税和配额限制,补贴措施也是一种常见的反倾销措施。
补贴是指进口国为本国产业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支持。
这些支持可以包括减税、贷款、补贴等形式。
补贴措施旨在帮助本国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通过补贴,本国产业可以在与倾销商品竞争时更有优势。
然而,补贴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WTO必考简答题
一、反倾销规则秩序,对倾销行为进行限制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倾销协议约束了成员方的反倾销 行为,以保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规范性。
2. :倾销&损害①正常价值的确定(通过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向第三国出口价格和结构价格,结构价 是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中国用的是结构价格)②出口价格的确定(通过实际出口价格、进口产品首次转手给独立买方的价格和推定 价格---强制按照顺序)③价格比较④同类产品①损害的确定;②损害的累积评估;③国内产业3. 申请---立案---调查---初裁---终裁 (反倾销税 ) ---复 审---审查4. 美国和欧盟在反倾销实践中对呗其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通常采用替代国价格、结构价格或是同类产品在进口方的销售价格等做法。
美欧在实践中也承认有一些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企业的出口活动不受政府控制,可以根据他们各自产品的倾销幅度征收单独的反倾销税率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规则1 )禁止性补贴 --- (红灯补贴)比如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性补贴2 )可诉补贴 ---- (黄灯补贴)指那些不是疑虑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受质疑的补贴,即使用相关允许的补贴对但是对他国造成国内产业严重损害、利益的严重丧失或减损3 )不可诉补贴 ---- (绿灯补贴)免于受责(绿箱补贴就是不可诉补贴)红灯和黄灯补贴的救济措施可以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或者通过国内反补贴法律程序:1)通过 WTO :磋商程序、专家组程序、上诉程序2) 国内:反补贴调查、补贴,损害与国内产业的界定、反补贴措施绿灯补贴的救济措施:通知及仲裁程序、争端解决机制三、保障措施1 )某产品进口激增2) 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的结果3 )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指有关国家根据双边达成的非正式协定,实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进口限制措施。
因为这些协议的透明度低,被称为灰色区域措施。
反倾销的应对措施
反倾销的应对措施简介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护本国产业,采取贸易限制措施,阻止进口商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从而抑制倾销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政策是一种常见的贸易争端解决手段。
本文将介绍反倾销的定义、影响以及常见的应对措施。
反倾销的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将商品以低于其市场价格出口到他国,从而对进口国的本地产业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倾销的侵害,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即征收反倾销税或实施非关税壁垒。
反倾销的目的是调整市场,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然而,有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将其作为保护主义手段,导致贸易争端和国际贸易摩擦。
反倾销的影响反倾销措施对国际贸易和本国经济都会产生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影响:市场扭曲实施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市场扭曲,破坏市场平衡和公平竞争。
反倾销措施通常会使进口商品的价格上涨,从而使本国产业在国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贸易争端反倾销措施往往引发贸易争端。
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可能遭到出口国的抗议,进而导致双方之间的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争端可能导致贸易额下降,市场不确定性增加。
动态影响反倾销措施可能导致反倾销国家的生产成本升高,进而对就业和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出口国受到贸易限制可能导致其失去市场份额,减少出口,影响国内经济发展。
反倾销的应对措施为了应对反倾销措施,出口国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受到反倾销措施的限制时,出口商可以寻找新的市场机会。
他们可以探索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寻找对他们的产品感兴趣的买家。
通过开拓新市场,他们可以减少对受反倾销措施限制的市场的依赖。
2. 提高产品竞争力为了应对反倾销措施,出口商可以努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他们可以改进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来吸引买家。
此外,他们还可以加强研发和创新,提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
3. 寻求政府支持出口商可以向自己国家的政府申请支持,以应对反倾销措施。
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减免税收、提供市场信息等帮助,以减轻出口商的负担,并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贸易限制。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最终反倾销措施
在确认存在倾销行为后,可以采取最 终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进口禁令等。
反倾销的程序
申请和立案
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可以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 是否立案进行调查。
调查和裁决
案例四
欧盟对进口中国无缝钢管的反 倾销措施
05
反倾销的未来发展
国际反倾销的趋势
反倾销措施更加频繁
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各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将更加 频繁地采取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涉及领域更广
反倾销涉及的商品领域将不断扩大,不仅限于传统产业,还将延伸 至高科技、新能源等领域。
反倾销措施更加严格
海关
海关负责反倾销税的征收和退还 等具体工作。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和审理与反倾 销有关的诉讼案件。
04
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反倾销案例
01
02
03
04
案例一
中国对进口钢铁的反倾销调查
案例二
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反倾 销措施
案例三
中国对进口太阳能电池的反倾 销调查
案例四
中国对进口无缝钢管的反倾销 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
汇报人: 2023-12-30
目录
• 反倾销的基本概念 • 反倾销的成因及影响 • 反倾销的措施和程序 • 反倾销案例分析 • 反倾销的未来发展
01
反倾销的基本概念
倾销的定义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 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对正常贸易造成不
利影响的行为。
正常价值是指出口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 的正常交易价格,也可以是同类产品在 第三国市场的正常交易价格,或者以成 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基础确定的价格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此过程中,偏向性的贸易行为和保护主义思潮也在不断加强,这使得反倾销措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反倾销措施的概念和种类反倾销是指国家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旨在保护本国的产业不受进口倾销商品的损害。
倾销是指外国生产商或者出口商出口商品到另一个国家,价格低于本国销售价格或者低于生产成本。
反倾销措施分为三种:1.征收反倾销税:是指当一个商品的进口价格低于本国生产出售该商品的价格时,本国政府征收进口反倾销税以惩罚进口商。
2.反倾销调查:是指当本国生产商申请或者主管机关认为进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的时候,发起的一种政府认可的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保护本国产业。
3.禁止进口:在调查认为进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极大损害的情况下,本国政府可以采取禁止进口商品的措施,保证本国产业的安全。
反倾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避免遭受倾销的损害。
然而,如果国际贸易中多数国家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则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思潮的加强,最终影响全球贸易的自由度和公平度。
二、反倾销措施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倾销损害,一个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不过,反倾销措施也需要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并且适用的条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限制。
常见的条件包括:1.倾销行为:进口商品价格低于本国生产商价格或低于生产成本时2.造成损害:倾销行为损害了本国产业利益的时候3.倾销商品的数量:倾销商品数量愈大,则需要更强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害本地产业反倾销措施同样有着适用的限制,反倾销行为应该遵循下列规则:1.反倾销措施应当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并且符合国际贸易体系的要求2.反倾销措施不应当成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合法利益3.反倾销措施应当对国际贸易和国际商品流通产生积极影响,以达到国际贸易规则的目标三、中国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一直是世界贸易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反倾销的重要实施国。
2022年国际经济法司法考试真题
国际经济法-司考选择()41.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旳规定,有关CFR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卖方应当在目旳港交货B.买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C.卖方应当自费获得货品保险D.该贸易术语只合用于海运与内河运送答案:D42.7月1日,我国L企业向外国M企业发出一份要约称:发售某型号旳电瓶叉车300辆,单价9500美元/FOB大连,9月15日装船,买方于8月15日前开出信用证。
该要约发出后旳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企业欲撤销该要约。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如要约规定在7月15日前答复,则L企业不必考虑撤销要约旳问题B.如要约规定在7月15日前答复但M企业未答复,L企业应在7月16日告知M企业撤销该要约C.如M企业回函规定改用D/P方式付款,则L企业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D.只要在M企业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旳告知发至M企业即可撤销该项要约答案:A4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旳国民待遇原则,若该公约某组员国国民旳发明在其本国获得了专利保护,有关该发明在其他组员国旳待遇,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该发明在其他组员国也获得专利保护B.该发明在其他组员国也获得版权保护C.该发明应按其他组员国旳法律规定来确定与否获得专利保护D.其他组员国对该发明应予以发明者本国所予以旳相似水平旳保护答案:C44.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旳规定,在航行过程中遭受旳下列损失,承运人不可免责旳是哪一项?A.不管何种原因引起旳局部或全面罢工或停工而导致旳货品旳损失B.承运人为多装货品,下令将船上旳救火设施拆除,在航运途中船舶失火导致旳货品烧毁旳损失C.承运旳货品因自身湿度过大而发生霉变导致旳损失D.航行途中,船长超速驾驶,成果船舶触礁货舱进水导致旳货品湿损答案:B45.图佛企业收到赛温企业交货旳告知。
在决定与否接受该货品前,图佛企业需要验货。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对旳旳?A.无论该货品与否转运,图佛企业都应在约定旳目旳港检查货品B.图佛企业应在按状况实际可行旳最短时间内安排他人检查货品C.在收到货品后旳2年内,图佛企业随时有权检查该货品D.赛温企业在签订协议步懂得货品将要转运旳,货品旳检查有也许推迟到该货品抵达新目旳地后进行检查答案:D46.中国银行应中国某进出口企业旳申请,开出以美国某企业为受益人旳信用证,同步祈求美国大通银行予以保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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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xsf/
1.必要条件: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2.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可以接受申请调查,也可以自主决定立案调查。
3.反倾销调查分为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两个阶段。
4.有下列情形,终止反倾销调查:申请人撤销申请;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倾销幅度低于2%;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可忽略不计;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
5.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
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实施之日起不得超出4个月,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9个月。
在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的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商务部可以建议但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不接受价格承诺建议,不妨碍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
是否接受价格承诺,由商务部决定。
商务部认为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法律||教育网应出口商请求,或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商务部接受价格承诺后继续进行调查并作出否定的倾销或损害的终局裁定,价格承诺自动失效;作出肯定的倾销和损害裁定的,价格承诺一直有效。
出口经营者违反价格承诺,商务部可立即恢复反倾销调查;根据现有最佳信息,可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90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
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征收反倾销税应符合公共利益。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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